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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寫除夕之夜作文300字

    時間:2025-10-31 22:21:37 除夕 我要投稿

    寫除夕之夜作文300字

      呼吁多年的最新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終于出臺了!1月14日,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制度實現并軌。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會不會降低?工資會不會相應增長?機關事業單位養老資金從哪里來?會不會“吃掉”積累多年的企業養老保險基金?2014年最新的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有哪些焦點需要我們關注呢?對于這一公務員調整新方案,專家們又會如何解讀?有哪些建議呢?以下是應屆畢業生就業指導網的小編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參考閱讀。

    寫除夕之夜作文300字

      【人社部回應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熱點問題】

      1月19日,國新辦舉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情況發布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解答了這些熱點問題。

      有記者向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求證,港媒報道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已經下發是否屬實?何時會向社會公布?

      胡曉義證實,改革方案已經下發。“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他介紹,國務院辦公廳為此下發1個文件、3個具體政策,3個政策包括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事業單位基本工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

      “這個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我也在網上看到了,但是我沒有進行對照,沒有辦法評價是否發的文件。但我想說的是,各單位在執行時,是要按照正式印發的文件執行的。”

      據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中央部委公務員工資開始調整。一位部委正局級干部告訴記者,2015年1月份工資已下發,扣完稅 9000余元,相比過去增加了1800元。上述正局級干部透露,其所在部門部級干部月工資上漲2400元,局級為1800元,普通科員則在1000元左右。

      另一中央機關的主任科員介紹說,自己每個月漲了1000多元。本月除了領到當月工資,還領到從去年1月份算起的上漲部分的工資。

      幾個部委的公務員還表示,據他們了解,部委公務員工資將實行“同城同酬”,也就是說,中央部委機關與北京市直機關公務員工資將持平。

      釋疑

      會不會“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

      不和企業混用財政提供資金

      “我可以明確回答,不會。”胡曉義說,落實國務院《決定》關于“單獨建賬,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就不會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吃”企業結存基金的情況,因此,大家不必有這種擔心。

      國務院《決定》第六條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

      胡曉義解釋,依據規定,改革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這樣就實現規則公平、制度公平。之所以規定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考慮到,一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供款渠道明確,主要是財政資金供給;二是機關事業單位的扶養比(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

      據他介紹,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進行,改革范圍從國有企業逐步擴展到其他所有制企業,到去年底已經覆蓋約3.4億人,總基金積累已有3萬多億。

      財政繳納職業年金是否不公平?

      財政供款是唯一渠道 不許機關搞小金庫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還要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工作人員退休后,可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有專家將職業年金稱為確保改革后待遇不降低的“第二保險”。

      昨天,胡曉義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的供款渠道為公共財政。“因為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沒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這個制度,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

      這樣是否在制度上不公平?胡曉義說,“至于說到制度公平的問題,問題的實質在于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地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

      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于整個社會公平。”他介紹,為此政府已出臺系列政策,如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企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延交個人所得稅,即是積極的信號。

      胡曉義介紹,機關事業單位現在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退休人員1500多萬。改革后,既要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經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資金的需求量確實很大。他同時還表示,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目前財務安排好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上不存在問題。

      改革后待遇是否會降低?

      絕大多數收入不會降低 還可略有增加

      胡曉義昨天明確,根據前期大量測算、論證,改革推行后,絕大多數人繳費之后收入不降低,還可以略有增加。他指出,這待遇水平不會降低,包括兩點,一是退休待遇不會降低,二是在職機關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后,現時收入不會減少。

      “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隨著經濟發展不斷地有所提升,這是政策考慮的基點。”胡曉義介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和待遇確定機制兩方面的改變。

      制度模式改革,由單位保障模式即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改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每個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樣標準交錢,然后形成一個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員待遇;待遇確定機制,原有辦法以退休前一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同時考慮按工作年限分檔,十年一檔進行區分,分檔較粗,21年和29年沒有區別。改革后,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計算,繳費越長待遇越高,繳費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決定》明確“老人老辦法”,胡曉義解釋,即改革前退休的人以前發多少錢以后還發多少錢,不會改變,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改革前的“老人”養老金也會跟著調整。另外,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老人,不再由本單位自己來直接發養老金,而改成社會化發放。

      他指出,過渡期內實行原來的計發辦法和現在的計發辦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總體不降低。另外,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隨在職職工漲工資相應增長,以后不管工資是否漲,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都要統籌考慮養老金的調整。

      【2014年最新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四大關注焦點】

      焦點1

      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已發到各單位

      1月14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要繳納養老保險。

      幾日后,有媒體報道稱,國務院已經下發了最新公務員加薪文件,“正國級”官員最高基本工資由7020元增至11385元,漲幅62%;最低的辦事員基本工資,則由630元增至1320元,漲幅110%。此輪加薪幅度普遍逾六成,最高幅度有一倍。

      昨日,胡曉義明確表示,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已經出臺。胡曉義說,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近日,網絡上熱傳公務員漲工資的“紅頭文件”,胡曉義說自己也看到了,“我沒有進行對照,無從評價網上傳的是否真實。但我想說的是,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能以網上傳的文件為準。”

      當被記者追問此次公務員漲工資幅度是否為六成時,胡曉義說:“這肯定是一個誤解。”他說,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本身需要改革,有不完善的地方,包括結構和增長機制的問題。如果簡單地理解為是為了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而增加工資,是不準確的。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基層公務員待遇的確偏低。首先,應該普調增加基本工資部分,全國各地要基本統一;其次,應該嚴格限制地方性補貼津貼在總收入中的占比,精簡機構與人員,嚴格約束行政成本費用。

      焦點2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不會降低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也要繳納養老保險,那么,大家拿到手的錢會不會減少?胡曉義表示,我們掌握的原則是“增量改革”,通過增量進行結構的調整和機制的轉換,而不是做減法,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這不是我們制度設計的出發點。

      根據《決定》中的規定,對于改革前已經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

      那么對于其他在職的機關事業工作人員來說,待遇如何呢?胡曉義說:“就大多數人來講或者絕大多數來講,待遇水平不會降低。我們前期進行了大量測算和論證,結果是一定要達到一個平衡,讓絕大多數人繳費之后收入不降低,還可以略有增加。”

      胡曉義也強調,這是全國的測算情況,沒有辦法排除各個地區、各個單位、各種收入情況不同可能出現的收入降低的個別情況。

      焦點3

      財政是職業年金的唯一供款渠道

      《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看到這一規定,從一家大型國企退休的錢女士說:“原來公務員還都有職業年金,還是比不少企業的人強啊。”

      與錢女士抱有同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雖然目前企業年金制度仍在發展,目前有2200多萬職工參加,積累了7400多億資金,但仍有大量企業沒有為職工設置企業年金。

      胡曉義說,從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決定改革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時就提出了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的方向。這次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還是不完整的,所以這次統籌考慮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層次體系建設,把職業年金的設計引入到改革內容中。

      “說到制度公平的問題,問題的實質在于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地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于整個社會公平。”胡曉義表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財政也是職業年金的唯一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小金庫。

      焦點4

      此次改革不會“吃”企業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會不會“吃掉”企業結存的養老保險基金?對于這種擔憂,胡曉義的答案是“不會”。《決定》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

      胡曉義說,這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的責任。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扶養比,現在企業的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比例關系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就高得多,大概是2.5:1,機關更高,大概是 2:1。考慮到撫養比的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

      關于資金籌措,胡曉義表示,如果要同時籌措1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還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負擔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巨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的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目前財務安排上不存在問題。養老保險的投資運營問題,是我們要長期謀劃的重點,已經列入了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

      【專家解讀2014年最新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

      1為啥要漲工資? 8年未漲致與物價脫鉤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表示,我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自2006年調整過后基本就沒漲過。這說明國家建立工資調查制度,根據工資調查比較的結果,結合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變動等情況和工資調查情況,適時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政策,在執行方面并沒落到實處。這不但影響政府誠信,更關系到國家的治理體系與成效,引發出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小金庫,濫發福利獎金等一系列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程延園則表示,由于多年來我國公務員收入水平已經沒有大范圍調整過,從整體來看基本處于停滯狀態,而國家GDP不斷增長,其間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價格使得CPI指數更是一路飆升。物價水平和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實都在上升,因此有關部門提高公務員收入的水平,屬于合理做法。

      此外給予適當收入待遇以留人,也是人才隊伍建設的原動力。對于作為治國理政者的公務員來說,如果不能吸引來優秀人才,不能留住人才保持相對穩定的公務員隊伍,對于政策落實與經濟社會的建設和發展,都將是不利的。以深圳等發達地區為例,由于當地企業工資水平較高,如果公務員薪酬沒有吸引力,根本無法招錄到合適的人才。

      2應漲多少合適?漲薪或以兩三成為宜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給公務員漲工資或稱完善公務員薪酬結構制度會成為與雙軌制并軌緊密相連的一項工程。不過預計有關部門將在財政承受能力和人力成本支出需求間尋找平衡點,公務員工資增長的幅度應該相對有限。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進一步介紹,由于目前我國經濟下行,財稅收入步入中速增長時期,而且在民生和社會建設等多方面還有巨大的支出壓力,因此對于為公務員漲工資的問題,應該采取財政控制總量的方式。同時為了避免造成更多更大的不公平,公務員工資增長比例不宜過高。也就是說,財政對于公務員工資的支出,增幅可以超越個位數,但應以兩成左右為宜,絕對不能增加太多。

      程延園表示,公務員漲工資具體來說應該考慮三方面因素,一是要補歷史欠賬,以前因長期未漲在物價和通貨膨脹等方面所受的損失應該加以彌補;二是要考慮未來因素,如未來公務員參加醫保等社保所需的繳費,也要提前計算在內;三是考慮到公務員職業要求高、責任大的特點,為保持其職業吸引力,漲工資的額度應該略高于其今后各項社保的支出額度。她認為,具體來說,公務員群體的漲薪幅度,或以提高兩三成為宜。

      【專家建議】

      削減不合理津補貼種類

      對于我國公務員薪酬體系的建設,程延園建議應以制度建設為先。不過由于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可能涉及修改一系列規章制度,難度較大且周期較長,因此制度建設的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程延園還提出,對于公務員收入問題可以考慮借鑒現在企業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的類似方式,設立各級別公務員收入的高、低限額,采取降高、穩中、提低等方式,防止個別地方借此濫發錢,使公務員收入增長處于合理范疇之內。

      更重要的是,目前一些地方種類繁多的津貼補貼是需要砍掉或者縮減、合并一部分的,有關部門可以在這次提高公務員的待遇標準時,進一步規范津貼補貼的名目,要求地方撤銷不合理的津貼補貼。但考慮到各地經濟水平差距較大,可給予地方一定靈活性,允許津貼補貼標準在調整時適當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因素。

      工資津補貼比重應換位

      不過程延園也明言,從長期來看,形成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改變其不合理的工資結構,建立符合當今社會現狀的工資體系,使基本工資成為大頭,并確立基本工資的定期調整機制,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程延園認為,首先有關部門應該出臺工資調查制度的實施細則,明確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應與GDP、CPI和企業職工工資效益等因素掛鉤。同時對于調查企業的類型和加權占比等作出明確規定。通過科學的調查數據,為公務員工資增長提供數據支持。

      對于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程延園表示,有關部門應該明確這只是公務員收入中的有益補充,更多的屬于公務員薪酬體系中的額外保障和激勵措施。換言之,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應逐步成為公務員收入中的一少部分。此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調研組做了《關于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已經提出,我國公務員工資結構不合理。基本工資占公務員收入比重僅為三分之一左右,津貼補貼占比過大,而津貼補貼標準取決于地方財政狀況。更有媒體曾報道,個別地區的公務員津貼種類甚至超過30種,一些地方和部門發放公務員津貼補貼的情況幾乎處于失控狀態。因此從長遠目標來看,公務員的工資與津貼補貼所占比重是應該換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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