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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21 09:11:28 制度 我要投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第一條: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創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辦公環境衛生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辦公區域的衛生管理與辦公設備的使用維護。

      第三條:制度資料

      一、各公司部門衛生區域劃分:

      ①瀘州十建負責辦公樓(以樓梯階劃分)南片場地及一樓衛生間的.打掃;

      ②策劃部負責本辦公室門前走廊至樓梯階;

      ③林鑫公司負責辦公樓北片場地的打掃;

      ④財務部與采購部負責二樓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財務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購部周二、周四);

      ⑤辦公室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

      ⑥長達嵐皋監理公司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及二樓至三樓的樓梯階衛生打掃;

      ⑦工程部負責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

      二、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一天上班前,按時清理各自職責衛生區的衛生工作,并堅持衛生清潔。

      2、隨時堅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能及時清理污物。

      3、所負責的衛生區域走廊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保證地面無污物和其他剩余遺留垃圾。

      4、使用會議室的員工應愛護會議室設施、堅持會議室的整潔,會后應將座椅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及時清理會議產生的垃圾,關掉電器、照明電源。

      5、辦公區域所有的綠化植物由就該負責區域的公司定期進行一次葉面清理與維護工作。

      第四條:監督與獎懲

      1、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公司負責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職責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同時通報其直接上級,第三次對職責人給予一周辦公區域衛生打掃的處罰。

      2、每周由辦公室人員對各公司負責的區域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不貼合以上要求,一次罰款10元,請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理解所有同事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反饋。同時,公司辦公室理解員工對于其他人員的環境衛生維護方面問題的反映與投訴。

      4、懲罰只是手段,創造良好辦公環境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期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環境衛生!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xx公司全體。

      第三章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各單位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環境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運行部共同推進公司現場管理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運行部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公司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公司工程辦綠化管理處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草坪、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條供應部門對公司所購原材料要確保優先選用清潔、無害、無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染物,發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安全辦負責編制環保培訓教材,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

      第十二條各單位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全辦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安全辦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生產工序應積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第十六條公司每年按需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十七條各生產單位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無備用的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八條各單位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九條公司生產廠區及廠界綠化應以凈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盡量采用對空氣有凈化作用的樹種,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種植方式,擴大綠化面積。

      第二十條公司安環部應結合實驗室的監測數據,每年邀請第三方機構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安環部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第五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安環部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二十三條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環部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安全辦、設備環保部、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辦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各分廠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辦一份備案

      第六章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一、逐步實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對大氣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安全辦根據政府規定的排污總量進行分配管理,各生產單位在排放口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總量。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安全辦申報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申報安全辦。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四、各單位必須保證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條防治廢氣、煙粉塵污染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一、各單位要合理安排生產,對產生廢水污染的工藝、設備逐步進行調整和技術改造。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資源,杜絕生產工藝廢水外排。

      二、新、擴、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三、出現水污染事故后,安全辦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領導報告,再由公司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四、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統偷排廢水或有毒液體。

      五、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統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各種垃圾及其它廢棄物。

      第八章固體廢物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定義

      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喪失原有的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體,半固體,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不能排入水體的液態廢物和不能排入大氣的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質。由于多具有較大的危害性,一般歸入固體廢物管理體系。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第三十三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一、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或個人,必須采取措施,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三、各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各單位要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九章環境污染事故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五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大氣污染事故、水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六條環境污染事故依據程度分為:

      (一)輕度環境污染事故(即輕度一級環保事故)。

      1、有組織排放: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維護不當,造成有組織排放半小時內超標(小時均值未超),或其排氣筒冒煙在1分鐘以下的;或者無組織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

      (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維護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

      (三)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如煤氣泄漏引起人員中毒。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四)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3、因環境污染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五)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3、人員中毒死亡。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第三十七條事故的報告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部門主任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環部部門,由安環部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安全環保處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第三十八條事故的調查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安環部部門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各運行班組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1、事故發生的準確時間、具體地點或部位。

      2、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5、事故現場的照片資料等。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第三十九條事故的責任分析及處理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2、環境保護等規章制度不健全,無章可循的。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三、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對有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第四十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

      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時,遵循環保法規,實現可持續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

      1、環保法規遵從:明確企業需遵守的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確保各項生產活動合法合規。

      2、環境影響評估:設立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對新項目或重大變更進行評估,預測并減少潛在環境影響。

      3、環保設施管理:規定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和升級標準,保證其正常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

      4、廢棄物處理:制定廢棄物分類、收集、儲存和處理的'規定,確保廢棄物得到妥善處置。

      5、能源管理:推行節能措施,優化能源使用,降低碳排放。

      6、環保培訓與宣傳:定期開展環保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環保意識,營造綠色企業文化。

      7、環保績效考核:設立環保指標,納入企業績效考核體系,激勵員工參與環保工作。

      內容概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涵蓋了企業的各個層面,具體包括:

      1、生產運營:確保生產過程中的環保措施落實到位,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2、產品設計:鼓勵研發環保型產品,降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環境負擔。

      3、供應鏈管理:要求供應商遵守環保標準,提升整個供應鏈的環保水平。

      4、社區關系:與周邊社區建立良好溝通,處理好環保問題,提升企業社會形象。

      5、法律責任:明確企業在環保方面的法律責任,預防和應對環保糾紛。

      6、突發事件響應:建立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的環境突發事件,減輕環境損害。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1、環保設施要固定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設備維護保養制和操作規程。使設備完好率、開機率達到100%。

      2、各環保設備必須建立設備臺帳和運行記錄。

      3、井下生產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須經礦井污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外排,化驗人員做好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工辦。盡量提高水資源復用率,滿足復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鍋爐房廢氣經TXD型陶瓷多管除塵裝置處理,確保煙塵和SO2排放濃度符合國家大氣排放一級標準,對除塵設備定時檢查,定時維護,保證除塵設備正常運轉。

      5、對道路和車輛運輸過程中造成粉塵的無組織排放進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灑水和車輛限量不超載、上蓬布圍護處理。

      6、生產車間或作業場所的噪聲,首先從整體設計考慮,盡量把噪聲源與人群密集的'場所遠離,在廠界周圍、高噪聲車間、辦公樓周圍、及廠區道路兩側種植喬木、灌木和林帶綠化,設備須安裝減振基礎,布置在廠房內,人員操作應設隔音操作室。

      7、加強排矸場的管理,嚴防矸石自燃和經雨水沖刷而流失,對矸石溝周圍進行綠化,積極開展矸石、渣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工作。

      8、對首采區開采要設站進行地表移動變形觀測,總結本礦的地表移動變形規律,影響范圍、程度和特點,以便用于以后礦井生產和煤柱留設的科學性及可靠性,提高保護效果。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為保證礦井的環境保護措施處理效果,日常運轉工作提供科學、可靠的數據,我礦設立了化驗室對污水處理進行日常監測。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公司成立公司、企業、班組三級環境保護管理網,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的環保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工作。

      1、根據《環境保護法》要求,公司設置專門的環保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面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保管理部門應配備必需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處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消弱。

      4、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1)、在公司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5、公司設立環境監督員1名,以強化環境監管,落實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

      (1)、協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環保計劃、規章制度。

      (2)、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入網、運行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

      (3)、負責監督企業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廠界噪聲排放的達標情況。

      (4)、負責對企業新建、擴建、改造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掌握企業污染減排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和污染減排臺賬。

      (5)、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減排情況。

      (6)、協助企業進行清潔生產、節能節水、污染減排等工作。

      (7)、協助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對企業突發性污染事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并參與處理。

      (8)、負責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

      (9)、負責按規定要求記錄各級環保部門人員來企業檢查臺賬。

      一、廢水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水排放標準執行國家標準《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的生產生活污水的治理與監測,確保廢水治理達標排放。

      2、公司必須在廢水排放總口處安裝污水流量和水質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污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控。

      3、公司應努力開發利用水循環利用技術,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4、公司應做好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檢查,做好運行記錄。

      二、廢氣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產生的大氣污染的治理和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鍋爐必須安裝除塵和SO治理設施,并做好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做好運行記錄。

      3、公司應積極采用廢氣回收利用、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減少環境污染。

      4、公司應盡可能的選用低硫煤,以減少SO的產生。

      三、固體廢物處置管理

      1、公司生產、生活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鍋爐爐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應做好對鍋爐爐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應有專人負責對煤矸石進行處理和填埋,保持場地道路的通暢,避免因清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針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事故,公司應制定完善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

      2、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隊伍職責,對信息報送、出警、現場處置、污染跟蹤、調查取證、后勤保證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3、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做好演練記錄,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補充和完善預案。

      4、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上報環保部門與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將污染突發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

      5、公司發生污染事故后,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協助環保部門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制定處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五、新建項目環保管理

      1、新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保設施“三同時”,即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新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前開展環評,并逐級上報環保部門批復。

      3、新建設項目試運行后,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六、環保臺帳與報表管理

      1、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管理和保管環保臺帳,及時填寫環保各項數據,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2、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報送環統報表,并做好數據的分析。遲報、漏報、錯報一次,扣主管人員20元。

      3、公司環保臺帳或報表報管年期為三年。外單位人員借閱,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七、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照《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賠款、行政處罰、開除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環保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保領導組工作崗位職責

      一、環保領導組承擔本企業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和監測任務,具體負責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督;

      二、負責協調與上級環保部門和各類業務往來,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本企業的環境保護情況。

      三、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五、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六、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七、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八、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電力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促進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履行企業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規、神華集團和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結合電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確了電廠環保管理的機構與職責、生產中環保技術監督管理、環保設備管理、環保設備運行管理、環保技改項目管理、技術指標管理、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環保設備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環保日常檢查與考核。

      第三條

      電廠的生產全過程必須依法保護環境,堅持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在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環保設施必須與電力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要堅持高標準、嚴格要求,使其能夠長期穩定有效地運轉。

      第四條

      環保設施包括電廠的脫硫、脫硝、除塵器、廢水處理裝置、灰場、煤場、煙囪和環保在線監測裝置等,完全納入環保管理和技術監督內容。

      第五條

      電廠的生產系統采用先進的檢測手段和科學的管理方法,使環保設施在良好狀態或允許的范圍內運行,防止超標排放及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

      電廠生產采用新技術實現環保設施達標排放,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制定和實施污染防治規劃,減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廠。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八條

      電廠環境保護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生產技術部,實行環境保護設備管理、環保運行管理和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考核制。生產技術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擬訂、分解與監督考核,技術改造工作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制定電廠的環保管理制度、技術標準;

      (三)負責制定環保污染治理項目的技術方案、可研初審、立項審批工作和參加設計審查工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技改項目的監管、實施、驗收工作;

      (五)參加新建工程項目的環保設施“三同時”環保驗收工作;

      (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協調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與對外交流。

      第九條

      電廠應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明確環境保護管理部門,配備環保專職管理人員。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上報并實施電廠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按時申報環境保護治理項目;

      (三)根據電廠的實際情況編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四)組織實施政府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污染治理項目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推廣項目;

      (五)負責完成電廠新建、改建、擴建電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方案政府審批,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三同時”工作;

      (六)做好電廠的環境保護目標分解工作,組織開展環保技術監督,確保各類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七)做好環保設施運行管理、檢修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將脫硫、脫硝、除塵器等主要環保設施視為主設備對待;

      (八)落實環保治理項目資金,積極申請各級政府部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國債資金;

      (九)做好電廠環境污染事件、糾紛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環保設施監測工作,定期開展設備安全性評價;

      (十一)按時報送各類統計及分析報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監督總結;每月按時填報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報表等內容;

      (十二)組織環保設施消缺、維護檢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項目計劃及技術方案編制;

      (十三)建立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臺帳、檢修技術記錄、環保減排臺賬以及各種原始技術資料、圖紙檔案等。

      第三章新建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條

      電力建設項目必須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寫完成后由公司組織預審,通過后由建設單位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必須認真落實燃料品質分析的代表性,確保設計硫分、灰分等參數與實際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設計必須嚴格執行環保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設計標準不能低于可研、環評要求。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環保設施的選型和安裝要保證質量,符合工藝導則要求,使其性能達到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在設計和施工階段環境保護內容有重大變更時,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向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并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投產時應達到如下環保要求:

      序號

      項目要求

      環保設施與主設備三同時率

      監督檢查是否全部環保設施與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三同時率100%

      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

      (1)監督工程項目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達到設計要求,如不能達到時要協助發電企業查找原因,提出解決措施

      (2)審查發電企業提出的解決方案并監督見證方案實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達標率100%

      除塵效率

      參與除塵器的選型,監督檢查除塵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煙塵排放達標,除塵效率不低于設計值,電場投運率不低于98%

      脫硫、脫硝設施效率

      參與脫硫脫硝設備的`選型,監督檢查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達標,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要求,投運率大于96%

      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效率

      監督檢查廢水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廢水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污染物排放達標,廢水處理率100%,設施運轉率95%,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

      噪聲治理設施治理效率

      監督檢查噪聲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噪聲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噪聲排放達標,廠界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灰渣處理設施與綜合利用

      監督檢查灰渣處置和綜合利用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灰渣輸送儲存符合設計要求,綜合利用率達到先進水平。

      8煤場防塵措施

      監督擋風抑塵網、水噴淋裝置安裝

      第十五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前,要做好生產準備工作,組織環保設施運行、檢修培訓工作,確保環保設施調試、投運正常;通過168小時后立即向環評審批的環保管理部門(國家環保部)上報試生產報告。

      第十六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時,各項環境保護性能指標達到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環評批復要求,項目單位要在3個月內組織環保竣工驗收的監測工作,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由建設單位向公司申請預驗收,提供執行環保“三同時”總結、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煙氣連續監測系統聯網證明等,公司組織對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預驗收,經公司預驗收通過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門提請驗收。

      第十七條

      電力建設項目對外談判、簽訂合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招標文件中應有明確的環境保護條款;環保管理人員參加審核招標文件。環境保護項目投資應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條

      重大技改項目涉及原工程環評重大變化的,要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可研報告和環評報告表(書),上報公司申請預審,預審通過后上報當地政府進行環評、可研審查。

      第四章生產過程的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電力生產部年初下達環保設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環保設施運行檢修管理檢查,審批環保技改項目,跟蹤環保設備隱患治理;開展環保技術監督,調查污染事件;維護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

      第二十條

      電廠應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生產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落實環保管理機構,設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編制年度環保工作計劃,明確國家與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與任務,提出環保控制措施,確保環保設施運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環保任務與環保考核指標。

      第二十一條

      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一)環保改造項目納入公司技改項目中,公司做好項目立項審批工作,對環保技改項目做好技術把關,并組織重大環保技改項目可研報告預審工作;

      (二)電廠要做好環境保護治理項目申報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項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報告、項目建議書和論證工作,報公司立項審批。項目應明確負責人、完成時間、投資額和預期達到的環保效果;

      (三)對公司批復的環保技改項目應按時啟動,落實資金,及時開展招投標工作,跟蹤督導環保改造項目進展,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工期和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項目完成并正常投運后3個月內,由電廠向公司申請驗收,重大環保改造項目一般應在3個月內通過公司驗收或后評估驗收;

      (五)出現政府部門臨時提出的環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計劃中沒有項目計劃的,電廠要提供政府相關文件、增項申請報告和可研報告(脫硫、脫硝、灰場等大項目做環評報告)上報公司電力生產部,并履行可研審批、立項申請程序。

      (六)重大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序號

      項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價

      (1)委托有可研資質的單位編制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公司組織專家進行可研報告預審查。報告修改后報公司或國網公司審查立項。

      (2)脫硫、脫硝、除塵器改造、廢水回收等大型環保技改項目要委托有環評資質的單位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程項目環評報告,并報環保部門審批。

      (3)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報地方政府審批,取得項目備案證。

      1.4.2工程環境保護設計

      (1)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依據環境容量及影響評價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令、條例、標準和規定進行環境保護工程設計。

      (2)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審核、修改,完成工程設計最終版。

      (3)監督環境保護污染防治設計方案要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符合國標和地方標準。

      (4)監督各種污染物防治措施齊全,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對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復循環利用。

      (5)監督環保工程設備選型,符合節能環保要求。

      1.4.3環保設施的安裝調試

      (1)監督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建設、同時安裝、同時調試

      (2)監督環保設施的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專業工程驗收規范,建立實施環保設備監造、檢驗、驗收的監督管理程序

      (3)調試前,委托技術服務單位協助審查調試大綱和技術措施,監督調試過程的實施,各種設備運行效果符合環評要求、設計要求和出廠技術要求

      1.4.4竣工驗收

      (1)監督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建立環保設施聯動試運記錄和試運轉記錄

      (2)項目通過168小時后向批準環評報告的環保部門上報試生產申請報告。

      (3)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測試,驗收測試要求機組負荷大于額定負荷的80%,驗收測試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4)編制《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5)編制上報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并組織環保部門、公司參加現場驗收

      第二十二條

      主要環保指標管理

      環保主要排放指標要做到廢水、廢氣各項污染物濃度達標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總量不超政府部門下達的總量要求;環保設施投運率、效率達到設計要求;灰渣綜合利用率逐年提高,達到公司下達的目標要求;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電廠主要環保指標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每月如實上報環保主要指標,對出現異常指標必須進行原因分析上報。

      主要環保監控指標:

      序號

      指標分類

      具體指標要求

      環保設備投運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環保設備與主設備同步投運

      (2)電除塵電場投運率>98%

      (3)脫硫設施投運率>97%

      (4)脫硝設施投運率>98%

      (5)廢水處理設施投運率≥95%

      (6)煙氣在線監測系統投運率99%

      (7)灰場設施完好,不應發生污染糾紛

      污染物排放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煙氣污染物處理率100%

      (2)煙氣排放達標率100%

      (3)廢水處理率100%

      (4)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5)廠界及敏感點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6)廢水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7)廢氣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8)SO2、NO、煙塵排放績效滿足環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處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達到上級要求

      (11)化學鍋爐清洗廢液排水的達標率100%

      環境污染事故

      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條

      電廠應明確環保管理和環保信息報送人員,按規定要求及時、準確收集匯總環保上報數據和資料,及時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填報各項環保信息和實時數據。

      第五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電廠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門及國神公司下達的環境保護考核目標的部門,進行通報、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為了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規范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減少職業傷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據公司《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制訂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勞動保護法令和行業部門發布的勞動保護規定或標準為依據;應在危險因素辨識、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先進科學的原則,必須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種類、數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為編制內容,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項目總工是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人,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編制、管理的責任單位。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依據: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施工環境資料、設計文件、安全及環保防護設施標準、施工技術規程、安全(環保)技術規程。

      在編寫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時,首先應對危險因素、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在辨識評價的基礎上,對人、機、料、法、環五個環節可能造成安全、環境和職業危害事故的相應因素采取技術手段進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必須符合現行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必須以滿足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需要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必要性就是要在對施工項目進行風險評價的基礎上確定出重大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風險程度,為減少和防止風險而應采取的相應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滿足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結合現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機械、人員素質情況制定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就是要做到安全環保技術措施的對象明確、目的清楚、簡單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各項目在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的同時,應編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1.項目簡介:簡要介紹安全技術措施要解決的對象;

      2.編制依據:技術文件、標準、合同;

      3.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方法、工作流程和資源配置。

      4.注意事項: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5.檢查、驗收標準。

      第七條 下列單項工程施工(作業)時,必須單獨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項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處臨空、臨水施工工程,高邊坡施工工程;

      3.兩層以上交叉作業、系統性電氣作業、起重吊裝作業;

      4.大型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運輸、大型施工設備安裝與拆除工程;

      5.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使用;

      6.預防自然災害(防泥石流、防臺風、防雷擊、防地震、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業)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必須報分局技術質量部審核備案。

      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1.收集施工項目所處的施工環境資料、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合同文件等,并開展查勘現場。

      2.收集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工藝、同類技術文件。

      3.開展危險因素辨識、確定評價資料。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1.根據工程情況、工期要求、現場環境開展平面規劃。對具有危險性的臨時設施按有關規定進行布置并明確標識。

      2.現場勘察,確定影響作業安全的環境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危險因素。

      3.根據設計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環境、作業流程,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分析工藝流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5.根據施工設備狀況和使用條件(使用時間較長、工作環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負荷運行、安裝安全保護裝置的措施。

      6.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特點,規定作業程序,規范施工人員的作業行為。

      7.在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按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實驗-修訂完善的模式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8.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在編制前應規范進行策劃。

      9.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經工會、安全、質量監管部門會審。

      10.分包隊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經技術、安全、質量監管部門會審,經單位總工程師審查批準。

      規范編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計劃。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名稱;

      2.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內容和目的;

      3.經費預算及其來源;

      4.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和負責人;

      5.施工開始日期、施工計劃進度和完工日期;

      6.措施執行情況與效果。

      第三章 技術措施的交底和執行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并報監理核準后執行。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交底主要內容

      1.本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

      2.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3.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

      5.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遵循“三同步”的原則,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與施工技術措施同步編制、同步交底、同步實施。

      1.工程開工前,單位總工程師將工程概況、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合同安全技術要求等情況,向各級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2.由工程技術部門組織,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參加,向參與施工作業的全體職工進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交底;技術措施要發放到每一個作業面。

      3.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作業中隊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4.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利用每天的“班前安全講話”,對員工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等方面的安全交底。

      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連續、重復施工,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重新交底。

      各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簽字,填寫安全環保技術交底記錄。交底記錄要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歸檔存放。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由施工管理部門組織落實,實施作業的單位負責執行,技術管理、安全環保監督部門負責監督。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監督與管理

      項目安全環保、技術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掌握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完善對作業過程的巡視。

      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每周一次的跟蹤檢查。

      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中所要求的安全設施實施建設,質量管理部門應組織工程技術、安全環保監督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應同時邀請監理單位人員參加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實施后,應經常檢查,保持其有效性。當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由編制部門進行修訂。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落實形成的安全環保防護設施,應由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經常進行檢查,保持有效狀態。遇有損毀、失靈、變形等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或更換。

      分局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附 則

      各級技術管理部門要規范建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管理臺賬。

      項目按季度發布安全技術管理簡報。

      項目在工程開工之前或停工三個月以上復工前,必須編制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規劃,繪制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安全環保設施、警示標識及標志平面布置圖。

      本辦法由分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監督執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公司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和諧發展,防止和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保護生態環境,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以人為本、環保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面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確保“一控雙達標"全面實現,構建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促進能源節約、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

      第三條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全過程、集約化、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各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地方環境保護具體要求,追求“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履行社會責任,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根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模式及經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同時履行環境保護管理職責,是領導和協調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決策機構,由公司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公司安委員在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二)組織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發展戰略、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

      (三)負責公司系統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考核。

      (四)審定重點環境保護治理項目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

      (五)協調公司所屬各企業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第二條 公司安委會設立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代理安委會管理公司日常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公司安委會環境保護管理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定期組織召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執行《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施工例會制度》),向安委會匯報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傳達并組織落實安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要求.

      (二)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公司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負責對所屬各部門年度目標中環境保護指標的考核,組 織對所屬部門日常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對環保隱患整改措施負責檢查落實。

      (四)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三同時”管理,組織或參與有關部門編制、審查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及計劃。

      第三條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部門,應設立環境保護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各企業環境保護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環境保護規章制度、企業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本企 業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完成上級公司和地方政府下達或規定的環境保護指標要,并對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和環境保護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環境保護設施安全、穩定、連續運轉,負責本公司環境統計、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負責編制本企業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現場處理方案,并組織培訓。

      (六)組織實施本公司ISO14000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的落實工作。

      第三章 環境管理體系崗位職責及監督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建立環保統一管理、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的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

      第二條 各級部門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負全面責任。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其直接領導環境保護管理機構. 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對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歸口監督管理。其他各職能管理部門和生產單元對與其業務相關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第三條 環境保護的專業管理要與全員性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管理相結合,形成縱橫交錯、上下協調的環境保護管理網絡。

      第四章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計劃管理.各部門應將環境治理項目納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第二條 設備管理.要將環保設備納入設備管理范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標,并與施工設備同時維護、同時檢修、同時運轉;環保設施、設備臺賬和運行記錄,應單獨建立和存放。

      第三條 指標化管理.建立環境保護管理指標體系,結合本單位實際設立指標體系。

      第四條 標準化管理。環境保護工作標準化是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環保有關部門和人員,在進行環境管理工作中所應完成的具體工作任務、內容、職責和必須達到的要求做出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一條 所有新建、改建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

      第二條 對現有設備、設施的技術改造,通過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符合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三條 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各部門要按照國家及所在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嚴格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工作,并及時將相關手續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嚴禁出現“三邊"工程。

      第六章 事故應急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根據上級公司制定的環境保護目標編制本公司的環境保護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各部門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將下一年度的環境保護年度計劃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核、備案; 各部門應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條 各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的需要,配備控制污染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并定期檢查,保證應急設備和物資處于隨時可以使用的狀態。

      第三條 對從事可能發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產作業活動的員工,應進行應急反應培訓,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組織演習。

      第七章 宣傳、培訓教育管理

      第一條 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應優先安排節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綜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開發項目,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環境保護科研成果。

      第二條 各級企業在培訓干部和員工時,要把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列為基本內容之一。要經常開展環保有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各級環保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管理人員的環境管理業務水平。

      第三條 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時機,宣傳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和環保參與能力,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良好風尚.

      第四條 加強國內外相關環境保護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環境保護交流活動.在安排技術引進、出國進修、技術交流和專業考察時,應對環境保護業務予以考慮。

      第八章 檢查、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環保檢查可采取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檢查、臨時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等方式進行。環境保護綜合檢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其它類別檢查可與《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試行)》同時開展。

      第二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依據年度環保責任書和相關考核辦法,負責對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考核。各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本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門應該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獎勵資金應列入年度資金預算。

      第三條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運營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而導致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超總量,未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擅自開工建設和生產運營的,將追究企業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 未經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變更或降低環境保護設施技術性能的,將追究有關負責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 在設計、施工、監理過程中,未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要求的,將追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六條 對未按規定程序上報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復認可,而擅自對環保設施實施維修、拆除、停運和更換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對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為保持居住區內良好的生態環境,加強環保建設,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本小區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樹立環保意識。

      二、愛護園林綠化,不采摘花朵,不踐踏草坪,不損壞樹木。

      三、愛護公共設施,不亂拆、亂搭、亂建,使住宅區整潔有序。

      四、小區內各商業市場、商業網點,飲食門店不得亂扔棄物,亂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區內嚴禁濫捕濫殺鳥類。

      六、小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造影響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整齊有序。小區內車輛不得鳴笛。

      八、憑證飼養寵物,帶寵物在小區散步時,不污染環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設備。

      十、共同努力營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適,健康文明的'居住環境。防止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請按下列方法處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請投入廢紙、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膠、皮革、金屬、紡織物。

      2、生活垃圾箱--請投入廚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請投入各種廢電池、廢光管、藥劑罐、氣體罐及各種藥劑、藥品。

      4、大件垃圾--如沙發、床墊、廢家私、廢電器等,請通知管理處協助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尊敬的樂山市運管局峨眉山市運管所:20xx年6月26日貴局的各位領導親臨我司進行專項整治檢查。對我司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情況做了詳細的檢查工作,給我司提出了很多的寶貴意見及發現我司現場有許多不足之處,我司將針對貴局提出的問題積極配合做如下整改:

      1、為宣傳落實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

      整改措施:現已將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作為宣傳上墻。

      2、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已建立此項制度且作為制度牌上墻。

      3、維修人員缺技術負責人、電器、涂漆.、質檢員。

      整改措施:技術負責人證、電工證、漆工證、質檢員證、已落實。

      4、部分操作規程缺失。

      整改措施:操作規程整改完畢。

      5、未制定隱患排查計劃.未開展隱患排查工作。

      整改措施:已制定排查計劃表和隱患排查表。

      6、“三單一證”填寫不規范。

      整改措施:現將“三單一證”填寫規范

      7、兩個滅火器失效。

      整改措施:已更換滅火器。

      鑒于本事件的發生給貴局的領導們帶來的不便,在此表示深深的歉

      意。同時也萬分感謝各位領導為我司的`發展提出如此寶貴的意見,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給予我們更多的支持與指導,謝謝!

      三重汽車維修有限公司(蓋章)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各類施工、生產活動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環保法規遵守:確保所有活動符合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

      2、環境影響評估:預先評估項目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

      3、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并執行有效的污染控制策略。

      4、環保設施管理:維護和使用環保設施,確保其正常運行。

      5、廢棄物處理:規范廢棄物的收集、分類、存儲和處置。

      6、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推廣節能降耗,鼓勵資源循環利用。

      7、員工培訓與意識提升:提高員工環保意識,強化環保行為。

      8、環保監控與審計:定期進行環境監測和內部審核,確保制度執行。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循性:確保所有活動遵守《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2、環境管理計劃:制定詳盡的環保行動計劃,明確目標、責任和實施步驟。

      3、環境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

      4、綠色采購:優先選擇環保型設備和材料,減少環境負擔。

      5、環境績效考核:將環保表現納入員工績效評估,激勵環保行為。

      6、社區溝通:與周邊社區保持良好溝通,解決環境問題和投訴。

      7、持續改進:定期審查和更新環保政策,持續改進環保管理效果。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又要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環境保護工作,首先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把環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緊繃環境保護這根弦,認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對公司的環保工作負全責。

      二、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三、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四、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及崗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環境保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辦公室主任兼職環境保護干事,負責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環保無小事,事事有落實。

      六、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措施,生產、拆解、儲存等重點區域要定期檢查,防止有重金屬及其它污染物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七、環境保護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環保意識,經常檢查、督促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清理,消除隱患。

      八、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關環境保護的義務。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公司安全環保部門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為做好迎接中央環保督察、省環保督查開展的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我校周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全面深入排查環境風險隱患,解決建設項目環保手續突出問題,對各類突出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各項政策、法規,有效解決建設項目環保突出問題。以清查、整治建設項目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為總目標;以摸清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和健全環境管理檔案為前提;切實把建設“政府滿意、人民滿意”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落到實處。

      二、整治范圍

      專項整治的范圍是:檢查過程中查處的學校校內外環境,主要包括學校廁所的清理、周邊環境的治理、校園環境和樓道環境及室內環境。

      3、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環境整治的檢查指導工作。

      (一)成立環境整治文稿組,協助學校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環境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和檔案歸類。

      組長:

      成員:

      (二)成立環境整治督導組,協助學校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日常環境整治工作的檢查指導工作。

      組長:

      成員:

      (三)成立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上報檔案資料等工作。

      組長:

      成員:

      (四)后勤保障組,職責是負責聯系清掃所用的工具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組長:

      組員: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分兩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調查摸底時段(8月19日上午)

      按照專項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工作任務,對學校周邊環境問題逐個排查,確保所有項目不遺漏,堅決做到問題一個也不放過。對清查出的問題必須逐個列出,并明確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整治時限等內容。

      2.完善整治時段(8月19日下午至8月21日)

      針對第一階段全面摸底清查出的各種環境整治問題清單,由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清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對下達限期整改環境違法行為的`問題,由環境整治督導組促其盡快全面落實限期整改要求;并由文稿組教師編撰活動總結和簡訊,保存好第一手資料,以圖片和影音資料的形式交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上報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要加強溝通與聯系,共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加強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及時公布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進展,定期通報檢查整改、驗收情況、對環境重視不夠造成上級督導檢查的影響惡劣的環境保護系列問題,形成集中整治高壓態勢。

      城臺鄉中心學校

      20年8月19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一個禮貌、優美、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職責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辦公室、走廊、衛生間、室外衛生區)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公司綜合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二、室內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柜、書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衛生與潔工作;須堅持清潔、干凈。

      第六條:個人的文件、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堅持整潔、干凈;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柜內。

      第七條:下班后個人的文件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

      第八條:為美化辦公環境,每個辦公室應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

      第九條:辦公室地面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拖把洗干凈,擰干水后拖地,堅持地面清潔、干凈,無污染。

      第十條:當日輪值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垃圾蔞,當垃圾蔞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應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公共走廊、衛生間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堅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臟物。

      第十二條:衛生間洗手臺面、鏡面要堅持干凈、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污水,輪值人員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內垃圾不應超過三分之二。

      第十三條: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四條:辦公樓公共區域職責劃分:

      三樓樓道及窗戶、三樓樓梯間及窗戶、三樓培訓室、復印室由采購部負責;

      二樓樓道及窗戶、二樓樓梯間、女衛生間由財務部負責;一樓樓道及窗戶、大小會議室、活動室、男衛生間、門廳由綜合部負責。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安排輪值,職責到人。各分庫要負責做好本單位區域內環境衛生管理。

      四、室外衛生區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五條:星期五午時為學習、勞動日,通常情景下室外衛生職責區每2星期打掃一次,如地面較臟應隨時打掃。

      第十六條:冬季下雪時要以雪停為令,隨時做好積雪清掃,積雪應掃至綠化區內。

      第十七條:室外衛生職責區劃分:

      辦公樓西墻——1號庫東墻為界(含宣傳櫥窗)由綜合部負責。

      辦公樓西墻——警衛室外xx米處為界(含宣傳櫥窗、停車場)由采購部負責。

      辦公樓兩側道路由財務部負責。

      第十七條:以上制度規定綜合部監督執行,公司將其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發現不合規定的,應責成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違反本制度影響公司形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制度

      1 、目的明確公司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準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 、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 、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 、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范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 、 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 、工作流程

      5.1 、總則

      5.1.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 、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 、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著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 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 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5.2.1.1、 負責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公司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1.3、 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并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

      5.2.1.5、 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確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專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對安全工作嚴格獎懲;

      5.2.1.8、 組織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2.1.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落實。審批“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5.2.1.10、 組織或委托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1.11、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 、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1、 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貫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2 、把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充分發揮黨、工、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內容,領導黨群組織和政工部門,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群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6 、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 、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5.2.3.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情況的匯報,分析安全形勢,掌握并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負責在公司的工程協調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

      5.2.3.2 、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3.3 、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下屬單位對隱患的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3.4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3.5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屬部門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3.6 、對沒有成立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業績的審查;

      5.2.3.7 、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 、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5.2.4.1、 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4.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4.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5.2.4.4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5.2.4.5 、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4.9 、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采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 、后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5.2.5.1 、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5.2.5.2 、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5.3 、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5.4 、負責組織并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5.5 、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5.2.5.6 、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負責組織、督促及時采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 、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落實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由于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干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 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7.1、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保證體系,健全公司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7.2、 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5.2.7.3、 組織公司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技術規程、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5.2.7.4、 組織編制并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7.5、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5.2.7.6、 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5.2.7.8、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5.2.7.9、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2.7.10、 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鑒定及技術防范措施的審定。

      5.2.8、 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5.2.8.1、 組織并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8.2、 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 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群眾監督網活動。

      .2.10.1 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5.2.10.2、 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的有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職業健康群眾安全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進行研究;

      5.2.10.4、 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活動,為實現安全生產獻計獻策;

      5.2.10.5、 充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群眾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或職工代表,對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5.2.10.6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會議和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

      5.2.10.7、 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0.8、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合理化建議,表彰職業健康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5.2.10.9、 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5.2.10.10、 督促和協助行政對職工特別是特殊工種和女職工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參與勞動鑒定工作,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督促和協助行政及時做好康復、治療、療養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5.2.10.11、 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貫徹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制止超體能工作,限制加班加點。對必要的加班加點,督促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 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并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為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群眾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并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5.2.12.1、 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5.2.12.2 、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5.2.12.3、 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12.4、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5.2.12.5、 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范和資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13.3、 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核內容。

      5.2.13.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13.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5.2.14.1、 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14.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14.3、 負責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在提拔、使用干部時,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在員工晉級、評獎時,把安全施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5.2.14.4、 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5.2.14.5、 負責審定人員和機構編制,按照勞動法規和標準保證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定員定編合理,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5.2.14.6、 負責勞動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執行職業防護用品和津貼發放標準,。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負責解決勞動保護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14.7 、負責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負責組織職工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及其它職業危害的檢測;

      5.2.14.8、 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5.2.14.9、 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取;

      5.2.14.10 、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教育培訓計劃,并在進行干部任職資格和職工技術考核時,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考核;

      5.2.14.11、 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干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5.2.14.12、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

      5.2.14.13、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員工和領導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 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5.2.15.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

      5.2.15.2 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15.3 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鑒定傷情。

      5.2.15.4 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作。

      5.2.15.5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5.2.15.6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15.7 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財務部職責

      5.2.16.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16.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16.3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 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5.2.17.1 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17.4 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把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安全施工業績、安全管理狀況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17.6 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 公司審計職責

      5.2.18.1 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使用不當或挪用生產資金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合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5.2.18.2 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 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5.2.19.1 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參加因干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執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5.2.20.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編制投標書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中標后的施工管理中組織檢查落實。審查未設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審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機械拆裝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參與作業過程中的監督;

      5.2.20.3 在工程協調會和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動態,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20.6 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5.2.20.7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擴建、改建、挖潛及革新項目,按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做好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工作;

      5.2.20.8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20.9 在固定資產的設備招標中,把設備的安全性能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采購的設備安全可靠;

      5.2.20.10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20.11 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鑒定工作;

      5.2.20.12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5.2.20.13 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20.14 負責采購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屬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施工機械、安全器材及采購后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采購的設備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并督促執行。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倉庫、堆場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 體系部職責

      5.2.21.1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

      5.2.21.2 組織評價和確認公司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編制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中高度風險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2.21.3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門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5.2.21.4 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5.2.21.5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實施;

      5.2.21.6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等文件的編寫、頒布、修訂;

      5.2.21.7 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5.2.21.9 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5.2.21.10 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5.2.2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負責由公司管理的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勞動保護、防暑物品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及設備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 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5.2.23.1 督促多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2.23.2 負責建立健全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并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

      5.2.23.3 督促多經企業按時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措費用的計列和提取;

      5.2.23.4 協助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多經企業安全工作例會、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5.2.23.6 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 分公司經理職責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5.2.24.2 批閱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24.3 審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5.2.24.4 批準分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4.5 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5.2.24.6 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5.2.24.7 組織并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5.2.24.8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4.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 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分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并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25.3 領導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雙文明建設工作中,注重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5.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5.2.26.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分公司生產調度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關部門和所在項目的專業公司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6.3 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26.4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26.5 組織并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5.2.26.6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26.7 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6.9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 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5.2.27.1 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27.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27.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獎懲規定,貫徹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考核辦法;

      5.2.27.4 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5.2.27.5 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 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28.1 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28.2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28.3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28.4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指導編制人員按投標書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組織編制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分類編制、審查、審批程序。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施工項目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完好狀況和安全使用狀況;

      5.2.28.5 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5.2.28.6 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28.8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5.2.29.1 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2.29.5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反饋行政領導并督促及時解決,協助行政限期治理,嚴格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送達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對粉塵、噪聲、有毒、有害及其它職業危害工作環境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超標立即限期治理,對治理難度大的問題,協助行政組織攻關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達標的職業危害作業點,要協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向上級報告;

      5.2.29.7 督促和協助行政組織職工、特殊工種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及時協助做好治療、康復、療養工作和落實有關待遇;

      5.2.29.8 參加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現象;

      5.2.29.9 每季度召開一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會議,討論收集整理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總結、布置季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任務;

      5.2.29.10 督促行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對策落實;

      5.2.29.11 督促行政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的規定,制止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加班加點,對必須加班加點要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5.2.29.12 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5.2.29.13 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29.14 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5.2.29.15 配合行政對班組安全建設進行檢查考核。督促協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動,分工會主席經常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5.2.29.16 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 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5.2.30.1 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為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5.2.30.2 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5.2.30.3 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30.5 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30.6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作用。

      5.2.30.7 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5.2.30.9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30.10 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5.2.31.1 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31.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31.3 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2.31.4 協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5.2.31.5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31.6 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5.2.31.7 負責安全考核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5.2.31.8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5.2.31.9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5.2.32.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32.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 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5.2.33.1 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33.2 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33.4 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5.2.33.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33.6 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5.2.34.1 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5.2.34.3 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布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5.2.34.4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5.2.34.5 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5.2.34.6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34.8 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34.9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5.2.34.10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34.11 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范和安全資料。

      5.2.34.12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34.13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5.2.35.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5.2.35.2 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

      5.2.35.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5.2.35.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 、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5.2.36.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5.2.36.2 、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36.3 、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鑒定工作。

      5.2.36.4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

      5.2.36.5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36.6 、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5.2.37.1 、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 “四防”工作。

      5.2.37.2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5.2.37.3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37.4 、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7.5 、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5.2.37.6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 、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5.2.38.1 、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38.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準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5.2.38.3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38.4 、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5.2.38.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38.6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5.2.38.7 、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38.8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8.10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38.11 、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38.12、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 、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39.3、 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2.40、 專業公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包括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職責

      5.2.40.1、 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0.2、 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40.3、 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5.2.40.4、 負責布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0.5、 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5.2.40.8、 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40.9、 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項目專業公司(系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5.2.41.1、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2.41.2、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41.3、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41.4、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41.5、 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41.6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5.2.41.7、 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1.8 、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1.9、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41.10、 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托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 班組長職責

      5.2.42.、1 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5.2.42.2、 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2.3、 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2.42.4、 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后的安全小結。

      5.2.42.5、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2.42.6、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5.2.42.7、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5.2.42.8、 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5.2.42.9、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2.12、 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5.2.42.13、 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 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5.2.43.1、 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3.2、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5.2.43.4、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5.2.43.5、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5.2.43.6、 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 施工人員職責

      5.2.44.1、 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5.2.44.2、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5.2.44.3、 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2.44.4、 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5.2.44.6、 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5.2.44.7、 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44.8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5.2.44.9 、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5.2.45.1 、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5.2.45.2 、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5.3 、監督檢查分公司、專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狀況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

      5.2.45.4 、 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5.5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2.45.6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5.2.45.7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 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干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5.2.45.9 、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5.10 、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5.11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5.2.45.12 、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發放,并監督試驗、鑒定工作。

      5.2.45.14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5.15 、 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5.2.45.17 、 負責公司范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5.2.45.18 、 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5.2.45.19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5.20 、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5.21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5.23 、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5.2.46.1 、 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6.2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5.2.46.3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5.2.46.4 、 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6.5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6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6.7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6.8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5.2.46.9 、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2.46.10 、 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6.11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鑒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5.2.46.13 、 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14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5.2.46.15 、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核。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5.2.46.16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5.2.46.17 、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6.19 、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 、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5.2.47.1 、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5.2.47.2 、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7.3 、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5.2.47.4 、 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5.2.47.6 、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5.2.47.7 、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5.2.47.8 、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5.2.47.10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2.47.11 、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5.2.47.12 、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專業檢查,參加安全員工作例會。

      5.2.47.13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5.2.47.14 、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與獎懲。

      5.2.47.15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輕傷事故、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47.16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及時傳遞安全信息。

      5.2.48 、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5.2.48.1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

      5.2.48.2 、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2.48.3 、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5.2.48.4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2.48.5 、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5.2.48.6 、 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5.2.48.7 、 參加本班組事故的調查分析。

      6 、監測與改進

      6.1 、在安全檢查時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6.2 、在機構和部門職能調整時,對本職責作相應的調整。

      7 、 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7.2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7.3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電電源[20xx]49號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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