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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廠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30 08:24:11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廠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廠管理制度

    工廠管理制度1

      1.倉庫是企業的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行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3.為了使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的一些具體情況,特定本規定。 A。物料驗收入庫

      4.外購物資到達后,由倉庫倉管員根據送貨單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核對后收貨,并填制“來料通知單”一式四份(經倉管員簽字后的“進料驗收單”,一聯由倉庫留底,一聯交報關組,一聯由業務部門交給財務部,一聯交品質部)。物料驗收合格后,倉管員憑送貨單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檢驗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送貨單交財務部做帳。

      5.企業自身生產的產成品入庫,須有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由車間物料員送交倉庫的倉管員,物料員根據入庫情況填制“入庫單”一式二份,雙方相互核對無誤后須在“入庫單”上簽名,簽名后的入庫單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交生產車間作產量統計依據

      6.委托加工材料和產品加工后的入庫手續比照外購物資入庫手續進行辦理,并在外發加工登記薄”上予以登記。

      7.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后領用的制度。因生產需要而直接進入生產車間的外購物資或以完工的委外加工材料,應同時辦理入庫手續和出庫手續,以準確反映公司的物資量。

      8.車間余料退庫應填制退料單一式三份,并備注欄內詳細說明原因。如是月底的虛擬退料,則在辦理退料手續的.同時,辦理下月的領料手續。

      9.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10、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倉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11.物資入庫,倉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料交接本上本上的要求簽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對于物資驗收入庫過程的有關數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的現象倉管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其程度報告上級主管。

      12.驗收中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上級領導處理,送貨單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送貨單均應向部門主管反映查詢,直至消除懸事掛帳。 B。物料發放

      13.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倉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4.領料單應填明物料編號、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或物料用途,部門主管和零料人簽名,屬計劃內的物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應的物料應符合限額供應制度;屬規定審批的物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領或生產損耗物料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5.調撥物料時,應該由部門主管和經理同時簽名后,倉管員方可發料。

      16.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另折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另折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7.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生產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8.發往外單位委外加工材料,應同樣辦理出庫手續,但須在出庫單上注明,并設置“發外加工登記薄”進行登記。

      19.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其程度報告部門主管。

    工廠管理制度2

      1.目的;

      保證員工以及公司財產的安全,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識別不安全因素,并避免其發生。

      2.范圍;

      適用于舒馳容器(天津)有限公司

      3.制度內容;

      3.1相關安全的.培訓和特種設備的操作資格

      3.1.1員工入職時須進行相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三級培訓和教育,并保留記錄。

      3.1.2生產線員工和相關生產線輔助人員,包括設備維護人員,倉庫人員,以及其他有可能進入生產現場的人員進行相關崗位安全操作的培訓,對于特殊崗位人員,須持證上崗。

      3.1.3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叉車司機,焊接,天車,壓力容器操作工,電工等須持證上崗。相關證書須在人事部門備案,其他無證人員禁止操作相關特種設備。

      3.1.4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需要定期考核,超過有效期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禁止上崗。

    工廠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保障職工的工資權益和生活需要,規范公司工資分配和支付管理,不斷提高職工福利待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同行業的工資水平,確定不同崗位的(計時)工資標準。公司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定,依法確定本公司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條 新員工的(計時)工資標準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協商約定,在本公司工作一年的老員工,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每年給予適當加薪。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根據產品生產工藝和勞動定額與工會共同核定。

      第四條 、加班加點計時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含休息休假工資)工資、績效獎金、遵規守紀獎金等。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數額的70為基本工資,10作為月績效獎金基數,20作為遵規守紀獎金基數。實行年薪制的,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基數。基本年薪分12個月支付,績效年薪經年度績效考核后,在年末按考核結果支付。

      第五條 法定節假日依法支付工資待遇(包含在基本工資內)。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工資按月(年薪)計算的,以月平均計薪天數,按比例扣減。工作日的晚上和周六為職工自愿加班加點時間。職工自愿加班加點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公司支付工資的日期為每月月底。工資支付工作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整理完畢后經公司財務主管簽字,以現金方式發放至各部門,由職工自行領取。職工如有疑問,可想公司財務部核對本人工資情況。公司財務部要將工資清單保存1年以上備查。

      第七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5日前由車間蔣職工月工資計算周期內的累計工作量經驗收人員核對后報公司財務部結合加班情況計算工資。實行計時工資的,由財務部結合加班情況直接計算工資。

      第八條 職工受到獎懲的,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即時提供數據,報財務部扣發或增發。

      第九條 社會保險費個人自負部分和個人所得稅等在工資中同期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代扣金額按當地社會保險費征繳標準及職工負擔比例的規定執行,個人所得稅按稅法規定執行,具體繳納標準公司另行公布。

      第十條 標準工作時間內的工資計算辦法:

      (一)計時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

      (二)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經與工會協商確定后由公司另行公布;

      (三)實行年薪制的,按老的.那個合同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延長工作時間和加班的工資計算辦法: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部分按150支付;

      (二)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補休的,按200支付;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部分的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小時工資×200×150×延長的工作時間(小時);實行計件工資的,延長部分的計件單價正常工作時間計件單價×200×150;

      (三)節假日加班的,按300支付;節假體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部分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小時工資×300×150×延長的工作時間(小時);實行計件工資的,延長部分的計件單價正常工作時間計件單價×300×150。

      第十二條 節假日休息期間按正常工作時間發放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按本人日平均工資計發。日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第十三條 職工的實際醫療期在1年內累計超過6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支付救濟費:

      (一)工齡不滿5年的,為本人工資的50;

      (二)工齡510年的,為本人工資的60;

      (三)工齡在10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70;按以上標準計算的救濟費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第十四條 實行綜合計時和不定時工作的工資計算辦法:

      (一)正常生產期間按本制度第十條 規定執行

      (二)停工停產期間按本公司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五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

      (一)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

      (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處罰的罰款;

      (五)扣除員工違規違紀手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六)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加法的工資;

      (七)依法制度的公司規章 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八)經濟效益下滑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九)職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十)法律、法規、規章 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十六條 在法定節假日,公司通過工會發放一定的過節生活用品或副食品。

      第十七條 公司為職工提供單身宿舍和家屬宿舍,因照顧家庭需要經批準租住在廠外的每人每月補貼80—100元。單身職工公司為其安排單身集團宿舍不住的,公司不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在公司食堂用餐的,公司按每人每天5元給予伙食補貼,通過工會直接撥給食堂。夜班每班中間提供夜宵(價值6元)。

    工廠管理制度4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簽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奇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筏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沒明顯標志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輻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工廠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的管理,規避因雷電、靜電引起的事故風險,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保證人員及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廠的防雷、防靜電設施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負責防雷、防靜電設施的管理。

      四、內容與要求

      1、盛裝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必須加設防靜電裝置,并經常檢查,保障無損、好用。

      2、輸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須做好防靜電連接,并保證可靠。

      3、凡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不得與避雷和電器保護的接地裝置連接在一起,應單獨設置,并離開避雷的接地裝置至少3米以上。

      5、生產裝置、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和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應符合設計規范和技術標準。

      6、為防止雷電可能造成的破壞,獨立避雷針、避雷器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接地電阻的測定必須在每年的雷季前進行一次。

      7、每個避雷針應設單獨的接地極板,避雷針裝置必須與其所保護的所有金屬物體絕緣。

    工廠管理制度6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對動火作業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標準的附錄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化學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化工學會化工安全專業委員會技術。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XXXXXXXXX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標準委托中國化工學會化工安全專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動火作業分類、安全防火要求、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等。

      本標準適用于化工企業生產區域易燃易爆場所的動火作業。

      本標準不適用于化工企業生產區域的固定動火電廠區作業和固定用火作業。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HG23012―1999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

      HG23014―1999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3、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動火作業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3.2易燃易爆場所

      生產和儲存物品的場所符合GBJ16―87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4、動火作業分類

      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

      4.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4.2一級動火作業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4.3二級動火作業

      除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4.4凡廠、車間、或單獨廠房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廠安全防火部門批準,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4.5遇節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

      5.1.1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進入設備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還應執行HG23012、HG23014的規定。

      5.1.2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5.1.4凡在處于GBJ16-87規定的甲、乙類區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產設施上動火作業時,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5.1.5高空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周圍有可燃物,應采取防火措施。動火點附近如有陰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分析,并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產、使用、儲存氧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其氧含量不得超過20%。

      5.1.8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1.9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5.1.10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1.11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均應不小于10m,并不準在烈日下曝曬。

      5.1.12在鐵路沿線(25m以內)的動火作業,如遇裝有化學危險物品的火車通過或停留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難燃物構件的涼水塔、脫氣塔、水洗塔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采取防火隔絕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

      5.1.14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2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符合5.1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5.2.1在下列情況下不準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

      5.2.1.1生產不穩定。

      5.2.1.2設備、管道等腐蝕嚴重。

      5.2.2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時,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與被動火作業單位的安全員、廠主管安全防火部門人員、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到現場,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5.2.3動火作業前,生產單位要通知工廠生產調度部門及有關單位,使之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2.4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生產系統內壓力變化情況,使系統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壓。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壓力應停止動火作業,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火作業,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5.2.5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要良好,以保證泄漏的氣體能順暢排走。

      6、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

      6.1動火分析應由動火分析人進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置、管道、儲罐、陰井等部位及其他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動火時,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6.2動火分析的取樣點,均應由動火所在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或當班班長負責提出。

      6.3動火分析的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6.4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min,如超過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如現場分析手段無法實現上述要求者,應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另做具體處理。

      6.5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

      6.6動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小于等于0.5%;當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小于等于0.2%。

      7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7.1 《動火安全作業證》

      《動火安全作業證》為兩聯,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安全作業證分別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紅杠加以區分。《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格式見附錄A。

      7.2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動火安全作業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安全作業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后根據動火等級,按7.4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最后將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7.2.2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安全作業證》交給動火人。

      7.2.3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后,由動火人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7.2.4 《動火安全作業證》不準轉讓、涂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

      7.2.5 《動火安全作業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人和動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存查。

      7.3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24h。

      7.3.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120h。

      7.3.3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7.4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

      7.4.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復檢簽字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7.4.2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后,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準。

      7.4.3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終審批準。

      8、職責要求

      8.1動火項目負責人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8.2動火人

      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并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動火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人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后,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報告。動火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安全作業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動火前(包括動火停歇期超過30min再次動火),動火人應主動向動火點所在單位當班班長呈驗《動火安全作業證》,經其簽字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8.3監火人

      監火人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必要時,也可由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動火,由施工單位指派監火人。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

      監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作其他工作,在動火作業完成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8.4動火部門負責人

      被動火單位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為動火部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并參與制定、負責落實動火安全措施,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檢查《動火安全作業證》。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有制止動火作業的權力。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8.5動火分析人

      動火分析人應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要求,親自到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并簽字。

      8.6安全員

      執行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標準執行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安全員必須到現場。

      8.7動火作業的審查批準人

      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查批準人審批動火作業時必須親自到現場,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需作動火分析,審查并明確動火等級,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確認準確無誤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作業。

    工廠管理制度7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工廠管理制度8

      (一)、采購及存儲制度

      1、嚴把采購質量關,預防和杜絕病從口入。不得采購霉變、腐爛、蟲蛀、有毒、超過保質期的或衛生法禁止供應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對存放的各類食品實行“隔離”,以免串味、走味或變質。

      3、食堂庫房要分類存放,整潔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時光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隔夜飯菜供給給員工和客戶。

      (二)、衛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換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時光不得佩戴戒指、手躅、耳環等

      2、工作時光必須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員不得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

      3、工作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或患有不適合在食堂工作的疾病,公司有權將其調離工作崗位。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據管理要求,食堂執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后打飯,廚師必須監督先刷卡、后打飯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飯,經單位管理人員發現或其它人員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飯者,經濟處罰廚師100元。

      2、員工就餐必須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替他人打飯,員工不得進入操作間打飯或動手拿取食物。

      3、就餐人員必須按自我的飯量盛飯,杜絕浪費現象。

      4、食堂內要做到禮貌用餐,不得抽煙、隨地吐痰及大聲喧嘩。

      5、就餐后,必須將自我碗中所剩飯菜殘渣倒入垃圾桶內,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6、愛護食堂公物,公共物品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無故損壞食堂設備、餐具的,由本人照價賠償。

      7、單位安排工作餐、招待餐,須填寫“申請單”,經有關部門領導批準后至少提前二小時通知食堂安排。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或操作說明書,防止事故發生。

      2、嚴禁帶非工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3、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關掉電源開關,后勤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4、對各類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須建立食物中毒應急預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員工務必認真遵照執行,后勤部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不貼合規定的,違者發現一次經濟處罰50—100元,對多次警告,屢勸不聽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資格。

    工廠管理制度9

      店行政管理制度是對店鋪日常運營進行有效管理和規范的重要框架,它涵蓋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客戶服務、商品管理、衛生與安全、營銷策略等多個方面,旨在提升店鋪的'運營效率和客戶滿意度。

      內容概述:

      1.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員工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等,確保團隊穩定且高效。

      2. 財務管理:涉及預算制定、成本控制、收入核算,保證店鋪財務狀況健康。

      3. 客戶服務:設定服務標準,處理客戶投訴,提升客戶體驗。

      4. 商品管理:商品陳列、庫存控制、采購流程,確保商品的質量和供應。

      5. 衛生與安全:制定清潔規程,確保工作環境安全,遵守相關法規。

      6. 營銷策略:促銷活動策劃、市場調研,以吸引和保留顧客。

    工廠管理制度10

      為加強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規范物資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加速資金周轉,特制定本制度:

      一、倉庫日常管理

      1、倉庫保管員務必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原材料倉庫務必根據實際狀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務必互相統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廢、退回電機、返修電機應分別建賬反映。

      2、務必嚴格按mis系統和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務必及時逐筆錄入mis系統,做到日清日結,確保mis系統中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及時登記手工明細賬并與mis系統中的數據進行核對,確保兩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務必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鑄件倉管員務必定期對每種鑄件材料的單重進行核對并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事業部、財務部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4、各事業部、分廠務必根椐生產計劃及倉庫庫存狀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并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有條件單位逐步實行零庫存;倉庫保管員務必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各事業部領導及財務人員,各事業部對本單位的各類不良存貨每月務必提來源理意見,責成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

      二、入庫管理

      1、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務必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資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務必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務必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工廠管理制度。

      3、一切原材料的購入都務必用增植稅專用發票方可入庫報銷,無稅票的,其材料價格務必下浮到能補足扣稅額為止。同時要注意審查發票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4、入庫材料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務必建立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賬,并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當月票到的可不開),在收到發票后,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并開具材料票到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材料清單上報財務。

      5、收料單的填開務必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沖的,應在備注欄中注明原入庫時間,鑄件收料單上還應注明單重和總重。收料單上務必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并且字跡清楚。每批材料入庫合計金額務必與發票上的不含稅金額一致。

      6、因質量等原因而發生的退回電機,務必由技術部相關人員填寫退回電機處理單,辦妥手續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庫時務必辦理出庫手續,并做到限額領料,車間領用的物料務必由車間主任(或其指定人員)統一領取,領料人員憑車間主任或計劃員開具的流程單或相關憑證向倉庫領料,行政各部門只有經主管領導批字后方可領取,領料員和倉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2、成品電機發出務必由各銷售部開具銷售發貨單據,倉庫管理人員憑蓋有財務發貨印章和銷售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發貨單倉庫聯發貨,并登記卡片。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倉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持續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2、務必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收付存報表、材料耗用匯總表、三個月以上積壓物資報表、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表每月27日前上報財務及相關部門,并確保其正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務必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銹、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4、各事業部因客戶需要,要求在外設立倉庫的,務必報經股份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作為庫存轉移,并報財務部備案,其倉庫管理納入納入所在事業部侖庫管理;外設倉庫務必由專人負責登記庫存商品收發存臺賬,并將當月增減變動及月末結存狀況編成報表,定期進行盤點清查,每月將各類報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查關事業部及財務人員。

      5、倉庫現場管理工作務必嚴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標準及各事業部分廠的具體規定執行。

    工廠管理制度11

      第一章制度建設基本規定

      第一條目的:為了統一集團房地產板塊的行政制度管理,適應集團發展需要,配合推進集團制度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各房地產地區公司及其下屬各職能部門、項目公司和二級公司進行的行政事務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制度建設的負責部門:

      原則性制度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制定;

      地區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實施細則,由地區公司根據原則性制度進行編寫,不得與集團現行制度相沖突,執行前須按原則性制度的規定報集團公司審批或備案。

      第四條制度審批:

      房地產板塊各項原則性制度,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監事會、集團分管領導進行審批;

      地區公司各項制度及實施細則,由房地產管理中心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監事會、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第五條制度解釋:對于制度實施過程中因產生爭議而需要作出解釋的,解釋權歸于集團。

      第六條制度修改: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會同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

      第七條制度終止:權力歸于集團。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規定

      第一節公文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文定義:指與政府職能部門、相關單位間傳送的文件,以及內部各單位相互傳送的各類文件(包括會議紀要)、制度規范(不含合同類文件)。

      第二條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于依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強制性執行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變更或者撤銷下級單位不適當的決定事項、人事任免。

      三、公告

      適用于向集團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決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于公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單位的公文,轉發上級單位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單位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

      六、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況。

      七、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單位的`詢問(包括審計報告)。

      八、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

      九、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單位的請示事項。

      十、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會議紀要在會議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整理完畢,并分發相關領導及部門。

      第三條公文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第四條公文處理的主要工作:包括發文、收文、傳遞、批示、承辦、跟蹤催辦、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條公文協調處理部門:各級單位的行政人事部門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并指導下級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六條各級單位除公文處理管理機構以外其他部門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單位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聯系人員、聯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題詞、抄送單位、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集團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二、緊急公文應當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緊急”、“加急”;

      三、發文單位標識應當使用發文單位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的,主辦單位排列在前。發文單位名稱按《廣東珠江投資有限公司單位名稱與規范簡稱表》執行;

      四、發文字號應當包括單位代字、年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單位發文字號;

      五、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單位。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制度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六、主送單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單位,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七、公文如有附件,應當注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八、印章:公文應加蓋公章,公章加蓋在成文單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各上報單位分別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單位都應當加蓋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后簽發單位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準。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號標注;

      十一、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上行文按照上級單位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二、抄送單位指除主送單位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單位、領導,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十三、份數指需要發送及歸檔的文件份數;

    工廠管理制度12

      一、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1、為了保證職工勞動防護用品再管理和使用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公司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嚴格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89進行采購勞動防護用品。

      2、推廣招標采購制度,不僅要貨比三家,選擇質優價廉的產品,更要認真審查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的生產資質和經營資質,堅決杜絕“三無”產品進入企業。

      3、采購人在采購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索取《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最近半年的《檢驗報告》的復印件;采購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索取《生產資格證》、《安鑒證》和最近半年內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在向經銷商采購時,除索取上述證件復印件外,還要索取經銷單位的《經營資格證》復印件。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la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禁止采購假冒偽劣和變質、失效、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

      4、按照國家經貿委[20xx]189號文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根據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實際需要制定和編制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

      5、公司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應由勞資或材料部門提出,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報送安檢部門備案。

      6、勞動防護用品應由專設機構統一組織采購。

      7、采購勞動防護用品要遵循經濟性、實用性、節約性的原則,在商品性能、質量相同相似的情況下,應就近采購價格合理,質量優良,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產品。

      對采購假冒偽劣或失去效能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要及時扣壓、上報、報廢,并嚴肅追究生產經營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

      1、采購回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單位安全部門檢查驗收;

      2、驗收分為質量驗收和數量驗收。要認真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出廠日期、la標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生產許可證、生產資質、經營資質、檢測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等,觀察護品有無破損缺陷、各項技術參數是否符合要求。

      3、勞動防護用品驗收要做好記錄,參加驗收人員要簽字。

      4、發現勞動防護用品質量不符合要求、數量不準確、證照不全、無la標志的,堅決不予接收入庫,并責令采購部門退庫。

      5、加強驗收稽核,發現驗收程序和環節不齊全、不規范、不履行入庫手續和手續不齊備,單位財務應拒絕支付貨款。

      三、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保管制度,提高倉庫科學管理水平。使勞動防護用品經常處于良好的環境中。庫管人員要熟練掌握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技術,使庫存勞動防護用品100%處于適用狀態。

      2、倉庫安全要嚴格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1990公安部第6號。倉庫做到低溫、干燥,勞動防護用品不要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曝曬。要搞好保管養護。倉庫要做到“四無”即:無霉爛變質、無損壞丟失、無隱患、無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壓、防火、防盜。

      4、科學堆碼存放,及時記載賬目卡片,經常檢查核對庫存,保持帳、卡、物相符,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庫存期間數量準確,不缺不少。

      5、嚴格勞動防護用品的出入庫手續簡化供應環節和程序,既要減少儲備和積壓,加快周轉,又必須有10%的庫存備用量,嚴禁勞動防護用品零庫存。

      四、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1、公司為從業人員提供和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安經貿[20xx]189號文)和省勞動部門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嚴禁少發、漏發或超期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各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材質、式樣和顏色必須符合有關工種操作安全的要求。

      2、公司必須根據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免費配發給從業人員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發的實物勞動防護用品。

      3、對從事多種作業或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應按其在工作時間內勞動條件中最差的工種發放,發放品種必須保證安全生產需要。

      4、對從事易燃、易爆及有靜電危害發生場所作業的工種,必須配備防靜電勞動防護用品。

      5、各部門應備有部分勞動防護用品,供各種檢查、參觀、學習等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使用。

      6、公司應備有部分勞動防護用品,供各種特殊情況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使用和特殊需要臨時調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縮減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范圍、降低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遇有下列情況需調整勞動防護用品標準的,可提出調整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并嚴格執行。

      (1)由于生產條件、作業環境的變化需改變勞動防護用品的品種和使用期限的;

      (2)隨著生產技術的發展,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以及新單位、新工種的增強,標準中沒有規定的;

      (3)各工種在規定發放標準以外需增發勞動防護用品,以及標準未包括的.人員需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

      8、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限內,非個人原因受損或丟失的,應及時予以補發。因個人原因損壞或丟失的,要及時補發,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費用。

      9、工會組織要代表廣大從業人員,參加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保管、發放、報廢各環節的工作,依法維護廣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五、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1、生產經營單位使用防毒護具要根據作業人員可能接觸毒物的種類,準確地選擇相應的濾毒罐(盒),每次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效,并按國家規定,及時更換濾毒罐(盒)。

      2、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對崗位的要求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生產經營單位要經常對從業人員開展勞動防護用品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防護意識,督促其自覺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從業人員因各種原因脫離生產工作崗位連續三個月以上的,原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相應延長使用期限。配發給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轉賣。

      5、安全監督部門要對從業人員的防護用品的佩帶和使用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未按規定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對不按規定佩帶、使用的人員,除進行安全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與經濟處罰。

      6、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依法向本單位提出配備所需勞動防護用品的要求,有權對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違法行為向當地安監部門提出檢舉控告。

      六、勞動防護用品的報廢

      1、從業人員要熟練掌握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的相關技能,按規定正確使用、保管和維護好勞動防護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處于適用狀態。

      2、為保證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勞動防護用品原則上要執行交舊領新制度,不得超過期限使用。

      3、生產經營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因工作不負責任,給從業人員配發過期和失效勞動防護用品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因此而造成從業人員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危害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4、達到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強制報廢:

      (1)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

      (2)防護性能未達到有關標準和規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內遭到損壞,經檢驗未達到原規定有效防護性能的;

      (4)超過說明書載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報廢程序:

      (1)企業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機構每年定期對在用和庫存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需要技術鑒定的要送國家授權的勞動防護用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作出報廢處理決定。

      (3)采取必要的手段對報廢的勞動防護用品作出妥善處理,報廢后的勞動防護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工廠管理制度13

      為了維護工廠安全,保證工廠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1.由廠辦和總務負責安排值班管理工作,實行領導帶班負責制,值班地點設在辦公樓辦公室和車間辦公室,由總務和廠長監督值班的執行情況。

      2.值班人員范圍:辦公室人員和車間管理人員。

      3.車間值班時間:當天7:50至第二天7:50

      二、車間值班人員職責

      1.對生產車間和廠區進行巡檢,避免安全隱患,水、電、汽的浪費和失盜情況的發生。

      2.妥善處理緊急事件,維護工廠形象、財物不受損失。對重大突發情況,及時通報上級領導。

      3.做好值班記錄,廠長或總務每周檢查一次。

      4.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要自行與其他值班人員安排好調整并上報辦公室。

      5.月末辦公室負責審核“值班記錄”并交財務部收存。

      6.值班人員把廠區、車間、倉庫衛生清理、維護好。

      三、辦公室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接聽電話,并做好電話接聽記錄。

      2.負責各辦公室的能源檢查和安全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3.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并與相關人員溝通。

      4.負責辦公樓公共衛生區域的衛生清理和維護。

      四、考核

      1.對于不按工廠要求未履行值班職責或值班期間不在崗位、衛生清理不到位的,一經查出,工廠內通報批評,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由于工作失職或出現重大失誤(如被盜等),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將追究值班人的經濟責任。

      四、附件

      1.《值班記錄表》

      2.《值班表》

    工廠管理制度14

      居委會管理制度是社區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居委會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居民權益。它涵蓋了居委會組織架構、職責分工、決策程序、服務規范、監督機制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組織架構:明確居委會的'組成,如主任、副主任、委員等角色的設置,以及他們之間的職責分配。

      2. 工作職責:定義居委會在社區服務、調解糾紛、信息傳遞等方面的具體任務。

      3.決策流程:規定重大事項的討論、表決和執行程序,確保決策的公開透明。

      4.服務規范:設定居委會在處理居民事務時的行為準則和服務標準。

      5.監督機制:建立內部監督和外部評估體系,確保居委會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培訓與考核:規定居委會成員的培訓計劃和績效評估方法,提升團隊能力。

    工廠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創造一個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本公司廠區環境的衛生管理,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廠區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潔打掃、廢棄物清運處理。公司全體員工以及施工單位,均應遵守本制度。

      綜合辦為廠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室,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部門應當加強環境衛生標準和制度的宣傳,提高公司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慣。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并且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公司的基建、綠化、生產、后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各車間內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 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廠區地面衛生清掃專門由保潔公司負責,其衛生清掃范圍是廠區內所有硬化路面(包括水泥路面及磚砌路面)。廠區綠化帶衛生由公司各部門按照安全XXX劃分的衛生責任區負責清掃與保潔。公司內部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

      相關部門與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建設、改造等合同或協議時,要把有關由施工單位負責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處置等事項寫進合同或協議。臨時占用道路或場地的部門負責占用期間所占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公共場地禁止傾倒、堆放垃圾、雜物,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公共場地,禁止在廠區內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樹干、電線桿、建筑物等上面禁止張貼各種海報、標語及廣告宣傳品,除非公司統一安排。

      樓外公共區域每天清掃一次,樓內的樓梯間、樓梯間窗臺、走廊每天上午上班前清掃一次。廁所每天清掃,及時做好除臭、除污漬工作。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各個垃圾桶及時進行傾倒。公共區域禁止堆放各種雜物,各種必要設施需擺放整齊有序。

      廠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嚴禁損毀、攀摘各類花草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

      1.禁止向外拋扔雜物,并禁止在兩層以上的窗臺上放置花盆和雜物。在雨雪天氣或重要接待活動時,根據硬化路面衛生責任區的劃分,各部門需要協作進行清理工作。

      2.在雨雪天氣時,各部門應首先清理自己的衛生區積雪,并將其清掃成堆或均勻地鋪到綠化帶內(以不壓壞花木為標準)。如果本部門的積雪已經清理完畢,應積極幫助其他部門完成清掃工作。

      3.必須按照規定的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禁止在廠區內亂停放汽車和自行車。

      第三章辦公室衛生的清掃與保潔

      1.每天上班前需要打掃辦公室衛生,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門、墻和辦公設備等。要保持面潔、窗明、物整齊的狀態。

      2.辦公物品要整理擺放有序,每月進行大掃除。要保持物見本色、窗明幾凈、一塵不染、無衛生死角的狀態。衛生清掃要堅持高標準,認真對待,按照要求和時限完成,并自覺維護和保持。

      3.在衛生大掃除時,需要清理不常用的物品并將其入庫入柜。需要清潔空調和能移動的桌、椅、沙發、柜底下以及窗臺、空調主機等平日難以觸及的地方,以確保沒有衛生死角。

      4.倡導節約,隨時關水,人離開房間要關燈和辦公設備。

      5.辦公桌洞下不得堆積雜物。

      第四章生產車間衛生管理

      1.各班組下班前需要清掃車間內公共區域,確保地面無垃圾、無積水,操作臺、機械設備上無雜物、無污漬,工具擺放在指定位置,整齊有序,并保持整個車間的干凈整潔。

      2.車間內所有的門窗、玻璃、窗臺應隨時保持清潔干凈,每星期進行徹底清掃車間衛生。

      3.設備滲漏處應及時維修,對流出物應用桶等器皿及時回收,防止污染環境和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帶入車間,禁止在車間內吃零食、吸煙,不得隨地吐痰、閑聊、打斗、大聲喧嘩、玩手機、翻閱書報畫冊。

      5.車間內不得堆放廢棄物,地面要保持清潔、無垃圾、無污跡、無積水、無死角。

      6.墻壁(角)和天花板要保持清潔、無污染、無蛛網、無死角。

      7.照明燈具要保持清潔,無灰塵積壓。

      8.桌凳要保持干凈,物品要堆放整齊。

      9.水池及地下水道要保持清潔,排水暢通,無阻塞現象。

      10.車間四周的責任區要保持清潔,無垃圾、無煙蒂。

      11.設備和線路每周需要進行一次日常保養,包括清潔清理的內容,確保表面目視無灰塵、油漬、污漬等異物。

      12.工具、模具、搬運工具等需要按照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并保持清潔。

      第五章宿舍衛生要求

      1.要求各寢室在門后粘貼衛生值日表。

      2.每天早上,員工起床后應整理被褥并疊好,按照值日表對宿舍進行打掃,傾倒垃圾桶,將所有物品整理到位,確保宿舍干凈整潔,床上用品清潔并整齊疊放,四壁無蜘蛛網,無亂貼亂掛現象。床下應保持清潔,鞋子擺放整齊,宿舍需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以減少疾病傳染。

      3.在休息時間,宿舍應隨時保持清潔整齊,個人床上用品應保持清潔并疊好。宿舍四壁不得有蜘蛛網,不得亂貼亂掛。床下應保持清潔,鞋子應整齊擺放。宿舍需要經常通風,以確保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減少疾病傳染。

      4.宿舍內的陳設用品應整齊擺放,干凈無灰塵。

      5.隨時注意安全,離開房間時應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并關好門窗。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保持宿舍走廊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不得在走廊隨處堆放鞋子及廢舊物品。違反者將會受到相應處罰。

      第六章食堂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制度。

      2.食堂廚工需要接受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廚工需要進行體檢后方可上崗。

      3.食堂及操作間環境必須保持干凈整潔,每餐后需要清掃,保持邊角無餐紙雜物,餐桌座椅清潔,地面保持清潔。食堂所轄各區域需要全日保持整潔衛生,每周需要進行徹底大掃除一次。

      4.食堂需要保持玻璃明亮,墻壁需要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污垢。餐前需要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5.工作臺、放物架等應保持潔凈,無油垢和污垢。工具一律不得放在地上或挪作他用。

      6.各種用具需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7.廚工上崗工作時需要穿戴工作服,上崗前必須先洗手。

      8.食堂人員在操作時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9.供給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0.食堂必須采取防蠅、防蚊、防鼠、防塵以及防蟑螂等害蟲的有效措施,晚上需要將食品蓋好以防蟲咬,室內需要經常保持通風,排水管道需要保證暢通。

      11.采購的原材料必須新鮮,存放的環境應通風、干燥,避免霉變。嚴禁使用過期或變質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七章廢棄物、垃圾的清運與管理

      1.分布在廠區內的垃圾箱由保潔公司統一清運。

      2.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按照安全部規定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箱內。各部門使用并協助管理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箱,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嚴禁在垃圾箱內焚燒垃圾。

      3.各部門每天需要定時清理車間內的小垃圾桶,并倒入指定的垃圾箱,保潔公司需要做好每天的垃圾箱清運工作。

      4.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散裝產品、生活垃圾、工程渣土及廢棄物時,必須使用氈布將箱斗遮蓋,不得有灑落和拋灑。如有灑落和拋灑,必須立即清掃干凈,并排放到指定的廢巖排土場。

      第八章 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與管理

      1.禁止在道路旁或門前擅自放置垃圾。

      2.安全部門負責廠區內垃圾堆放、垃圾箱等衛生設施定制管理,不得更改。

      3.各部門及相關人員有責任保持廠區內垃圾箱周邊的衛生,并協助保潔工作,確保垃圾倒入垃圾箱內,不隨意丟棄垃圾。

      第九章 井蓋管理

      1.各部門發現所屬責任區內井蓋缺失、損毀等情況,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并報告相關部門,同時說明原因。

      2.井蓋使用單位應保證井蓋完好,防止井蓋丟失、損壞,未經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打開井蓋。

      第十章 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對于態度野蠻、不積極配合工作的人員,一次批評,二次通報批評,三次以上(含三次)停班研究,直至態度端正后方可上崗作業。

      3.停班研究期間停發工資。

      4.對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各部門可統一匯總轉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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