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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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為了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援工作,提高道路運輸自然災害救援保障能力,保障災害期間車輛和有關設施及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我公司道路運輸管理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根本原那末
〔一〕指導思想
公司以建立“以人為本,創造和諧〞為重要指導思想,落實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在全公司圍建立起統一、規、科學、高效的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救援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自
然災害突發事件,公司各部門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根本原那末
堅持全面防、快速反響、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那末。
二、定義及事故類型
本預案所稱的自然災害是指由于臺風、暴雨、暴雪、洪水、冰凍、霜凍、大霧、高溫、干旱、雷電、冰雹等天氣氣候和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突發事件影響,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災害。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公司成立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中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那末,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公司安全科、車輛管理科、業務科、財務室的主要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有關應急救援的保障工作。負責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及預案演練,負責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搶險中人力和物力的調配和落實,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根據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情況,領導小組組長或者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件現場指導和協調有關救援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負責自然災害預防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業務根抵管理工作、臺帳的建立、監視檢查,運力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對突發事件中運力處置和保障預案實施。
四、報告容及程序
〔一〕報告容
1、根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者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操縱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操縱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所在路線,或者貨物名稱等;
7 、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二〕報告程序
運輸車輛在運輸貨物過程中遇突發自然災害時,車輛駕駛員或者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將有關災害具體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如果是第一現場發現者應同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根據事件的大小決定是否報告公司的總經理,須報總經理.是否啟動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指令時,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對突發自然災害事件發展救援。
五、預案啟動程序
啟動程序:當車輛在運輸所在地政府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時,車輛駕駛員必須即將報告公司安全科和總經理,由公司總經理發布啟動預案的指令。或者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支援指令時,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對突發自然災害事件發展救援。公司各應急救援部門應即將組織人員車輛、裝備和維修物資奔赴救助現場發展搶險工作。
我公司是一個專業從事貨物運輸的企業,按照國家自然災害屬地管理原那末,當公司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遇突發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我司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由總經理決定啟動本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對車輛發展安全處置。
六、應急救援保障〔車輛和設備儲藏〕
應急處置隊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為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加強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
物資準備:公司指定1臺轎車和2臺貨車作為事故搶險使用,隨時確保這兩臺車輛處于備用狀態。同時,準備局部事故搶險所必須的設備設施。
指揮調度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長有權指揮、調度各應急搶險人員、車輛和有關應急救援物資。
應急資金保障:公司財務室必須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確保搶險工作中各項費用的支出。
通訊和信息報告: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信息的采集、風險分析判斷,各應急人員應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以便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
七、應急救援措施
〔一〕部救援
當車輛在運輸途程中遇突發自然災害時,車輛駕駛員或者押運人員必須做好自救互救措施,首先應保障人員自身生命安全,其次才保證車輛財產安全。在條件允許的條件下應將車輛和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后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公司有關領導和人員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后,應即將根據指揮人員的指示將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設施送到事件現場,對遇害人員和物資發展搶救。同時,在搶險過程中必須加強自身的保護工作,以防擴大事故受害圍和事故損失。遇難或者被困車輛必須在自然災害徹底消除或者解決之后,方能正常行駛。
〔二〕支援政府搶險
當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搶險時,公司應嚴格按照政府指令將人員和物資運輸到指定的地點,并承受事故搶險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八、應急救助完畢
當自然災害完畢時,應急救助工作也根本完畢,公司應即將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情況發展總結和講評。以便對預案進一步修改放完善。
九、預案演練
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容、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為規范及提高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政府領導原則,救助應急預案是政府的預案,應該明確概括政府對救助工作的領導作用和責任;政府分別制定本級政府的預案;分工負責原則,預案中涉及的有關災害預防、預警、緊急響應、相關保障、災后恢復重建等環節,按照各部門職能分工劃分確認;協調一致原則,預案要明確綜合協調和職能機構和人員,預案突出落實救且工作各個環節的相關內容,強調救助保障手段和資金的落實。
(二)預案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洪澇、風雹、地震、地質及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災害。
二、災情報告
自然災害發生后,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初步災情,并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調查核實災情。災情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產、生活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等。
三、應急反應機構
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的人員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吳昌波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程曉蘭鎮長
唐海波人大主席
成員:余權、付昌榮、李江玲、魏發斌、顏懷奎、
龍有楷、修岑、蔡玉輝、耿偉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民政:承擔鎮災情臨時成立的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綜合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核查報告災情,申請、管理、分配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捐贈;組織轉移安置災民,確保24小時內應急物資運送到位,確保應急期內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
水利:承擔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主要河流、水庫實施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
財政:緊急提供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資金,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安排、撥付。
安辦:負責修復中斷的道橋交通安全和救災打澇;負責調集搶險救助物資運輸車輛。
鎮建:負責工程建設的管理,監督執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設防標準,做好災后恢復工程設計施工、施工管理等工作。
農業林業:負責幫助指導災后農業生產自救。
衛生: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教育:負責轉移受災師生,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
派出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指揮和火災、爆炸的撲救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并完成縣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賦予的救助任務。
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根據災害類型分別由承擔主要自然災害救助職責的單位負責人參加。辦公室視工作需要,成立預測預報、人員搶救、工程搶險、轉移安置、交通恢復、生活保障、物資保障、通訊保障、宣傳動員、恢復重建等工作組,迅速有效地組織抗災救助工作,其主要職責為:向各工作組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災情和救助工作信息發布;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情況,協調救助工作過程中的職能交叉;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應急反應行動
(一)轉移安置和組織。發生突發性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進行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政府組織實施,并發出轉移安置通知或進行動員,安置地點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帳篷等。政府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保證轉移安置地和災區的社會穩定;保障轉移安置后災民的生活,解決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在災區要防止如火災、疫病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對轉移安置災民情況進行登記;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解決的困難要及時逐級上報。
(二)災情的統計和報告。災情發生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災害損失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匯總后逐級上報。匯總災情后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三)緊急救援行動。
1、組織干部、群眾進行緊急救援工作,協調民兵進行緊急搶救、搶險工作;
2、組織衛生系統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3、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進行道路、設施和線路的搶修;
4、災區急需的救援物資,緊急狀態下采取征用或采購的辦法征集,災后由政府有關部門結算。救助物資運輸的道路、工具、經費,救助物資的安置、保管、登記、發放、使用,按有關規定辦理:
5、救助捐贈的組織。根據災區的急需情況確定捐贈物資的品種、數量,通過政府發文,新聞媒介公告,發動社會力量向災區捐款捐物,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和發放工作。
(四)其他有關事務根據災情,必要時可以災區建立前方指揮部,及時向報告災情,爭取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救助資金和物資支持。重大災情的宣傳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五、附則
(一)預案的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習。預案制定后,要變為社會和群眾的行動,向社會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救助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重點地區、重點部門要進行演練,如災民的轉移安置、傷病員的搶救等。
(二)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1 應急處理措施
1.1 當遇到不影響正常生產的自然災害(輕微地震、揚沙)時,組織人員堅持生產.當遇到特殊的自然災害(地震)應組織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1.2 災后進行檢查,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構筑物設立警戒線,派專人監督,防止人員進入,發生危險.
1.3 遇到影響生產或危害生命的.自然災害時,如果時間允許,可按照緊急停工處理并切斷電源.時間不允許時,人員應立即撤離。
1.4 組織車間現場人員撤離,撤離時要向開闊地帶跑。
1.5 待災害過后,組織救災工作.
1.6災害時應服從廠應急搶險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執行廠級應急計劃。
2 防洪、抗震、防破壞及防沙塵暴應急措施
2.1 防洪應急處理措施
2.1.1應急處理措施
a) 當洪水不大時,班組進行搶險、用沙袋等堵住操作室、泵房門口,等水易流進的通道,防止水流進電纜溝。
b) 當洪水時較大時,聯系調度,申請停工, 按操作規程緊急停工處理。并切斷各處電源,防止事態擴大.
c) 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向地勢高的地方撤退。
d)待災害過后,組織救災工作,按操作規程正常開工的方法開工。
2.2 抗震應急處理措施
2.2.1應急處理措施
a) 當遇到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地震時,組織人員堅持生產。
b) 震后進行檢查,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構筑物設立警戒線,派專人監督,防止人員進入,發生危險。
c) 遇到大地震時,可按照緊急停工處理并切斷電源,切斷進料,盡可能避免油品外泄。
d) 無法對裝置進行有效控制時,值班干部組織車間現場人員撤離,撤離時要向安全地帶跑。
e) 待災害過后,組織救災工作,按操作規程正常開工的方法開工。
f) 抗震過程中,若不嚴重影響裝置生產,而只出現小面積的容器和管線的泄漏時,對環境的影響執行環境管理與作業規程管線,容器,密封點泄漏的處理。
2.3 防破壞應急處理措施
2.3.1 應急處理措施
a)車間各崗位人員要堅持“一崗兩責” 遇到緊急情況不慌亂。
b) 一邊堅持安全生產,一邊團結起來與破壞分子斗爭。
c) 同時安排專人報警并按聯絡報警程序進行聯絡。
d) 若無法控制局面,按緊急停工處理。
2.4 防沙塵暴應急處理措施
2.1 按停電處理。
2.2 若出現管線設備泄漏著火,執行環境管理與作業規程中著火,爆炸的處理方法。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
為深入貫徹市、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防汛工作的緊急通知》,要站在對國家、對人民負責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實,切實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氣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減少師生人身傷亡和學校財產損失,保證全體師生工作、學習和生活的安全,確保學校萬無一失,師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應急預案如下:
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一)防汛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A、組織對師生進行防汛相關工作提示教育,增強防汛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做好各種防汛防險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證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
B、負責現場指揮調度,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揮領導小組下設5個職能小組
1、疏導保護學生維護學校秩序小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A、學生在校時間,負責走廊、校園、廁所的巡視,糾正學生不安全行為,指導學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擊等。
B、如正是放學時間,負責維持秩序,引導學生有序離校。安全過馬路。
C、負責雷雨天氣關閉門窗、計算機等用電設備,特殊天氣果斷采取停課、放假措施。
D、發生暴雨時,要迅速組織學生轉移到較高樓層。
E、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上放學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險清障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A、檢查維修學校電源、電線、電器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不因電發生傷害事故。
B、檢查校舍有無漏雨、傾斜、垮塌等隱患,及時疏導師生到安全區域躲避。
C、檢查清理積水、雜物,及時疏通堵塞管道,保證下水暢通。檢查清除有危險的.懸掛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氣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隱患。
如在師生中發生溺水、雷擊等傷害事故啟動下列職能組。
3、醫療救護小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A、在師生中如果發生傷害事故,立即組織護送受傷人員去醫院救治;
B、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傷情發展動態,隨時報告校長。
C、接待、安撫趕到醫院的學生家長或教師家屬,說明基本情況,做好安撫工作,穩定其情緒。
4、現場控制小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A、控制現場,維護秩序,指揮教師安排好其他學生,做到不擁擠,不慌亂。
B、排查有無其他雷擊傷亡人員及時實施救護;
C、接待好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5
為了進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映能力和救災工作的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司員工的安全,維護公司安全生產的穩定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人民群眾和財產受災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造成社會和公司建筑倒塌、淹沒、群眾傷害、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二、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1、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救災工作。
組長:何寶元
副組長:植建群
辦公室主任:劉鴻
成員:候曉紅、張佳、何洪、姜新國、鄭燕平、張勇、周偉
2、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害及預防減災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公司專、兼職安全員以及從業人員的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工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的應急儲備,強化管理,要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
5、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后,采取一切必須的手段,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災后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領導小組下設通訊聯絡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搶險救援組。
①通訊聯絡組:
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受災情況。
②警戒組:
負責組織應急安全隊員有序疏散人員,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搶險救援組:
負責對受傷害的人員實施就地搶救,減少不必要的傷
亡,把人員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駕駛員、押運員和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利解。要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公司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機制。匯總和收集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并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預防能力和意識。
4、公司安委會要檢查、督促各部、室、辦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公司員工和其他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公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公司員工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害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學習活動。
7、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公司消防責任制度。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上報,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主管部門或上級部門,確保通信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公司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我公司實際,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公司員工、從業人員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活動、所有在場領導和人員參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導。
3、公司要組織各部、室、辦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場所的所有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而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情緒,并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公司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物、迅速離開現場,聽從組長指揮,互相照顧,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5、發出應急信號后,應打開公司所有撤離大門,立即確保應急通道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要迅速報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領導。領導應立即指揮員工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撥打110、119報警電話,并報告公司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人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并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發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災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6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確保遇重大旱情災情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抗旱搶險救災,保證我村村民正常飲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態環境,切實保障我村全體村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市、鎮《抗旱應急預案》和鎮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精神,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情況
本村位于××路南,距離鎮政府××公里,全村總人口××人,總戶數××戶,××個生產小組,全村耕地面積××畝。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1、落實責任制。認真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抗旱責任制,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人。
2、制定抗旱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問題,科學合理地制定抗旱應急預案。
3、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干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災情、險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4、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并有領導帶班。確保信息暢通、妥善應對。
5、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干旱災害,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領導指揮及搶險救災機構
1、××村抗旱指揮機構由村支書××任指揮,村委主任××任副指揮,村委員任成員(見附表1),并明確職責分工。
各成員分片包干,做好村相關安全重點區域的監督巡查工作,并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旱情、災情監測預警、搶險救災和災后處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搶險突擊隊:
從各村民小組抽調25名年輕力壯的村民組成抗旱搶險突擊隊,各組組長任突擊隊長。配合各級搶險救災工作。
五、主要職責
(一)、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迅速接收和傳達上級抗旱部門和上級領導關于抗旱救災的各項指令,根據鎮確定的應急響應等級及啟動條件,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2、按照預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揮實施抗旱救災行動。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況,了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并及時上報。
4、執行上級下達的其他任務。
(二)抗旱搶險突擊隊職責
1、接收和上報抗旱救災情況。
2、直接參與抗旱救災行動。
3、協助做好災后處置和村民生產恢復工作。
4、執行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其他任務。
六、搶險救災領導機構設置地點
××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設在××村村委會。
七、旱情災情后的.應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災情應急
1、加強與上級抗旱部門及鎮抗旱指揮部的溝通,加強旱情災情監測預報。
2、根據我村實際情況對各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時由各組對群眾有組織地進行生活生產自救。
3、采取措施,保證聯絡暢通。
4、對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落實。
5、根據有關部門的災情判斷意見,加強對村民的防抗旱宣傳教育,平息謠傳,穩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災情應急
1、在接到鎮政府重大旱情災情應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位,抗旱搶險突擊隊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搶險工作中。
2、組織力量做好村民災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條件。
3、、組織非受災群眾對受災群眾進行救援。
4、組織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財產不受損失。
5、深入災區了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做好宣傳工作,平息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災后疫病的發生與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揮機構組成表
2、××村抗旱指揮機構分組情況表
3、××村抗旱救災物資儲備情況表
4、××村抗旱救災隊伍人員名單
附表1
××村抗旱指揮機構組成表
附表2
××村抗旱指揮機構分組情況表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7
1、總則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黃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歙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歙縣自然災害災害救助工作應急預案》、國家和省市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鎮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鎮政府統一領導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地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重點救濟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災區群眾。
1.4適用范圍
1.4.1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鎮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等。
1.4.3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鎮政府請求縣政府安排專項經費,鎮民政辦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啟動條件
2.1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①農作物受災面積1.5萬畝,絕收面積80畝以上;
②倒塌房屋50間以上;
③因災緊急轉移安置30人以上;
④直接經濟損失0.3億元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組成
鎮政府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指揮全鎮的救災應急工作。領導組組長由鎮政府分管民政的領導同志擔任,領導組成員單位為政府各部門及鎮直單位負責同志。辦公室設在民政辦。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較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對我鎮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市、縣政府報告我鎮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情況;
(5)承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黨政辦: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文廣站:負責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民政辦:統籌協調全鎮救災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縣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鎮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做好災情核查、評估、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4)水利站:承擔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負責負責宣傳縣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水庫水量實施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項目申報及實施修復工作。
(5)衛生院: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抗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指導災區衛生部門、衛生監督監測機構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等消費環境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工作;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向災區支持應急藥品。
(6)農業站: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鎮民政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7)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安排、撥付。
(8)派出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負責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9)交管站:負責修復境內中斷的省道、縣鄉公路和有關設施以及內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撈;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
(10)林業站: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11)國土所:負責全鎮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理及防治規劃工作,并收集有關災害數據,會同民政部門核查、評估災情,提出災后重建總體設想及治理措施建議,協助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新建房屋選址工作。
(12)中心學校:負責組織、協調、轉移安置受災學校學生和財產,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和教育教學工作。
(13)城建辦:負責指導災后群眾住房和災區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的規劃、設計、建設和質量監理工作。
(14)紀檢部門:負責對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5)統計站: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16)供電所:修復損壞的電力設施,保證災區用電。
(17)電信局:負責通訊聯絡暢通,及時修復電信設施。
(18)人武部:負責協調各村民兵的搶險救災工作。
3.2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構成及職責
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民政辦,為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和發送工作,了解全鎮生產救災工作情況,掌握工作進度,協調有關事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時,鎮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鎮水利站、衛生院、財政所、農業站、交管站、紀檢等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鎮民政辦聯合辦公,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鎮民政辦牽頭,農業站、財政所、派出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督促各村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受、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鎮民政辦牽頭,鎮農業、財政、水利、國土、統計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鎮衛生院牽頭,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工作,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鎮農業站牽頭,鎮財政、水利、林業、災區各村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的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鎮指揮部牽頭,鎮民政、財政、水利、交管站、中心學校、衛生院、國土、城建、供電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電信、供電、廣播電視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鎮紀檢委牽頭,鎮民政、財政、農經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鎮文廣站負責,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鎮黨政辦。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縣級以上領導來我鎮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預警預報
4.1預警預報
根據災害類別不同,鎮政府有專項應急預案的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洪澇、干旱災害見《歙縣北岸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歙縣北岸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歙縣北岸鎮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4.2信息通報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向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通報。
4.3信息處理
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須對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進行分析評估,視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報告。
5、應急響應
5.1Ⅰ級響應
5.1.1啟動條件
全鎮范圍內一次性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啟動Ⅰ級響應。
(1)農作物受災面積5萬畝以上,絕收面積500畝以上;
(2)倒塌房屋300間以上;
(3)因災死亡5人以上;
(4)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人以上;
(5)直接經濟損失1.2億元以上。
5.1.2啟動程序
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鎮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鎮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1.3應急響應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鎮政府向縣政府報告情況;
(2)鎮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9時前向鎮領導和上級民政部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時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
(12)申請縣政府支持。
5.1.4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縣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5.2Ⅱ級響應
5.2.1啟動條件
全縣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縣啟動Ⅱ級響應。
①農作物受災面積3-5萬畝,絕收面積300畝;
②因災倒塌房屋150-300間;
③因災死亡2-5人;
④因災緊急轉移安置200人以上
5直接經濟損失0.8-1.0億元。
5.2.2啟動程序
鎮民政辦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5.2.3應急響應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10小時內,派工作組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開展救災工作;
(3)根據情況,鎮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4)鎮民政辦向縣民政局報告,請求縣民政局派工作組赴災區指導災工作;
(5)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領導報送信息;
(6)督促各村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縣政府支持。
5.2.4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鎮民政辦提出建議,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5.3Ⅲ級響應
5.3.1啟動條件
全縣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縣啟動Ⅲ級響應。
①農作物受災面積1.5-3萬畝,絕收面積80-200畝;
②因災倒塌房屋100間;
③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人以上;
④直接經濟損失0.5-0.8億元。
5.3.2啟動程序
鎮民政辦接到災情報告后的第一時間請示鎮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領導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5.3.3應急響應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鎮民政辦接到災情信息后,1小時內向鎮政府匯報,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督促各村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5)根據情況,鎮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5.3.4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鎮民政局報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分管領導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4新聞報道
5.4.1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5.4.2內容審核
鎮生產救災指揮部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鎮黨政辦會同民政辦負責審核;涉及水情和旱情的,由水利站負責審核;涉及震情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國土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鎮衛生院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屬管理。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1)鎮財政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災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上級救災資金支持。
6.2物資保障
鎮政府救災部門在災前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6.3通訊和信息保障
(1)加強全縣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
(2)逐步建立鎮民政、水利、國土資源、氣象、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6.4隊伍保障
(1)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6.5社會捐助保障
(1)完成民政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5)健全對口支援機制。
6.6安置場所保障
各村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庵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縣申請撥給救災帳篷。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1)鎮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利用各種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民政救災部門每年應組織一次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定期向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提供救災工作咨詢。
7、災后救助及恢復重建
7.1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村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7.1.1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村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鎮民政部門審核、上報。
7.1.2救助方案制定
各村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級上報。災情嚴重,各村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7.1.3救助方案實施
各村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籌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7.2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
7.2.1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鎮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7.2.2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鎮政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鎮政府根據全鎮災情,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縣政府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村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7.2.3組織實施
7.3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鎮各部門及鎮直各單位對因災害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項目及時申請立項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7.4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請求工商、物價、質監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獎勵與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8.3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8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災情分類與分級
2.1水旱災害
2.2氣象災害
2.3地震災害
2.4地質災害
2.5生物災害2.6動物疫病
3組織體系
3.1減災委員會
3.2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3.3現場指揮部
3.4成員單位及職責
4預測預警
4.1信息監測與報告單位
4.2預警信息
4.3報告內容
4.4預警級別確定及發布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9.1預案管理
9.2預案制定
9.3預案實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我市濱江臨海,極易遭受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影響。為規范自然災害防御和救助等工作有序、高效、科學的運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提高災害救助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水平,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皋政辦發〔2015〕67號通知要求,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皋政發〔2007〕36號)進行修編。
1.2編制依據
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實施自然災害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凡在我市境內發生的水旱災害,暴雨、冰雹、龍卷風、大雪、寒潮、沙塵暴、大風和臺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動物疫病及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達到本預案響應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人民群眾參與應對自然災害的有效機制。
(2)統一領導。各鎮(區、街道)、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救災工作。
(3)分級管理。區域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救助以市政府為主,一般性和局部的自然災害以鎮(區、街道)為主,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團結協作,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4)民政主管。民政部門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5)分工負責。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救災救助各項工作,水務、農委、地震、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及時掌握災情,指導開展緊急救援行動。
(6)快速反應。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各鎮(區、街道)、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急事急辦,手續從簡、從快,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2災情分類與分級
參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關于自然災害分類與分級的規定,我市自然災害分為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動物疫病六種。按照一次性自然災害影響地域范圍、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財產損失程度,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
2.1水旱災害
特別重大水旱災害包括:
(1)長江干流等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2)洪水造成我市境內鐵路干線、高速公路網和主要航道中斷,48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3)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業人口10%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重大水旱災害包括:
(1)我市長江干流一般河流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2)洪水造成鐵路干線、高速公路網和主要航道通行中斷,2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3)我市境內多個鎮(區、街道)發生的特大干旱。
較大水旱災害包括:
(1)我市境內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
(2)我市境內的多個鎮(區、街道)、區發生嚴重洪澇災害和干旱;
(3)洪水造成鐵路干線、高速公路網和航道通行中斷,12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4)農作物受澇或受旱面積10萬畝以上,或農作物絕收面積5萬畝以上。
一般水旱災害包括:
(1)我市境內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或出現較大險情;
(2)多個鎮(區、街道)發生嚴重洪澇災害和干旱;
(3)洪水造成鐵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航道通行中斷,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4)農作物受澇或受旱面積10萬畝以下,或農作物絕收面積5萬畝以下。
2.2氣象災害
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包括:
(1)特大暴雨、暴雪、龍卷風、沙塵暴、臺風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影響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萬間以上,或50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全市范圍內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并會造成特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其他可能對我市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
重大氣象災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龍卷風、暴雪、寒潮、冰凍、高溫、沙塵暴、大風和臺風等造成2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的高溫、干旱、大霧、低溫、霜凍、雷電等氣象災害;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的。
較大氣象災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龍卷風、暴雪、寒潮、冰凍、低溫、高溫、大霧、沙塵暴、大風和臺風等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或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
(3)農作物受災面積5萬畝以上,或農作物絕收1萬畝以上。一般氣象災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龍卷風、暴雪、寒潮、低溫、霜凍、高溫、大霧、霾、沙塵暴、大風和臺風等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6小時;
(3)農作物受災面積5萬畝以下,或農作物絕收1萬畝以下。
2.3地震災害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包括: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市上年地區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
(2)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災害包括: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
(2)發生在我市人口較密集地區4.0級以上、我市其他地區5.0級以上、周邊縣(市)5.0級以上的地震。
較大地震災害包括:
(1)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和影響的地震;
(2)發生在我市4.0~5.0級的地震。一般地震災害包括:
(1)造成20人以下傷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和影響的地震;
(2)發生在我市4.0級以下的地震。 2.4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Ⅰ級)、大型(Ⅱ級)、中型(Ⅲ級)、小型(Ⅳ級)四級:
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3)因地質災害造成長江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3)造成高速公路網線路和航道中斷,或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以上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5生物災害
特別重大生物災害包括:
新傳入我國的有害生物,對我市農業和林業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災害。
重大生物災害包括:
(1)因蝗蟲、水稻條紋葉枯病、稻飛虱、水稻螟蟲、小麥條紋銹病、松毛蟲、楊樹食葉害蟲和蛀干類害蟲等大面積成災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生物災害;
(2)新傳入我國的有害生物發生、流行,對我市農業和林業生產等造成嚴重威脅的生物災害。
較大生物災害包括:
因蝗蟲、稻飛虱、水稻螟蟲、小麥條紋銹病、草地螟、松毛蟲、楊樹食葉害蟲和蛀干類害蟲等在包括我市在內的一定范圍內成災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生物災害。
一般生物災害包括:
因蝗蟲、稻飛虱、水稻螟蟲、小麥條紋銹病、草地螟、松毛蟲、楊樹食葉害蟲和蛀干類害蟲等在本市范圍內成災并造成損失的生物災害。
2.6動物疫病
特別重大動物疫病包括:
(1)在全市連片發生疫情,并對我市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大危害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2)全市各鎮(區、街道)動物疫病呈多發態勢疫情的;
(3)特殊情況需要劃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
重大動物疫病包括: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10個以下鎮(區、街道)發生疫情,并對我市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危害的;
(2)在全市行政區域內有10個疫點或5—10個鎮(區、街道)連片發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的;
(3)在全市10個以下鎮(區、街道)發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和較大經濟損失的;
(4)特殊情況需要劃為重大動物疫情的。
較大動物疫病包括: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5個以上鎮(區、街道)發生疫情,且造成較大危害和經濟損失的。
一般動物疫病包括: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5個以下鎮(區、街道)發生疫情,且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3組織體系
市政府設立自然災害救助指揮機構,切實加強對全市綜合減災救助工作的領導,整合減災、抗災、救災資源,協調解決綜合減災救助工作中的問題。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設立本級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助組織,并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1減災委員會
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減災委),統一指揮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擔任,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協助領導處理有關工作。成員單位為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城管局、規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農委、衛計委、司法局、文廣新局、糧食局、地震局、市場監管局、電信公司、氣象局、物價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供電公司、監察局、審計局、安監局、供銷社,市紅十字會,市慈善會,市人武部、駐如部隊、武警中隊等。
3.2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減災辦),為市減災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主要職責:負責執行市減災委的決定,負責與相關部門、各鎮(區、街道)的溝通聯系,綜合協調救災工作,核查和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市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演練,儲備受災群眾生活必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申請、管理、分配并監督使用救災款物。
3.3現場指揮部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災情時,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災害救助工作。現場指揮由市減災委委派。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小組,一旦啟動本預案,立即開展有關工作,各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評估組
組長單位:市民政局
成員單位:市農委、水務局、國土局、氣象局、地震局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派員并協同相關部門到災區實地查災核災、匯總、核實、上報災情數據,災害結束后,邀請相關專家共同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及時將結果上報市減災委及上級相關部門。
(2)搶險轉移安置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民政局
成員單位:市人武部、駐如部隊、武警中隊,市安監局、司法局
主要職責:災害發生后,對受災群眾進行緊急轉移安置,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次生災害進行預防和應急處理,保證市看守所等特殊場所安全穩定,妥善轉移和安置被監管人員。
(3)后勤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民政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住建局、交通局、物價局、糧食局、電信公司、供銷社、供電公司
主要職責:做好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等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武警中隊、駐如部隊
主要職責: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5)醫療防疫組
組長單位:市衛計委
成員單位:市場監管局
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院或醫療所,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環境消毒和除害滅菌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6)恢復重建組
組長單位:市發改委
成員單位:市民政局、財政局、公安局、水務局、教育局、科技局、城管局、規劃局、住建局、交通局、農委、司法局、國土局、電信公司、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供電公司。
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重要水利、電力、交通、通信、學校等設施和城鄉供水、供氣等設施,以及城鄉房屋搶險排險,指導災區做好農作物救災種子調配、供應及損毀農田的修復工作,幫助災區盡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和工農業生產。
(7)救災捐贈組
組長單位:市民政局
成員單位:市紅十字會、慈善會
主要職責:根據災情需要,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調配工作。外事、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協助做好涉外、涉臺接收救災捐贈工作。
(8)宣傳報道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文廣新局、市民政局、負責處置災害的各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和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等有關信息,負責回答群眾有關災情的詢問。
(9)監督檢查組
組長單位:市監察局
成員單位:市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
主要職責:負責對各鎮(區、街道)、各有關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等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預案相關條款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
市減災委員會指揮體系框架圖:
3.4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市減災委及現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開展救災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市民政局:履行市減災委辦公室相應職責及查災、核災、救災等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組織救災和捐贈工作的宣傳報道,做好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有關知識、法律法規的宣傳、重大活動和典型事例的報道。
市發改委:負責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和物質儲備管理。負責工商企業災后恢復生產(經營)和市場供應,協調交通、通信、電力、商貿、物資、醫藥等部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市場畜禽產品的供應,適時組織市場調控,維護市場穩定。
市教育局:負責轉移受災師生,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
市科技局:組織開展重大自然災害預報預警、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技術研究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指揮和火災、爆炸的撲救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協助做好動物疫病疫區隔離封鎖、強制撲殺和縣際臨時監督檢查站的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
市財政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及動物疫病防治資金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
市國土局:負責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開展地質災害預測、預警,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協助搶險救災,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
市規劃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工程設計和施工等指導、監督工作。
市住建局:協助災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水、氣設施,保證災區水、氣正常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運送應急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組織提供轉移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負責做好被破壞道路、橋梁的搶修工作,及時修復交通設施;優先安排緊急防疫物資的調運,在緊急情況下做好灑水車、挖掘機、推土機的.隨時調度、征用工作。
市水務局: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等信息,協助組織、協調全市防汛抗旱、防御臺風工作,負責市屬水利設施的除險加固和修復工作。
市農委:負責組織受災群眾抗災自救和災后恢復、發展生產以及轉移期間牲畜家禽的安置飼養和防疫等工作;履行市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相應職責。
市衛計委:組織緊急醫療救治隊伍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傳播和蔓延;加強災區飲水安全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對向災區調撥和捐贈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進行質量監督;負責畜禽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市司法局:做好災后重建工作中的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市文廣新局:負責做好災區廣播、電視播出設施的恢復工作,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糧食局:建立緊急情況下的糧食供應制度,負責救助糧食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糧食。
市地震局:承擔市防震減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地震現場強余震監視和震情分析會商,及時提供震情發展趨勢,幫助和指導地震災害的搶險救災,組織地震現場災害調查、災害損失評估和科學考察工作。
市電信公司:負責搶險通訊的保障工作和災后通訊設施搶修,確保通信暢通。
市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警、預報,收集和分析雨情、旱情等數據,為防災抗災提供服務。
市物價局:負責災后市場物價的監督管理,保障災后市場物價穩定。
市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受災群眾外出務工、經商、發展多種經營等經濟活動和災后恢復重建的有關稅費減免工作;工商局重點做好畜禽市場的監督管理,及時關閉疫區周圍10公里內的活禽市場和疫區內禽類及其產品市場,加大對違法經營畜禽及其產品的打擊力度。
市供銷社: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急需物品和救災物資的組織、儲備、供應工作。
市安監局:承擔自然災害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組織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盡快恢復被破壞電力設施、設備,保證災區電力正常供應。
市人武部:負責指揮受災地區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幫助災區恢復生產生活和開展災后重建工作;應地方政府請求,協調駐如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市武警中隊:負責看守所等特殊場所安全穩定,妥善轉移和安置被監管人員,組織看守所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幫助災區搶險和救援、轉移受災群眾,維護災區社會治安。
市紅十字會、慈善會:開展社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參加災區救災和傷員救治。
市監察局:對自然災害救助及動物防疫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進行查處,對指揮部的指令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并完成市減災委下達的各項救災救助應急任務。
4預測預警
4.1信息監測與報告單位
市民政、水務、農委、國土、地震、氣象等部門、各鎮(區、街道)。
4.2預警信息
市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水務局的汛情預警信息;地震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國土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農委的農業和林業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等。對掌握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和發生的自然災害情況,相應信息監測機構與責任報告單位應立即如實向市減災辦報告,最遲不得超過半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市減災委在半小時內上報南通市政府相關部門,并向社會發布。
市減災委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向市有關部門和相關鎮(區、街道)通報。
4.3報告內容
自然災害報告的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困難等。
4.4預警級別確定及發布
自然災害的預警級別與分級標準相一致,分為特別重大級(Ⅰ級)、重大級(Ⅱ級)、較大級(Ⅲ級)、一般級(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災害發生后,市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市減災委提出進入相應等級響應的建議。市減災委主任決定進入Ⅰ級響應狀態、減災委副主任決定進入Ⅱ級響應狀態。市減災委辦公室主任決定進入Ⅲ級響應狀態、市減災委辦公室副主任決定進入Ⅳ級響應狀態。相關等級響應報南通市減災委辦公室備案后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對本轄區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屬于一般的,由市減災委統一指揮,處置工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自然災害時,由市減災委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工作,并在第一時間以最快速度上報省、南通市減災委。對于跨縣(市)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自然災害,市減災委按照規定上報省、南通市政府,由省或南通市減災委負責處置,我市與有關地區搞好協調。
5.2指揮與協調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在省或南通市減災委統一協助下進行;一般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由我市減災委統一協調。預測、預報可能發生自然災害或自然災害發生后,市減災委立即召集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會商災情,明確并宣布災區相關區域進入災害預防應急期或救災應急期,部署災害預防應急或救災應急工作。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減災委派出現場指揮部,指揮各應急小組開展工作。
5.3先期處置
對本轄區內發生的自然災害,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傷輕重,各鎮(區、街道)及相關部門要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保障群眾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及時向市減災委報告。自然災害發生前為預防應急階段,重點是居民疏散、設施加固、采取預防性措施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為救災應急階段,重點是受災群眾救助、傷員救治、基礎設施搶修、恢復社會生活秩序等。
5.4信息發布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自然災害時,市委宣傳部分管新聞機構的負責同志,在市減災委或現場指揮部就位待命,與市民政局、負責處置災害的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新聞報道意見,對新聞媒體報道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
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政府公報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或通報災情信息,方便群眾及時獲取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權,并有效引導輿論。一般情況下,由現場指揮部在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必要時,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召開新聞發布會或發表電視講話,通報有關情況。
5.5應急結束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依據法定程序,經相應級別的減災委及減災委辦公室成員批準,宣布解除災情,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特別重大級(Ⅰ級)、重大級(Ⅱ級)、較大級(Ⅲ級)自然災害應急響應流程圖如下:
6.1隊伍保障
建立民政、氣象、水務、農委、地震、國土資源等方面的專家隊伍,及時開展災情會商、災區現場評估及危害管理業務咨詢工作。交通、衛生、電力、通信、公安以及武警、駐軍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不同類型的緊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平時有針對性地開展緊急救助演練,災害發生后及時趕赴災區實施緊急救援,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及志愿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建立健全覆蓋各鎮(區、街道)、村(居)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村(居)民委員會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設立專職或兼職災害信息員。
6.2通信與裝備保障
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組織、督促市文廣新局等部門及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加強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系統的維護,加強救災通訊網絡建設和管理,建立一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應急期間實現現場指揮部與市減災委的通信與信息傳遞。市民政部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計算機、通信設施、攝(錄)像器材等裝備,確保救災工作需要。
6.3物資保障
市發改委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生產調撥和緊急供應,組織協調應急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醫療防護用品、消毒產品的生產供應和儲備。市民政部門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儲備救災帳篷、衣被、凈水設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資,并組織、接受、下撥救災物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市糧食部門負責糧食的應急供應。市農委負責儲備動物防疫應急物資,重點儲備消毒藥品、大型消毒設備、防護用品(眼罩、口罩、防護服等)及其它物品(警示牌、對講機、應急燈、動物尸體袋、大型塑料桶及可快速征用的挖掘機、推土設備、現場清理工具、物資運輸工具等)等。各鎮(區、街道)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工作。
6.4資金保障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由市民政部門提出,經市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財政總預算,建立完善市、鎮(區、街道)救災資金分擔機制,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因素、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增加救災資金預算。年度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由市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用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救災搶險等支出。必要時,由市政府向省和南通市政府提出財政支持請求。同時,鼓勵社會各界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援助。
6.5安置場所保障
市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門應對我市范圍內可能發生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等進行預測,并對每一個居民小區安置場所作出規劃,設立綜合減災避難場所,可以與人防工程、公園廣場、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相結合。必要時,可征用機關、團體、學校等場所以及經營性賓館、招待所、酒店、文化娛樂場所作為臨時避難場所。
6.6社會動員準備
市民政部門要完善救災捐贈與管理的相關政策及救災捐贈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動員、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紅十字會、慈善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救災捐助良好的社會氛圍。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市民政、水務、農委、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科技等部門要向社會廣泛宣傳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有關內容,公布自然災害災情值班電話;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自然災害知識,以及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等常識,組織好“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全國科普日”、“消防日”、“全國氣象日”等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救助咨詢工作;重視救災業務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7后期處置
7.1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由各鎮(區、街道)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災情穩定后,災情收集評估組立即組織災情評估,做好對農作物損失、災民住房倒損和公共基礎設施損毀情況的評估,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恢復重建組根據災情信息,制定受災群眾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優惠政策和實施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盡快修復因災損毀的交通、水利、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修復或重建學校校舍,開展恢復生產、搶種補種,使災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7.2社會救助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圍內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民政部門、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發動社會、個人或境外機構開展援助,并按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捐贈款物的接受、分配、運輸、發放工作。司法部門負責對需要法律援助的機構和人員提供司法救濟。
監察、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進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災民。
7.3保險
各相關部門、各鎮(區、街道)要支持并積極開展農村農戶住房自然災害保險工作,自然災害發生后,對參加保險的,保險機構將在第一時間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根據保險條例進行理賠,減輕受災群眾損失。
8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減災委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市減災委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9.2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民政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
9.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強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和長時間干旱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快速處置,協同應對。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省農業廳成立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分管種植業和畜牧業的副廳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廳辦公室、種植業處、南亞辦、畜牧獸醫局、農機化局、計劃財務處、農產品質量處、科技教育處、種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2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根據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布應急解除的決定,向災區組派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協調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廳辦公室:負責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報送、發布和防災減災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和落實農業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參與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收集、核查、匯總、反映糧食作物、瓜菜等農作物災情;組織、指導災后種植業恢復生產和結構調整;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
南亞辦:負責收集、匯總、反映熱帶作物災情;組織、指導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指導災后動物防疫工作,督導受災地區落實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協調種畜禽及獸藥等應急物資供應;督導各地做好死亡畜禽處置工作。
農機化局:負責督導各市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爭取、落實農業和農業系統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協調和落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參與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處:組織協調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科教處:組織災后農業科技服務;參與農業生產救災技術指導。
種子站:負責落實省級應急種子儲備;做好災后農作物種子的調配與供應。
植保站:指導災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防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協調農藥等植物保護物資供應。
土肥站:指導受災和復產農作物肥水管理;組織指導毀損農田復耕;協調復產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
2.4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2.5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密切與氣象、水文等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部門的聯系,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根據災情及時作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3)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
(4)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5)視災情,提出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的意見與安排等。
(6)及時了解和督導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應急準備措施
3.1.1 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1.2 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3.1.3 預案準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御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1.4 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柴油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1.5 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持續干旱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時,建議本級政府并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3.2 災害分級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災害(以下各等級災害: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定為該等級)。
3.2.1 Ⅰ級災害(特別嚴重災害)。
(1) 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市縣的區域性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20%以上,或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2) 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且成災面積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萬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經濟損失30001萬元以上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2 Ⅱ級災害(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5-20%,或受災面積達到200-3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以上,且成災面積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萬只以上,或者區域性直接經濟損失5000-3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3 Ⅲ級災害(較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1-15%,或受災面積達到100-2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且成災面積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萬只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2000-1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4 Ⅳ級災害(一般災情)。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0%,或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0%以上,且成災面積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萬只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1000-4999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緊急信息報告并經核實后,立即按規定報告,并報請廳長或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廳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4.2 信息報告
4.2.1 信息采集
預警信息。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省水務廳的水情信息,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各市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及成災信息。
采集途徑。省農業廳與氣象、水務等部門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省農業廳與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
采集內容。氣溫、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4.2.2 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省氣象、水文、海洋漁業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的信息。
(3)干旱等漸進性自然災害趨重。
(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4.2.3 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并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
4.3 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參與搶險救災等,降低災害對社會、群眾和農業生產的危害。
4.4 分級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響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4.1 Ⅰ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副組長及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農業部及有關部門。重大問題報請省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發慰問電,派出救災工作組和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必要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2 Ⅱ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省政府和農業部,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加強災情調度,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3 Ⅲ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調度,及時向省政府、農業部報告災情,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派出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財政廳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應急種子。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4 Ⅳ級響應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調度和農業救災、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必要時將情況按規定程序上報省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4.5 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后,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與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發布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和民政部門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發布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自行發布。
4.7 應急終止
當自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1.1 加強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整、修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
5.1.2 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養殖場(戶)對欄舍進行消毒、加固,并適時補欄。
5.2 協商救助
5.2.1 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2.2 積極與銀行、信用社協商,落實災后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根據財政部《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省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市縣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縣財政負擔。對受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影響重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6.2 物資保障
在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6.3 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4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2 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業從業人員的應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處置培訓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業,包含種植業、畜牧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
8.1.1 本預案中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是指干旱(含高溫熱害、干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熱帶氣旋、臺風、寒潮大風、龍卷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8.1.2 農作物受災面積:指因受災早晨在田農作物產量損失一成以上的面積。如果同一地塊的當季農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災害危害,只計算其中受災最重的一次。
成災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積。
絕收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積。
8.1.3 本預案中熱帶氣旋,是中國氣象局《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19201-2006)中所規定。即熱帶氣旋非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和超強臺風六個等級。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為臺風,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為強臺風,達到或大于41.0m/s(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臺風。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8.3 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0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
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
成員及聯系方式:xx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xx
第一梯隊:xx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系電話xx;安管處24小時聯系電話xx。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xx;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xx。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3、編制依據
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4、適用范圍
在我鄉區域內發生的洪澇、臺風、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鄉行政區域內,緊急轉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間以上,或者在全鄉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
2、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鄉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間以上。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4、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自然災害救助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1、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及職責
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是鄉自然災害教助工作的領導機構,鄉長任總指揮,鄉政府分管民政、國土的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對應災害神類鄉直主管單位是成昆單位鄉民政辦是鄉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在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類災害的救助、救濟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災后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參與鄉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任務
(1)做好非常態下自然災害的救助、救濟綜合協調工作。
(2)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提出對策;協調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
(3)聽取災區救災工作匯報。
(4)收集、匯總、報告、評估災害信息、災區需求和救災工作情況,通報災情,向上爭取支持。
(5)、協助、知道開展救助工作。
3、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民政辦: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備災救災和災后救助救濟、恢復重建、社會捐助等工作。
經濟發展辦:協調安排并積極爭取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幫助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爭取省以工代賑資金。
供電所:負責災后電力供應恢復工作。
中、小學校:幫助災后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幫助做好校舍恢復重建。
派出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 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預警;指導地質災害點監測;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
城建站:幫助、指導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的抗震鑒定、修復、重建等工作。協助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公路站: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負責救災人員、物資的公路運輸、組織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組織指導搶修被毀公路。
水務站:掌握、發布汛情。旱情,組織。協調、指導全鄉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主要河流、水庫實施調度,負責組織指導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
農技站:負責組織重大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幫助。指導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和災后自救。
畜牧獸醫站: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養殖人員的安全轉移和救援工作。幫助、指導災后畜牧水產生產恢復和災后自救。
衛生院: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傳染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監測,做好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測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飲水和食品衛生;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危機干預。
林業站: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森林火災的監測和防范工作。
廣電站:負責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工作。
安全生產辦: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協調、指導工作。
統計站:協助分析災情統計數據。
電信、移動代辦點:負責組織協調災區通信的恢復重建工作
人武部:根據縣人武部和鄉政府指令,組織協調民兵和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主要擔負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搶救、運送重要物資(重點是救災物資)和森林防火等任務。
各村委會、有關單位應負責落實由鄉政府制定的幫助災區恢復重建的各項優惠政策。
四、應急準備
1、資金準備
鄉財政所根據鄉年度財政預算和鄉財政預算。安排本級救災資金預算,并督促各村、鄉直各單位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村兩級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2)、鄉級財政建立自然災害救濟預備金制度。鄉、村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境。
(3)、鄉村兩級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樸助標準-
2、通信和信息準備
通信運營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訊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1)、加強各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覆蓋鄉村兩級的救災通訊網絡。
(2)、充分發揮各類災害監測預報系統的作用,建立基于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和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3、救災設備及物資準備
(1)、鄉直有關單位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災物資和設備。
(2)、鄉民政辦應配足救災必需的設備和準備。備足救災必需的救災物資,建立救災物資商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自然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
(2)、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地震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3)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5、社會動員準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捐助工作。
(2)、建立完善救災捐贈制度,規范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
(4)、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建立健全未受災區地區對受災地區。輕災區對重災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6、宣傳培訓和演習
(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教、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2)、鄉民政辦負責組織各村災害信息員的集中培訓。
(3)、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應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4)、有關單位根據各災害種類的特點參與或自行組織培訓和演習。
五、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1、災害預警預報
(1)、根據縣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縣水利局的汛情預警信息、縣水文站的洪水趨勢預報和水質監測信息、縣地震部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縣林業局森林火險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縣農業局的重大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的預警信息;重大動物疫情預警信息,相關單位要主動及時向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通報,并按有關規定發布預警預報。
(2)、鄉政府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及時提出災情評估意見,向縣政府和縣有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和各村通報。
(3)、鄉有關單位和各村應根據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預警預報。提前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2、災害信息共享
鄉民政辦及時、收集、匯總災害信息,向有關單位和各村通報;各有關單位和各村應主動及時向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送各類災害信息。
3、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巳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①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②因災需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數。
③已救濟情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①災情初報。各村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鄉政府和鄉民政辦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對于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蹤人口)2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鄉民政辦在接到各村報告后,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鄉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
②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鄉、村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各村每曰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小時的災情向鄉民政辦報告,鄉民政辦每日10時前向縣民政局報告。
③災情核報。各村各有關單位在災情德定后,應在2個工作B內核定災情,向鄉民政辦報告。鄉民政辦在接到報告后,應在3個工作曰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鄉匯總數據向縣民政局報告。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鄉民政辦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六、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救災工作以鄉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后,鄉政府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災、災害監測、災情調査、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設定三個響應等級。啟動響應等級建議和終止建議,由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一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臺風、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死亡5人以上;
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死亡3人以上; 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間以上,
③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人員重大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⑤縣政府及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①由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主持會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②由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
③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相關成員單位每日12小時前向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救災情況。
④鄉民政辦全局動員,實行24小時值班,并做好救災有關工作,接到災害發生信息2小時內,向鄉政府、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報告,并向縣民政局報告;災害發生后12小時內,鄉財政所提出撥救災應急資金建議報鄉政府,同時向縣政府報告爭取支持;協調交通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鄉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落實上級和鄉黨委、鄉政府的有關指示。
(二)二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臺風、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500人以上,1000間以下。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③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i:、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⑤上級政府及本級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議,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聽取受災情況匯報。
鄉民政辦實行24小時值班,開展以下工作:
①災情發生后12小時內,由分管領導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②根據災區的申請,災情發生12小時內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經審批后及時下撥到災區,同時向上級報告爭取支持;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制定并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落實有關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監督災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隨時落實上級和鄉黨委、鄉政府緊急救助工作指示。
③每2小時與受災地區聯系一次,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接到災害發生的信息后2小時內報送縣民政局和鄉政府及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
④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根據《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組織開展全鄉性救災捐贈活動;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定期把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報告。
(三)三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臺風、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1000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100以上,500以下,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③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⑤上級政府及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1、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救助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受災情況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2、鄉民政辦實行24小時值班,開展以下工作:
①災情發生后12小時內,由分管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的教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開展救災工作。
②根據災區的申請。在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報鄉政府批準后及時下撥;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協調交通等部門落實有關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監督災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③每2小時與受災區聯系一次,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悤;接到災害發生的信息后2小時內報送鄉政府和縣民政局、并向縣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通報;同時向縣級部門報告爭取支持;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召開群眾代表會議,對外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
④不定期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受理捐贈事宜;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助
(1)、災區每年9月(1月)下旬開始調查冬春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鄉民政辦將需政府救濟人口等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報順昌縣民政局。
(2)、鄉民政辦組織有關單位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制定冬春臨時救濟工作方案。
(3)、根據災區的申請報告,結合災情評估情況,鄉民政辦會同鄉財政所提出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分配方案,經鄉政府同意后下撥,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4)、向社會公布各災區救災款下撥進度。確保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戶。
(5)、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6)、經濟發展辦、財政、農業等部門落實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2、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教,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人方針,災民倒房重建由鄉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助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査災情。災情穩定后,各災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鄉民政辦在災情穩定后7日內將全鄉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縣民政局。
(2)、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鄉災情和各災區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3)、鄉民政辦定期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鄉政府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4)、民政部門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5)、衛生部門做好災后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6)、經濟發展辦、經貿、教育、財政、鄉建、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八、附則
1、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險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臺風、干旱、冰雹、暴雪、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2、預案管理與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鄉政府民政辦負責管理。本預案自印發之曰起生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2
一、人員的疏散組織與指揮
1、總指揮:xx(查看水情,組織全園教職工,按各自的職責進行疏導幼兒)
廣播組:xx(撥打報警電話,向上級及時通報險情)
2、內部疏導引導組:xx(根據汛情優先選擇最佳的疏散的路線通知各層具體負責人組織人員安全疏散)
各樓層具體負責:
外部疏散引導:xx幫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兒帶到安全部位,讓各班班主任清點人數,上報園長。
警戒救護組:xx負責聯絡工作并組織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2、正確選擇疏散路線
各班負責人:班長負責左面兩排的幼兒在前迅速撤離,另外一名教師負責右面兩排的幼兒在后迅速撤離。
3、疏散方案:特長班教師迅速組織學特長的幼兒清點人數,按照疏散路線從出口快速撤離。
非特長班教師按照自己的職責在領導的指揮下迅速帶領本班幼兒按照疏散出口撤離。
午睡時間:帶班領導迅速查看險情,即使報警并發出警報,值班教師迅速組織幼兒,清點人數選擇就近路線快速撤離。
二、疏散時注意事項:
1、根據現場的實情,優先選擇最佳疏散線路。
2、全園教職工迅速到位,通過廣播對被困人員的情緒做好組織和引導疏散工作,維護好疏散秩序,防止擁擠踏傷。
3、要清點人數,對救出的人員進行清點,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災嚴重的.情況下要組織幼兒按原有疏散路線向樓層高的地方轉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兒園屬人員集中的場所,幼兒年齡小自理能力差,、這就對我們的教職工加強思想道德觀念,認真負責,平時要對單位的情況熟悉,加強自身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能力。在需要時要有于獻身的精神。
防洪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3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處置機制,提高檔案室的安全保障和救災能力,應對突發情況,確保室藏檔案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我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 則
(一)工作原則
檔案優先。面臨其他財產損失和檔案安全的選擇時,要把保障檔案的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檔案材料的影響。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檔案室安全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預報機制,提高對自然災害的緊急處置能力。
(二)適用范圍
凡在本市范圍內發生影響檔案保管安全的暴雨、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地質、地震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本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地震、防汛、防疫、氣象、公安消防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預警及相關預案已經啟動,預期將對本行政區域內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的災害。
(二)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檔案安全的其他災情。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 擔任總指揮辦公室設在 負責省總工會檔案室的救災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預案啟動后,發生災情時,具體組織救災管理和協調工作,同時,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調查,及時報上級部門。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幫助解決檔案搶救工作。當發生自然災害時,重點用于檔案搶救和保護工作。
(二)物資準備
檔案室應按照《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的要求,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配備滅火、去濕、去酸、消毒、防火等必要的檔案安全保護設備和耗材。
(三)人力資源準備
組織救災隊伍,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專業救災人員,培養和訓練自救隊伍,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專業救災部門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或檔案工作人員發現災情后,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省檔案館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檔案損失情況,人員和其他財產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后,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及時準確。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時,按照省檔案局及有關救災部門要求,按指定路線將檔案轉移到臨時指定的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4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 長:萬季權
副組長:魚小龍 曹永紅 段英俊
成 員:高 強 樊永昌 王德鎖 魏東江 陳榮瑞 李宏斌 陳孝軍
何斌社 郭 婷 張鵬亮 魏寶江 王彥博 毛建英 曹繼平
楊 超 任 云 楊 榮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應對地震等自然災害,保障中小學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學校應對地震災害的自救、互救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編制。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 地震應急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后勤主任等人員擔任副組長,負責全面指導學校地震應急工作。
2. 應急疏散組:由體育老師、班主任等人員組成,負責地震發生時學生疏散撤離的組織工作。
3. 醫療救護組:由校醫、保健教師等人員組成,負責地震發生后的醫療救護工作。
4. 后勤保障組:由后勤人員組成,負責地震發生后的物資保障、設備維護等工作。
三、應急處置措施
1. 地震預警階段:
(1)收到地震預警信息后,地震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通過廣播、警報器等方式向全校師生發出預警信號。
(2)各班級立即停止教學活動,組織學生做好避震準備,如躲到課桌下、墻角等安全地帶,用書包等物品保護頭部。
2. 地震發生階段:
(1)地震發生時,全體師生保持冷靜,按照地震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進行緊急避險。
(2)應急疏散組迅速組織師生按照疏散路線有序撤離至安全區域,避免擁擠踩踏等事故。
(3)醫療救護組在疏散過程中及時救治受傷師生,并做好現場衛生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組負責保障疏散通道的暢通,及時修復受損設施,確保師生安全撤離。
3. 地震后階段:
(1)地震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進行巡查,確保無遺漏人員,并統計受傷和失蹤人員情況。
(2)醫療救護組繼續對受傷師生進行救治,并聯系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轉運和治療。
(3)后勤保障組負責恢復校園秩序,清理廢墟和垃圾,修復受損設施和設備。
(4)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災情和應急處置情況,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四、應急演練與培訓
1. 學校定期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應對地震災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2. 學校加強師生地震安全知識教育,普及地震預警、避險、疏散等基本知識。
3. 學校定期組織應急組織機構成員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五、附則
1.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地震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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