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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神奇的大自然作文

    時間:2025-07-18 15:56:26 大自然 我要投稿

    神奇的大自然作文3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產抵押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神奇的大自然作文3篇

    房產抵押合同1

      抵 押 權 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據《物

      權法》、《擔保法》規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抵押借款金額、期限、費利率

      1、根據乙方的實際申請,經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放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以現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發生的費用。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 提前還款、續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向甲方申請續期,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期手續。辦理續期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期。

      3、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賣、變賣、折價等方式處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公證手續、后續的解除抵押手續;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和財產權利以實現債權的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九條 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房產抵押合同2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經營周轉需要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但又提供不了銀行要求的相應抵押物,請求甲方將其名下的位于(上海市xx區xx幢xx室),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三方經協商,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物:

      上海市xx區xx幢xx室,面積為xxx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xxxx)

      二、借款擔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銀行提出的抵押借款應單獨作為一筆借款,單獨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xx萬元整(xx萬元整),不得超過甲方房屋現行市場價或按銀行要求進行評估的評估價,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價值外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借款時間不得超過1年(20xx年4月日至20xx年4月日),在此時間內,如乙方還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協議房屋擅自再做抵押。

      2、甲方同意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協議第一條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并協助乙方及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丙方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提供抵押擔保。丙方以自己擁有產權的資產作為擔保。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三、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

      1、作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協議為依據對房屋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乙方應確保所借款項用于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中約定的用途,如改變借款用途,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解除本協議,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借款。

      3、借款到期后,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即時向銀行歸還借款及其利息,如逾期還款,丙方有義務督促乙方盡快還款。

      4、銀行如因乙方未按約定還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權,如由此導致甲方對抵押房屋所有權的喪失,乙方和丙方應按甲方喪失房屋所有權時抵押房屋的市場價(不扣除折舊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裝飾的價值(不扣除折舊)總額的100%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按其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時應主動或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登記的注銷,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權憑證。

      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合同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因經營需要,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與貸款人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利率小寫),實際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計息,同類利率的4倍,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借款人欲延長借款期

      第三條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方式為:按月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清息還本。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償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貸款人應將在公證處的委托書原件交還給借款人。

      第四條抵押擔保

      1、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原件交給貸款人,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文件原件由貸款人代為保管。

      2、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人民幣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拍賣費、公告費、評估費等)。

      3、在抵押擔保期限內,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優先權提出疑義或產生糾紛,一切責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負責。

      第五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當事人須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權利證書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1、本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2、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及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對的擔保。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提前清償所擔保主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檢查。在抵押權收到或可能收到來自人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協助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間,貸款人有義務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證明,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得以全部實現后,貸款人應立即解除抵押登記,返還抵押人的抵押物權屬證明。

      第八條違約及其處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現下列任意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補充協議規定按時如數歸還借款。

      2、借款人的財產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訴訟或仲裁案件的。

      二、發生違約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和抵押人采取以下措施:

      1、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償全部貸款、利息及產生的一切費用。

      2、有權以從抵押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3、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和處理抵押物過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處理抵押物后仍不足還清貸款的,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借款人或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或其他影響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九條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公證(鑒證)、登記、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應承擔貸款人實現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拍賣費、國土局核收的房屋轉讓稅、費。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約定之抵押物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抵押權人無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項下的借據、借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之處,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4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1) 借款金額(大寫):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貸款利率:

      (4) 借款用途:

      第二條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區

      有房產權證第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為借款抵押擔保,該房產價值為 ,抵押權利價值為 ,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事項如下:

      (1) 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2)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3) 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1) 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 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為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保證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4) 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并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5) 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 抵押權人承諾

      (1) 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 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待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后協助乙方一同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并依法辦理他項權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如雙方發生糾紛,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解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房產抵押合同5

      高抵字(________)第________號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1)

      住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2)

      住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3)

      住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本金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的全部金額。

      (1)抵押權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人民幣貸款、應付款保函、擔保等。

      (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償本金:________________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擔保等其他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第七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2、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情形。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6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使用權的位于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7

      甲方:

      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于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并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于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還款后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凈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于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并支付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3、合同訂立后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房產抵押合同8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房產抵押合同9

      甲方:____(貸款人)乙方:____(借款人)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____元,借款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價款利率為月____%,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____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使用權人為:____。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主管部門備案____份。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房產抵押合同10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周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愿以其已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于小區內面積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____________整(¥______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于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周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后,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筑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后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并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后,甲方須退還乙方用于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并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雙方確定價格后,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房產抵押合同11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合同12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屋產權號: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乙方以位于 的廠房(以下簡稱抵押物,該廠房登記于 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廠房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計 個月。

      4、借款利率:利息____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 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 元整。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生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第四條 抵押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

      1、乙方自愿將位于 的物業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

      2、由于現該物業登記于 的名下,乙方必須保證上述物業的抵押經過 同意,且必須積極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乙方確認該抵押物雖掛名在 的名下,但其是屬于乙方所有的財產,若由于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順利實現債權,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券、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一方到期款請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并協同乙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費等費用。

      5、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甲方無法行使抵押權的物業進行抵押,應負賠償責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一昂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____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蓋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鄧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

      (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3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每月。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產權證號:;產權人:;產權類別;

      建筑面積:;結構: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十四條:補充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份,公證處、房管部門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4

      甲方(抵押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抵押人):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誠信,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系 年 月 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 之間所簽訂《借款合同》之擔保合同,《借款合同》編號為: (以下行文中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說明,即為本《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約定甲方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期限 個月,詳見《借款合同》。

      第二條 乙方自愿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應承擔的全部債務提供房產抵押擔保。乙方自愿提供抵押擔保的房產信息如下:

      第三條 乙方將房產抵押給甲方時,該房產所分攤或占用范圍面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甲方。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按照甲方之要求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相關抵押物之相關抵押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到有關部門另行簽訂有關抵押、擔保等合同時,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該等抵押、擔保合同之約定與本合同的約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抵押擔保之債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逾期管理費、出借人實現《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公證費、材料費)和所有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之費用。

      第五條 本抵押擔保的期限為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六條 乙方作為抵押人在此聲明并承諾如下:

      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并且抵押人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其對抵押物所有權之始終合法有效。除本合同項下所設之抵押外,抵押人未曾在抵押物上設置其他任何擔保。抵押物所有權不存在任何爭議,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之標的物。

      2.抵押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均系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抵押人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之文件簽署行為及事宜業經合法授權。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證照等均系合法取得、擁有,并合法、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6.在抵押期間,如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使用抵押物時,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

      7.抵押人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通知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之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 7 日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由抵押人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8.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下借款本息清償的,抵押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與借款人共同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9.《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時,抵押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屬自愿搬離并騰空抵押房產,并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10.乙方保證抵押物上沒有任何權利瑕疵,如果因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抵押人應承擔足額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八條 本合同設立單獨的違約金 萬元,與《借款合同》之違約金約定互不影響。

      第九條 因本抵押擔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相關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成立。抵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逾期管理費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剩余送有關單位、機關、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合同15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并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_____‰,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并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后,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后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準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咨詢并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舍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于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后,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于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征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后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采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簽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準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于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托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英文)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指定繼承人姓名:________(中文)________(英文)

      繼承人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附件二

      房產摘要

      房產地址: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

      樓數:________

      年期:________

      面積:________(建筑)(實用)

      用途: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深圳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號

      附件三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攤還期數:期

      貸款利率:________厘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以后每月同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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