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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28 09:37:30 制度 我要投稿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推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推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或租賃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二、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他專業培訓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三、任何部門、單位及個人在園區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四、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并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五、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廚房用火管理

      1、酒店廚房包括營業部門出品部廚房和員工食堂廚房;

      2、部門消防負責人指定各班專人(指定檢查人)每三日對廚房(食堂)的灶具、管道、開關的使用狀況等詳細檢查一次;

      3、部門指定檢查人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能自行處理的,須即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報部門消防責任人,后者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簽認后,送工程部處理或通知合同維保單位前來處理。

      (二)酒店營業部門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總會、燒烤場等營業部門因營業需要可使用明火爐、蠟燭、氣燈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營業部門禁止使用明火;

      2、營業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督促每班值班經理對顧客使用的明火爐、蠟燭、燃氣燈等明火進行安全監控。每日營業結束后,值班經理組織部門相關人員清理明暗火種,與營業主任共同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三)施工單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業服務部負責施工單位動火作業的審批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用火審批程序:

      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火作業申請表》(見附件一)--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單位的資質、用火人員《動火作業上崗證》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等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物業服務部經理于一個工作日內復審簽認后返施工單位,物業服務部復印一份留存。

      3、用火現場監督程序:

      1)安全生產員對用火施工現場每天上下午各檢查一次,填寫《臨時用火現場巡查記錄表》(見附件二)。安全生產主管每天檢查一次。物業服務部經理每三天檢查一次;

      2)發現未按規定用火的.,須現場糾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物業服務部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下簡稱《整改通知書》,一式兩聯,見附件三)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整改的,物業服務部提交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安全用電管理

      1、各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日常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電斷;公共區域的用電(含照明和設施、設備用電)由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組織消防監控員,對公共用電和部門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用電安全檢查表》(見附件四),發現安全隱患,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隱患所在部門經理簽名后送工程部處理。

      三、裝修管理

      1、酒店公共區域或營業區域裝修時,工程部或營業部門須在裝修施工前兩天填寫《裝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單》(見附件五)送物業服務部。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

      2、商鋪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部須督促商鋪業主填寫《裝修施工審批表》并經物業服務部經理簽名確認后方可為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施工許可證。

      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發現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制止,并聯系工程部前來配合處理。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裝和維修用電設備各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各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安檢部門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用電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三、戶外臨時線路裝置或架空線路應妥善安裝,嚴禁亂拉亂接。

      四、安裝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相關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五、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六、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各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七、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八、安全用火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施工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專人保管,合理存放。

      3.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禁煙標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4.施工中不得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不得和其他工種交叉作業。

      5.現場嚴禁明火,要使用防爆電器。電器設備需由正式電工安裝,并設置配電箱,不得隨意亂拉臨時線,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雙重護套電線。每天施工后進行安全檢查。

      6.現場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裝修,必須使用的應進行防火處理。

      7.施工現場的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和疏散樓梯,并應及時清運垃圾。

      8.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各、管道、地溝等處,動火前,必須進行置換清洗,隔絕易燃氣體來源,經檢查批準后方可動火,當動火場現場的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待采取安全措施,經檢查批準后方可繼續動火。

      九、安全用電

      1.專業電工負責現場所有用電工作。

      2.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加工場所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3.各級分電箱、用電箱必須安全可靠,嚴禁采購,使用不合格產品。

      4.電動工具必須保證技術狀態良好,嚴禁有漏電現象的機具參與作業。嚴禁違章使用機具。

      5.作業區內用電電壓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電線、電纜不準隨意亂架。

      6.電焊工作業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7.打孔剔槽作業時,必須清楚作業面內有無電線、電纜等預埋管線,防止破線觸電事故的發生。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一、灶房、鍋爐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二、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營業廳、客房、餐廳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三、倉庫、車庫、液化氣站等使用明火作業的`場所應當遠離;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上述場所與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應當遠離,不準近距離作業。生活區、庫房、維修場所安裝使用固定火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六、學生宿舍樓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等工具,一經發現即沒收,并予以通報批評。

      七、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1、美術室的專用器材、設備等教學用品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做到科學管理、使用規范。

      2、美術室的所有專用器材、設備等物資實行帳冊管理,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添置、報損器材、設備應從相應的帳冊表格中反映。

      3、器材、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日常保管應注意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4、器材的借還必須有借還手續。除教學需要外不得隨意將器材、設備外借。如確需借出,管理人員要及時催還,如發現有損壞或遺失,應由借用人負責修復或理賠。

      5、室內應保持整潔有序,要求學生在指定地點清洗調色板、畫筆。不要存放與本學科無關的物品。

      6、要及時做好各類雕塑、器材設備的清理、保養、維修等工作。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日下班前應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一、未經商場消防安全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動火或違章操作;

      二、因施工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向店總經理、物業部門申報審批,經審批合格,并經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方可進行;

      三、在動火施工時,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現場監護人員到位,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四、在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容改造施工時,與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防火管理合同,落實防火措施,物業部門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安全防火檢查。

      五、各部門、崗位、班組要定期清理各種雜物和易燃、可燃物品。

      六、各部位動力及照明必須架設(暗設),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照明燈具應采用固定式安裝。

      七、各部位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開關、座、配電盤(柜)周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電器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閘門)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導線,電器設備嚴禁超負荷用運行。

      八、商場的電氣裝置,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室內的線路要有金屬管(塑料管)保護。

      九、電器設施及線路安裝必須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操作,檢查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1、醫院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3、固定動火必須經醫院領導審查同意、批準,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4、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5、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6、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7、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醫院內使用時,應經醫院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8、過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0、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醫院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1、一切固定的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2、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3、禁止使用電熱棒。

      14、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5、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6、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維護是減少火災的危害,保護員工人身、企業財產的'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關鍵中的關鍵。為了在關鍵時刻用好消防設施和器材,特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問題做出如下規定:

      一、設在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的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燈、指示標志、標語、防火設備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派人管理,登記在冊。

      二、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月定期一次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免遭人為的破壞或鼠咬、丟失。檢測完畢后,應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月一次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在對滅火器的檢查當中應建立檔案資料,檢查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報告安環部處理,安環部應根據各重點部門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二、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動火管理制度。

      三、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環科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四、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環科領導審查同意、批準,辦理動火證,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五、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六、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七、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八、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環科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九、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十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安全科開取臨時用電證明,分管用電區域責任批準后,由公司設備技術科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 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 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 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 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 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

      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做好電箱用電標識牌及分路標識圖并張貼在電箱門內,以便檢查。

      9、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為搞好單位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電管理由分廠安全科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安全科統一辦理。未經安全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安全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三、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視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他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六、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安全科批準,擅

      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七、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八、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點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車間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現場臨時供用電設施統一由項目經理部管理。

      2、項目經理部設置一名安全用電技術負責人。

      3、工地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臨電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

      4、臨電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長的每年進行一次驗收。

      5、現場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6、經理部電氣技術負責人必須在作業前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工長必須對所轄區域或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所用的電氣設備以及周圍環境中可能發生的`觸電因素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8、臨時用電安全器材必須按中建一局集團的要求在定點廠家購買。

      9、配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中建一局集團“配電箱定型冊”。

      10、經理部每旬組織一次全現場的安全用電檢查,發現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整改。

      11、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接、拆電氣設備和線路。現場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亂接線行為和擅自拆除電氣設備的行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別人提供帶有故障的或保護裝置不全的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及燈具。

      13、使用Ⅰ類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14、維修電工必須做好維修工作記錄,值班記錄和各種設備的搖測記錄。

      15、經理部必須建立并完善所有臨時用電的內業資料和臺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處方員工必須熟練掌握管道煤氣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災危險性。

      二、掌握煤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三、管道煤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四、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六、廚房內使用煤氣灶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

      1、認真貫徹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規定,抓好安防工作的宣傳教育。

      2、落實各個工作場所的安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做到經常檢查安防情況,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嚴禁在制作室各工作間內吸煙或保存易燃、易爆物品。

      5、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免損壞設備和引起火災事故。

      6、定期檢查配電盤、調光臺、硅柜、燈座觸點等高負載設備,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7、下班后做到拉閘、斷電、關好門窗。

      8、發現火警要迅速采取一切措施進行滅火,并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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