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制度(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衛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衛生管理制度1
一、環境衛生管理方案
清潔作為物業管理的重頭戲,是園區內不可缺少的部分,關系到整個園區的形象,也是測定環境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故擬訂以下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
整個園區所有的公共區域:外圍道路及綠化帶、公共的配置設施、停車庫、樓道、電梯廳、電梯轎廂等公共的保潔區域。通過日常保潔工作,使公共環境和公共部位整潔。
管理措施
(一)建立保潔制度,狠抓落實。
(二)按操作規程進行規范操作。
(三)加強保潔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增強專業技能。
(四)以'三查'形式對綠化保潔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三查'指:清潔工自查、管理員巡查、管理處經理抽查)。
(五)抓好保潔人員的行為規范管理,要求服裝統一、標識齊全、言行文明。
二、滅蟲及消毒方案
管理內容
(一)物業交付前,園區整體開展滅'四害'工作。
(二)根據季節氣候情況,定期在園區內組織殺蟲、消毒。
(三)垃圾日產日清,垃圾箱等定期清洗,避免蟲害滋生。
(四)所有衛生設施保持無異味、污跡、積水,避免成為蟲害滋生地。
(五)對公共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定期進行清潔和消毒工作。
管理措施
(一)制訂殺蟲、消毒方案。
(二)制訂殺蟲、消毒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標準。
(三)確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確保有序開展。
三、綠化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綠化工應做到管理日常化、養護科學化。
(一)綠化保養期內,協助開發商做好綠化管理、監督工作。
(二)根據氣候,給花木適量澆水。
(三)及時清除綠化帶內垃圾、雜物。
(四)根據花木長勢,給花木適量施肥,適當松土。
(五)及時清除雜草、枯枝,春秋兩季定期修剪花木,對遭受損壞的花木及時扶正、整修或補苗。
(六)制定預防措施,防治病蟲害。
(七)做好惡劣天氣花草樹木的`保護工作。
(八)定期修剪草坪,使其生長茂盛,平整美觀。
(九)公共部位綠化擺放委托專業園藝單位提供,協助監督。
管理措施
(一)建立綠化管理制度。
(二)按操作規程進行規范操作。
(三)加強綠化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增強專業技能。
(四)以'三查'形式對綠化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三查'指:綠化工自查、管理員巡查、管理處經理抽查)。
(五)抓好綠化工的行為規范管理,要求統一著裝、標識齊全、言行文明。
四、商鋪的管理方案
商鋪的店招、廣告燈箱對園區的外立面影響重大,保持商鋪良好的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對整個物業的形象影響重大。
管理內容
(一)做好商鋪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配備生活垃圾箱,并做好垃圾日產日清;對商鋪的人行道路進行巡回清潔。
(二)督促商鋪經營人員保持商鋪門口整潔,共同創造良好的商鋪環境。
(三)對商鋪的店招、廣告燈箱設計、安裝嚴格按規定管理,做到統一有序。
(四)對商鋪的燈光、噪音等進行控制,確保園區住宅業主的生活質量。
管理措施
(一)制定商鋪保潔管理制度以及保潔標準。
(二)在商鋪銷售前協助開發商做好商鋪功能定位工作,豐富園區配套,方便業主生活,避免出現低檔次、影響業主生活質量及園區環境的經營項目。
(三)制定商鋪裝修管理規定。
(四)嚴格做好商鋪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排煙、排污及噪音等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
(一)根據商鋪的定位,建議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約定不能經營排煙排污的餐飲服務,從源頭上控制排煙及排污對整個園區以及業主的影響。
(二)在日常管理中,嚴格按照規定對商業經營進行管理,發現違約或違規排煙、排污現象,及時予以制止,必要時請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和解決。
(三)對商鋪的噪音嚴格管理,要求商鋪的業主不在商鋪內進行加工和生產,同時應控制不能從事娛樂性服務,因為娛樂性服務的時間難以控制及產生的噪聲太大。對一些實在無法避免的噪音,采取限時完成操作,盡量減少噪聲對業主的影響,給園區創造一個寧靜的環境
衛生管理制度2
一、酒店要保持周圍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二、必須設有消毒間或消毒設施,并要有健全的.衛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
四、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五、客房內衛生間的浴缸、馬桶、洗臉盆應每日清洗消毒。
六、酒店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七、酒店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八、對客人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一銷毀。
九、酒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衛生管理制度3
一、個人衛生:
1、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努力做到“四勤”、“四不”。“四勤”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衣。“四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潔變質食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雜物。
2、保護視力,做到養成良好的用眼習慣,認真正確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周調換一次。不要躺著看書;不要在光線暗弱或強光下看書寫字;不要在行進途中或坐在動蕩的車船里看書;不要把字寫得太小、過密;不要邊吃飯邊看書或電視。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課本,不把筆銜在嘴里。
二、環境衛生:
班主任要把檢查該年級段,該班級的衛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處理,用自己積極的思想意識影響學生形成良好的衛生意識和習慣。實行每周兩大掃,每天小掃(教室、衛生區)的衛生打掃制度,并做好保潔工作。各班級衛生區的.安排已經十分明確,每天打掃二次要落實(早讀前,下午放學后),周三、周五進行全校性衛生大掃除(或放學后,或利用課余時間,一般情況下不擠占課表中的課程),各班主任老師要落實檢查。做到學校環境整潔,地面無果皮殼、紙屑、煙蒂、痰跡、雜草、碎磚垃圾,泡泡糖渣等。室內門窗玻璃齊全,窗明幾凈,墻壁無污跡灰塵,地面無紙屑雜物,桌凳整齊,各類物件安置有序。.教室內掃帚等清潔衛生器具放入教室后角。.嚴禁學生隨地亂扔廢棄物。做到垃圾入桶、袋,經常清倒垃圾,做好保潔工作。.學校將衛生評比成績納入班級常規管理量化項目之中,每周公布于公告欄內。值周教師要巡視檢查各班的衛生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反饋并給予解決。.全體學生要樹立衛生保潔的意識,養成發現臟物就主動清理的良好習慣,蔚然成風。
三、教學衛生:
教室內課桌凳、黑板、講臺、燈光照明要符合衛生學要求,課程安排要有利于學生健康,符合學生用眼要求,嚴格控制學生的學習負擔,嚴格控制課時、課外作業和考試次數。教師要文明執教,衣著整潔,儀表端莊,公共場合不準穿拖鞋、短褲、背心,不拖留課堂。批改作業要細致,批注字跡要清楚,板書要工整,講課聲音要適中,上課時不對著學生咳嗽、打噴嚏,不抽煙。學生上課坐姿要端正、自然,書寫時,頭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紙面一尺左右,定期調整座位,防止學生變成斜視。
四、體育衛生:
1、按時作息。積極參加早操、體育鍛煉活動。
2、鍛煉時先做好準備活動,有病的學生要及時告知班主任、體育老師并停止鍛煉,根據學生性別、年齡特點和體育活動能力分組進行不同要求的鍛煉。生理負擔能力差的學生進行保健性鍛煉。
五、飲食衛生:
注意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要求學生在學校統一規定下回家用餐。教育學生不暴飲暴食,不要邊吃飯邊談笑,飯前飯后不做劇烈運動,飲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珍惜糧食,遠離浪費。要牢記“飲水要思源,吃飯要節儉。粒粒盤中餐,皆是辛苦換”的古訓,倡議“節約光榮,人見人贊;浪費可恥,誰聞誰惡”,珍惜糧食,不隨意浪費糧食,用餐時不多盛飯,不亂倒飯菜。協助學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學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監督學校的衛生工作,公正地做好班級衛生評比工作,共同創造衛生健康的校園環境。
衛生管理制度4
1、食堂管理制度
學校的食堂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學校食堂的硬件建設無論是炊事設施現代化,餐廳的布局,還是管理手段都要達到有關食堂標準化的要求.
依法辦學校的食堂.食堂必須按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申請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食堂必須經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審核和竣工驗收.對上級部門的意見要及時處理.
校方有關人員要隨時對食堂進行檢查,發現食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有關法規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對食堂進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經營者或者管理者的責任.
學校的早、午、晚餐供應的校方的監管工作由校長負責,食堂的日常監管由后勤主任負責,食堂衛生監管由學校衛生保健老師負責.重點做好食堂的衛生,環保和安全保衛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員禁止進入食堂.
制度執行責任人:校長
2、食堂衛生基本要求
1. 食堂在加工食品時,要做到生進熟出.
2. 食堂必須配備防蠅,防塵,通風,廢棄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設施.
3. 食堂工作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后上崗,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飾物,上崗前和便后應洗凈雙手,操作時穿戴清潔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煙.
4. 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食品質量驗收工作,并做好記錄.
5. 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
6. 食品必須燒熟煮透,供應的熟食品應在備餐間內存放和供應.
7. 不得供應生食水產品,生冷拌萊和改刀的'熟食鹵味.
8. 食品成品必須按規定留樣.
9. 食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做到先進先用.
10.接觸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應及時清洗干凈,妥善保管.接觸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志,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應經有效的消毒.
11.經常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整潔,清潔用工具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并定期清理.
制度執行責任人:后勤主任
3、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學校食堂的衛生管理人員應經常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及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學習,掌握與食品衛生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衛生常識,并能對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和培訓;
2、衛生管理人員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做到人人掌握應知應會的食品衛生知識,按要求操作,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食堂管理制度匯編,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匯編》。
3、每年組織一次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
制度執行責任人:后勤主任
4、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烹飪食品時不得使用亞硝酸鹽,學校食堂不得貯存亞硝酸鹽;
2、采購食品添加劑要到正規的食品添加劑商店購買,并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化驗單和使用說明書,對產品標簽沒有衛生許可證編號,沒有廠名、廠址,沒有使用范圍、使用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
3、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要在使用前看清其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簽模糊不清的或來源不明的添加劑不得使用;
4、調料罐必須有明顯標記,表明罐內調料的品名,購入調料或向調料罐內重新填加調料,必須向操作人員交接,操作人員在不明調料的來源時,不得使用。
衛生管理制度5
為了給公司全體員工創造健康、安靜、衛生的用餐環境,現制定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如下: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嚴禁患有傳染疾病的人員從事廚房工作。保持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洗澡,不留長指甲。禁止上班吸煙和隨地吐痰,上班期間要穿戴工作裝。
2.廚房如需購置相關物品,必須呈報部門主管,再由部門指定人員采購,購回之單據按公司管理流程進行操作審批。
3.操作前必須自查食物是否有變質、變味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過期食材。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4.工作中嚴格按伙食標準精打細算,盡量做到色香味俱佳,花樣、品種多樣化。烹飪前必須認真清洗干凈食材、灶具、餐具用品等。
5.洗干凈后的灶具、餐具要整齊且有規律的擺放好,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使用。
6.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循衛生、健康、節儉的'原則,對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處置,嚴禁浪費公司財產。每天進行清理,每星期進行大掃除,確保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
7.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衛生管理制度6
一、食堂工作人員衛生管理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定,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不要隨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2、工作時要穿工作服,嚴禁上班時吸煙、喝酒。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3、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并每年體檢一次。
4、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不能隨意換崗,不得隨意增減廚師。
5、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二、廚房衛生管理
1、設施布局合理,整潔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生熟分開,標志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
2、菜買回來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攤晾架上,使其通風透氣,防止霉爛變質。
3、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開使用,用后必須及時消毒、清洗晾干。
5、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6、保持清潔衛生,保持上下水管暢通,及時清掃地面殘留的廢棄物等垃圾。
三、烹食過程衛生管理
1、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整個烹食過程必須認真清洗干凈并按時、按質供給。
3、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4、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制做涼萊,符合規范要求。
6、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7、食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衛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嘗,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嘗。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四、餐具衛生管理
1、消毒設施必須監測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運轉。
2、洗干凈后的餐具要整理齊備且有規律地擺好。
3、食堂指定人員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洗滌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經常化。
五、食堂環境衛生管理
1、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衛生,做到地面無油污,操作臺及灶臺無污垢,飯廳地面光潔,飯桌隨時保持桌面干凈,剩飯剩菜桶及時清運。
2、按規定擺放所有設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礎上,力求整齊美觀。
3、門窗應有防蠅紗窗及門簾,保證完好無損。
六、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一、食堂工作人員上班必須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準在工作間內吸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個人衛生做到四勤。
二、從生菜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不隨地堆放、不加工未清洗干凈的原料、不做腐爛變質食品、不用手抓或用不潔器具盛裝食品)。
三、食品存放實行三隔離一熱(生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隔頓和放入冰箱的熟食必須加熱后食用)。
四、用具、餐具實行五過關(一刷、二洗、三過、四消毒、五保潔)。
五、開水桶必須每天清洗,隔夜開水必須放凈,開水供應要充足。水房必須專人管理,一切閑雜人員不準入內。
六、做好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就餐區、操作間、打飯間清潔衛生一定要按時按質做好。
七、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密封室、配菜間、操作間。
衛生管理制度7
1、學校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非食堂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食堂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并且每年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主動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復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蒼蠅、蟑螂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品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食品采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采購食品的質量,禁止采購超期變質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調后到出售前,若超過2小時的`,應當置于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葷涼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剩余食品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9、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0、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送餐者衛生許可證上必須注明“送餐”的許可項目。
xx小學校長室
衛生管理制度8
一、負責大樓內各層電梯廳、走道、樓梯等公用區域地面、墻面、天棚的清潔工作。
二、負責大樓內的信報箱、井道口、管線、消防栓等公共設備、設施的清潔工作。
三、負責大樓內公共衛生間的清潔工作。
四、負責地下室、天臺、樓宇通道的清潔及其明暗溝的`疏通清理工作。
五、勸阻、糾正用戶違反清潔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管理制度9
為更好落實集團安環部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噴煤車間職業衛生警示標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規定適用于我車間職業衛生警示標識的管理。
一、組織實施
噴煤車間根據本制度制定本車間職業衛生警示管理規定,并嚴格落實本制度。警示標識的設置由車間安全科具體負責。
二、實施要求
1、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要求供貨方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適當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
3、警示標識的設置應符合gbz158的要求。
衛生管理制度10
xx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生產車間的現場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管理生產流程控制,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車間的日常衛生清理,維護和管理工作。
3、職責
車間主任及各組組長負責車間衛生工作的實施,負責對人員健康狀的監控,質檢員負責對車間衛生狀況的檢查和監督。
4、管理要求
4、1衛生包干制
4、1、1車間主任及各組組長負責對衛生工作分區承包,車間員工對自己負責的區域每一天進行日常清潔,整理歸位,每周五進行一次徹底清理清潔,車間主任協同質檢員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1、2清潔標準可參考本規定和其它專項規定,整理按設備、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按車間定置規定擺放。
4、2現場衛生管理
4、2、1地面、墻面、固定物清潔。
4、2、1、1地面清潔、無灰塵、無垃圾、無污痕、無積水、無死角。
4、2、1、2墻壁(角)天花板清潔、無污染、無蜘蛛網、無死角。
4、2、1、3門窗明亮干凈、無積灰、無污痕、無蜘蛛網。
4、2、1、4照明燈、紫外燈、插銷盒、消防箱、電箱等持續清潔、無灰塵積壓。
4、2、1、5所有的`臺面、設備表面、排風排汽罩表面持續清潔,無灰塵積壓。
4、2、1、6水池及下水道持續清潔,排水順暢、無堵塞現象。
4、2、1、7現場所有標示牌持續清潔,無污跡。
4、2、1、8所有通道通暢,無雜物堆積各通道軟簾門持續清潔,表面污污跡。
4、2、1、9車間四周職責區清潔,無垃圾、無煙蒂。
4、2、1、9廁所更衣室洗手消毒間持續清潔,地面無積水、墻面無污跡。
4、2、2設備清潔
4、2、2、1設備使用前后都務必清晰消毒,持續其清潔。
4、2、2、2設備持續干凈無油污,計量器具內外持續清潔,無污漬。
4、2、2、3不經常使用設備器具定期清洗,持續其清潔,無污漬和異味。
4、2、2、4設備管路每月要做一次日常保養,包括清理清潔,做到表面目視無灰塵油漬污漬等異物。
4、2、2、5各車間內所有冷庫都為專用不得混用,操作調試由專人進行,其他人不得隨便調試,冷庫要持續清潔、必要時要消毒,不能有異味,冷庫內原料產品半成品要分庫分區擺放有續、整齊、堆垛合理、離墻離地。
4、2、3工具材料清潔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量器械搬運工具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持續清潔。
4、2、3、2操作工具容器使用前要清洗消毒、無污漬和異味。
4、2、3、3未用的原料輔料及時清理、擺放整齊。
4、2、3、4各種搬運成品半成品的周轉箱搬運平板車及垃圾桶持續清潔定位放置,不得混用造成交叉污染。
4、2、3、5產品包裝材料持續清潔,使用前應有計劃消毒,擺放應整齊。
4、2、3、6衛生潔具使用前清洗、清理、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4、2、3、7飲水機持續清潔、水杯定點定位擺放整齊。
4、2、3、8配料表生產單等相關資料定點、定位擺放或懸掛。
4、2、4廢品垃圾清理
4、2、4、1廢棄物、殘次品按指定地點存放整齊,及時清理或處理(二小時一次)。
4、2、4、2生產中產生的垃圾,務必放入車間內的垃圾桶,及時清理出車間,垃圾桶清洗干凈、消毒后再使用,不得于車間外垃圾桶混用。
4、3人員衛生管理
4、3、1健康檢查及培訓
4、3、1、1新入職員工務必到疾病防治中心或指定醫院,做體檢取得健康證、衛生學培訓證、理解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職員工務必每年定期體檢。
4、3、2個人行為規范
4、3、2、1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澡、勤理發、勤剔須,勤剪指甲,勤換洗工衣。
4、3、2、2員工工作期間不得佩帶手表、戒指、耳環等物品,不得化妝,不得噴香水。
43、2、3員工正確著裝,頭發不能外露、衣帽整潔、工鞋持續干凈,勤洗勤換。
4、3、2、4生產人員上班務必在更衣間換好工作服,戴工作帽、洗手消毒(清水→皂液→清水→干手→消毒液消毒)后進入生產車間。
4、3、2、5在工作中,持續工作服和雙手衛生、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狀況之一時務必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后
⑶、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后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4、3、2、6員工進出車間辦事,應脫掉工作服、工作帽、鞋等,回車間重新著裝,洗手、消毒后風淋方可進入。
4、3、2、7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務必到達加工人員的要求后方可進入。
4、3、2、9工作期間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對著產品大聲說話、大噴涕,不得串崗。
43、2、10禁止將個人物品帶入車間,禁止在生產車間抽煙,吃東西。
4、3、2、11嚴禁隨地吐談、吐唾液,嚴禁隨地扔紙巾雜物。
4、4生產流程衛生控制
4、4、1車間領料人員再倉庫領取原料要把好衛生關。
4、4、2車間所有設備、操作臺面、容器在使用前務必清潔、消毒。
4、4、3軟官出口端不得接觸地面,管道和閥門清潔,無污漬。
4、4、4蔬菜、擒肉、豆制品、水產等加工時必須要完全去除不可食部分,以及有毒有害部位,浸泡,清洗消毒徹底確認無誤再進行后續加工。
4、4、5在生產過程中任何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得著地貼墻擺放。
4、4、6車間加工過程中與成品接觸務必戴口罩、手套并持續其干凈衛生,與贓物接觸及時更換。
4、4、7包裝時必須要清潔、消毒徹底,保證包裝物干凈衛生,標簽加貼準確無誤,字跡清晰。
4、4、8原料成品半成品務必加蓋放置,使用的空桶空箱等及時放入暫存區域或退回到上一工序。
4、4、9生產過程中的臺面工具器皿要要定時清晰消毒,手部,鞋部消毒水要及時監控其濃度,異常及時更換。
4、5檢查與考核
4、5、1車間主任負責對衛生工作的內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質檢員負責對車間衛生的監督檢查,不合格不及時改正的處罰。
衛生管理制度11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主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采購。采購食品時,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復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志(質量安全認證),以確保食品質量。
三、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衛生制度落實,保證學生就餐。嚴禁閑雜、生人進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潔打掃,經常保持室內外地板、墻壁、天花板、灶臺、案板、飯臺、廚柜、餐具、容器清潔,用具擺放有序,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內無鼠、無蠅,食堂周圍無垃圾,無污染、無雜物。
五、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葷配餐用具必須分開專用,并有明顯標志。
六、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管理、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后勤服務等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督導檢查,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
七、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必須建立食品留驗試嘗制度。
1、每餐堅持飯菜留樣,并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2、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不少于100克),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3、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并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登記表》進行逐項登記。
4、飯菜留樣必須堅持48小時。
5、學校分管領導不定期進行抽查并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食堂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按學校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和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經常進行營養、衛生、職業道德和法治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1、對廚房各項工作實行檢查制,不定期,不定點、不定項抽查。
2、檢查內容包括考勤、著裝、崗位職責、設備使用和維護、食品儲藏、菜肴質量、原材料節約及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正常生產運轉情況。
3、各項內容的檢查可分別或同時進行
衛生檢查:包括食品衛生、日常衛生;
紀律檢查:包括廚房紀律,考勤考核;
設備安全檢查:包括設備使用、維護安全工作; 生產檢查:包括儲藏、出菜質量及速度;
一般性工作檢查:包括餐前、餐后工作過程、個人及其它衛生。
4、食堂主管及管理人員對檢查工作中發現的不良現象,依據情節,做出適當的處理,并有權督促當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規定期內改正。
5、屬于個人包干范圍或崗位職責內的差錯,追究個人的責任;屬于本組的差錯,則追究組長的責任,同時采取相應的經濟處罰措施。
6、對于屢犯同類錯誤,或要求在限期內改進而未做到者,應加重處罰,直到辭退。
7、檢查人員應認真負責,一視同仁,公正辦事。每次參加檢查的人員,對時間、內容和結果做書面記錄備案,檢查結果與小組和個人利益掛鉤。
為加強我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杜絕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特別制定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學校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學校垃圾站,由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回收給養殖戶。
四、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總務處,并接受監督檢查。
五、總務處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情況,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衛生管理制度12
一、餐廳衛生
餐廳衛生每餐整理。天花、墻面無蛛網灰塵,無污漬、掉皮、脫皮現象。地面邊角無雜物,無衛生死角,地面清潔美觀。門窗、玻璃無污跡,光潔明亮,餐桌、臺布無污漬,整潔干凈。衛生間清潔舒適,無異味。
二、員工衛生
食堂員工每年體檢一次,持證健康上崗。有傳染性疾病和皮膚病者不得繼續上崗。員工要保持個人衛生,服裝整潔干凈。工作期間不吸煙,不吃零食。不在服務區域梳理頭發、修剪指甲,不面對食品咳嗽和打噴嚏。
三、廚房衛生
廚房每天清掃,始終保持干凈、整潔,無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廢料、下腳料堆積。地面整潔防滑,無油污積淀。墻面無灰塵蛛網,邊角、下水地漏處無衛生死角。炊具、廚具、餐具每餐洗滌消毒,保持清潔、明亮、無油垢。室內無積水、無異味。
四、操作衛生
嚴把飯菜衛生質量關。每餐工作前洗手消毒,各種、半成品,生、熟分開,葷、素分開,專柜存放。
五、蟲害防治
廚房有防蠅、防鼠、防蟑螂與其他蟲害措施,定期組織開展蟲害防治。基本沒有蒼蠅、老鼠、蟑螂等蟲害發生。
衛生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街,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和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
行政街、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以外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具體范圍由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第三條 本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規劃、市政園林、衛生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協助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發現損害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應當責令行為人改正,對其進行教育;依法應當給予處罰的,及時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收到通報后應當及時查處,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告知相關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
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市容環境衛生事業建設需要的經費。
本市逐步實現市容環境衛生作業的社會化服務,不斷提高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水平。
第七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制定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市制定的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嚴于國家標準的,適用本市標準。
第八條 提倡和鼓勵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居民制定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公約,動員居民積極參加市容環境衛生維護工作,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社區。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衛生環境的權利,同時負有維護市容環境衛生、愛護環境衛生設施的義務。
第十條 各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建立市容環境衛生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均可以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舉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依法對被舉報的行為進行處理,對署名舉報的,應當予以答復。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第十一條 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 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文化、教育、衛生、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市民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意識。
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景區等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采取各種形式進行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
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和公共場所的廣告應當安排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公益性宣傳內容。
第二章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
第十三條 本市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做好責任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第十四條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范圍,由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劃定。責任區的責任人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的責任區,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二)機關、團體、部隊、學校、醫院、工廠等單位的責任區,各自負責;
(三)臨街店鋪的責任區,由經營者負責;
(四)集貿市場、展覽展銷場所、商場、飯店等場所的責任區,由開辦者或者經營單位負責;
(五)文化、體育、娛樂、游覽、公園、公共綠地和機場、火車站、公共汽車始末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的責任區,由經營或者管理單位負責;
(六)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鐵路的責任區,由經營或者管理單位負責;
(七)珠江廣州河段、河涌沿岸單位使用的岸線水域的責任區,由使用單位負責;
(八)施工工地的責任區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的責任區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應當納入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范圍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由經營者負責;沒有經營者的,由所有權人負責。
第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其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
(一)市容整潔,無亂擺設、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
(二)環境衛生整潔,無暴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
(三)按照規定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并保持其整潔、完好。
第十六條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對其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可以自行履行,也可以委托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履行。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對責任區內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要求行為人清理,并可以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 市或者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和責任要求書面告知責任人。
第十八條 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內街內巷的市容環境衛生,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負責;沒有特定經營管理單位的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公共廣場、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區域以及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市容環境衛生,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衛生的有關質量標準組織清掃保潔。
第十九條 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監督檢查制度,對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二十條 本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規劃、設計、建造等應當符合國家、地方的城市容貌標準。
第二十一條 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美觀,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外立面應當定期清洗、粉刷或者整飾。
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筑物、構筑物的陽臺外、窗外不得吊掛、晾曬和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
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的范圍和該范圍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外立面的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條 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陽臺和窗戶的護欄、防盜網、空調設備托架、遮陽(雨)篷、公用電視接收系統等設施應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設置,已建成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應逐步改造。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場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因建設或者舉辦節慶、文化、體育活動等特殊需要,經批準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并在建設或者活動結束后及時拆除、清理臨時設置的設施和產生的廢棄物。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曬廢舊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內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
第二十五條 市政公用設施、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等公共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保持完好、整潔。
產權單位或者管理維護單位對倒塌或者損壞的樹木及電線桿、交通護欄、路牌、站牌(亭)、果皮箱、消防栓、井蓋等設施,應當及時清理、修復。
第二十六條 禁止在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綠籬等設施和樹木上吊掛、晾曬物品。
第二十七條 戶外廣告以及非廣告的霓虹燈、標語、招牌、電子顯示牌、燈箱等戶外設施,應當按規定設置,符合城市容貌標準。
戶外設施的設置單位,應當負責日常維護保養,對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污濁、腐蝕、陳舊、破損的戶外設施,應當及時修復、清洗或者拆除。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樹木、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設施上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或者刻畫、涂寫。零星招貼物應當張貼于固定的公共招貼欄中。
因重大活動或者政治性、公益性活動等需要臨時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的,設置單位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內批復,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設置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范圍、地點、數量、規格、內容和期限設置,并保持整潔美觀、字跡清晰,無破損、殘缺,期滿后及時拆除,恢復原狀。
第二十九條 在市區行駛的交通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
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物品,應當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撒漏。
第三十條 夜景照明和路燈照明設施的設置單位、管理單位應當保持照明設施的完好、整潔,污損的應當及時修復、清洗或者更換。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市道路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糞便的收集、運輸和處理,主要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應當符合國家、省和本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第三十二條 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對道路和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進行,減少對道路交通和市民休息的`影響,減少對環境的二次污染。垃圾應當日產日清,運輸垃圾不得撒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垃圾掃入下水道或者堆積在人行道、馬路、花壇、綠化帶。
第三十三條 公共場所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瓶罐等廢棄物;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扔動物尸體等廢棄物;
(四)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占用道路、廣場從事經營性車輛清洗活動;
(六)影響環境衛生的其它行為。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經批準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應當按照批準范圍堆放整齊,占用期滿應當立即清場;
(二)施工工地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臨時廁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環境衛生設施;
(三)現場的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停工場地應當及時整理并作必要的覆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四)回填或排放渣土應當及時清運,并符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規定;
(五)施工產生的污水應當按有關規定排放;
(六)施工工地應當設置機動車清洗槽,車身、車輪經清洗干凈后,方可駛離工地;
(七)產生的廢棄物應當及時清理。
第三十五條 開挖道路應當設置護欄和警示標志。施工產生的渣土,應當在工程完工的當天清理。
清疏溝渠、下水道的淤泥,應當用容器裝載,當天運至指定地點并沖洗干凈現場。不得將淤泥傾倒在路面或者河涌。
城市公共綠地的養護單位應當保持綠地整潔、美觀,及時清除綠地內的垃圾雜物。
栽培和修剪臨街樹木、綠籬、花壇、草地等產生的泥土、枝葉,作業者應當在當日清理干凈。
第三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庫、池塘拋棄、傾倒廢棄物。
船舶應當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船舶停靠在珠江廣州河段的,其廢棄物由沿岸碼頭的管理單位負責收集。船舶運載或者裝卸散體、流(液)體物料及廢棄物,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漏撒。
第三十七條 集貿市場的開辦者應當設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場內和周圍環境整潔,垃圾日產日清。
集貿市場內的經營者應當自備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攤位和經營場地周圍的整潔。
第三十八條 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活動,應當保持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油污流溢和廢棄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九條 收購廢舊物品的經營者應當保持收購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廢舊物品向外散落。廢舊物品存儲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收購的廢舊物品采取圍擋、遮蓋等措施,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第四十條 居民飼養寵物不得影響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對寵物的糞便應當即時自行清理。
第四十一條 本市逐步實行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具體辦法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 從事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向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四十三條 生活垃圾應當在經批準設立的垃圾處理場(廠)處置。處置生活垃圾,應當遵守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有關規范。
第四十四條 居民應當自覺維護居住區的整潔,不得在屋頂和公共場所堆積垃圾、雜物。
居民和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五條 提倡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發泡飯盒、筷子、拖鞋、牙刷等用品。
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逐步限制使用前款規定的一次性用品,對已使用的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回收利用。
第四十六條 食品加工、飲食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應當單獨收集,不得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排放。
餐廚垃圾的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條 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或者化糞池。
糞池應當定期維護、疏通、清掏,糞便應當運到指定的地方處置。糞池堵塞、糞便外溢時,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疏通、清除。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有關單位求助或者接到有關的投訴時,應當先及時組織疏通、清除,再分清責任,由責任者承擔疏通、清除費用。
第四十八條 單位和居民因建設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繕、裝修等產生的建筑垃圾等廢棄物,負責施工的單位、個人應當及時清運,或者堆放在物業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指定的地點,由物業管理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委托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清運,清運費用由產生垃圾的業主承擔。建筑垃圾必須運至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場所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
第四十九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從事建筑垃圾的處置。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五十條 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單獨收集、運輸和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隨意拋棄。
第五十一條 死鼠應當放入死鼠收集容器。動物尸體及變質腐爛的動物產品,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不得隨意拋棄。
第五十二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
第五章 環境衛生設施管理
第五十三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及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編制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糞便處理廠、生活垃圾焚燒廠、生活垃圾堆肥場、生活垃圾填埋場、餐廚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填埋場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專項規劃和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四條 新城區開發,舊城區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等綜合開發建設,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制定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配套建設的規劃和設計方案。
配套建設的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應當按照批準的方案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資金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
第五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關閉環境衛生設施。確需拆除、關閉的,有關單位應當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規劃確定的環境衛生設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五十六條 提倡和鼓勵商場、餐飲、賓館、加油站等場所內的公用廁所在營業時間向社會開放。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責任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 違反市容管理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的建筑物、構筑物的陽臺外、窗外或者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綠籬等設施和樹木上吊掛、晾曬和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擅自在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責令限期清理、拆除;逾期未清理、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采取強制拆除等措施,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因建設或者舉辦節慶、文化、體育等活動,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在建設或者活動結束后未及時拆除、清理臨時設置的設施和產生的廢棄物的,責令限期拆除、清理;逾期未拆除、清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采取強制拆除等措施,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占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曬廢舊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內的經營者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按規定設置戶外設施影響市容的,責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強制拆除,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產權或者管理維護單位對倒塌或者損壞的電線桿、站牌(亭)、井蓋等設施未及時清理、修復的;戶外設施的設置單位未及時修復、清洗或者拆除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污濁、腐蝕、陳舊、破損的戶外設施的,責令限期修復、清洗、拆除,拒不修復、清洗、拆除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八)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擅自在樹木、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設施上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或者刻畫、涂寫的,未按照批準的要求臨時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并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物品撒漏的,責令車主清掃干凈、恢復原狀,對車主處以污染道路面積每平方米五十元罰款。
(十)違反本規定第三十條規定,設置單位、管理單位對污損的照明設施未及時修復、清洗、更換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環境衛生管理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將垃圾掃入下水道或者堆積在人行道、馬路、花壇、綠化帶的,責令改正或限期清理,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瓶罐等廢棄物的,責令其采取補救措施,處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亂倒垃圾、污水、糞便等廢棄物的,每次處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亂扔動物尸體的,每頭(只)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開挖道路未按規定設置護欄和警示標志,未按規定清理渣土的;清疏溝渠、下水道未按規定清運淤泥、沖洗干凈現場的;公共綠地的養護單位未按規定及時清除綠地內的垃圾雜物,栽培、修剪臨街樹木、綠籬、花壇、草地未及時清理干凈因作業產生的泥土、枝葉的,責令改正,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規定,將淤泥傾倒在道路、河涌的;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庫、池塘拋棄、傾倒廢棄物的,處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罰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計算,最高罰款總額不得超過五萬元;船舶不按規定配置垃圾收集容器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罰款;船舶運載或裝卸物料、廢棄物造成漏撒導致環境污染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五)項、第三十八條規定,占用道路、廣場從事經營性車輛清洗活動的,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活動未采取措施導致污水、油污流溢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影響周圍環境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收購、存儲廢舊物品未采取措施導致廢舊物品向外散落、影響周圍環境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規定第四十條規定,對寵物的糞便未即時清理的,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八)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從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九)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未將清掏的糞便運至指定地點處置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十)違反本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將建筑垃圾等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排放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
(十一)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處置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環境衛生設施管理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五十四條規定,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設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或者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建設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擅自拆除、關閉環境衛生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十一條 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人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或者以暴力、脅迫等方法阻撓其執行職務的,或者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對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未將發現的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及時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通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接到通報后未及時查處,致使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與行政處罰相互脫節,情節嚴重的;
(二)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對舉報、投訴的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未及時依法處理、未將處理結果答復署名的舉報、投訴者的;
(三)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未將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和責任要求書面告知責任人,使責任區的責任人未履行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而致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臟亂的;
(四)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對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內街內巷和沒有特定經營管理單位的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公共設施,未履行組織清掃保潔的責任或者監督管理不力,或者未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導致市容環境臟亂的;
(五)作為管理維護單位的行政管理部門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倒塌、損壞的公共設施未及時組織清理、修復的;
(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違法行為人,對依法應當處罰的違法行為人不予處罰的;
(七)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和行政處罰的工作人員參與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經營活動的;
(八)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在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徇私舞弊、串通投標的;
(九)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和行政處罰的工作人員非法收受行政相對人財物的;
(十)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贓枉法,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本規定實施范圍以外的地區,可以參照適用本規定,參照適用的,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衛生管理制度14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職業病防治納入法定代表人目標管理責任制,并層層分解,確保職業防治經費的投入,特制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責任制。
一、小組組長職責
組長具體做到: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4、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5、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7、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副組長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訂(修改)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2、根據企業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制訂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直接領導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5、組織對企業干部、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經常檢查企業和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經常聽取各部門、車間、安技人員、職工關于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8、對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三、成員職責
在分管職業衛生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組織對本車間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車間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采取措施。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6、對本車間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衛生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創建一個優美、舒適、整潔的辦公環境,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環境衛生每周五大掃除后進行檢查,平時會不定期抽查,每周負責檢查衛生的`部門責任人將衛生檢查結果進行公示,對于不遵守衛生管理制度的部門進行嚴厲批評,視情況進行處罰。
3、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工作,所有的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衛生工作將納入績效考核中。
二、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
1、各部門辦公室內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各部門安排好每天值日人員,值日表需公示。每周五大掃除,堅持長久。
2、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柜臺、窗臺無灰塵、水漬、污垢、銹跡,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位置。
3、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使用過的拖把、抹布必須及時清洗干凈晾干放回指定位置。
4、墻壁或墻角無蜘蛛網、灰塵、污垢、亂貼和亂掛現象。
5、門窗擦洗干凈,玻璃透明,無灰塵和污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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