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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

    時間:2025-12-14 15:48:35 責任書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優秀)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責任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責任書是寫明責任、針對不同的部門的文書。一般責任書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優秀)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周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墻,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墻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斗毆。如發現打架斗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游戲廳和網吧玩游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范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小學

      xx年xx月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2

    各位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六)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上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不準在上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4)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3、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通知

      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二)消防安全

      1、學校的責任和義務

      (1)經常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消防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相關方案措施及應急預案,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消防安全。

      (3)承擔因學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而引發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相應責任。

      2、家長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參加各級各部門開展的有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學習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及安全避險常識,認真履行防火責任。嚴防家庭、林區及其他公私場所的火災發生。

      (2)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區和林區邊緣燒荒用火,不得在野外進行上墳燒香、燒紙、點燭等祭祀活動。

      (3)嚴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為理由攜帶打火機、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及學校。不得在野外、學校燃放煙花爆竹、野炊、點燃垃圾、焚燒廢棄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為。

      (4)嚴格教育子女,獨自在家期間,正確用火、用電常識,不得因隨意玩火、不正確的用電引發火災。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不得在教室、圖書室、實驗室、寢室等場所玩火玩電。不得私自帶火種進入這些場所。

      (5)嚴格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嚴禁私自亂接電線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離開宿舍要關斷所有電源;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進入學校及宿舍;不得使用電熱毯;不得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等燃器具;住校學生夜間不得使用蠟燭照明;不得人為損壞滅火器具和消防設施;

      (6)嚴格教育子女,一旦發現火災要立即使用119火災報警電話報告,不得參加任何火災的撲救工作。

      (7)因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監督管理不力,因學生因個人原因引發火災及觸電事故,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要負全部責任。

      (三)交通安全

      1、學校方面:

      (1)每學期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每天放學時,保安和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讓家長接送,不按時接送的學生自行回家,學校不再管理。對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學校的非住校學生),學生自己回家,學校不再管理。

      (3)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2、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如:微型客貨兩用車等)上、放學;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下車;

      (3)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家長必須及時掌握車輛運行狀況;

      (4)家長堅決不把家里的二輪車、三輪摩托車、農用車等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把自家的車輛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5)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3、學生方面:

      保證未滿18周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前,堅決不允許駕駛所有機動車,凡教育不聽,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學生家長負責。

      (四)集體活動安全

      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

      中,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五)食品衛生安全

      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進校園。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四、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注:此責任書交予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并按手印,如學生自行簽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負。

      學校(蓋章):

      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學生:

      日期: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3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4、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5、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6、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8、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9、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XX年級XX班

      學生(簽字):XXXX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XX

      劉寨小學(蓋章):X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一切隱患。全校教工及全體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并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排隊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將在學校學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傳達給家長,請他們對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行為進行監督與教育。以上各項我保證做到,請老師予以監督。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后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家長要認真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戲鬧。上學、放學要戴好安全帽,放學必須站好路隊,中途不準散隊、購物、串門、并排走,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家長評語大全12:本學期無論學習,生活都有很大的進步,但是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有待進一步提高。雖然在英語比賽中失敗了,但我們看到了你的努力,而且吸取經驗和教訓。希望能在下學年中爭取更大的進步。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采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6.家長合租車輛接送車輛時,家長要和司機簽訂協議。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學校(公章)

      班主任簽名:xx

      家長簽名:xx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5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12周歲以下小學生不許騎自行車上下學,不許在上下學路上追逐打鬧。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6、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章):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學生簽字:

      20xx年**月**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6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育人”目標,明確學校班級、家長及社會的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及《xx街鎮初級中學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師的要求辦事,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二、學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電,不帶小刀、雷導管等易燃易曝危險品到校;不得騎無閘、無鎖自行車上學,不騎飛車,遵守交通規則;理化實驗課及體育課堂必須嚴格按老師的要求行動;不吃霉變及來歷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學樓緩行、右行,遵守《教學樓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強行過河;不做超過自身能力的.事。

      三、學生要注意上學、放學路途安全,遵守路隊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財物,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作息時間,嚴防傳染病。

      四、學生家長及班主任應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輛,鼓勵學生按時加入保險,下大雨、大雪或漲水時要按時接送。

      五、上述各條學生必須做到,如有違背造成事故,責任自負,學校、老師概不負責。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終止。

      主簽單位:xx街鎮初級中學

      學生家長: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7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運輸、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強對貨源裝運地、道路運輸企業、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規范貨運市場秩序,明確目標責任,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本目標責任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事的原則制訂。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工作是在西溫莊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安排下進行。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目標,責任到人,主要領導是第一負責人,積極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工作。

      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必須按照《頭天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通告》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意見》的相關規定,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要在各自辦公區懸掛版面,設立警告、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轄區內運輸車輛的管理。各村(居)協管員工進駐各裝載貨物源頭,對轄區出廠(場)車輛的裝載情況進行嚴格監管,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場)上路。

      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要進一步加強人員素質,確保在治超工作中無違紀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

      要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并將治超工作列入年終考核范圍。從領導重視、源頭管理、配合協調、執法行為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對治超政策不落實、玩忽職守、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甚至違法亂紀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程序追究相關領導的管理責任,嚴肅治超紀律。

      二x年三月二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8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x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小學(蓋章):

      20xx年9月1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9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眾喧嘩、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幼兒家長(監護人)必須將幼兒的特異體質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等情況明確告訴教師,不要隱瞞。以便幼兒園針對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采取適當措施。如不告知,出現安全問題家長責任自負。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說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游戲機室;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小學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愿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愿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后、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后補請假條,并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學生必須根據學校的安排,回校參加畢業以及辦理離校手續等其它相關事務,對于實習成績合格且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學校按期頒發畢業證書,并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畢業派遣手續。學生必須保證按時完成畢業前的各種手續,并定時和輔導員聯系,畢業生因不能及時來校辦理各種畢業手續而導致不能畢業,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周歲以上):

      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脫皮,防漏電、觸電。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xx月24日—20xx年xx月23日)

      家長(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年級:__________班主任:__________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0

    尊敬的家長:

      您好!

      xxxx年4月2日至4日放假3天。4月5日(星期三)回校上課。

      為了確保您孩子的放假期間的安全,過一個有充實而意義節會,學校希望貴家長承擔起監管孩子的責任,并能做到以下幾點:

      1、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是緬懷逝者、悼念先人、紀念祖先的重要傳統節日。利用清明節這個傳統節日,盡可能地帶孩子去瞻仰先賢,參觀名人故居,以學習先人、紀念先人,感恩祖先,接受優秀傳統教育,培養孩子誠實守信、勤勞節儉的良好品質。

      2、文明祭掃,帶孩子上墳祭祖過程要注意人身安全,注意周圍林木的防火,祭祀結束后,一定要確認祭祀用火已完全熄滅后方可離開。特別要禁止孩子野外玩火,確保財產和人身安全。一旦發生山林火災,要盡快報警,火警電話號碼為119。

      3、放假期間交通擁堵,出行時教育孩子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保證出入的安全。

      4、放假期間注意飲食安全。教育子女不要暴飲暴食,不吃路邊小攤上的食品,少吃油炸食品,謹防病從口入。

      5、放假期間,要經常提醒孩子注意游玩安全,以免發生任何意外。教育子女學會自我保護:遇到陌生人搭訕最好提高警惕。

      6、禁止學生進入游戲廳、歌廳、舞廳、網吧以及其他不宜青少年出入的.場所,不參加不健康的娛樂活動及各種賭博活動。

      7、為了讓孩子在放假期間不耽誤學習,我們老師布置了適量家庭作業,請家長們及時督促孩子按時完成作業。

      9、近期因天氣多雨。同時,春季也是各種傳染性疾病高發期,請家長您一定要注意孩子的衛生,做好傳染病預防工作。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合家幸福,節會快樂!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1

      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關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寧,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前途。我們必須警鐘長鳴,牢固樹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及校外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格,學校政教處、班主任和教師積極與家長溝通,要求家長積極配合學校,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習情況監督和安全問題,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的規定,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特與甸沙鄉九年一貫制學校學生及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校應對學生在校期間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第二條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處理。

      第三條嚴禁學生在學校拉幫結派打架斗毆、抽煙酗酒等。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及家長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⑴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由學生本身引發的傷害;

      ⑵學校或教師已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

      ⑶學生在非正常教學時間段、放學后,非因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在校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⑷正常教學時間范圍內,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到校、私自離校或通過非正常途徑離校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發生意外事故的學生無故曠課、離校逃學,學校、教師履行告知義務,不參與尋找學生;

      ⑸違反學校規定到圍墻邊緣、施工場地及電桿、電線下等危險地域活動造成傷害的;擅自爬門、窗、圍墻、擋墻和建筑物造成傷害的;沒有專業教師指導私自攀爬體育器械、設施的;攀越樓房、樹木等一切爬高行為和攀折學校花木果實行為的;

      ⑹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然性侵害車禍、火災、雷電、地震等造成的或者校內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

      ⑺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心理異常等,學校不知道或難以知道的`;

      ⑻學生上放學途中、周末、節假日期間發生安全問題的;

      ⑼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教育、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

      ⑽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

      ⑾嚴禁學生在樓道及樓梯口玩耍、奔跑打鬧,因違反規定而發生安全問題或發生損害賠償糾紛的,按本責任書第三條規定處理。

      ⑿學生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必須尊重學校教師及外來參觀、視察等人員;因學生引發的矛盾等問題,學生及家長必須承擔相應的道歉或賠償義務,同時學生接受學校的相應處罰。

      ⒀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不愿意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同時學校拒絕處理學生家長之間的矛盾糾紛。在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嚴禁任何家長監護人到學校無理取鬧、干擾學校教育教學秩序,若有合理建議或意見,可采取正常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如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⒁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校無過錯行為;

      第五條學校班級責任和目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教師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⑴經常組織師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將學生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規管理之中,學校及班級堅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⑵強化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精神,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貫徹落實有關要求,把安全管理的目標和責任落實到每一位教職工;

      ⑶重視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多渠道不定時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用氣、防盜及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作好自我保護,防患于未然。不定期檢查校園內安全設施、安全環節,及時排除學校不安全隱患;

      ⑷注意觀察了解學生思想行為,發現學生存在不安全的苗頭,及時通過、家訪等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并做好家校配合,預防事故發生。對學生在校內發生的意外事故,及時通知家長,對已投保的學生,學校及班主任有配合家長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學生家長向保險公司爭取賠付的義務。

      ⑸發現學生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受到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確保學生安全。

      ⑹對學生曠課、不請假離校的,學校、教師應及時通過、短信或校訊通等方式履行告知義務,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不參與尋找學生。

      ⑺適時向學生及家長監護人告知學校重大活動的有關安排,取得家長監護人的及時配合。

      第六條學生及家長責任和目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

      ⑴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⑵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樹立為國教子思想和正確的子女成才觀,言行、舉止為子女做出榜樣;

      ⑶理解學校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對子女從嚴教育和管理,發現子女不安全因素時,主動向老師報告,自覺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限期改正違紀行為。了解學校的教育教學制度與管理,及時掌握子女在校內外的思想動態;

      ⑷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用氣、防火、防盜、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⑸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為動態、杜絕子女利用周末、節假日等私自或結伴出入不安全場所活動,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⑹教育子女不玩電子游戲、不去網吧上網。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等教師難以發現的不良現象和行為,家長監護人應予以嚴肅的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教;

      ⑺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收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⑻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保持經常性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學生不聽教育,經常違紀如打架、逃課、攜帶危險、違禁物品等,或違反安全規程,學校無法保證其安全時,由家長監護人帶回家監護、教育一段時間。

      ⑼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有事或有病需提前離校者,家長監護人或直系親屬要到校,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并簽名后方可離校。

      ⑽加強對子女進行安全常規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個“嚴禁”:

      ①嚴禁子女在校外結交社會朋友,參加不法組織;

      ②嚴禁子女逃學曠課,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③嚴禁子女身帶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④嚴禁子女私自下河壩等蓄水地洗澡、游泳、滑冰等;

      ⑤嚴禁子女騎單車自行車、摩托車上學和攔車、爬車、吊車、搭乘三無車輛,嚴禁搭乘非營運小面包車、農用車、三輪車、超載員車輛、酒駕車輛、車況不良車輛、陌生人車輛等;嚴禁學生違反交通法規,橫穿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為;

      ⑥嚴禁子女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和違犯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紀律和操作規程;

      ⑦嚴禁子女小偷小摸;

      ⑧嚴禁子女在家中索要錢,亂買零食;

      ⑨嚴禁子女翻越圍墻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樓頂、陽臺、欄桿等處坐、爬、冒險;

      ⑩嚴禁子女進營業性舞廳、酒吧和電子游戲室觀看兇殺、色情影視及書刊。

      第七條對學生因下列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和傷亡,其后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負,學校只有教育義務:

      ⑴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

      ⑵因爬車、吊車、攔車、搭乘無載人執照車或騎車上學回家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傷亡;

      ⑶因私自下河、壩、溝洗澡滑冰溺死;

      ⑷因在禁止活動的地方冒險、追逐打鬧造成的傷亡;

      ⑸因翻越圍墻、不請假私自出校或逃學造成的失蹤、傷亡;

      ⑹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帶傷害性游戲造成的傷亡;

      ⑺因偷盜、賭博或介入非法團伙組織造成的傷亡;

      ⑻因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煙、飲酒造成的傷亡;

      ⑼因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造成的傷亡;

      ⑽因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違反紀律和操作規程造成的傷亡;

      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第八條學生已知體質特殊或患有特殊疾病應通知班主任教師和學校,發現學生已患水痘、麻疹、腮腺炎等傳染疾病,須主動將患者隔離治療,不得送入學校,以免擴大傳染范圍。

      第九條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學生

      ㈠交通安全

      1、學校方面:

      ①每學期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②每天放學時,保安和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讓家長接送,不按時接送或學生自行回家的,學校不再管理;

      ③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2、家長方面:

      ①保證不讓子女騎單車自行車、摩托車上學和攔車、爬車、吊車、搭乘三無車輛,嚴禁搭乘非營運小面包車、農用車、三輪車、超載員車輛、酒駕車輛、車況不良車輛、陌生人車輛等,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嚴禁學生違反交通法規,橫穿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為;

      ②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下車;

      ③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交通安全自行負責;家長必須及時掌握車輛運行狀況;

      ④家長堅決不把家里的二輪車、三輪摩托車、農用車等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把自家的車輛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㈡食品衛生安全

      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寄宿學生由學校統一安排食宿,嚴禁將“三無”食品無生產日期、無有效期、無制造商和食品袋帶入校園,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在學校小賣部購買食物發生意外事故的,由小賣部承包方承擔相應責任;

      ㈢消防安全

      1、學校方面:

      ①經常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視頻,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消防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②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相關方案措施及應急預案,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消防安全;

      ③承擔因學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而引發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相應責任。

      2、家長方面:

      ①積極參加各級各部門開展的有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學習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及安全避險常識,認真履行防火責任。嚴防家庭、林區及其他公私場所的火災發生;

      ②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區和林區邊緣燒荒用火,不得在野外進行上墳燒香、燒紙、點燭等祭祀活動;

      ③嚴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為理由攜帶打火機、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及學校。不得在野外、學校燃放煙花爆竹、野炊、點燃垃圾、焚燒廢棄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為;

      ④嚴格教育子女,獨自在家期間,正確用火、用電常識,不得因隨意玩火、不正確的用電引發火災。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不得在教室、圖書室、實驗室、寢室等場所玩火玩電。不得私自帶火種進入這些場所;

      ⑤嚴格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嚴禁私自亂接電線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離開教室要關斷所有電源;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進入學校;

      ⑥嚴格教育子女,一旦發現火災要立即使用119火災報警報告,不得參加任何火災的撲救工作;

      ⑦因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監督管理不力,因學生因個人原因引發火災及觸電事故,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要負全部責任;

      ⑧嚴禁學生私自接電線,觸碰電線電箱,攀爬電桿等行為;嚴禁學生在樹木、建筑物等設施下避雨,打雷時嚴禁靠近鐵柵欄、站在屋頂等行為。

      ㈣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學生:

      ①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②嚴禁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上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③嚴禁在上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

      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④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㈤住校生安全

      1、學校方面:

      ①認真履行住校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晚自習跟班教師認真做好學生考勤工作,維持晚自習課秩序,適時加強作業輔導,以提高學習效果;

      ②學生就寢時,巡查教師應認真檢查寢室人數,對未按時就寢或未歸學生進行記錄,并了解去向及時告之家長;

      ③學生就寢后,住管人員要加強寢室安全巡查及做好安全隱患消除等工作;

      ④嚴禁學生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嚴禁帶非住校生進入住宿樓,嚴禁非住校生留宿;

      ⑤不定期對住校生在自護安全、寢室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2、家長方面:

      ①認真負起監護人的教育管理責任:加強對住校生遵規守紀、交通安全、食宿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積極配合學校教學與住管工作,主動與班主任、科任教師聯系;

      ②住校學生需要請假的,必須告知家長,認真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后,交門衛室后方可離校;

      ③個別住校生在上課期間和課間如未經老師批準擅自離校,出現安全問題或者是造成的意外傷害均有學生自己承擔一切后果,由家長及學生自行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后果;

      ④學生在外出途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㈥其他安全:

      嚴禁學生將違禁物品刀具、棍棒、蠟燭、火種、香煙和不良書刊等帶入學校,一經發現,學校直接沒收;嚴禁學生帶MP3、等通訊工具到學校使用,一經發現,學校將告知家長并沒收;

      第十條家長監護人嚴格按照學校要求,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和規定的接送地點規范接送學生。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如遇自然性災害天氣暴雨、雷雨、洪水、雨霧天氣等,家長監護人必須到校接送;

      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適用于被監護學生在甸沙鄉九年一貫制學校學習期間有效,學校領導及班主任發生變動的,由后任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學校管理職責。本責任書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樣本報甸沙鄉中心學校及甸沙鄉黨委政府備案。

      甸沙鄉九年一貫制學校蓋章

      學生簽字:

      校長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2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育人”目標,明確學校班級、家長及社會的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及《元子街鎮初級中學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師的要求辦事,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二、學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電,不帶小刀、雷導管等易燃易曝危險品到校;不得騎無閘、無鎖自行車上學,不騎飛車,遵守交通規則;理化實驗課及體育課堂必須嚴格按老師的要求行動;不吃霉變及來歷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學樓緩行、右行,遵守《教學樓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強行過河;不做超過自身能力的事。

      三、學生要注意上學、放學路途安全,遵守路隊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財物,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作息時間,嚴防傳染病。

      四、學生家長及班主任應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輛,鼓勵學生按時加入保險,下大雨、大雪或漲水時要按時接送。

      五、上述各條學生必須做到,如有違背造成事故,責任自負,學校、老師概不負責。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0xx年8月31日終止。

      主簽單位:xx

      單位主管:xx

      主簽人:xx

      責任人:xx

      學生家長: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3

    家長同志: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做好與學校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禁止讓學生操作機械化電氣化農具,禁止讓學生駕駛機動車輛。乘坐農用三輪車或無證照車輛。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禁止在野外燒荒,林區生火。禁止私拆家用電器,拆解電源開關。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溝渠塘壩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溝渠、塘壩、水井、崖畔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單獨外出遠行。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在外游蕩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8、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學校護送路段之外放學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9、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建議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XXXXX小學

    班主任簽名:

      20xx年8月25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4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和要求,學校與您簽訂本責任書。具體職責如下:

      1、校醫是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學校的衛生保健和疾病預防工作。

      2、配合政教處,每班設立生活委員,協助班主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處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學生健康檔案,為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單獨建檔。

      4、負責學校衛生安全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師生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及急救常識的'培訓和教育。

      5、堅持每日查看各班晨檢記錄,發現異常,及時通知政教處和家長并盡快將患病學生送正規醫院診治。

      6、負責學生衛生保健、防控工作(組織學生體檢、預防接種、噴灑消毒、傳染病及近視眼、齲齒等學生常見病防控),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并做好治療登記。

      7、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上報工作。

      8、制定學校突發疾病、食物中毒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部門,做好事故處理。

      9、配合政教處組織全校大掃除和衛生檢查,做好衛生評比和成績公布,督促全校師生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10、配合總務處定期檢查食堂各項安全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并建立檢查記錄臺賬。

      11、做好衛生室常用藥品采購工作,保障供給。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學校醫療器械并按有關規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記檔案,加強對廢棄物品的安全衛生管理。學校醫療器械必須專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校醫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照《縣教育系統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醫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政教主任簽字:校醫簽字:

      (蓋章)

      年月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5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家長要教育學生做到如下要求: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加強鐵路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做到“十不”:一是不翻越鐵路柵欄,二是不上鐵道,三是不在鐵路沿線滯留、行走、玩耍,四是不在鐵路站場逗留,五是不破壞鐵路沿線綠化植物,六是不在鐵軌上擺設障礙物,七是不用石頭等物擊打列車,八是不拆卸、損毀鐵路設施設備,九是不偷盜鐵路器材和運輸物資,十是不扒乘列車。

      2、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車,主動讓座。不坐無證車輛,注意乘車安全。

      3、不得到水庫、河邊、池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滑冰。

      4、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5、不要玩火,以免發生火災。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6、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7、不隨身攜帶火種,不玩火,不隨便燃放鞭炮,注意消防安全,不玩容易造成他人傷害的玩具與彈弓、弓箭、管制刀具等。

      8、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錢財及物品,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9、禁止到游戲廳、網吧等不健康場所玩耍。

      10、嚴格按照學校要求時間到校,不得提前在學校周圍游蕩;按時回家,不得隨便在外逗留。

      家長朋友,為了您孩子的安全與幸福,請將孩子的安全教育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父親(母親)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諸城經濟開發區向陽小學

      20xx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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