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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時間:2025-06-18 07:33: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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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

      為確保站場運輸生產安全,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站場服務水平,落實安全責任制,杜絕重大事責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條例》有關規定,自覺做好車輛的出入庫檢驗及發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安全檢查,保持車輛的技術狀況良好,隨車手續,滅火器材等配備齊全有效,嚴禁無技術檢驗合格證的車輛參加營運,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二、嚴格執行《超載、超限運輸車輛管理辦法》的規定,切實按照核定的噸位載貨,嚴禁超載、超限。

      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堅持中速行駛,禮貌行車,不開昌險車,不開疲勞車,不灑后駕駛,不強超搶會,不客貨混裝,對裝載的.貨物要捆扎牢固,配備防雨設施,確保行車安全,貨物安全。

      四、站場內配載業戶,對配載車輛實行嚴格的檢查制度,核驗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是否齊全,真實有效。核驗車輛行駛證、發動機號、車架號碼是否一致,對有疑問的車輛嚴禁配載。

      五、配載業戶與車輛駕駛員、貨主要簽訂協議明確權利、義務、責任。貨物準時發運率達95%以上,在運輸過程中,嚴禁出現貨損貨差。及時處理商務事故,建立商務事故處理登記制度,事故處理結案不超過三個月。

      六、倉庫設施保持完好,消防設施,防盜設施齊全有效。理貨員和庫管員認真負責,移交貨物時點交、點接,保持票貨相符,庫內嚴禁存放國家禁運物品,對化工原料腐蝕性物品要單獨存放,重點管理,防泄漏防擴散。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2

      一、嚴禁在井場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違章拆立及起放井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電氣焊、起重、司鉆、井控、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未經驗收審批擅自決定鉆開油氣層或進行試油、試氣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違反操作規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甩鉆具、起重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違反井控安全操作規程、井控坐崗人員擅離崗位、不按規定拆安防噴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使用機械摩擦貓頭、轉盤崩扣,不安裝鉗尾繩的b型大鉗和不按規定配置及使用防碰天車,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鍋爐、高壓閥門和含硫化氫油氣井等危險設備和設施,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使用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非防爆通訊、照明器材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3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

      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4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文件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標及內容: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并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文件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并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保存時,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文件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上報,文件上必須詳細寫明文件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并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文件帶回家里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復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于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應填寫《文件銷毀清單》,經安全科長批準后,可以銷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5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和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的人員組成。其主要責任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及環境衛生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各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訂、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環境衛生大檢查,常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狀況時,有權命令停產,立即向領導報告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相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監督執行。

      第三條:各單位應設立兼職安全人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各部門兼職安全人員應協助部門負責人貫徹落實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總部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五條:各部門負責人也要經常檢查,督促本部門員工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維護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登記和存放工作。

      第六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立即報告,迅速排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6

      對鄉煤礦及重點非煤礦山、煙花爆竹企業等實行安全生產特派員制度。受縣安監部門或鄉政府委派,常駐指定企業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協助監管對象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參加監管對象的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檢查;執行委托部門指令,督促監管對象的隱患整改;負責按要求向委托部門定期報告監管情況。

      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1、鄉政府和鄉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按季度對事故發生的村或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及業主實行安全生產警示告誡、

      2、凡發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3、對村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整改措施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4、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而又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生產告誡。

      5、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人員應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防止或減少事故的發生。

      6、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要在收到告誡通知書后10天內,書面向鄉政府和鄉安委會報告警示、告誡整改計劃和整改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7

      一、危貨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押運服務內容

      1、對押運目標、押運裝備及押運保安員要采取保險措施,押運服務的運載、護衛工具和有關裝備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2、保安押運員通過隨行方式守護客戶財物,保障安全。

      3、防止押運財物被盜、被搶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

      4、通過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防止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5、對押運的財物要進行清點、核對,防止出現差錯。

      (二)押運服務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1、制定押運方案

      (1)在運輸手續完備的基礎上,要對押運任務進行分析、研究;根據押運財物的種類、數量、路途和運載工具等情況制定押運方案。

      (2)押運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要事先取得運輸許可證件,制定專門的押運方案,使用專門的運載工具,押運人員要熟知有關專業知識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措施。

      (3)押運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跨省、市運輸以及重大押運任務需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2、押運任務的實施

      (1)承接押運任務后需要了解:發貨部門名稱、物資種類、性質、價值、數量、代號、運輸工具,到達目的地的運行路線,出發及到達時間;收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代號;對押運的要求和應注意的問題。

      (2)辦理押運手續,領取途中所需物品。

      (3)與發貨部門人員共同清點物品的數量,檢查物品包裝密封標記等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應發現問題,應向客戶單位提示并做好記錄。裝物時保安押運員要在場點驗,以防止發生漏裝或出現差錯。

      (4)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和通訊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在押運途中保安員應注意觀察道路兩側的情況,通過橋梁、隧道、交叉道口、轉彎地段以及車速減慢時,要注意觀察,遇到危險情況,確認險情排除后通過。

      (6)押運途中需暫時停留,應根據停靠的位置、周圍情況、采取相應的警戒措施加強防范。途中遇物品中轉、改換交通工具的,必須辦妥交接、轉換手續,并在現場實施監督。

      (7)多輛汽車押運時,要保持行車間距,防止外部車輛加入押運隊伍。要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安排行車、停車時間。遇有人員要求搭乘押運車輛時,應堅決拒絕。

      (8)對押運物品實行監控。保安員在裝載時和裝載后,不得離開所押運的物品;必須離開時,應在保證押運物品安全的前提下輪換進行。

      (9)運輸途中,應隨時對押運財物進行巡視、檢查,觀察財物堆放有無移動;包裝、密封標記是否完好。發現問題應立即查清原因,做好檢查記錄。

      3、押運物品的交付

      (1)物品抵達目的地后,保安押運員要觀察周圍動態。辦理交接手續時,禁止無關人員接近財物。

      (2)接交物品應由發貨部門和保安員與收貨部門共同清點財物的數量、檢查財物包裝等情況。認定無誤后,由收貨部門在收貨單據上簽名蓋章。

      (三)緊急情況的處置

      押運途中發生意外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安全,并及時與當地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本單位和收、發貨單位。

      1、途中發生財物丟失,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請其協助追查,并及時通報發貨單位和收貨單位。

      2、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嚴密看管所押物品,及時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處理,并立即通報發貨單位和收貨單位。

      3、押運途中遇有對押運物品的不法侵害,應采取合法措施,果斷處理,并立即報警。

      4、押運途中運輸的財物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保安員應搶救財物和傷員,并立即報警。通報發貨和收貨單位。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

      (四)勤務制度

      1、到崗前制度

      (1)駕駛員和保安押運員要嚴格遵守到崗制度,按規定的時間到崗。按規定著裝,攜帶執勤用品,因故不能執勤的,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2、請示報告制度

      押運過程中按照押運方案的要求應及時報告行走的路線、位置和途中發生的各種情況。保安員遇到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客戶單位、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對客戶單位、上級領導及公安機關等部門有關鼾緊急情況的工作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并做詳細記錄。

      3、勤務登記制度

      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不得隨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4、保密制度。保安員必須對押運財物的種類、數量,運輸時間、路線、押運人員數量等情況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

      (五)崗位要求

      1、掌握保安押運服務的知識和技能,了解押運方案的內容和要求。

      2、了解物品收發、中轉等手續的辦理程序;掌握運輸工具狀況及財物的存放條件。

      3、清楚押運財物的物理、化學性能、特點及防護要求;

      4、熟記與有關部門、人員的聯系方式。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一)公司運輸安全領導組

      為加強本公司汽車危貨運輸(民用爆炸物品保安押運)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經公司總經辦會議討論研究,決定成立畢節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汽車危貨運輸安全領導組:

      組 長:孔凡松,全面負責本公司汽車貨物運輸的安全生產工作。

      副組長:余德培 ,負責本公司貨運車輛的技術性能、修理、維護及車輛調度工作;

      陳 群,負責本公司貨運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

      成 員:聶紹衛,為安檢員,負責對車輛、駕駛員的日常安全檢查;

      劉 鑫,為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陳開進,司機班長,負責對駕駛員的日常管理;

      胡 平,押運班長,負責對押運員的日常管理。

      (二)安全管理領導組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決定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考核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對安全生產進行年度總結。

      4、負責對公司、車隊長、安全員等安全生產重要崗位人員的聘用、解聘決定。

      5、負責組織并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6、負責本單位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7、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的足額提取和投入。

      (三)經理(安全領導組長)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安全考核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對安全生產進行年度總結。

      4、負責對公司安全科長、車隊長、安檢員等安全生產重要崗位人員的聘用。

      5、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6、負責召集公司安委會(安全生產領導組)會議。

      7、負責對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8、保證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的足額提取和投入。

      (四)車隊長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負責車隊管理工作。

      2、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安全考核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

      3、認真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細化分解與駕駛員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負責駕駛員的管理、考核工作,監督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按規定時間檢審,對駕駛員的違章行為按照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5、負責營運車輛的管理和調度工作,按期進行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及時修理和排除車輛故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6、負責對營運車輛保險的管理,按期投保,確保車輛保險不脫期。

      7、組織車隊安全生產例會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8、負責建立營運車輛檔案、營運車輛技術檔案、駕駛員檔案。

      (五)安全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日常工作。

      2、負責起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安全考核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并具體實施、監督。

      3、負責起草公司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年度總結。

      4、協助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和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

      5、負責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

      6、負責公司內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監督檢查,對發現隱患的整改監督及整改結果的驗收鑒定。

      7、負責協助領導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并組織演練、實施。

      8、負責安全生產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六)安檢員崗位職責

      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營運車輛的逐日例檢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8

      (1)起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由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的部門負責起草。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起草的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渠道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當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應由分管領導組織討論,統一認識,達成一致。

      (3)審核。安全規章制度在簽發前,應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一般技術性較強的安全規章制度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發布方式,如通過紅頭文件形式、在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辦公網絡發布等。

      上述就是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的五個流程。

      (6)培訓。新頒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應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組織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9

      一、為了加強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員;

      三、施工現場必須購置必備的.安全消防設施;且擺放于明顯處;

      四、加強消防器材的培訓使用,保證每人會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設施應配專人管理,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

      六、木工間、裝飾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嚴禁生火;

      七、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嚴禁電線私拉亂接,防止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八、嚴禁利用燈泡取暖、烤衣、膠靴等物件;

      九、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各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支持專(兼)職消防安全員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0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種隱患,防止生產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省、市政府以及道路運輸行業對車輛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xxx有限公司車輛安全生產重點預防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貨運車輛管理的各部門和從事車輛運輸相關的員工。

      第三條 公司的貨運車輛管理的各部門和從事車輛運輸相關的員工,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和國家有關部門的各項車輛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減少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 為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證運輸經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實行全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對保證運輸安全負責。

      第五條 公司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運輸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審定運輸安全計劃,有重點地解決重大隱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安全會議,分析運輸安全形勢,不斷完善運輸安全措施;

      4、及時研究解決運輸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5、檢查指導運輸安全工作;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對運輸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進行表揚、獎勵與處分。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督促、檢查、匯總情況,并做好協調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事故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運輸安全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制訂、修改運輸安全工作計劃、措施;

      3、負責組織各種運輸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有權限期整改;

      4、負責組織運輸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

      5、參加各種運輸經營會議,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議、要求;

      6、參加運輸車輛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處理、索賠;

      7、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運輸安全形勢分析會,查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條 安全員崗位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定期組織安全學習,抓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訂單位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組織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競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做好各階段的工作總結,并及時收集、統計、整理有關資料;

      3、處理運輸事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和結案工作,同時做好事故車輛的估價、預算和索賠工作;

      4、負責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做好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5、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輸安全組織管理事項。

      第八條 駕駛員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努力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

      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九條 車輛和設備基本要求:

      1、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2、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符合規定的二級車況標準;

      3、車輛必須配置符合安全行駛的標志,并按規定使用;

      4、車輛車廂地板必須平整完好,周圍欄板要牢固;

      5、各種裝卸機械、工具,要有可靠的安全系數;卸貨物的機械及工具,要消除產生火花的措施;

      6、根據裝運貨物性質的需要,必須配備相應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7、運輸車輛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十條 道路交通運輸規則:

      1、普通貨物運輸車輛嚴禁超范圍運輸,嚴禁超載、超限;

      2、運輸貨物必須根據貨物性質,采取對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靜電、防火、防震、防水、防凍、防漏等措施;

      3、運輸不同性質貨物,其配裝必須按相關規定的要求執行;

      4、運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管理規定;

      5、運輸貨物的車廂必須保持清潔干燥,不得任意排棄車上殘留物;運輸結束后被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按規范性的方法到具備條件的地點進行車輛清洗消毒處理;

      6、夏季高溫期間限制運輸的貨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7、運輸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集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瀏覽區停車。如需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8、運輸貨物的車輛禁止搭乘無關入員。

      第十一條 駕駛員安全生產操作職責:

      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道路交通車輛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地區、本公司的各項車輛安全規章制度,按照操作規范車輛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依法經營。

      2、樹立強烈的車輛安全車輛意識和駕駛員責任感,積極參加車輛安全技術培訓和各項車輛安全活動,不斷提高車輛安全、業務和機務知識,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和守法習慣。

      3、認真鉆研業務,精心保管和愛護車輛,熟悉車輛的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掌握車輛的常規維護、修理技能,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等綜合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車輛安全設施齊備有效。

      4、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覺配合車站的車輛安全門檢工作,不得駕駛車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車輛安全隱患的車輛,確保車輛安全。

      5、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藥品,或者患有妨礙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車輛安全駕駛的駕駛員,不得駕駛車輛。

      6、按駕駛證、車輛資格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出車攜帶好各種證件,認真執行運行作業計劃,按調度規定線路、時間正點運行,嚴格遵守運輸紀律,服從交警、運管和車站管理,車輛安全、優質、低耗地完成運輸任務。

      7、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車輛安全方可起步。

      8、發生較大交通事故時,必須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和財產,按規定放置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地交警部門、車屬單位(車主)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十二條 裝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操作職責

      1、裝卸管理人員應了解所運載的'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防護要求和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

      2、裝卸過程中,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得離開車輛并負責監裝、監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時要點收、點交。

      3、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戴防火罩,按作業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作業區,并將車輛擺在容易駛離作業現場的方位上。

      4、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揮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正在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

      5、作業前,應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是否破損及貨物包裝的完整狀況。貨物與運單不符或包裝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拒絕裝車。

      6、裝卸操作時應根據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并根據《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謹慎操作。

      7、 裝卸危險貨物應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認定標準,不得超載裝運。

      8、裝卸過程中,車輛發動機應熄火,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9、裝卸作業場所要遠離熱源,嚴禁受熱,通風良好;場所內電氣設備應符合規定要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照明燈應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靜電和避雷裝置。

      10、危險貨物裝卸完畢,作業場所必須徹底清掃干凈,裝過消毒品的車輛和受到危險污染的車輛、工具必須洗刷和除污。撒漏的和受到危險貨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須送到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地點集中處理。

      11、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第十三條 車輛的日常維護: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操作執行,其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車輛安全檢視。車輛日常維護分出車前、車輛中、收車后三個階段操作,并特別注意輪胎的使用。

      1、出車前,對汽車各部潤滑油(脂)、燃料、冷卻液、制動液及液壓油等各種工作介質和輪胎氣壓等進行檢查補給,保證出車前車輛油液充足、清潔和性能良好,保證輪胎氣壓符合要求、對車輛制動、轉向、傳動、懸架、燈光信號等部位和裝置以及發動機運轉狀態進行檢查、校緊,確保連接裝置堅固可靠。

      2、車輛中,在中途休息時,重點檢查輪胎氣壓、表面磨損和車輛花紋間有無鑲嵌物并別除;天氣炎熱時應檢查車輛車輪溫度,若溫度過高,應將車停在陰涼通風處自然降溫;察看儀表燈光工作是否正常;帶掛車的要檢查掛車連接裝置;檢查貨物的捆扎牢固情況。

      3、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清潔,保持車容和發動機外表整潔;對車輛進行檢查,記錄車輛行駛的情況。如有故障,應詳細記錄車輛故障狀況,為車輛維修提供資料。

      4、輪胎使用必須保證無任何可能導致對人或路面造成損害的缺陷。輪胎氣壓不足、輪胎出現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結塊與撕裂或凸出、輪胎的簾布層或簾布線的任何部分裸舜、輪胎的簾布層中有開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輪胎剖面寬度10%的開口以及輪胎胎面花紋深度低于1mm等情形的輪胎嚴禁使用。

      5、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四條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 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第十六條 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第十七條 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第十八條 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二十條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五、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應參加公司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六、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凡從事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取得合法營運、準運手續,不得作為其他運輸工具使用,車輛應嚴格按規定位置停放,任何人不經許可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條 車輛按規定配備齊全有效的滅火、防護、應急處理器材。

      第二十六條 出車前駕駛員應檢查車輛、設施各部位安全技術狀況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線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二十七條 車輛運行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剎車。市區應在制定的線路行駛,時刻注意天氣、道路行人變化情況,若需中途停車則應選擇安全地帶,遠離火種、高溫、人口密集地,并留人看護。

      第二十八條 駕駛室嚴禁吸煙,不準搭乘無關人員,車上禁運其他物品。

      第二十九條 裝卸貨物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裝卸貨點不得將火種帶入貨區,汽車發動機應熄火,并切斷總電源開關。

      第三十條 車輛、設施應按規定按期參加公安年度審驗,消防部門的準運手續審核,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維護、檢測,以及技術總監部門技術檢測等。

      第三十一條 查點收車后的檢查、例行保養工作,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嚴格二級維護、上線檢測,確保車輛按期技術狀況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十二條 車輛維修應選擇有相應資質的修理廠家,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駕駛員應跟車修理。

      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第三十三條 為了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

      3、對傷者的外傷應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需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1

      1、公司全部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狀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留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全部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需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特別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全部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根據《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修理行業管理所在修理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修理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全部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準時參與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與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與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2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3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新入廠工人首先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紀錄,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對各種機具、設備的性能、工藝要求和操作規程要進行了解、熟知、及應用。培訓合格后上崗。非工種以外的設備嚴禁操作,告知而不聽從勸說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責任自負并扣除當日工資,開除出廠。

      三、工作時間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女工要把長發、辮子放入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檢查設備和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保證安全防護裝置、信號、保險裝置方便齊全、靈敏、可靠,保證設備潤滑劑、通風良好。不準帶小孩進入工作場所。

      四、工作時間內嚴禁飲酒,飲酒的扣發所有工資,并與當日清退出場。

      五、工作中,應注意力集中,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與他人,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準打架、斗毆、偷盜,若發生類似事件,馬上清退并扣發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七、安全用電,接線要有專人負責,不得私拉亂接,各種設備、工具要定期做漏電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排除。

      八、檢修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設專人看管。

      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按規范要求設置齊全,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工作中要牢記“三個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安全文明生產。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愛護公物,不得故意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兩倍罰款。

      十二、認真開好班前會,講生產、講安全,要做到生產必須安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4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

      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

      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

      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結束后,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專業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并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本規定的要求設置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5

      雨季安全生產制度為確保雨季安全生產,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結合季節生產的特點我們重點要抓好防觸電、防雷擊、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發生,加強生產現場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1、防雷擊措施

      (1)在過濾間、曝氣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場點要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截面積不應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須檢測一下,達到合格標準。

      (2)在野外作業遇雷雨時,要在屋頂下方稍有空間的房屋或金屬房中躲避,一般的簡易帳篷或小棚沒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沒有躲避的場所,應蹲下兩腳合攏,盡可能站在不吸濕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單獨的樹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觸高處的金屬物體或與其相連的金屬物體,如欄桿,避雷接地線等。

      2、防觸電措施

      (1)定期對線路及電路進行檢修,老化的.電線及時更換。

      (2)不準帶電作業,不準亂接臨時電線,如生產急需臨時電線,需由持證電工接線。作業時要穿工作服配帶絕緣鞋、手套、扎好安全帶,現場必須要有監護人。

      (3)電器開關,配電盤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電箱、配電柜的門要齊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圍雜草要清除。

      (4)各種電器必須保持絕緣良好,配齊插頭、開關、安裝觸電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6

      安全生產例檢制

      為使安全生產區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設備保持安全狀態,規范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干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范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并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附則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準。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7

      為了維護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生產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 員工必須服從生產調度,要有積極的工作態度,不得消極怠工;

      二、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三、 進入廠區應著工作服,男職工不留長發、胡須,女職工不化濃妝,不準穿裙子,留長發的必須帶工作帽,并將長發放進帽子里;

      四、 生產中不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影響正常生產;

      五、 車間內嚴禁吸煙:發現煙頭1個罰款20元,可累計;

      六、 要愛護公司的設備、工具及其他公共財物;

      七、 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車間內追跑打鬧;

      八、 員工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向車間主任請假,填寫假條,批準后方可外出;

      九、 上班時間不得隨意回宿舍休息,如有特殊情況做特殊處理;

      十、 車間內的手工工具、電動工具專人專管專用,下班時要檢查手工工具的使用狀況及電動工具的工作狀態,要及時保養,如發現問題須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不得私自拆修,以保證正常生產;

      十一、下班前要打掃衛生,保持車間內的環境衛生;

      十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非專業人員不得私自亂接。使用機器設備的。相關人員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保證安全;

      十三、員工要互相幫助,團結友愛,禮貌待人,嚴于律己;

      十四、在生產中如發現其他問題須及時反映,不得隱瞞;

      十五、材料堆放整齊,成品堆碼規矩,注清標識,不同風管應用標志性物品區分,不得亂放,風管必須標注清楚其系統號及規格型號,不標注、標注混亂、標注不清的每件罰款5元。可累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8

      為了消退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職工人身安全,促進車間生產經營的有序進展,結合本車間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職工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愛護用品,仔細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必需時刻謹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嚴格執行殘疾職工的安全監護工作,對殘疾職工要組織職工結對子,每一名殘疾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組的`其他職工或領導指定人員負責監護,確保殘疾職工的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3、職工應熟識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把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確保安全有效,應定期檢驗,放置位置應明顯,四周無阻礙物堆放,有效期限標志明顯。

      4、職工在車間內應走安全通道,通過料垛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嚴格根據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標準,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并造成肯定損失的,視情節賜予肯定懲罰。

      6、職工在操作設備時應精力集中,不得說笑閑談或在疲乏狀態下連續工作。

      7、各班組職工應定期對組內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削減事故隱患,發覺設備特別應馬上上報維護。

      8、保養修理設備時,必需在明顯處掛出警示牌,修理需動用電源時,嚴禁其他組員觸動設備開關。

      9、職工必需嫻熟把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熟識設備的性能特點,未經允許非本崗位職工嚴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設備,確保安全生產。

      10、職工應熟識車間總電源位置,如遇緊急狀況應馬上停機停電,妥當處理并準時上報。

      11、車間工作現場地面應時刻保持清潔,成品、備件、原料、廢料等堆放應根據規定放置。

      12、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的確需要,需報車間批準,由設備修理人員負責,用后準時拆除。

      13、下班前,班組長應負責關閉設備及照明電源,關閉門窗。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19

      一、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原則、范圍、內容,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部門及員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經過公司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通過,下發實施,并于實施后進行評估。

      四、法律法規及相關公司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相關政策規定

      五、制度名稱

      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制度內容

      1.總則

      企業領導應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相關安全措施、政策和標準,落實崗位責任制,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應包括總經理、安全生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員工等多個責任主體,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完善。

      3.安全生產標準

      企業應制定一套適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安全生產標準,確保員工操作時符合國家安全制度要求。

      4.安全出口與消防設施

      企業應安排合理的安全出口并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善,使得員工在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快速地安全疏散。

      5.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應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主體,及時處理事故。

      6.安全培訓

      企業應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

      企業應實施定期性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確保員工安全。

      七、責任追究

      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責任人,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真查處,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是《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在實施該制度時,企業應嚴格遵守上述規范,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20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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