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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寫大連作文

    時間:2025-10-30 11:25:35 大連 我要投稿

    【精品】寫大連作文合集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獎懲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寫大連作文合集6篇

    員工獎懲制度1

      摘要:考核與獎懲制度是一種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企業效益。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探討該制度的重要性和實施方法:

      1.明確目標與指標,建立合理的體系;

      2.公平公正地進行績效評估與獎懲;

      3.及時反饋和培訓提升;

      4.靈活調整與優化制度。通過這些措施,可以使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發揮應有的作用,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

      1.明確目標與指標,建立合理的績效評估體系

      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確目標與指標。企業需要制定明確的工作目標,并將其分解為具體的指標。這樣可以使員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任務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工作。同時,企業還需要建立合理的績效評估體系,以確保評估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2.公平公正地進行績效評估與獎懲

      績效評估的公平公正性是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的核心。企業應該建立起一個客觀、公正的評估機制,避免主觀因素的干擾。評估過程中,應該注重績效的真實反映,充分考慮員工的實際情況和努力程度。同時,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應該給予適當的獎勵,以激勵其繼續努力;對于表現不佳的員工,應該給予相應的懲罰,以促使其改進。

      3.及時反饋和培訓提升

      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的一個重要目的是幫助員工不斷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因此,及時的反饋和培訓是必不可少的。企業應該定期與員工進行績效評估結果的溝通,指導他們改進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并給予相應的培訓機會,提升員工的專業知識和。

      4.靈活調整與優化制度

      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變化,需要不斷地進行調整和優化。企業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地調整制度,使其更加符合企業的需求和員工的實際情況。同時,企業還需要持續關注制度的實施效果,定期進行評估和改進,確保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是一種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企業效益。通過明確目標與指標,建立合理的績效評估體系;公平公正地進行績效評估與獎懲;及時反饋和培訓提升;靈活調整與優化制度等措施,可以使績效考核與獎懲制度發揮應有的作用,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企業應該重視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實現企業的長期發展目標。

    員工獎懲制度2

      員工獎懲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它能夠鼓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能夠規范員工的行為,防范公司經營風險。本文將從獎懲制度的目的、獎勵的種類、懲罰的種類以及制度實施的重要性等方面進行闡述。

      一、獎懲制度的目的

      員工獎懲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兩點:1.激勵員工積極工作。

      合理的獎勵制度能夠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讓員工發揮出自身的潛力和能力,為公司創造出更多的價值。通過獎勵制度,公司能夠向優秀員工展示出公司的好處和前景,并讓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努力是被重視的。

      2.規范員工的行為。

      獎懲制度除了激勵員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規范員工的行為。員工需要明確公司的規章制度,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以此規范自己的言行和行為。同時,公司對于不合法、不道德的行為進行嚴懲,以此保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二、獎勵的種類

      員工獎勵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種形式:工資獎勵、福利獎勵、表彰獎勵和晉升獎勵。

      1.工資獎勵

      工資是大多數員工最為關心的一個方面,因此,公司可以通過加薪、津貼等方式給予員工工資獎勵。

      2.福利獎勵

      公司可以給予員工家庭帶薪假期、醫療保障、子女教育優惠等福利,以此激勵員工更加投入地工作。

      3.表彰獎勵

      公司可以通過表彰獎勵來表揚員工的優秀表現,包括年度最佳員工、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等。

      4.晉升獎勵

      公司可以通過晉升來表彰優秀員工,給予員工更大的職責和機會,提高員工的職業發展空間。

      三、懲罰的種類

      公司應該對于不當行為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常見的懲罰包括嚴重警告、停職檢查、降級處罰、辭退等。

      1.嚴重警告

      一般用于一些輕微的違規行為,如遲到早退等。 2.停職檢查

      用于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公司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時間段進行停職處理,以此讓員工反思自己的行為。

      3.降級處罰

      用于一些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如嚴重失誤、違反公司規定等。

      4.辭退

      用于一些極其嚴重的違規行為,如違反法律法規、泄密等,即使員工受到辭退的處罰也很難彌補公司的經濟損失和形象受損。

      四、制度實施的重要性

      1.制度公平

      獎懲制度必須公平,不能偏袒其中某一部分員工,讓其他員工感到不公。制度公平能夠讓員工心態平衡,保證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生產效率。

      2.制度透明

      獎勵和懲罰的標準必須明確,讓員工更有明白自己的行為和目標方向,也能讓員工更有信心地達成自己的目標。

      3.制度操作性強

      獎懲制度的操作性強能夠讓員工更容易理解制度,使工作更具有積極性和目標性。

      4.制度控制力強

      制度控制力強能夠對公司內部事情進行有效管控,避免公司利益受到損失。

      總之,員工獎懲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對于公司來說,科學合理的獎罰制度可以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同時規范員工的言行,提高公司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因此,公司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獎懲制度,以達到公司目標的最佳狀態。

    員工獎懲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

      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眾知。

      第十條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 、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

      2 、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納后具有成效者

      4 、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 、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7 、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 、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 、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 、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 、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 、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 、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 、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 、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 、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 、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 、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 、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 、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 、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 、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 、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 、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 、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 、表揚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于大過一次。

      5 、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后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余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后,經總經理審批。

      6 、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員工獎懲制度4

      第一條、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四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六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七條、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八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九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第十一條、員工功過抵銷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

    員工獎懲制度5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一條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責任與權限

      1、對在公司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犯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此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

      第四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拓展業務市場,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改革,合理利用自己豐富的社會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運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做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6、對有特殊貢獻的公司(部門)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核準,并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9、對年終評選出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根據當年的具體經營情況予以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五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六條處罰實施細則

      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犯相關規程,造成服務質量降級、設備報廢、其他惡性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并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具體運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4、員工違犯下列規定之一的,由行政辦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流程工作但未造成經濟損失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3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3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5)下班未關空調、電腦、照明燈等電源者,罰款50元。

      (6)上班期間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影響他人正常工作者,罰款50元。

      (7)上班時間打游戲、上網聊天及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超過5分鐘者,罰款50元。

      (8)辦公室衛生差,辦公桌上胡亂堆放雜物者,罰款30元。

      (9)與同事爭執鬧情緒,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罰款50元。

      (10)酒后胡言亂語,說與工作無關的話語,挑撥糾紛者,罰款100元。

      (11)工作期間員工之間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者,無論原因如何、責任大小,均對當事雙方視情節予以200 ~500元罰款,同時各自承擔由此引發的個人經濟損失。

      (12)遲到,早退,曠工等相關處法令按規定,詳細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條處分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交由公按部門處理)向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申報,經核查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第八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行政辦公室整理裝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工作績效考核、工資晉級、職務升遷等的依據。

    員工獎懲制度6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2.1.1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2.1.2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2.1.3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2.1.4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2.1.5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2.2.3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2.2.4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2.2.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2.2.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員工獎懲制度7

      獎罰管理:獎懲考核的標準、依據和方法(專項獎、年度獎懲)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明確獎懲考核的標準、依據和方法,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從而更好地規范公司及員工的行為,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員工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對于公司業務開展中涉及的重大問題或影響效果在較長時期內存在的行為予以規范。

      第三條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四條懲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悠然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獎懲的`原則

      第六條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公員工的日常行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評價,其分值將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

      第七條員工的表現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為可以在較長時期內為企業帶來收益,除在當期考評得分上予以反映外,還可以通過獎勵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傳、鼓勵的推動作用。

      第八條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九條處罰和過失單必須及時通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申訴的權利。

      第十條下屬的行為應予處罰,而其直接管理者沒有處罰的,管理者承擔責任過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可以下達責任過失單。

      第十一條有功必獎,有過必罰;依法管理,執法必嚴;獎罰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獎懲職責

      第十二條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獎懲工作的提出。

      第十三條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批員工500元以下的獎懲決定。

      第十四條COO負責公司獎/罰工作的落實、決定復核與復議。

      第十五條總經理負責公司全體員工記過與記功(含)以上、獎罰單次金額超過500元或涉及晉/降級(薪、職)的決定的審批。

      第四章獎勵

      第十六條獎勵的方法有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三種:

      (一)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

      (二)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三)榮譽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優秀員工、合理建議獎、創造性勞動獎、拾金不昧獎、個人突破獎、幸運獎、項目突破獎、最佳管理獎等稱號。

      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嘉獎通報全公司。

      (一)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領導有方,使主管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貫忠于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全年考勤記錄無缺勤者;

      (五)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的一定效果者;

      (六)具有節約意識,開源節流為公司節約成本支出的;

      (七)主動利用業余時間幫助他人的;

      (八)拾金不昧(金額較大者適用專項獎勵);

      (九)能夠及時協助或有效解決突發事件者;

      (十)能主動加班加點完成緊急重要任務的。

      (十一)其他對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第十八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一)績效考核成績超過上級安排任務的五分值以上者;

      (二)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和損失者;

      (三)維護公司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四)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

      (五)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影響較大者;

      (六)有效地防止公司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通報表揚。

      (七)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第十九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建議給予晉薪或晉職獎勵。

      (一)表現優異,績效考核結果符合本部門晉升條件者;

      (二)在本工作崗位做出某項突出成績者;

      (三)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四)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

      (五)其他符合晉級(薪、職)條件者。

    員工獎懲制度8

      1.公平公正執行標準。獎懲制度應當以公平公正的標準來執行,不應該因為員工的身份或地位、貢獻等因素,進行不平等的獎勵和懲罰。

      2.企業服務員工的.意識。企業應該樹立員工至上的意識,為員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鼓勵員工多思考和創新,同時注意維護員工的權益,讓員工做到對公司有信心,從而提高企業的效益。

      3.依據任務具體實施。獎勵和懲罰的制度應該按照任務本身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實施,不應該將獎懲制度簡單地應用到所有員工和工作任務上。

      總之,員工獎懲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于企業來說,能夠建立一個完整的獎懲制度能夠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質量,進而提高企業競爭力,創造更高的業績。同時制度須公平、公正地執行,要做到以任務具體實施,推動企業員工和企業自身不斷發展。

    員工獎懲制度9

      制定、執行員工獎懲制度需要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并且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公平性:制定獎懲制度要合理公正,避免產生管理者任意扣罰或特權等問題。

      2、透明性:獎懲制度需要廣泛宣傳,制定明確可操作的'實施細則,并且公開制定明確的懲罰規定。

      3、可操作性:獎懲制度的實施需要持續記錄和跟進,及時入賬入貨,確保員工能夠了解自己的獎懲情況并且也可供日后管理使用。

      4、及時性:制定獎懲制度要盡量及時實施,有助于吸引員工積極性,促進工作效率。

      總之,企業的員工獎懲制度應建立在公平、透明、可操作和及時的基礎上,通過不斷完善和改進,幫助企業實現良好的成長和發展。企業為員工制定合理的獎勵制度,不僅可以激勵員工積極工作,同時也可以讓員工更加信任企業,促進共同發展。

    員工獎懲制度10

      獎罰原則

      1、獎罰是手段,推動是目的。

      2、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

      3、依章獎罰,無章從輕從無。

      4、警示在前,處罰在后;處罰在前,安撫在后。

      5、獎罰兼顧,剛柔并濟;有主有次,有進有退。

      6、一視同仁,一碗水端平,一如既往。

      7、業務輕,態度重;初犯輕,累犯重;

      過失輕,故意重;新者輕,舊者重;

      疑者輕,明者重;處罰輕,獎勵重;

      員工輕,干部重;小事輕,大事重。

      8、嚴禁以權壓人,嚴禁以罰代管,嚴禁以權徇私。

      具體的'獎罰制度參照《員工獎罰細則的通知》執行。

    員工獎懲制度11

      車間懲處細則:

      01: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范,安全操作要求及各項工藝流程,違反一次者批評教育,違反兩次(含)以上者處予20-50元處罰,嚴重者給予辭退。

      02:每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要對生產情況,質量情況明確,及時反映產品出現的問題,無異常后接班作業,生產中隨時自檢產品,連續出現不合格產品,沒有及時發現處理,給予50元處罰。

      003:質檢人員在巡檢過程中,發現操作不規范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生產人員不虛心接受改正錯誤的,給予嚴重處罰100元處罰。

      04:若發現班組有故意制造不合格品,是不合格品不顧繼續生產者,屢次出現質量問題,改善無效反工報廢數量超標,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者給予重罰,100-200元罰款。

      05:每個月做出不良品統計,以每班作單位,如有人是操作不當,沒有各盡其責造成產品不良率超標,按照超標的.數據多少給予處罰總工資的5%——10%。

      (每月不良品標準值是本月總返料數量除投入的母料總量得出的百分比8%。

      班長處罰細則:

      01:每天交接班時,對所有生產的機器模具產品規格要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異常,檢查失誤造成批量產品不合格后果嚴重給予100-200元處罰。

      02:開機生產時沒有按制度要求進行首件檢查確認,盲目生產造成質量不合格延誤發貨后果嚴重給予100-200元處罰。

      車間獎勵細則:

      01:各班組員工嚴格遵守造作規程,與同事團結互助工作積極上進,積極配合生產安排,質量不超出標準50——100元獎勵。

      02:在每班責任范圍內,當月無重大質量投訴,反工等問題,且能有效的保證產量,質量達到要求的標準水平,給予100元獎勵。

      03:每月各班組在保證質量的情況下,提高生產效率,減低損耗降低不良品率給予獎勵,獎勵標準根據降低的百分比給予100——300元。

    員工獎懲制度12

      太史村衛生室門診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方法

      1、在本月門診工作的員工各項很優秀,按直接或間接及醫護人員推薦或多次受員工及患者好評的獎勵方法。

      2、表揚與其他業績獎勵方式相結合。

      3、每天當月加發獎金50-500元。

      4、在任何發放獎勵資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準,及科室負責人核實后方可發放。

      二、獎勵條例

      1、門診將制定以下員工有任何有于促進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規范管理,團隊建議均應予表揚者。

      2、模范遵紀守法,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負責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個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內)(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無各類請假)。

      4、遇有緊急以外情況,勇于負責處置,且處置得當,避免差錯事故發生,維護門診的聲譽和經濟利益者。

      5、業務技能優秀,職業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懇懇,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秀成績,是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評者。

      6、在領導分配的專項工作中,能主動性地開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節約經費,縮短工期者。

      7、對來電咨詢的患者,并登記或通過關心詢問病情況進行溝通推薦治療技術治療者。

      8、準時上午8點-下午6.30上崗服務,著裝整潔整齊。儀表端莊,主動熱情迎候病患,為微笑站立接待來就醫病患,詢問與了解病患診療專科,妥善安排就醫并與醫生講明外有病患等候(擔負向導、付款、取藥送藥)。

      9、門診醫護人員一個月內無竄崗閑聊、無吃零食、無看雜志、無大聲喧嘩、無亂扔 紙誚、無玩電腦游戲及其它事項等,在考勤報表中無弄虛作假者。

      10、藥劑人員各項工作表現優秀、無發錯藥品,對藥品斷檔、變質、失效管理妥當,做好四查十對的規定及無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者。

      11、在工作當中有責任心者,無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無推卸無延誤診治與搶救,無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無投訴無糾紛,醫護人員按二個月內無事故者。

      12、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無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無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不給門診造成經濟損失及門診不良形象者。

      三、處罰原則

      1、根據影響的范圍進行處罰。

      2、最多處罰的金額不得大于醫護人員工資的40%。

      四、處罰條例

      1、醫護人員工作服穿著不整齊、不整潔、戴首飾、不帶胸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煙頭、工作區域內臟亂或穿工作服進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遲到、早退、班中脫崗者,1—5分鐘扣款10元;6—10分鐘扣30元;11—20分鐘扣5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竄崗聊天、吃零食、打電話、發信息、看小說聽MP3等與工作無關的書刊或考勤報表中弄虛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無故不參加門診開會等集體活動或未經允許不上班和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扣70元。

      3、服務態度不好,對病人視而不見,語言生硬,失誤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滿或糾紛投訴,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4、工作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的,如有投訴糾紛,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有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5、不服從領導,不聽從指揮,不聽調動及安排,違反門診規定破壞團結或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門診利益受損者,每次扣罰100-200元。

      6、醫護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推委病人而耽誤病人搶救,造成醫療差錯事故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7、員工之間相互不協調,影響工作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8、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款金額為當次交易數額的5倍,嚴重者給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負。

      9、上下班不及時關燈、水管、門窗或浪費表格紙張,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頭次警告),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

      10、藥劑人員發錯藥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藥品斷檔、變質、失效及不按規定履行四查十對或管理不善影響工作時,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的雙倍責任。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每次罰款300元,情節嚴重者司法部門處理。

      11、收費人員收錯或私自少收,除補交錯,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業務考核成績不達標或醫療護理質量不達標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外,每次按“紅包”金額加倍扣罰。

      14、對病人治療病種恥笑泄露隱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醫療文書書寫不全或不規范及違反感染控制要求,糾正不改者,玩忽職守,違規操作或違章指導造成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按賠償數額地30%扣罰(含退款)。

      16、違規操作規程者,給予500-1000元扣款,受“紅包”者情節嚴重或違法由司法部門處理。

      17、藥庫、藥房、化驗室等科室,要及時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個月的情況及計劃,如沒及時上報采購導致門診不能正常運作,利益受到損失,直接與間接的對負責人扣款100-200元。

      員工簽字生效: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獎懲制度13

      一、我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現狀

      1、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識

      目前,我國多數事業單位領導者對合同管理的重視度偏低,且法律意識十分淡薄。部分領導者只有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才意識到需要采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未能做到從合同簽署初期就及時與相關法律人士聯系,咨詢相關信息,利用法律至始至終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從而有效規避合同風險。

      2、合同管理人才匱乏

      在事業單位中,合同管理工作對專業性及技術性的要求普遍較高,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這不僅需要擁有過硬的專業技能,對法律相關知識有充分的了解,還要懂經濟,會管理,并能真正運用到實際中。但就目前來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嚴重缺乏此類綜合素養較強的人才。一方面,特定的專職人員少之又少;其次,現有的管理人員缺乏相關專業知識的積累,致使合同管理水平難以提高。

      3、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控制

      目前,事業單位存在多個部門擁有多個的現象,很大程度加大了管理的難度。通常情況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主要有兩大環節,分別是合同的簽訂環節與合同的履行環節,可具體到立項審批,市場調查,合同的起草、審查、簽訂、落實,結算款項以及合同糾紛的處理等。許多事業單位針對合同流程管理的銜接能力較弱,合同在簽訂前的市場調查工作管理不到位,在簽訂中的審查管理不給力以及簽訂后的落實監督管理不具體。同時,合同簽訂后,未能建立專門的合同歸檔部門,未能完善合同簽訂全過程的監督管理體系,導致合同后期管理工作舉步維艱。

      二、事業單位強化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增強法律保護意識

      《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辦法》

      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一)國有土地、灘涂、水域、森林、荒山、礦山等自然資源的租賃、發包、承包、出讓合同;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的科研、咨詢合同;

      (八)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

      (九)行政事業單位借款合同;

      (十)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其他合同。

      第四條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托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并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注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合法性審查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直接或間接以行政機關名義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時,優先選擇臨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我國的法律和仲裁規則;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應當明確,并設立合同變更和終止條款,如:遇到國家政策、法律變化,本地規劃調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等,難以履約的,合同無條件變更或終止;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法制機構應當從以下方面對合同進行法制審核:

      (一)合同主體的資格、資質及履約能力;

      (二)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規范性;

      (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協商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一條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上工作。聘用工作組織成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遇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

    員工獎懲制度14

      一、美容院福利制度;

      1、在美容院滿兩年以上的人員每月以10元的現金作為醫療費用補貼;

      2、在美容院滿三年以上的人員每月以20元的現金作為醫療費用補貼;

      二、美容院獎勵制度;

      1、銷售團對獎;

      1)各美容院每月達成本店總業績目標;

      完成90%獎勵現金100元/美容院,

      完成100%獎勵現金200元/美容院,

      完成130%獎勵現金500元/美容院,

      完成200%獎勵現金1000元/美容院;

      完成300%以上獎勵現金1500元/美容院

      2)當月達成本店總業績目標;

      完成90%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現金各50元/月,

      完成120%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現金各100元/月;

      完成150%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現金各150元/月

      完成200%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各200元/月

      完成250%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各300元/月

      完成300%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各400元/月

      完成400%以上店長及銷售主管獎勵各500元/月

      2、銷售個人獎;

      1)任意A級店美容師一個月累計業績是所有A級店美容師業績最高者獎勵現金100元/月;

      個人業績需要達成至少75%;

      備注:要求在沒有任何服務投訴事件的前提下;

      2)任意B級店美容師一個月累計業績是所有B級店美容師業績最高者獎勵現金100元/次;個

      人業績需要達成至少75%;

      備注:要求在沒有任何服務投訴事件的前提下;

      3)任意人員個人業績累計連續三個月都能達標100%,獎勵現金200元/次;

      備注:要求在沒有任何服務投訴事件的前提下;

      3、連續兩個月銷售開單和所有客戶余額都沒有錯誤的美容院,獎勵現金30元/次給該店負責人這塊工作的人員;

      4、每月本店服務客人累計人數最多的美容師以20元/次的現金作為獎勵;

      5、每月本店評選出最有團結精神、最有責任心、樂于助人、最受歡迎的'人員以現金20元/次作為獎勵;

      6、每月本店評選出最佳笑容漂亮寶貝1名獎勵贈品一份;備注:評選方式無名投票(客人或員工皆可投票);

      7、每月本店評選最佳值日生1名獎勵贈品一份;

      8、每月本店評選出一名最積極配合美容院加班人員獎勵獎勵護理項目一次任選;(護理要求在上班以外的時間);

      9、美容師當月在服務過程中沒有出現任何的投訴問題及沒有遲到、早退或請假之類,獎勵護理項目一次任選;(護理要求在上班以外的時間);

      10、有任何新產品或新項目推廣,第一個月美容院目標達表90%給予店長及銷售顧問各50元/次現金獎勵;

      11、本月區督導所負責的區域店均;

      達標80%給予區督導100元現金作為獎勵;

      達標100%給予區督導150元現金作為獎勵;

      達標120%給予區督導200元現金作為獎勵;

      達標150%給予區督導250元現金作為獎勵;

      達標200%給予區督導300元現金作為獎勵;

      達標300%以上給予區督導400元現金作為獎勵

      12、員工提出好的建議美容事業中心被采納的給予產品(100元)獎勵;

      13、半年個人業績累計銷售現金金額滿20萬(退款需扣回)的人員可以申請2天旅游,人員旅游時間由店長報備;旅游費用及具體時間由美容事業中心安排;

      14、每月前臺文員報表準確和管理倉庫物品數據無誤者以10元現金作為獎勵;

      15、連續半年沒有客人投訴服務或退款要求的店以現金100元/美容院作為獎勵;

      16、對于每月,A級店提發100元,B級店提發50元購買蛋糕作為當月壽星祝福,(如一個月當中同時有多人生日,也同樣按A級店100元,B級店50元作為壽星祝福),若當月無人生日的不得申請,以CLOE人事資料為準。

    員工獎懲制度15

      第一章獎分

      第二十一條:熱愛公司,愛崗敬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視建議被采納后的實際效果,獎2—20分。

      第二十二條: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及時制止,并延緩或排除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視排除險情結果,獎4—30分,有突出貢獻者,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二十三條: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及時發現事故苗頭,并采取正確措施給予排除,避免了重大差錯、事故發生的,獎10—40分,有突出貢獻者,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二十四條:當發現公司人員、財產受到不法侵害時,能奮不顧身,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挽救人員、財產免受侵害的.,獎10—40分,有突出貢獻者,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二十五條: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主動義務加班,并不計較個人得失者,獎2—6分。

      第二節工作紀律

      第二十六條:敢于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獎2—6分。

      第二十七條:敢于舉報危害公司利益的壞人壞事,積極為公司挽回損失者,獎4—20分,有突出貢獻者,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二十八條:嚴守公司商業機密,處處維護公司形象者,獎2-10分,有突出貢獻者,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三節工作水平

      第二十九條:在本部門當月業務考試成績名列第一者,獎10分。

      第三十條:帶新員工上崗跟班見習,嚴格、熱情、耐心、規范,使新員工進步很快者,獎10分。

      第三十一條:敢于承擔責任,靈活、果斷處理好客人投訴,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者,獎4-10分。

      第三十二條:積極動腦,推出創新菜式或新配方被采納推廣者,獎6—20分。

      第三十三條:業務熟練,操作規范,一個月內沒有因工作水平扣分和投訴現象,沒有出現常規性錯誤者,且是進步最快者,獎2—4分。

      第四節配合意識

      第三十四條:主動幫助同事解決思想問題、家庭問題或經濟困難,使同事思想情緒穩定,全心投入工作,獎2—10分。

      第三十五條:主動向領導反映員工中的思想傾向、不良習慣,使問題及時解決在萌芽狀況,獎2—10分。

      第三十六條:工作配合中,主動想事做,主動搶事做,不怕臟和累,受到本部門或其他部門表揚的,獎2—6分。

      第三十七條:主動配合其他部門完成較難工作任務的,獎2—6分。

      第五節服務精神

      第三十八條:熱情待客,主動幫客人排憂解難,受到客人口頭或書面表揚的,每次獎1—2分。

      第三十九條:服務熱忱、大方、細致、殷情,得到客人點名服務的,每次獎1—2分。第四十條:每天保持儀容儀表端莊、文雅,禮貌用語運用好,真誠微笑,開口服務好,一個月內沒有因服務精神問題扣分和投訴現象,獎2—4分。

      第六節職業素質

      第四十一條:拾金不昧者,按情節和失物貴重情況,獎2—20分。

      第四十二條:工作中拒收小費,或主動上交小費者,按情節和小費金額,獎2—20分。

      第四十三條:為了公司利益,能忍辱負重,顧全大局,以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不計較個人得失者,獎2—20分。

      第七節其他獎分

      第四十四條:及時發現消防隱患或動力系統隱患,并及時報告或排除隱患者,根據情節,獎2—10分,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四十五條:愛護家私、物品,愛惜糧食,節約水電等方面做出較突出成績者,獎2—10分,有重大貢獻者,另行給予專項獎勵。

      第四十六條:宿舍衛生檢查評比中獲得示范宿舍獎項者,對該宿舍每個員工,獎2分,其宿舍長,獎4分。

      第四十七條:積極向《金湘玉大酒店》投稿,并被采用;積極主動辦好本部門黑板報,獎2—4分。

      第四十八條:一個月內,累計受到部門大會口頭表揚三次的員工,獎2分;受到公司文字通報表彰的員工,獎4分。

      第三章優秀獎

      第五十八條:優秀員工獎,根據《優秀員工評比辦法》規定,各部門每個月組織評比一次優秀員工(含服務大使、形象大使、微笑天使、),各部門全體員工(不含干部)均參加評比。評定的優秀員工獎勵標準如下:

      1、服務大使每人獎勵50元。

      2、當月形象大使.微笑天使、每人獎勵50元。

      第五十九條:優秀部門獎。根據《優秀部門評比辦法》規定,每季度評比一次優秀部門,優秀部門獎勵標準如下:每人按評比當月獎金額(按總獎金分計算)嘉獎20%的獎金;同一部門在一年之內,先后3次被評為優秀部門的,該部門全體干部和員工按第三次評比的成績,嘉獎一個月的獎金,同時對該部門主要負責人獎勵外出學習考察一次。

      第六十條:優秀干部獎。根據《優秀干部工作評比辦法》規定,每季度對各級干部工作狀況進行一次評比,每年年末組織年度優秀干部評比。優秀干部獎勵標準如下:

      1、年度優秀干部,獎勵送國內學習考察一次;

      2、季度干部工作評比獎勵標準,按本獎勵標準第六十一、六十二條執行。

      第四章其他專項獎

      第六十一條:在完成某項工作中,或處理突發事件中、或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議中、對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經部門申請,總辦調查核實,報總公司總裁批準,可以給予有功人員發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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