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庫防火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酒廠設計防火規范》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倉庫防火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防火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酒庫、儲罐區、沼氣罐(柜)、油庫等甲、乙類倉庫和包裝材料庫、糧庫、曲庫等丙類倉庫及其他丁戊類倉庫。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時,應按《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條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員為防火安全員,全面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倉庫防火安全員負有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防火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2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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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筏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4
一、化學藥品倉庫為重點消防安全管理單位。防火責任人應常常對倉庫保管員及運用化學藥品的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化,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學問,會報火警、會運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會逃命。
二、儲存管理。化學藥品必需保證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嚴格限制濕度和溫度;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包裝容器應當堅固、密封,發覺破損、殘缺、變質、分解等狀況時,應當剛好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三、電器管理。倉庫的電器裝置必需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器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愛護;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庫房骨不準運用取暖、家用、修理等電器設備(電暖器、電視機、電烙鐵);電源開關應設在值班室,有關人員離庫時,必需拉閘斷電。
四、滅火器管理。滅火器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四周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倉庫嚴禁運用明火;禁止吸煙。
五、取物、還物管理。取物、還物時必需由倉庫保管員帶領,并仔細履行領取或還回手續;進入倉庫時,須將火種留在庫外。
六、值班制度。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察檢查制度,值班員要堅守崗位,不準漏崗;要常常檢查庫內及周邊消防安全狀況,發覺問題,剛好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仔細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七、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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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商業(含糧食、供銷社,下同)倉庫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倉庫及人身受火災危害,保護倉庫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安部發布實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有關規定,結合商業倉庫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商業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同時,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指導、監督。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商業部門管理的儲存各類商品物資的倉庫、貨場。
實行承包、租賃的倉庫一定要在協議(合同)中明確安全責任,并保證安全。商業部門租賃的社會倉庫、貨場,凡租賃者管理的,也要執行本辦法。
儲存化學危險品、爆炸物品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商業部門的專業批發公司、企業集團等的法人代表,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為便于工作,應由一名副職分管倉庫消防安全工作。倉庫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反映,同時要加強防范。公司、企業集團等對反映的問題,應認真研究,切實加以解決。倉庫本身能解決的重大隱患而不解決導致火災事故發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第五條大中型商業倉庫都要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倉庫法人代表(經理、主任)是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對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確定一名副職負責日常防火工作。倉庫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辦事機構或配備專、兼職消防人員。防火負責人的變動應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
第六條各級商業倉庫都要組建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訓練,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專職消防隊長的變動應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意見。
第七條倉庫警衛、消防及保管人員,要按照先審后用的原則,選拔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要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禁止聘用年老體弱人員值班、值宿。外來臨時人員在庫區工作,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同意。
第八條倉庫防火安全工作實行倉庫、科室(班組)以及崗位責任人逐級負責制。
(一)倉庫防火負責人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二)班組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班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定;
2.組織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消防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器材的養護情況;
3.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同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崗位防火責任人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解決有困難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2.負責本責任區內的安全,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拉閘斷電、消除火種、廢紙、包裝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安全活動;
4.發現著火時,要及時撲救,并立即報警;
5.值班門衛人員做好進出庫區人員、車輛登記和對外來人員的防火宣傳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九條商業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對火源要嚴加管理。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職工、外來人員和機動車輛入庫,必須收留火種,禁止帶入庫區。進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險品等庫區及其他火險危險性大的庫區、貨場的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倉庫區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條庫區如確需臨時動用明火作業,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或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要認真檢查,不得留有火種。
第十一條倉庫生活區安裝、使用固定火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經防火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管理、備有消防器材,做到人離火滅,對各種用火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二條經批準設置的火源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準靠近火源烘烤衣物。從爐內取出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十三條商品入庫應認真檢查是否帶有火種,特別對草包、紙包、棉包、布包類商品更要嚴格檢查或隔離觀察,如發現可疑應在安全地點開包檢驗。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十四條倉庫生產、生活、庫區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修。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作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
第十五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商品必須與燈頭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離,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第十六條每年定期對電線進行絕緣測試,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架空電線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各種電器設備、避雷裝置要按時檢測維修。對各種機械、機具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第十七條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及各種電器設備。儲存糧食、食糖、煙草、中藥材等商品的庫房,因工作、生產確需使用去濕機、干燥器、電熨斗、電烙鐵等電器設備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當使用日光燈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八條庫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對灰塵較多的部位必須使用防塵、防爆燈泡和保險開關,要做到人離電斷。
第五章倉庫和庫存物資管理
第十九條倉庫生產區必須和生活區分開,對“大雜院”倉庫和未能分開的老式倉庫,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計劃,逐步調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統一安全組織,統一安排消防設施,劃分安全責任區,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第二十條商品、物資應根據不同性質按庫、區、類分別存放。庫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少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少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少于2米。每棟建筑面積不足500平方米的庫房其儲存商品的垛距、墻距、梁距和主要通道的寬度可以適當降低,但要保持暢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間距,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易自燃商品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倉庫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員不準私自收存商品、物資。
第二十二條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禁止在庫區內停放、修理機動車輛。電瓶車、鏟車進入庫房,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裝卸機具、消防車(泵)必備用油,應放在確保安全的地點。
第二十三條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閑人進入庫房。庫內不準違章搭建貨棚,若必須設辦公室時,可以貼臨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通庫外,具體實施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六章設施管理
第二十四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條各級商業倉庫應根據規模大小、建筑結構、商品特點等不同情況,依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和《商業部消防設備、器材配備標準暫行規定》要求,安裝消防報警、滅火、監控、通訊、避雷等設備,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用。
第二十六條倉庫要建立各種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點、定人、定期檢查、維修、換藥,嚴禁挪用。對怕凍設備,在寒冬季節應采取防凍措施,保證消防設備、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七條倉庫必須實行分級負責的安全檢查制度,倉庫每月、班組每周、崗位每日檢查一次并建立檔案。檢查重點是電源、火源、消防設施、生產設備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執行情況。
第二十八條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逐條研究,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保證安全。
第二十九條倉庫必須堅持值班制度和晝夜防火安全巡邏檢查制度。班(組)長、保管、警衛、值班人員要按照職責,嚴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
第八章事故處理及獎懲
第三十條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組織職工奮力撲救,同時迅速報警,指定專人保護現場。
第三十一條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用電話、電報報告上級部門,同時主動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十二條發生火災事故,必須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即“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十三條各級商業倉庫,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企業經營管理、勞動競賽和評獎的重要內容。對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撲救火災中奮勇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對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或違反有關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各地商業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對所屬倉庫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商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xx年十二月二日發布的《商業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試行條例》同時廢止。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6
一、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二、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三、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四、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五、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六、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7
紡織工業的原料、成品倉庫(包括庫房和露天貨場)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根據國務院《消防監督條、例》和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國發[1981]160號通知等有關法規,對紡織企業和專業的原料、成品倉庫(以下簡稱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企業和專業倉庫,必須嚴格貫徹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原成(供銷)科長和倉庫負責人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為倉庫管理的首要任務,認真做好。廠長、經理(包括分管倉庫的副廠長、副經理)和專業倉庫主任,對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應經常到原成庫檢查、督促。
第二條、企業和專業倉庫,要建立健全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全體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義務消防隊在業務上受專職消防隊(員)的指導。專職消防隊(員)每季最少應組織一次倉庫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術的訓練和演習,并制訂庫區滅火作戰方案,使義務消防隊成為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消防隊伍。
第三條、原成(供銷)科長和保衛科長每月應分別對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組長每天要開好班前、班后安全會。分配到原成庫的新工人應認真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過消防技術訓練,懂得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技能。
第四條、分管原成庫的廠長、經理應每月組織一次原成(供銷)、保衛、安技、消防等有關部門到庫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措施,限期解決。
第五條、原成庫應采取分片包干負責的辦法,做好庫區和庫內的清整潔工作,及時清除雜草、雜物,經常檢查安全情況。
第六條、倉庫工作人員下班后,庫區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衛人員負責。倉庫管理員(班、組長)和夜間值班警衛人員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驗收,下班時要對庫房逐一檢查封庫。
倉庫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衛人員保管。
第七條、庫區應設警衛人員晝夜值班,并設有報警裝置。夜間值班警衛人員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保衛科要檢查巡回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警衛人員評獎、晉級的考核條、件。
第八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進入庫區。庫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庫區時,必須佩帶臨時工作證,外單位人員進庫區聯系工作,上級機關來庫檢查,除佩帶臨時工作證外,應由倉庫人員陪同。庫外人員進庫區一律都要登記。
第九條、庫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臨時工,警衛人員不得安排老、弱、病、殘人員擔任。
第十條、外單位(如棉、麻供應站和商品檢驗部門等)在原成庫內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企業安全制度,違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評改正的不準進入庫區。
第十一條、庫區、庫內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腳以外的其它物資。
第十二條、任何人進入庫區,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庫處應有明顯告示,警衛人員要對進入庫區人員提示,違者要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原成庫不得做為它用,露天貨場內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條、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應增建相應的原成庫,并與擴建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原成庫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庫以及在庫區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批準和驗收,否則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條、庫區應建圍墻。應與生活區和其它區域隔開。
第十七條、倉庫工作人員辦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應設在庫區內。如設在庫區內,則不得與庫房連接,更不得設在庫房內;并嚴禁在庫房內住人和搭設可燃材料的擱層。
第十八條、庫房、露天貨場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煙囪高度超過30米時,其間距應按煙囪高度計算。現有距離不足者必須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條、庫區嚴禁搭建易燃棚。庫用電瓶充電室應設在庫區外的安全地點。
第二十條、庫區應裝設避雷裝置。避雷裝置應符合水利電力部《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程》和《電力設備過電壓保護設計技術規程》等規定要求。
第二十一條、庫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如確因工作需要,在離庫區3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經保衛科、倉庫負責人審查,企業領導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專職消防員在場監護。作業結束后,應徹底消滅火種,經認真檢查,方可離開現場;值班警衛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第二十二條、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庫房。如進入庫區,必須安上防火罩,減速行駛,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可燃物,停車后應立即熄火,倉庫要派人監護。
第二十三條、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在開進庫區站臺前,應安上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站臺內清爐和停留。倉庫要派人監護,直至機車駛離庫區。刮大風時卸車,必須加強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更不得架設臨時電線。庫內照明應采用投光燈采光。搬運、吊拉、提升用的機動車輛,應用電瓶供電,并裝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五條、庫區動力電源未改電瓶以前,庫內用電的電源應在庫外安裝插座,用四芯膠皮軟線接人庫區,使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線應敷設在不易碰撞擠壓的地方,不能有接頭,并嚴禁使用塑料線和再生膠軟線。電線上和電閘、插座下不準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條、庫區電線一般應設地纜線,不宜架設架空線。如暫時采用架空線,應該在庫棚和貨垛的外側通過,架空線下禁止堆垛。高壓架空線與倉棚、貨垛的間距不小于15米,電線桿高度超過10米時,其間距不小于電線桿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條、庫區嚴繞使用行燈,一般不要架設臨時電線。如必需架設臨時電線時,應經倉庫負責人、保衛科、安技科審查,廠長批準。臨時線最多使用一個星期,使用期間有專人管理,在倉庫工作人員離庫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八條、工廠和專業倉庫的區域內,運輸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電線必須離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撐要牢固,防止斷線。
第二十九條、庫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有專人負責,每周至少應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每年至少應進行二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經修復驗收后再啟用。
第三十條、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倉庫建筑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倉庫的建成。
2、倉庫、貨場必須生活區、維修工房分開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4、儲存易燃物品庫房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庫區的加工間和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庫房隔開。
6、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7、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
二、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中的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三、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四、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五、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于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墻壁、屋頂不應當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應小于三十厘米。煙囪穿過可燃墻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燃材料隔開。
3、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4、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5、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六、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9
一、倉管員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的消防安全由本單位的.倉管負責。
二、倉管員為倉庫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要學習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四、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經常自查,消除隱患。
六、定期總結倉庫的安全工作。
七、倉庫員應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與使用和維護保養,做好本崗的防火工作。
八、對倉庫新的職員應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
九、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及車輛入內,裝卸貨物。
十、對倉庫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表示清明,存放隔離,嚴防跑冒滴漏。
十一、注意抽風、散熱,確保照明設備完好無損。
十二、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0
1、倉庫保管必須符合國務院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陽江市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的要求,有關廠長和部門負責人應定期對倉庫進行防火檢查,經常對倉庫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2、各類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裝暗線或金屬套管,或硬質塑料管,電源開關應裝置在倉庫外面,無特殊情況,不準亂拉臨時線,如確因生產上需要應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主管安全的廠長批準后,方可進行拉線,但最長使用期不得超過三十天,到期必須拆除。
3、各類倉庫必須通風良好,嚴禁吸煙,不準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電器設備,如電爐,電熨斗、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不準在庫內設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類倉庫必須專庫專用,嚴禁混裝,非化學品倉庫,不準亂堆亂放化學危險品,各類貨物應堆放安全整齊,數字清楚,通道暢通,堆物與電氣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50公分以上)堆樁保持五距。
5、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懂得防火知識,熟悉所配備滅火器材的性能,掌握滅火方法,決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發生火情及時報警,并立即撲救,確保安全。
6、各類倉庫應根據不同貨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數量的不同類型的滅火器材。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1
1)庫房內嚴禁吸煙。
2)庫房內不準放置火爐、煤油爐、電爐等電器設備。庫房非材料人員嚴禁入內。確因工作需要入內者,
3)嚴禁將火種帶入庫房。
4)庫房內不準使用60瓦以上的大燈泡及碘鎢燈、水銀燈等照明設置。
5)庫房內化學危險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貯存,并按規定間距堆放。
6)庫房內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庫存物品免受火災危害,避免損失,依照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款及《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結合本單單位儲存物的性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租用,誰負責'的.原則,租用人必須全面負責租用倉庫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絕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發生;
二、倉庫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及燒焊作業;倉庫外燒焊必須申請動火證;
三、倉庫內嚴禁存放危險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經本公司管理部門同意,禁止在倉庫內私自拉電、接電,安裝各種電器插座;
五、倉庫內貨物必須存放整齊,并與照明燈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離;
六、按照使用倉庫面積,租用方應配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干粉滅火器或co2滅火器);
七、禁止占用倉庫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設施周邊擺放物品。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3
一、倉庫建筑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倉庫的建成。
2、倉庫、貨場必須生活區、維修工房分開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4、儲存易燃物品庫房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庫區的加工間和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庫房隔開。
6、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7、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
二、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中的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三、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四、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五、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于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墻壁、屋頂不應當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應小于三十厘米。煙囪穿過可燃墻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燃材料隔開。
3、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4、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5、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六、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4
1、必須懂得儲存物品的性能,危險性和滅火方法,做到分類儲存,堆放整齊,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過儲存量;
2、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嚴禁擅自動用明火;
3、庫內保持干燥、通風防潮、保持整潔;
4、配備消防器材,人人會使用;
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5
防火措施
一、火源管理
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記,對火源要嚴加管理。倉庫內嚴禁吸煙和運用明火。倉庫區四周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2、庫區如確需臨時動用明火作業,必需經防火負責人或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要仔細檢查,不得留有火種。
二、電源管理
1、倉庫生產、生活、庫區照明用電線路必需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需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修理。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作業,禁止運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愛護裝置。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物料必需與燈頭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離,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3、每年定期對電線進行絕緣測試,發覺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擔心全因素,必需剛好更新、修理。架空電線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4、庫房內不準運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及各種電器設備。
5、庫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愛護。每個庫房應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對灰塵較多的部位必需運用防塵、防爆燈泡和保險開關,要做到人離電斷。
三、安全檢查
1、倉庫必需實行分級負責的安全檢查制度,倉庫每月、班組每周、崗位每日檢查一次。檢查重點是電源、火源、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執行狀況。
2、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逐條探討,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剛好上報,同時實行防范措施,保證安全。
3、倉庫必需堅持值班制度和晝夜防火安全巡邏檢查制度。值班人員要根據職責,嚴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
防潮防范措施:
1、由于空氣潮濕,因此應依據實際狀況少用濕抹布、濕拖把對倉庫進行清潔,而應多用干抹布、干拖把。
2、由于空氣中的水氣遇到微小顆粒易凝聚成水珠,因此應保持貨物、地面的清潔,沒有較多的灰塵,減小表面水珠形成。
3、庫外應進行濕度觀測,當庫內濕度高出庫外濕度6.7%hr以上時應剛好打開通風窗、通風槽等進行換氣通風,反之必需緊閉倉庫。
4、陰雨天可用布料或麻袋裹裝生石灰后放置于庫內各處,使室內空氣保持干燥。
5、盡量少用薄膜覆蓋來防水珠,由于很難做到完全密封,薄膜下面依舊會有大量水氣,結成水珠后由于被薄膜覆蓋,很難蒸發,極易出現霉質。
6、具有排氣扇的倉庫應保持風扇開啟狀態。
7、紙箱貨物堆放不行過密,應盡量松散,如太緊密,空氣對流會嚴峻受限,潮濕空氣長時間聚集不散極易產生霉質。
8、對于箱裝較重貨物,應盡可能降低堆放高度,如堆放較高,外箱受潮變軟,承重力下降,極易因重壓而導致外箱拐角裂開。
9、檢查貨物時應細致檢查貨物外箱的封箱膠帶,貨物表面受潮最先會出現封箱膠帶凝聚極細小的水珠,一旦發覺,必需組織員工進行擦拭以及其它除濕措施。
10、貨物必需放置地臺板上,不行干脆置地堆放,對短時間無法獲得地臺板的倉庫,必需定期翻堆。由于與地面接觸的貨物因地面水氣滲透無法揮發,凝聚成水,時間一長,貨物外箱會出現嚴峻的霉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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