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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0 10:50:15 賽賽 制度 我要投稿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店藥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通用18篇)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2

      化學藥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蝕性。為管好實驗室化學藥品,預防化學藥品有可能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我校特制定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學藥品統一放入實驗室內,根據其特長分類存放。

      二、化學藥品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其他教師如有需要,可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發放并教會其注意事項,作好登記。

      三、實驗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四、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

      五、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實驗中和實驗后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3

      一、為加強藥品處方的管理,確保企業處方銷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銷售處方藥時,應由從業藥師對處方進行審核并簽字或蓋章后,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銷售及復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全名或蓋章。

      三、處方必須有從業藥師簽名,方可調配;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更正后或重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處方藥銷售后要做好記錄,處方保存兩年備查。顧客必須取回處方時,應做好處方登記。

      七、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時,不得銷售。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4

      一、為確保所陳列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

      三、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藥店驗收合格,其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的藥品。

      四、藥品應按品名、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物價標簽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中藥飲片與其他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五、拆零藥品必須存放于拆零專柜,做好記錄并保留原包裝標簽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

      六、需要低溫保存的藥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溫下陳列,需陳列時只陳列包裝。

      七、中藥飲片應一味一斗,不得錯斗、串斗、混斗;裝斗前應進行質量復核,飲片斗前必須寫正名正字。

      八、對陳列的藥品應每月進行檢查并予以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九、用于陳列藥品的貨柜、貨架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5

      一、為加強藥品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嚴禁銷售假藥劣藥和質量不合格藥品,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標示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藥品要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五、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必要時,能為消費者提供藥咨詢和指導

      六、銷售藥品必須以藥品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正確介紹藥品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及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合理用藥,不得虛假夸大藥品的療效和治療范圍,誤導顧客;

      七、處方藥必須由藥師依據醫生開具的處方調配、銷售,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在營業時間內,應有藥師在崗,并佩戴標明姓名、藥師等內容的胸卡。非處方藥可不憑處方出售,但如顧客要求,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八、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藥品;

      九、嚴格執行對處方的審核、調配、復核和保存的管理規定,確保銷售的正確性和準確性;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6

      一、依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報告所發現的藥品不良反應"制定我院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納入科室質控管理。在醫院藥事會下分設"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小組",由藥劑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醫院工作人員負有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醫院工作人員發現藥品新的不良反應或嚴重不良反應,應及時詳細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報藥劑科。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時,應詳細填寫不良反應表現(有臨床檢驗數據的也應填寫),及其臨床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五、醫院指定藥劑科由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醫院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并填寫《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每季度集中向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于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

      六、醫院定期組織對所使用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進行分析、評價,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發現群體不良反應,立即向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七、醫院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一)未按要求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

      (二)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匿而不報告;

      (三)隱瞞藥品不良反應資料的。

      八、本制度所列用語釋義:

      (一)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二)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

      (三)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是指因服用藥品引起以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對生命有危險并能夠導致人體永久或顯著的傷殘;

      4、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害;

      5、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7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8

      一、藥劑科在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設置藥品保管及藥品采購人員負責藥品的采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采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采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采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四、采購藥品要根據臨床所需,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制定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由臨床醫生根據醫療用藥需求向藥劑科提出用藥建議,藥劑科科長根據藥房、藥庫藥品適量及需求量制定進藥計劃,報藥事管理委員會及分管院長審核后,衛生院院長審批后由藥劑科科長采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床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藥事管理委員會及分副管院長,再報院長簽字審批后方可采購。

      五、在采購活動中,應堅持優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的藥品進入衛生院。

      六、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

      七、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八、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院藥事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渠道、金額等情況。院領導、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采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九、在藥品采購活動中,嚴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賄賂及各種回扣,自覺接受院內外群眾的監督。如發現藥品采購或其他人員存在違規現象要嚴肅處理。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9

      1.目的:規范藥品的報損與銷毀流程。

      2.范圍:全院藥品使用部門,適用于破損、過期等不能繼續使用藥品的報損與銷毀。

      3.定義:無。

      4.權責

      4.1醫護人員發現藥品質量不合格,及時填報藥品不良事件報告,將不合格藥品退回相應藥房。

      4.2藥學部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接收并核實申請報損的藥品、輸入電腦、指導銷毀、打印報損單;藥品報損做賬、計算藥品報損率,報科主任。

      4.3藥學部:分析藥品報損原因,及時制訂相應的.措施,以進一步降低報損率。

      5.制度內容

      5.1以下藥品屬報損藥品范圍

      5.1.1因無遠效期替換一直留用放置過期的。

      5.1.2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導致藥品損壞的。

      5.1.3因工作原因發生藥品破損的。

      5.1.4藥品的效期或標識模糊。

      5.2以下藥品屬銷毀藥品范圍

      5.2.1質量不合格藥品,如破損、過期、標識模糊、變色、有異物等。

      5.2.2超過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藥品。

      5.3 藥品報損與銷毀處理流程

      5.3.1護士發現需報損藥品,填寫《病區藥品報損申請表》,經護士長簽名,將申請表和待報損藥品送至相應藥房,藥房負責人核實、接收、調換。

      5.3.2藥師發現藥品需報損,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經負責人確認后,放置于不合格藥品區。

      5.3.3藥學部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將所有待報損藥品匯總,提出報損申請,報藥學部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經審批同意后,及時在HIS系統中辦理報損手續并按規定進行銷毀,并記錄。

      5.3.4藥品銷毀:按醫療廢物處理,執行《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5.3.5發現質量不合格藥品,各部門負責人要檢查同一產品、特別是同一批號產品的質量,必要時暫停該產品在我院的使用。

      5.3.6藥學部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月進行報損率統計并上報科主任,藥學部應每季度進行報損原因分析,及時制訂相應措施,以進一步降低報損率。

      5.3.7因管理不善放置過期的藥品、超過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藥品由科室自行銷毀,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過期的藥品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科室自行承擔。

      5.4相關人員應做好藥品的養護工作,減少醫院損失。

      5.5醫院規定,藥品報損率(中成藥及西藥)小于0.05%。

      5.6原包裝破損藥品、裝量不足藥品,可由藥庫負責與進貨單位聯系調換,以降低報損率,減少浪費。

      5.7做好報損與銷毀的記錄。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0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規范藥品采購行為,醫院藥品采購工作在主管院級領導下,中西藥劑科主任對藥品采購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下,藥品采購員具體負責藥品采購工作。

      一、藥品采購和保管

      1、藥品采購必須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堅持正宗、優質、品牌原則;堅持低價原則;堅持對方的配送時間長短、伴隨服務質量、小品種供應能力與采購量相平行原則;堅持按計劃采購原則;急救藥品、特殊藥品臨時采購便捷原則。

      2、藥品采購實行規范化管理,藥品采購包括中草藥、中成藥、西藥及制劑用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藥品必須在藥品招標(集中)采購中心定點采購。

      3、藥品采購計劃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藥劑科主任修改審核后,再交主管院長簽字同意,藥品采購員在網上采購;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發出計劃,亦不能接受無計劃送貨。藥品采購實行政府網上采購。

      4、藥庫保管員按保管程序和職責對入庫藥品質量、數量嚴格把關,藥品保管員應嚴格藥品入庫手續,收集齊相關檢驗報告,并負責裝訂成冊。藥品入庫應按《藥品管理法》做好入庫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應拒絕入庫,同時向藥品采購員報告,由采購員及時作出退貨或換貨等處理,采購員不能作出處理的及計劃外的藥品應向藥劑科主任報告。

      5、藥品發票由藥品會計負責收集并核對發票上藥品采購實價是否與采購清單上價格相符,若不符應先與采購員核實后沖減或從發票中核減并將清單附在相應發票后,月底交采購員簽字,然后交藥劑科主任簽字確認。

      6、藥品付款額度由財務科根據上月藥品銷售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當月付款數,藥品付款計劃由藥劑科主任提出并作具體分配,交審計科審計,審計完畢后交主管副院長審批,再交院長批準,財務科在規定時間內將藥款付出。

      7、與藥品采購相關的原始資料由相應主管人員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裝訂成冊。藥品采購員每月要對藥品采購工作以表格的形式進行工作總結。

      8、采購員要及時以書面表格的形式向藥房及相關科室通報新藥信息。

      二、新藥采購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藥是指本院未使用過的藥品。

      2、新藥的引進程序為:臨床藥學室審查登記―→相應臨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請―→藥劑科科內初評―→醫院藥事委員會評審―→主管院長審核―→藥事委員會主任(院長)審批―→藥品采購員采購―→采購員將藥品采購信息通知申購臨床科室主任和相應調劑部門。

      3、引進的新藥必須建立新藥檔案。

      4、抗生素引進須交醫院藥事委員會討論,按藥物分類、分代確定基本品種個數。

      5、專科用藥、世界知名制藥企業(如羅氏、楊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種可適當放寬政策,可根據我院用藥實際情況按需引進。

      6、特殊藥品、急救藥品由采購員向藥劑科主任、主管院級報告,同意后即可采購。

      7、新藥引進要做到進出平衡,控制品種數量。進新藥的同時要考慮淘汰部分舊的品種。

      8、醫院藥事委員會每3個月開會一次,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召開。

      9、新藥引進采取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對藥品使用負責。臨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購它科藥品。

      10、新藥的`采購扣率要根據藥品的分類、分代、分品牌并參考同級醫院標準適當從緊的政策。

      三、藥品使用管理的幾點其它要求

      1、對臨床使用的抗生素實行月銷售金額排名,每月排出前10名;在藥品的銷售過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種連續三個月銷售金額或數量處于第一名者,則對該品種采取降價或銷售等處理措施。

      2、嚴禁醫藥代表進入各臨床科室進行與藥品促銷相關的活動,否則,一經查實,將清退其推介的品種。

      3、嚴禁醫院任何工作人員擔任醫藥代表。嚴禁醫院任何工作人員為藥品推銷商提供藥品銷售明細。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藥品回扣。不得要求藥品供應商為個人謀取私利,違者按相關政策嚴肅處理。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1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和當前醫藥市場情況及本院的臨床用藥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采購只能在國家認可的、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的.公司購藥,原則上不接受廠家直銷。

      三、購藥公司的確定,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審查,報黨政聯席會議審批。并與院長簽訂“藥品質量經濟責任協議書”后,方可進行購銷活動。

      四、藥品的價格按政府的物價政策和有關規定執行。

      五、購藥計劃由庫房保管員按需制定,藥劑科負責人審查,分管院長審批。每個品種、每次計劃量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月用量,特殊品種可適當增加。

      對商家提供藥品的質量及其他要求,按甲、乙雙方簽署的《藥品購銷質量經濟協議書》執行。

      六、藥劑科必須全面保證臨床用藥的質和量,不準有臨床缺藥的出現,特別是各種搶救藥品。

      七、為了監督藥品購銷工作,藥事管理委員會和購藥小組審計人員每季度審查購藥計劃一次。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2

      為了認真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機關關于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對學校保管和使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1、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2、庫房安裝有防爆排風設備,經常通風換氣,避免有毒、易燃氣體濃度過大發生意外。

      3、存有危險化學藥品的庫房設有防盜門窗、報警器;由專人負責保管,藥品的出入有兩名保管人員共同負責;有領取藥品的簽字制度;劇毒藥品入入保險柜;易燃、易爆藥品根據各自性質,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定存入;還備有滅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發放的危險化學藥品,均有詳細的記錄,包括時間、藥品名稱、藥量、提貨人簽字、發貨人簽字、學校的證明及裝備站的出庫單,并且存檔備查。

      二、危險化學藥品的使用管理

      1、生物實驗室需要用危險化學藥學藥品時,必須經主管校長簽字的'證明(證明包括時間、用途、估量、使用人),學校保管人員做好記錄后,方可提貨。危險化學藥品不得代領,證明要存檔。

      2、生物實驗室未使用完的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及時、如數交回學校的保管人員,禁止將危險化學藥品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放在學校危險藥品庫外,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

      3、危險化學藥品出入庫要有清晰的帳目,包括領用時間、領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員簽字等。

      4在開學初、放假前要檢查危險品的出入帳目。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3

      一、倉庫要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的養護組織,配備必要的養護設備儀器,建立藥品養護檔案和設備儀器檔案,積極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做好質量信息反饋。

      二、根據季節的不同,氣候的變化,做好庫房的`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按時觀察庫內溫濕度的變化,認真填寫《倉庫溫濕度表》,如庫房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并予以記錄,保證藥品儲存安全。

      三、養護員每月根據電腦輸出的藥品養護檢查記錄,對在庫藥品實行“三三四”循環養護質量檢查,檢查合格后,在電腦中進行確認,并做好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掛黃牌暫停發貨,在電腦中凍結藥品暫停銷售,及時輸出《藥品質量復查通知單》,并交質管部門核查處理。確認為合格藥品,解除凍結;確認為不合格藥品將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庫(區)存放,通知保管員下帳,在電腦中做好不合格藥品記錄。

      四、在檢查中發現質量有變異征兆,應及時采取養護措施,做好養護記錄,并書面報告質量管理部門抽樣檢查。

      五、在檢查中,對首營品種、近效期藥品、長時間儲存的藥品、性質不穩定易變質的品種、已發現不合格品種相鄰批號的品種等,應進行重點養護。

      六、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養護執行《中藥材、中藥飲片管理制度》及《中藥材、中藥飲片養護程序》。

      七、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儲存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八、檢查記錄應字跡工整、內容明晰、不得涂改。

      九、如因職責不清,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且損失金額超過100元的,將在質量考核中處罰。

      十、加強養護用的儀器設備、溫濕度檢測儀和監控儀器,倉庫在用計量儀器及器具的管理。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4

      建立藥品召回制度,規范藥品召回行為,保障藥品使用者的合法利益,減少醫療事故和糾紛,提高藥事服務質量。

      一、藥品召回:

      指當發生、發現或高度懷疑藥品質量問題、事件,或由于發生、發現高度懷疑工作質量的問題、事件可能導致影響藥品質量時,應按照既定的原則、程序和方法,收回藥品。

      二、有下列情況發生的,必須召回藥品

      1、調劑、發放錯誤。

      2、有證據證實,或高度懷疑藥品被污染。

      3、分裝不合格或分裝差錯。

      4、在驗收、保管、養護、發放、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藥品。

      5、藥品使用者投訴并得到證實的不合格藥品。

      6、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告的質量不合格藥品。

      7、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告的假藥、劣藥。

      8、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召回的藥品。

      9、臨床發現有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按有關規定應召回的。

      10、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11、生產商、供應商要求召回的藥品。

      三、藥品召回按其緊急程度,分為兩級

      1、一級召回:24小時內召回醫院內所有應召回的藥品,查找處方、病歷,盡可能找到用藥患者(家屬),通知其停止服藥,請求其協助送回或取回應召回的藥品。

      2、二級召回:一周內召回醫院內所有應召回的藥品,有患者(家屬)要求退回藥品且符合規定時,收回藥品。

      3、當繼續使用被召回藥品將對治療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時,應采用一級召回的方式。當使用被召回藥品不會對治療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時,應采用二級召回的方式。

      4、當需召回的情形發生時,由藥品質量監督小組決定召回藥品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召回范圍、召回級別、藥品替換、主要執行人員等。

      5、質量監督小組成員負責藥品召回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和監督。布置實施召回方案,監督各部門執行,決定或請示決定緊急事項的處理,保持與醫療部門、藥品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藥品質量檢驗部門、生產商、供應商的聯系,調查導致召回的原因。

      6、各部門負責接收退回的藥品,統一、專人妥善保管,填寫《藥品退回登記本》。召回結束后,匯總為《藥品召回登記表》,報藥品質量監督小組。需向庫房退回領入藥品的,按《退藥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藥品召回登記表》登記項目包括:報告部門、召回級別、藥品名稱、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商、召回原因、替換藥品和數量。

      7、庫房負責接收各藥房撤架和患者(家屬)退回的藥品,按《退藥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手續并記錄,統一、專人妥善保管。召回結束后,匯總為《藥品召回記錄》,報藥品質量監督小組。《藥品召回記錄》項目包括:報告部門、召回級別、藥品名稱、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商、召回原因、替換藥品和數量、退回部門和數量、退回總量。

      8、從患者(家屬)處召回的藥品按退、換藥處理。

      9、藥品質量監督小組對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編制《藥品召回報告》,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

      10、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將結果通知各有關部門。

      11、已發布的信息需要撤銷、更改、補充的,應按相關信息的發布程序進行。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5

      1、搶救藥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二及時(及時檢查維修、及時領取補充)。物品有明顯標記,不準任意挪用。

      2、搶救必備器械齊全,性能良好,處于備用狀態。

      3、搶救藥物齊全,藥品標簽清晰,無變色、變質、過期失效、破損現象,按藥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搶救車的`急救藥品、物品按要求統一配備,專科急救藥品及物品須經科室主任審核定出種類、數量、規格、劑量配備。搶救車須定點放置、定人管理,保證安全和使用方便。

      5、搶救藥品、器材使用后,24小時內補充齊全,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補齊時,應在交接登記表上注明,并報告護士長協調解決,以保證搶救病人時能及時使用。

      6、設有藥品、器械配備基數卡。做到帳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搶救車管理:封存前護士長(或分管護士)和另一護士按基數卡清點藥品、器械,核對無誤后用封條封存,雙人簽名并填寫封存時間。護士每班檢查一次封條的完好情況并做好交班,分管護士每周檢查一次,每月由護士長和分管護士啟封檢查急救車內藥品、器械一次、并有記錄。

      8、非封存搶救車管理:每班按基數卡清點藥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護士每周檢查一次,護士長每二周檢查一次,并有記錄,帳物相符。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6

      1、凡藥品有霉變、裂開、過期失效、破損等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辦理報損手續。

      2、藥品報損均應填寫報損記錄,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藥品實際金額及報損原因,填寫報損單。

      3、報損藥品必須由報損部門填寫藥品報損單,藥劑科主任簽字,報財務科審核、銷賬。

      4、庫房會計根據報損清單,進行銷帳處理。

      5、經批準報損的藥品,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統一保管,不得流失、隨意丟棄。

      6、原包裝破損藥品,由藥庫負責與進貨單位聯系調換。

      7、對易燃易爆的危險品等特殊管理藥品應經上級部門批準后,根據有關規定銷毀。

      8、藥品報損單應妥善保存備查。

      9、報損藥品的處理,不定期由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部門作集中銷毀處理。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7

      1.目的:

      建立健全藥品全鏈條可追溯體系,以便于在發生藥品質量問題時,及時召回藥品,防控風險擴散;便于發生藥品質量問題時的責任界定;便于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和消費者確認藥品的真實性,以利于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索賠。

      2.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藥品追溯體系的管理。

      4.職責:

      質量管理部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本公司建立以電子追溯系統為基礎,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銷售復核、臺賬記錄為核心的藥品追溯管理體系,以實現從藥品生產經營各環節來源可溯、流向可追、問題可查。

      5.2電子追溯系統:電子追溯系統包括企業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簡稱ERP系統)、電子監管碼系統、省市局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子監管系統和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子監管系統)。

      5.2.1質量管理部應當在ERP系統建立供貨單位基礎數據庫,并將相關印章(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質量管理專用章、出庫專用章)、隨貨同行單、發票、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樣式上傳到計算機系統,供采購、收貨及驗收人員查對。

      供貨單位基礎數據庫應當包含以下信息:供貨單位編碼、供貨單位全稱、注冊地址、藥品經營許可證編號及有效期、營業執照編號及有效期、《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或者《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編號及有效期、經營范圍、開戶銀行及賬號、聯系電話及聯系人等

      5.2.2質量管理部應當按照《商品基礎資料描述標準》的規定在ERP系統建立藥品基礎數據庫,藥品基礎數據庫應當包含以下信息:商品編碼、藥品通用名稱、制劑規格、最小銷售單元包裝規格、大包裝規格、劑型、生產廠、批準文號及批準文號有效期、所屬藥品經營范圍、藥品本位碼、貯存條件及倉庫、養護周期、近效期預警周期、批準文號預警周期等內容,中藥飲片還應當包含產地。

      5.2.3 ERP系統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記錄、收貨記錄、驗收記錄、庫存記錄及配送出庫記錄,記錄應不可更改,并按日備份。

      (1)采購記錄:商品編碼、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采購員姓名、供貨單位銷售員姓名、購貨日期等內容,采購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當標明產地。

      (2)收貨記錄:商品編碼、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到貨日期、運輸方式和運輸工具、隨貨同行單及出庫專用章查驗情況、收貨員姓名等,冷藏、冷凍藥品還應當對其運輸方式及運輸過程的溫度記錄、運輸時間等進行記錄。

      (3)驗收記錄:商品編碼、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驗收結論、驗收日期、驗收員姓名等內容,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當標明產地。

      (4)配送出庫記錄:商品編碼、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劑型、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門店全稱、配送數量、單價、金額、配送日期、運輸員姓名、運輸工具等內容,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當標明產地。

      5.2.4有電子監管碼的藥品,在購進入庫、配送出庫時應按規定進行掃碼,并上傳至中國藥品電子監管平臺。

      5.2.5質量管理部應定期將藥品購進、出庫、庫存及不合格藥品數據上傳至省市局藥品電子監管系統(每周至少上傳一次)。

      5.3購進藥品應當對藥品和供貨單位的資質進行查驗,確定藥品的合法性和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

      5.3.1查驗加蓋供貨單位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資料,確認其是否真實、有效:

      (1)《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的證件復印件,及上一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公示情況;

      (3)《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或者《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復印件;

      (4)相關印章(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質量管理專用章、出庫專用章)、隨貨同行單、發票、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樣式;

      (5)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及開戶戶名、開戶銀行及賬號。

      5.3.2采購首營品種應當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公章原印章的藥品生產或進口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審核藥品的合法性,審核無誤的方可采購。

      (1)藥品注冊批件、藥品再注冊批件或者進口藥品注冊證、醫藥產品注冊證復印件

      (2)藥品質量標準復印件;

      (3)藥品說明書、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原件或復印件;

      (4)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5.4采購藥品時,應當向供貨單位索取隨貨同行單和發票。

      (1)隨貨同行單應當包括供貨單位、生產廠商、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數量、單價、金額、收貨單位、收貨地址、發貨日期、銷售員姓名等內容,并加蓋供貨單位藥品出庫專用章原印章;

      (2)發票應當列明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不能全部列明的,應當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供貨單位發票專用章原印章、注明稅票號碼;

      (3)隨貨同行單應按照ERP系統入庫單流水號順序逐月整理裝訂歸檔,并按規定至少保存五年;

      (4)發票上的購、銷單位名稱及金額、品名應當與付款流向及金額、品名一致,并與財務賬目內容相對應。發票應按有關規定保存。

      5.5收貨人員應當按照藥品收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到貨藥品逐批進行收貨,收貨時應查對隨貨同行單、出庫專用章是否與供貨單位留存的隨貨同行單、出庫專用章樣式一致,不一致的應拒收,并向質量管理部報告。

      5.6驗收人員應當按照藥品驗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到貨藥品逐批進行驗收,驗收時應查對隨貨同行單、出庫專用章及藥品檢驗報告收加蓋的質量管理專用章是否與供貨單位留存的隨貨同行單、出庫專用章、質量管理專用章樣式一致,不一致的應拒收,并向質量管理員報告。

      5.7出庫復核人員應按照藥品出庫復核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出庫藥品逐批進行復核,確保配送藥品票、賬、貨相符。

      5.8門店銷售藥品時,應對照ERP系統核對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生產廠、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并向顧客提供至少包含商品編碼、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生產廠、生產批號、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的銷售小票。

      5.9門店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時,應詳細登記顧客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通用名稱、規格、生產廠、生產批號、有效期、數量、銷售日期等內容。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 18

      1.藥品采購:采購部門應與信譽良好、資質齊全的供應商合作,簽訂合同時明確藥品有效期,要求供應商提供每批次藥品的有效期證明。

      2.入庫管理:藥庫人員需對入庫藥品進行逐項檢查,核對有效期信息,并在藥品管理系統中錄入,設置有效期提醒功能。

      3.庫存管理:實行月度盤點,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進行紅色預警,采取優先使用或退貨處理。引入智能化庫存管理系統,實時監控藥品有效期。

      4.使用管理:醫生工作站與藥房系統聯動,當選擇的藥品有效期不足時,系統自動提示,避免開具過期藥品。

      5.廢棄處理:設立專門的過期藥品回收區,由藥劑師負責登記、封存過期藥品,定期由合格的廢棄物處理公司回收銷毀,留存銷毀記錄備查。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三九醫院將構建起完善的藥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確保藥品安全、有效地服務于醫療工作,為患者提供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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