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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時間:2025-04-29 10:05:19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5篇(優)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5篇(優)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指導項目部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根據項目施工現場特點,對容易出現突發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徐州市民用建筑設計研究院

      勘探單位:江蘇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監理單位:

      建筑面積:

      結構層次:

      開、竣工日期:

      安監單位:徐州新城區安監站

      安全監督證號:

      二、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項目經理:

      2、項目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

      4、安全員:

      5、技術員:

      6、質檢員: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長職責: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將事故情況的應急內容立即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負責整個計劃的全面指揮、全面實施。對現場臨時計劃采取的應急措施,有最終的安全措施權。

      副組長職責:組長不在時代行使組長職責。組長在時,負責通訊,協助工作,參與組織制定救援措施并實施。

      組員職責:全面負責救援人員的調動和救援工作的實施參加制定救援措施并實施救護。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總結。及時將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現場信息反饋給應急領導,為下一步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依據,并對風險重新評價,糾正整改、制定新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應急救援施工

      1、由組長 向集團公司及有關醫療搶救部門報告。

      2、由副組長負責維護現場搶救、自救并聯系外援單位或人員(醫院、消防等)。

      3、由 負責在項目部接車、接人。

      4、由負責現場急救措施的落實、人員安排以及具體救援方案實施。

      5、由 負責組織后勤保障,保證物質、費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設備

      1、應急直撥電話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盜警)

      在撥打“120”“119”“110”電話通話中,要講清楚傷者的傷情、傷害性質、受傷人或起火的性質、部位。等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地點,以及聯系電話、聯系人等情況。

      2、集團應急領導小組電話:0516-837702977

      3、應急服務車輛: 司機:

      4、項目部急救藥材、單架、滅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救護單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風路東側

      徐州中心醫院

      徐州中醫院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公示

      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工程開工前將應急求援預案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如:黑板報、宣傳欄)公示,告之現場全體員工。

      九、建筑工程常見危險因素

      建筑工程常見危險因素有:

      ①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

      ③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

      ⑤觸電、

      ⑥火災、

      ⑦高處墜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十、現場救護應急程序

      1、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及時響應,啟動項目部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計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利用最快速的通訊方式聯系急救中心,并及時將事故傷亡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保護好事故現場,不故意拖延不報,服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度,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項目部應在十分鐘內上報集團公司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調查、做好善后工作。

      4、事故應急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項目工程全部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及時糾正整改,穩定施工人員的情緒,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

      5、對原有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進行重新評估,制定出減少事故風險的控制措施,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十一、應急原則

      1、 若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按照“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安排好護理人員。

      2、 急救原則:先救命,后治療或根據醫院急救原則,全力搶救。

      3、 現場搶救步驟:將傷員先搶救出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止血,一般包扎,穩定傷員情緒。

      4、急救中心救護車到后,應立即接醫囑做好傷員的搬運,協助醫生做好現場救助工作。

      十二、現場救護常識

      1、骨折急救-工作現場發生嚴重骨折時,必須迅速采取緊急救護,對于骨折傷者,正確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為:

      ①固定斷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樹枝、木板、拐杖、硬紙板等。長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或不使斷骨錯位為準。

      ②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其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械的.醫務人員來搬運。

      ③從地上抬起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托,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或繩床,木板上可墊棉被,但不能用枕頭,頸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部須放正,兩旁可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

      2、休克、昏迷急救--由于外傷、劇痛、腦脊髓損傷等可造成傷者在工作現場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處理:

      ①讓休克者平臥,不用枕頭,腿部抬高30度。若屬于心原性休克,同時伴有心率衰竭,氣息不能平臥時,可采用半臥。注意保暖(或降溫)和安靜,盡量不要搬運傷者。如需搬運時,動作要輕。

      ②吸氧氣和保持呼吸道通暢,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

      ③立即與醫務工作者聯系,請醫生治療。

      3、嚴重出血搶救--嚴重出血會危及生命,及時有效的現場止血,對挽救傷者的生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90﹪氯化鈉溶液)沖洗傷口,在涂上紅汞藥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扎。

      ②壓迫帶止血積壓法:嚴重出血時使用,適用于頭、頸四肢動脈大血管出血時臨時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壓住比傷口靠近心臟更緊部位動脈跳動處(即止血點)。只要位置找的準,這種方法能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體上通常有止血點8處:一般來講,上臂動脈、大腿動脈、撓骨動脈中較常用。上臂動脈:用四個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壓向臂骨;大腿動脈:用手掌的根部壓住大腿中央稍偏上點的內側;撓骨動脈:用三個手指壓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扎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實施,工程竣工完工后結束。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2

      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及環境條件等具體情況,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及危害程度,制定出符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預案。一旦遇到突發事故或事件,立即按本方案組織人員救援、疏散,并從人力、物力、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給予保證和支持,以防止突法事故(事件)的危害擴大。從而減少損失,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

      一、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1、施工現場成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責任工長、安全員任副組長的應急聯動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搶險人員名單。上述人員必須經培訓掌握應急救援知識。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的人員,必須先進行應急預案教育,使其掌握報警、應急搶救及應急自救知識。各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應包含應急預案知識。

      3、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應熟悉報警求救電話(如:110、119、120等)和報警知識,并明確發生險情時的報警信號、撤離信號、撤離路線及掌握受困的應急自救手段及知識。

      4、定期召開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的應急聯動聯系會議,相互溝通、協調,最大限度的防患于未燃。

      二、應急預案內容

      本應急預案對施工過程潛在事故和常見事故或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并提出采取控制事故的措施。

      施工過程潛在事故和常見事故或突發事件有:基礎土壁或人工挖孔樁成孔塌方、井下中毒、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模板支撐架跨塌、腳手架跨塌、火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治安事件、意外損壞城市供水、供氣等地下管網等。在上述事故或事件突然發生后,現場應急聯動預案救援小組成員應按本應急預案的基本應急程序及相應專項應急程序啟動,緊急搶險救護,以保證人員安全并有效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并盡可能消除。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基本應急程序

      1、施工現場必須按審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圖設置。臨時施工用電按臨電方案要求敷設。施工現場應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裝置有效率應100%;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應布置合理且有明顯標志。現場備有足夠的搶險救援器材,如:鋼管、扣件、木板、砂袋,挖掘工具、空壓機、輸氣管、繩索、鉛絲及通訊器材等。

      2、一旦發生上述事故,發現者立即大聲呼喊,喊明出事位置及何事。

      3、應急救援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搶險人員按應急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如組長臨時不在現場,則由副組長任指揮,組織實施。

      4、立即打電話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時向110、119、120求助。

      5、疏散人群、控制事故影響區,電工駐守配電房。如需要,立即切斷電源。

      6、盡快搶救被困人員或傷員。

      7、疏通道路,以利110、119、120救援人員進入。

      8、專人作好每一步應急行動記錄。

      四、施工過程應急預案

      (一)、深基坑施工應急預案

      深基坑施工可能發生的事故是塌方、護壁跨塌、有害氣體中毒等。

      1、人工挖孔樁在成孔過程出現塌方或井下作業人員中毒。

      應急措施:

      a、現場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向119、120報警求援。現場進行有效的支護。如塌方造成人員受困,搶救人員拴上保險繩,盡快手工挖去泥土,露出受困人員頭部及胸部,并立即送氧,保證受困人員生命安全。如井下人員中毒,應立即用空壓機向下送風,不可盲目下井救人。

      b、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搶險救援人員進入。并按救援的要求配合作好搶險救援工作。

      2、塌方或護壁突然跨塌

      a、現場組織搶救的同時,向119、120報警求援。現場立即用砂袋對塌方部位底部進行支護,上部用木板及鋼管進行支護。

      b、如有人員受困,立即組織搶救。搶救和支護同時進行,分工有序。如在120醫務人員未到之前救出的受困人員有生命危險,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搶救。

      c、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搶險救援人員進入。并按搶險救援人員的要求配合作好搶險救援工作。

      (二)、主體施工應急預案

      主體施工過程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模板支撐架跨塌、腳手架跨塌、大型機械設備事故等。為增強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搞好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上述事故,立即組織應急搶救人員按應急預案實施。

      1、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現場如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事故,應根據傷者傷勢情況,立即送就近醫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救措施;送醫院途中,應求助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車開道,爭取搶救時間。

      2、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現場如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搶救傷者。如傷者停止呼吸,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模板支撐架跨塌、腳手架跨塌應急預案

      1)、現場如因立桿失穩或扣件斷裂等原因致使模板支撐架或腳手架跨塌,最發現險情者要大聲喊叫,叫明某地點或某部位發生跨塌,以利受影響區域人員盡快撤離,同時報告應急小組負責人。

      2)、急救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負責現場總指揮組織搶險,由安全員打電話向110、119、120求助。

      3)、切斷影響區內電源。

      4)、如有人員受困,首先搶救受困人員,同時用鋼管加固相鄰受影響的支撐架體,防止聯動跨塌。

      5)、拉出影響區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圍觀,同時疏通交通,以利110、119、120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搶救。

      4、大型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如發生大型機械設備事故,應立即切斷設備電源,撤離操作人員。如人員受傷受困,立即進行搶救并向120求救。

      2)、立即電話通知設備處負責人及公司主管領導。

      3)、封閉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圍觀。

      4)、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搶救,途中請求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車開道。

      5)、疏通道路,以利搶險人員或120急救中心人員進入搶險救助。

      上述事故發生后,均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三)、施工現場消防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施工現場一旦出現火情,應急聯動小組成員及現場職工按照此應急預案實施,迅速及時的將火撲滅或控制火勢,以免造成災害性事故。

      1、最先發現火情的人員要大聲呼喊,喊清某地點或某部位失火,并告知義務消防隊負責人,消防隊長擔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

      2、由安全員打電話通知119、120,報告失火地點、火勢,同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切斷影響區內電源。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用滅火器滅火。用消防桶提水滅火,并用消防鉤隔斷火源,用鐵鏟鏟砂滅火等自救。受困人員迅速從消防通道撤離。

      4、疏通消防通道,隔斷圍觀閑人,以利消防車進入現場搶救。

      5、配合119消防人員搶險滅火或搶救受困人員。如有人員受傷,配合120救護人員搶救,同時組織人員維持現場秩序。疏散群眾,保護好火災現場,為消防部門的撲救及災后調查創造條件。

      (四)、突發事件應急聯動預案

      施工現場突發事件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治安事件及城市地下管網破壞事件等,如突然意外發生,應按此應急預案實施。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動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施工現場應按照成都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動預案”的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特別是在“非典、禽流感”非常時期,如發生疑似病例,應立即上報,隔離并封閉現場。按成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動預案統一部署執行。

      2、突發治安事件應急聯動預案

      凡屬全市、區或大規模突發事件,按市、區政府統一部署執行。市、區政府未部署的按以下方法處置。

      1)、在本現場如有醞釀準備沖擊公司機關主要部門或非法游行、集會、采用過激方式索要工資的,知悉情況后,應急小組應迅速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派出人員前往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同時安排力量,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及時做好分化瓦解、緩和矛盾、平息事態工作。對主要組織指揮者和骨干分子、失去理智者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

      2)、對勸阻無效,正沖擊重要部門或非法游行、集會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確定現場指揮,迅速組織力量確保重點部門安全,維護秩序,控制局勢,平息事件。

      3)、施工現場如發生盜、搶國家財產或建筑材料等事件,應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請求援助,現場保衛人員應配合當地公安機關作好聯保工作。

      4)、施工現場如發生打架、斗毆、群體械斗等事件,現場保衛應立即采取勸阻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及事態擴大,迅速查明原因,及時控制現場。立即通知公司保衛部門和當地派出所,協助、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秩序,平息事件。

      3、城市地下管網破壞應急聯動預案

      由于石家莊市地下管網復雜,有些資料無所查詢,在基礎施工和總平施工過程中,有可能意外造成地下管網遭到破壞。如突然意外發生,按下述應急聯動預案執行。

      1)、施工現場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給水管網破壞,應立即電話通知城市自來水公司說明某地給水管損壞,請求其迅速來搶修,同時,組織現場人員搶救可能被水淹地區的防潮防水物質,盡量減少損失;同時疏通道路、疏散圍觀人員,以利自來水公司搶險人員搶修。

      2)、施工現場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天然氣管破壞,應立即向110、119報告,同時向天然氣公司請求搶險。立即切斷電源及滅去火源。疏通道路、疏散人群,以110、119及天然氣公司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搶險。應急小組人員配合110、119及天然氣公司搶險人員做好搶險工作。

      五、應急處理的.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不要驚慌失措。要同時做好四件事:

      1)、及時向上級報告

      2)、搶救傷員

      3)、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

      4)、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此,必須有組織、有指揮和有秩序地進行,以避免亂中出錯。

      2、在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未到達現場之前,當時在事故現場的最高級別負責人應承擔起應急處理的組織和指揮工作。此時,要做的事有以下4件:

      1)、制止驚慌混亂

      2)、將人員迅速撤除危險區域

      3)、搶救傷員

      4)、在急需并有把握的情況下進行排除險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

      在搶救傷員和進行排險工作時,一定不要招致傷害的擴大。單位負責人到場后,立即匯報。

      3、單位負責人到場后,應迅速了解情況和組織安排,指揮上述報告、搶救、排除和保護等4項工作的進行。指揮人員頭腦一定要冷靜,盡量避免或減少指揮的失誤。

      4、搶救傷員、排除險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必須在統一指揮下進行。進行時應對可能引起的新的危險作出防護安排,必須采取“先保險而后搶救排險”的嚴格要求和作法,以確保搶救和排險人員的安全。

      5、嚴格保護好現場,為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提供物證和分析依據。要求現場各種物品的位置和狀態保持原樣。由于搶救傷員和排除的需要而必須予以移動時,應安排專人作出原狀的標志。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對事故現場的破壞。

      6、清理現場必須在事故調查組確認取證完畢,并完整記錄在案后方可進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復施工、擅自清理現場。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3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工程承包單位編制。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編制。實行聯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編制。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系電話等;

      (四)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五)安全事故救護單位。包括建設工程所在市、縣醫療救護中心、醫院的`名稱、電話,行駛路線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作為安全報監的附件材料報工程所在地市、縣(市)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的部門備案。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告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期間,其內容應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4

      一、按照《關于自然災害的安全預防措施》的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

      二、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災害威脅的施工項目經理部應按照當地政府和工程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災減災工作。同時,根據施工及其所在地區、環境等的實際情況編制《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并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預演預練。

      三、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員和臨時設施、設備、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臺風: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泥石流、山體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員受到沖擊或掩埋,也可導致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應急組織:應明確啟動《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的`權限。明確實施《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過程中的處理、決策、指揮等相關人員及其責、權,明確現場救援人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五、按照當地政府和工程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實際需要和可能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應急設備、物資,并委派專人管理和維護。同時,項目經理部的所有從業人員都應知道應急設備、物資放置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六、應急教育和培訓:項目經理部應向從業人員進行自然災害先兆判斷和遭遇災害時避險、自救、互救、逃生、報告、減災等方面知識和要求的培訓教育。

      七、緊急處置措施應包括項目如何組織自救和向社會求救以及配合社會落實減災措施等方面內容。項目經理部應始終保持一種與社會聯系的通訊、交通方式。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5

      按照GB/T28001:20xx標準、GB/T24001:1996標準,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對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的識別內容,結合項目實際,確定為本項目上的特定緊急情況有: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坍塌、有害氣體、觸電、墜落。

      一、機構組成

      組長:林①

      副組長:林② 林③ 林④

      組員:林⑤ 林⑥ 林⑦ 林⑧ 林⑨

      二、分工及職責

      1、組長由項目經理林①擔任,是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及物資、資金的保障,負責對重大事件組織或上報處理工作。

      2、副組長由林②、林③、林④擔任,負責各專業組的管理和督查工作。

      3、報警組由林⑤負責,其職責是負責報警。

      4、救護組由林⑥負責,其職責如下:

      (1)對救護人員進行傷害救護基本知識教育,必要時可作演習;

      (2)向后勤組提出救護物資、藥物等需求;

      (3)一旦發生需救護事件,及時趕到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5、后勤組由林⑦負責,其職責是:負責提供應急預案所需要的合格物資;

      6、資金保障由林⑧負責,其職責是:保障應急預案所需資金得到滿足。

      三、應急設施

      應急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由林⑥具體負責。項目部儲備常用藥品,由林⑤負責,保證事故發生時能及時用上。

      1、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故擴大,使災害限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并及報告現場負責人、領導小組。應急值班人員應立即以電話形式首先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林①,并作好現場疏散安置工作。應急小組組長接到值班人員電話后,應與副組長分工聯系各組員,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對于嚴重事故需要外部單位救護在電話報救時應說明以下問題:

      1、事故地點:說明詳細地址,現場負責接應人員(至少1~3名)聯系方式,接應地點;

      2、事故內容:包括發生的具體情況,嚴重程度,現場傷員人數、傷情,現場已采取措施,事故有無發展等。

      四、應急設備

      1、應急設備

      見附表

      2、領導小組聯系電話

      見附表

      五、可能發生的事故具體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預案

      1、火災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項目部的火災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為辦公室、宿舍和食堂。辦公室主要是抽煙不注意,煙頭可能引燃易燃物引起火災;宿舍主要是用電不當造成火災;食堂主要是用電和天然氣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因辦公室、職工宿舍同一樓,上下距離較近。一旦發生火災,職工的被褥、鋪蓋、生活用品、辦公區的桌、椅、電腦、紙張等設施、用品會迅速引起火災。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火災的發生,項目部辦公區、職工宿舍和食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滅火器等滅火設備,在食堂、宿舍、辦公區、大院門口合理設置自來水管,以備急用。

      火災事故的發生,主要是人為的因素,所以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識,保護自身安全。同時,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大家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必要的技能。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火災發生的應急措施:

      火災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人員和周圍易燃物品及貴重物品,并立即報告應急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滅火組:負責滅火、破拆和火場供水等直接撲滅火災的任務;通迅組:負責向公安消防隊報告火警、火場通迅聯絡、看守電話以及上報火情、下傳命令等通訊聯絡任務,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衛生部門和友鄰單位; 疏散引導組:組織人員從樓道疏散。疏散人員時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用溫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濕床單、被褥等物防護,搶救組:負責救人、疏散物資等任務,實戰中要與滅火組緊密配合,共同作戰。如果有人員受傷亡,立即送附近醫院進行搶救,確保人員的安全。

      4、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隊義務領導成員一起,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按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調查處理事故要及時、準確、實事求是,秉公執法,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爆炸應急預案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爆破物品在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的不正當操作均可能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發生爆炸事故將導致人員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出現死亡事故。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員對爆破物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夠了解而產生的,為了避免發生爆炸事故,由保障部、公安民警及相關人員對涉及爆破物品使用的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讓他們對爆破物品有充分的了解,并在運輸、貯存及使用過程中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范。項目部安質部、保障部隨時對炸藥庫記錄(包括爆破物品的入庫、出庫、退還)進行清查,對現場使用的爆破物品應嚴格要求其在未使用時入庫,使用中按規范要求操作,并由保障部、辦公室民警經常檢查使用記錄,防止爆破物品泄漏。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爆炸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通知指揮組人員,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三)食物中毒應急計劃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食物中毒可能發生于食堂。由于目前項目部職工集體就餐,原因可能是櫥具、灶具的不清潔,購買發霉、變質等食品,蚊蠅傳播,炊事人員的健康衛生、就餐人員的餐具及人員外購食物等,都有可能是易發性食物中毒源,其后果將會導致人員生命健康受到危害。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食物中毒的發生,食堂的衛生要符合規定要求,保持櫥房的干凈,同時食堂應配備足夠的消毒設備(消毒柜),對灶具、櫥具、餐具進行經常性消毒,對炊事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炊事人員在工作中應穿工作服,戴衛生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嚴格控制購進不衛生的食品,尤其是禁止購買熟食物、有腐爛、發霉、變質的食品,對食堂的剩鈑菜進行適當處理等。辦公室應與當地附近醫療機構聯系,對食堂衛生定期檢查和對炊事人員進行健康知識教育,從源頭上全面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食物中毒后,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四)坍塌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坍塌事故主要發生在隧道開挖、路基挖方、挖孔樁施工中,坍塌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中未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施工或對施工中地質資料掌握不準確造成的,坍塌事故的發生將會使機械受到損壞、人員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因坍塌事故引起的機械損壞及人員傷亡,項目部工程部、安質部應對現場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要求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操作,在施工中對地質情況進行詳細的勘察,避免因地質判斷有誤出現事故。項目部安質部、工程部人員應多對現場進行巡視,及早發現可能出現坍塌的部位,提出加固措施,并監督施工隊完成,對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施工隊按有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罰。項目部安質部經常到各施工隊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全體參建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坍塌事故后,現場人員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并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五)有害氣體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有害氣體事故主要發生在隧道開挖、挖孔樁施工中,主要發生原因為隧道開挖爆破、挖孔樁施工爆破后通風時間達不到規定要求,有害氣體將會對人員的呼吸系統造成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有害氣體對施工人員身體造成傷害,在孔、洞爆破作業后應嚴格要求施工隊按照規定要求進行通風,通風結束后由檢測人員對孔、洞內的大氣指標進行檢測,符合國家規定的三級大氣標準方可準許其余施工進入孔、洞內進行施工。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有害氣體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現場,并加強通風及吸氧,并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并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六)觸電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觸電事故主要發生在職工宿舍、辦公區、施工現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違反安全用電操作規程、私拉亂接電線、環境潮濕、漏電開關失靈、雷雨濕度電擊等。發生觸電事故將會引起觸電人員肌肉痙攣、心跳超速、呼吸困難等,嚴重者甚至造成死亡。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在生活、辦公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3、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發生觸電事故后,應首先幫助觸電人員脫離電源,方法有以下幾種:首先要盡快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的時候,應準備充足照明,以便進行搶救。當閘刀離觸電地點較遠不能及時斷開閘刀時,應快速地用干木棍或其他絕緣棍將電線從傷員身上挑開。當觸電人員衣服干燥時,可用絕緣物體將手包住將觸電人員拉開。觸電人員脫離電線后,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開,嚴密監視,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觸電者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開,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秒的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必要時采用人工呼吸幫助傷員恢復正常呼吸。現場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并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七)防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后果:

      墜落事故可能發生在施工現場支架和腳手架的安裝、橋梁施工中墩臺身、架梁、橋面系施工、路塹刷坡、隧道開挖鉆爆和襯砌等。發生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違反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或不完善。墜落施工發生將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墜落事故的發生,在高空作業時要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經常檢查,對經水浸泡和由于磨損而不能達到安全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搭設作業平臺,作業平臺搭設應牢固,不留孔洞,必要情況下應設置安全護欄和安全網。

      3、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發生墜落事故后,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6

      一、 冬季施工安全預案組織機構

      1、應急響應

      2、預案應急由工程項目應急組織機構第一責任人作出決定。

      3、應急救援行動優先原則,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展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4、應急處理原則: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控制災害險情惡化,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事故級別,實施相應應急預案。

      二、危害識別及處理決策

      1、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增意識,保安全”,在施工現場要設置安全警示牌,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確保這次施工任務按期、安全順利的圓滿完成。

      2、進入現場必須穿勞保服,戴安全帽,從事高空作業人員系好安全帶,辦理高空作業票,設置好安全防護措施,預防高空墜落事故發生。

      3、接、拆除電源必須是持證上崗的電工,不允許私自接電違章作業,施工中要預防觸電、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亂動現場的一切設施。

      4、電焊機配電盤不能露天擺設,要設置防雨棚,設備、工機具、料堆需做好防盜工作,工機具房不許積存可燃爆炸物。

      5、嚴格遵守各種操作規程,加強現場監督,減少或避免人身傷殘。

      6、加強現場的`安全、環境衛生管理,堅持文明施工,對運進廠的工程材料、工機具按規定地點擺放整齊,并將材料按成品分類進行掛牌標識,在施工期間,堅持每天邊施工邊打掃清理,保持作業現場無雜物和邊角料,干凈衛生,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基本上到達相互滿意安全撤離。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7

      1、高空作業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1.1產生高空墜落其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大意,作業之前沒有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1.2準備工作做得倉促,有的工作可以在地面上先來做卻在高空來做,導致在高處工作時間加長消耗體力,引發墜落事故。

      1.3高空作業使用的安全工具在作業前沒有認真的檢查。

      1.4高處作業時站在箱子、木桶、鐵桶不牢固的結構上工作,而引起的墜落。

      1.5梯子不牢固或怕梯子時底下沒有人扶梯子,梯子向后滑或向兩側傾倒而墜落。

      1.6遇到大雨刮大風在高處工作,無特殊防護裝置而引起的墜落事故。

      2、預防高空墜落措施

      2.1凡在離地3米以上的`地點進行高空作業時強調作業人員應集中精力,嚴格按照以高空安全工作規程執行,防止發生事故。

      2.2凡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工作進了減少高空作業。

      2.3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樽的腳手架上工作,必須系好安全帶,掛牢安全繩或采取其他的安全保護措施。

      2.4高處作業應統一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材料應用繩栓在牢固的結構件上不可以亂放,以防墜落傷人。

      2.5進行高處作業時,處有關人員外不得讓其他人員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保護,防止落物傷人。

      2.6不得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使用安全繩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砸傷下面的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2.7使用人字梯必須設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更不準用人拉單梯當做人字梯使用。

      2.8電梯通道上門戶前或機械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應有人監護,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措施。

      2.9梯子上工作要先仔細檢查鋁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堅固完整。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其工具材料的重量。

      3、高空墜落處理程序

      3.1緊急救護的基本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受傷者,并根據受傷程度情況進行救護。

      3.2個管理處離醫院元的,應配備急救箱和有效的急救藥品。

      3.3出血必須先止血

      1)傷口滲血:用消毒的紗布蓋住傷口,然后進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較多的滲血可再加紗布或用布帶等止血。

      2)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血液涌出時立即用潔凈的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并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減少出血量。有條件的使用止血帶,再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3.4骨折急救

      1)A、肢體骨折可用夾板或木棍、竹桿等將斷骨上、下方關節固定,也可利用傷員身體進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動減少疼痛,防止惡傷勢化。

      2)開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應先止血,并用干凈布片覆蓋傷口,然后速送醫院救治。切勿將外露的斷骨推回傷口內。

      3)疑有頸椎損傷

      在使傷員平躺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在頸部兩側固定不動,以免引起截癱。

      4)腰椎骨折應將傷員平臥在硬平木板上,并將椎軀干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搬動時應數人合作保持平穩,不能扭曲。

      3.5顱腦外傷

      1)應使傷員采取平臥,保持氣管暢通。若有嘔吐,扶好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窒息。

      2)耳鼻有液體流出時,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輕輕拭去,以利降低顱內壓力。

      3)顱腦外傷病情復雜多變,禁止給予飲食,應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8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

      搶險組組長:

      副 組 長:

      搶險組組員:

      二、線路工程:

      施工封鎖:擴大施工準備范圍,影響列車運行

      原因分析:未按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施工范圍內進行施工作業,擴大施工范圍和施工項目

      防護措施:

      1)按照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在施工范圍內進行施工作業,不得擴大施工范圍和施工項目。

      2)施工過渡前軌枕盒內及軌枕頭部道碴不少于1/3.

      3)每個接頭至少擰緊4個(每端2個)。

      4)起道順坡不大于千分之二。

      線路鋪設、撥移、起道:聯電(紅光帶)

      原因分析:違章施工,絕緣工作未做好,施工人員注意力不集中。

      防范措施:

      1)、制定聯電卡死制度,落實到每個作業人員。

      2)、做好崗前培訓,杜絕野蠻施工。

      3)、派有經驗的線路領工員帶領施工人員,統一指揮。

      4)、營業線施工工具做好絕緣工作。

      5)、線路出現聯電(紅光帶)立即與電務部門取得聯系,在教短時間內查出聯電處,并配合電務部門進行搶修。

      線路上作業:傷人

      原因分析:1、違章作業,橫穿線路違反勞動紀律。

      2、不按規定指定路線行走。

      3、未執行“一停、二看、三通過”的安全制度。

      防護措施:

      1)、制定卡死制度,嚴禁橫越線路,上下班作業要按指定線路行走。

      2)、認真執行安全獎懲制度,發現橫過線路人員嚴肅處理。

      3)、工班長上下班親自帶領職工按指定路線行走。

      4)、多人在一起作業時應統一指揮,相互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防止工具碰撞傷人。使用液壓起道機時應兩組配合,來車時不得搶撬,機手必須有操作熟練的工人擔任,并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5)、多人分組搗固時,其前后距離應不少3根軌枕。作業人員前腳不得伸出軌枕邊緣。使用撬棍撥道時,撬棍要插牢,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禁騎壓、肩扛撥道。

      6)、使用撬棍翻鋼軌時,必須組織有經驗的工人操作,其他人員必須遠離鋼軌翻動方向,禁止用手翻動鋼軌。

      7)、安裝魚尾板時,必須使用金屬工具禁止用手指對準螺栓孔。

      8)、在區間步行上下班時,必須在路肩行走。在雙線區間,必須面向列車方向,橫越線路時,應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禁止來車時搶越,在站內如必須走線路中心時,必須前后設專人防護。

      三、人身安全

      1、安全教育

      原因分析:不教育上崗工作、未經考試合格上崗工作。

      防護措施:

      1)各工區要建立安全思想教育制度,做好日常管理。班前充分休息、嚴禁班前、班中飲酒、脫崗、串崗、打鬧等。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區對新來的工人、民工要堅持隨來隨教育的'原則,并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工作。

      3)結合現場工作實際,合理的安排工作。對新來的工人、民工不準單獨頂崗作業。

      4)堅持班前預想,班中控制,班后總結制度,確保施工作業安全。

      5)每日班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記錄。

      四、施工防護措施

      1、和有關單位簽定安全協議,在協議中確定責、權、利。

      2、按照安全協議的規定同有關單位一起確定地下設施的走向和埋設深度,挖探溝時不準動用機械和鎬挖掘,確保地下設施安全運用。

      3、與有關單位確定地下設施的動遷、保護及派人看護問題。

      4、在行車線施工作業中,聽到安全防護員發出預報信號,應做好撤離線路準備工作,施工負責人發出停工命令時,立即將防礙行車一切障礙(工具、物品等)撤離線路2米以外距離。

      5、施工現場的鐵路器材及其它材料必須堆碼牢固,不準侵入鐵路限界。

      6、施工機械線路附近進行施工作業時,要派有防護證的專人進行防護,主要施工負責人要在現場進行指揮作業。

      7、施工用的鐵制工具如橇棍等必須有絕緣裝置。

      8、在道岔施工作業中,不準將鐵器、鐵絲放在線路上,以免聯電。在岔區作業時,不準砸壞導線盒和導線。

      五、預案

      1、當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發現人必須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同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2、項目部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3、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①向內部報警:簡述出事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

      ②向外部報警:詳細準確報告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狀況及報告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救援機械和修復人員。

      六、上報

      事故發生后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應急準備及響應報告書》上報。

      七、救援內容

      1、組織人力搶修設備。

      2、迅速控制事故擴大,并對現場。

      3、針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鎖和防護。

      4、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估價。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9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季度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及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及工人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及工人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發出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工地現場通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

      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9)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11)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9、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的處理,如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財產

      損失外,予以行政記過處分或口頭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進行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五)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

      救護物資種類、數量:救護物資有水泥、黃沙、石灰、麻袋、鐵絲等。數量充足。

      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電筒、對講機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

      消防安全器材:干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設置現場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設置砂池,消防安全栓應標注在明顯位置。

      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藥箱、口罩、擔架及各類外傷救護用品。

      其它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系),隨時確保供應。

      急救車輛:項目部自備小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

      (六)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步驟

      1、立即報警:當接到發生消防安全信息時,應確定消防安全的類型和大小,并立即報告防火指揮系統,防火指揮系統啟動緊急預案。指揮小組要迅速報“119”火警電話,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便于及時撲救處置消防安全事故。

      2、組織撲救消防安全:當施工現場發生消防安全時,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部除及時報警,并要立即組織基地或施工現場義務消防安全救援隊員和職工進行撲救消防安全,義務消防安全救援隊員選擇相應器材進行撲救。撲救消防安全時要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派人切斷電源,接通消防安全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消防安全危險源和重點物資,充分利用項目中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滅火。

      A、滅火組:在消防安全初期階段使用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進行消防安全撲救。

      B、疏散組:根據情況確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揮撤離,并維持秩序和清點人數。

      C、救護組:根據傷員情況確定急救措施,并協助專業醫務人員進行傷員救護。

      D、保衛組:做好現場保護工作,設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險。

      3、人員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在現場平面布置圖上繪制疏散通道,一旦發生消防安全等事故,人員可按圖示疏散撤離到安全地帶。

      4、協助公安消防安全隊滅火:聯絡組撥打119、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應。當專業消防安全隊到達消防安全現場后。消防安全應急小組成員要簡要向消防安全隊負責人說明消防安全情況,并全力協助消防安全隊員滅火,聽從專業消防安全隊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5、現場保護:當消防安全發生時和撲滅后,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調查組調查事故原因;同時應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時清理,將消防安全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以及其它有效措施,使消防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底限度。

      6、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程序規定,消防安全發生情況報告要及時并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事故后分析原因,編寫調查報告,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價并改善預案。

      (七)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

      消防安全案例告訴我們,消防安全都是可以預防的,預防消防安全的

      主要措施是:

      1、落實專人對消防安全器材的管理與維修,對消防安全水泵安排專人管理,場地內消防安全通道保持暢通。

      2、施工現場禁止吸游煙,建立吸煙休息室;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手續,做到不清理場地不燒,不經審批不燒,無人看護不燒。安全用電,禁止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禁止燒電爐、電飯煲、煤氣灶。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與各作業班組、分包單位簽

      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把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地分解到每個班組、個人,落實人人關注消防安全責任心。

      4、規范木工車間、鋼筋車間、材料倉庫、危險品倉庫、食堂等場所的搭設,落實防火責任人。

      (八)救災、救護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1、救助知識培訓: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安全、抗災救助知識,有條件時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消防安全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

      3、每半年對義務消防安全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作業人員了解防火、自救常識。

      (九)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后要詳細分析原因,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責任人;編寫調查報告,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預案從新進行評審并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文件體系,加強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管理。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0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編制《起重、吊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以指導和提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施工操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質,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解決施工項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隱患問題,實現安全生產工作“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過程控制,消除和減少施工全過程的事故隱患,保障員工的安全。

      二、適用范圍

      凡在企業范圍內從事建筑起重、吊裝施工生產和管理的有關活動,并對建設工程實施安全管理的單位或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三、總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與監督檢查。

      3.3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3.5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6每日作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加強檢查,隨時發現隱患行為,并解決新的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設備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燈是否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3.7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 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證,方可進行特種作業。嚴禁無證作業。

      3.8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工程起重吊裝作業。

      3.9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3.10施工現場用火,應按照規定申請批準。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動用煙火。配備的防火設施和設備,應保證其有效性。

      3.11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3.12電動機械的用電箱必須按照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箱門過錯整并上鎖,由專人負責。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的軟線或電纜應保證外皮和接頭等處的完整,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3.13機械的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的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或防護板。操作機械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長發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臺面的殘屑,不得在機械運轉時,清理或維修。

      3.14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3.15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3.16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護。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必須作業時,須滿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離。

      3.17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3.18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3.19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1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縣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突破創新跨越科學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中毒,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等。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省政府印發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分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分級標準》),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適用于全縣范圍內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一般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全縣范圍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依照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確保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依靠公眾力量,發揮鄉鎮、社區(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公開透明,正確引導。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1.6應急預案體系

      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全縣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縣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縣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3)縣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由縣有關部門制定印發,報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4)突發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的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各鄉鎮(街道辦)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報縣政府備案。

      (5)社區(村)和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6)重大活動應急預案。主辦單位為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制定的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況變化,按照有關規定,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構成種類要及時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縣政府成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決策機構。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分管安全生產、民政、衛生、公安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1)對全縣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統一領導、統一協調。(2)指導編制、修訂、全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3)決定和部署全縣應急工作重大事項。副縣長按照工作分工和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專門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應急辦),是縣應急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服務監督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縣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應急平臺建設;組織編制、修訂《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2.3工作機構

      縣政府有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自然災害類由縣民政局牽頭;事故災難類由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依據其職責牽頭;公共衛生事件類由縣衛生局牽頭;社會安全事件類由縣公安局牽頭)。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縣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及時向縣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指導和協助各鄉鎮(街道辦)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2.4地方機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要設立或確定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本級突發事件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

      3運行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鄉鎮(街道辦)要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要加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縣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類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城市應急體系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預測與預警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建立全縣統一的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縣應急辦會同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及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1)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區域范圍,從高到低可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予以表示。

      (2)預警信息的。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縣政府將根據突發事件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3)預警通告的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預警通告后,預警內容需變更或解除的,應當及時變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預警信息的渠道。建立防災警報體系,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警報、氣象等各類災害預警體系災情警報。建立應急機構、災情預測預報單位與縣人防、氣象等部門的聯系,明確災情警報的權限和程序。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告方式。移動、電信、聯通等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需求,升級改造手機短信平臺,提高預警信息發送效率,并提供優先權限。

      (5)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和應急機制的準備。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縣政府、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縣政府及時上報市政府,上報到市政府的時間距事件發生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縣應急辦要及時匯總上報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況,同時將縣領導的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鄉鎮(街道辦)和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不受《分級標準》限制。

      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外籍人員,或者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地區或國家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突發事件,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縣、鄉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辦理;當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縣、鄉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條辦理,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或者需要省、市政府協調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縣政府按規定程序逐級向市、省政府提出請求。

      對于發生的一般突發事件,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或者實際需要提出,或者應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請求或縣有關部門的建議,縣應急辦提出處置建議向縣長、分管副縣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報告,經縣政府領導同志批準后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必要時提請縣應急領導小組審議決定。

      3.2.4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縣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鄉鎮(街道辦)、縣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2)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3)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省、市駐慶單位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關系和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穩定工作。

      (5)及時、準確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縣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縣政府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縣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由該類突發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5應急聯動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技術專家組:由相關部門的技術專家組成,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鑒定和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

      (2)搶險救援組:由相關主管部門和縣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

      (3)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畜牧等部門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衛生監督、藥品監管、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4)治安警戒組:由縣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保護事件現場,加強交通管制,確保應急運輸暢通,維護治安秩序。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縣商務、住建、交通運輸、人防、民政、公安、氣象等部門組成,負責有關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應急辦負責和牽頭,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負責動員組織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志愿者等參與應急處置及家屬的思想安撫工作。

      (7)物資、經費和生活保障組:由縣發改、經信、商務、交通運輸、財政、民政、物價、糧食等部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市場供應和物價穩定。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應急通信、氣象組:由縣經信、人防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負責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由縣氣象部門負責做好事發地的.氣象監測和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服務,必要時設立移動氣象臺,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氣象服務。

      (9)綜合信息、新聞組:由縣委宣傳部、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抽調專門人員,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及報送工作。由新聞報道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設立新聞發言人,適時向社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知識。

      (10)涉外工作組:由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臺辦、商務、公安等部門組成,負責接待港澳臺及境外新聞媒體,處理涉及港澳臺和外籍人員的有關事宜。

      (11)特種應急組:由縣環保、衛生、科技、金融、公安等部門組成,負責處置社會安全、經濟安全、核與輻射、環境事故、金融風險和等突發事件。

      (12)綜合組:由縣政府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綜合協調以上各組的工作,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辦公室。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省、市駐慶有關單位,武警中隊,企事業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調配。

      3.2.6區域合作

      縣政府指導、鼓勵各鄉鎮(街道辦)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與聯動,各鄉鎮(街道辦)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

      3.2.7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或事發地政府在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并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的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狀態的報告。接到報告的政府或有關部門綜合各方面情況和建議,作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響應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1)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各類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保險責任內損失的理賠工作。

      (3)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縣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給予補助,必要時申請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3.3.2社會救助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社會救助制度,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界進行援助。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及慈善團體要積極開展捐贈、心理援助等社會救助活動。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分配、調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3.3調查與評估

      (1)縣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調查組,及時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對應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損傷進行評估與調查,提出善后處理措施。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事件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上級政府或有關部門。

      3.3.4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分別由省、市政府統籌安排。省、市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規劃,提出恢復重建的建議和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由縣政府組織實施;需要省政府支持的,由市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向省政府和省有關部門提出請求。一般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政府負責。

      3.4信息

      突發事件的信息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適時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突發事件信息,由縣政府辦公室或縣有關部門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4應急保障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保障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分別是: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武警中隊、預備役等力量組成的骨干應急救援隊伍;由相關部門組建的配備專業裝備器材并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村)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由各行業、各領域具備一定專業技術水平的專家人才組成的專家應急救援隊伍;由各級政府及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職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建立的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加強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4.2財力保障

      各鄉鎮(街道辦)、縣財政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簡化財政資金的審批和劃撥程序,保證應急處置所需資金。對受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縣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縣發改、經信、商務、住建、城管執法、交通運輸、民政、水務、公安、消防、電業等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定期組織提供應急物資儲備目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并根據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采取商業儲備、生產能力儲備等方式,保障處置與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供給。專業應急部門負責儲備處置突發事件專業應急物資。

      建立縣鄉兩級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重要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更新、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鼓勵和引導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縣政府依法實施應急征用,被征用的財產使用后,應當及時返還被征用人。財產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按照當時當地的市場平均價格給予補償。

      4.4基本生活保障

      縣衛生、民政、水務、電業等單位要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水喝、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局負責組建縣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縣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醫療衛生物資和設備。必要時,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路等部門應當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縣政府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免交路橋通行費。事后應當及時收回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或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有關部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縣公安、武警中隊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制定不同類別、級別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治安維護工作。

      4.8人員防護

      縣有關部門要結合城市、農村人口密度,利用人防工程、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志。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

      縣有關部門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縣經信、人防、文廣新等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保障

      縣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確保應急狀態下事發地居民和重要用戶用電、用油、用氣、用煤、用水的基本要求。

      4.11科技支撐

      縣科技部門要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的科學研究工作,加強技術研發投入,將應急科學研究工作納入全縣科技發展計劃,逐步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縣司法部門負責應急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及時為受災地區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4.13氣象水文信息服務

      縣氣象部門要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要及時提供河道、水庫水情的實報和預報,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縣應急辦協助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指導應急演練。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演練前的計劃安排和演練后的總結報告,要報縣應急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性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報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應急預案應當每兩年至少舉行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按照有關規定適時修訂完善。

      5.2宣教培訓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經常組織開展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將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針對不同對象確定教育內容、考核標準,定期開展培訓,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置能力。

      5.3考核獎懲

      縣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組織對各專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鄉鎮(街道辦)和單位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縣政府將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納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對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由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縣政府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6.2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縣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7附件

      7.1專項應急預案構成

      7.2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7.3分級響應級別

      針對緊急情況的嚴重程度,將響應級別劃分為I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1)I級響應。逐級報告省政府應急辦,省政府應急辦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在1小時內,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屬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后實施。利用全省所有有關部門及一切資源進行應急處置。

      (2)Ⅱ級響應。逐級報告省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由省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作出應急指令,啟動省專項預案的應急響應,利用省政府多個有關部門及資源進行應急處置。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2

      1、編制目的

      對橋梁施工可能發生的透水、觸電、高處墜落等災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確應急職責,識別緊急需求,降低和減少對環境和員工的危害。

      2、組織機構

      經理部成立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總工、副經理為副組長。成員:工程部、安質部、辦公室(含公安)、物設部、財務部。

      3、職責

      (1)橋梁發生透水、觸電、高處墜落等災害險情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電話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2)組長接到險情后,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程序、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系統立即投入運作,在現場設立指揮場所,相關人員到位,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必要時采取措施防止透水、觸電、高處墜落等事態擴大,將人員和機械迅速撤出危險區。

      (3)副組長:協助組長組織應急所需資源滿足應急需求,與企業外應急響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對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定期檢查日常工作和應急響應準備狀態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由項目總工程師負責,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評估施工現場以及生產過程的危險源的風險,指導安全部門落實安全措施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響應的評估提供科學、合理、準確的.依據;為應急響應提供及時的應急響應支援措施。

      (5)現場搶救組;

      由項目書記負責,相關部門人員參加,根據傷員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聯系就近醫療設備、醫務人員會同項目搶救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處置工作。

      (6)技術處理組:由項目總工程師負責相關人員參加,公司工程部參加,制訂其可操作性的應急響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技術儲備、圖紙。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文件。

      (7)傷員營救組

      由項目書記負責,相關部門人員參加,根據傷員情況,制定傷員營救方案、進行事故現場傷員的營救、轉運等工作,聯系就近醫療單位進行妥善的營救治療工作。

      (8)消防滅火組

      消防滅火組由公安分處(現場派出所負責人)負責人擔任組長,項目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制定滅火方案,組織施工現場人員進行事故現場的滅火工作。

      (9)后勤供應組

      后勤供應組由項目財務、物資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公司物設部提供物資信息);

      制訂物資計劃,檢查、監督、落實物資的儲備情況。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響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

      (10)善后工作組

      組長由項目書記負責;項目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主要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撫恤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做好受傷人員醫療(8)消防滅火組:消防滅火組由公安分處(現場派出所負責人)負責人擔任組長,項目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制定滅火方案,組織施工現場人員進行事故現場的滅火工作。

      (9)后勤供應組

      后勤供應組由項目財務、物資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公司物設部提供物資信息);

      制訂物資計劃,檢查、監督、落實物資的儲備情況。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響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 (10)善后工作組;組長由項目書記負責;項目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主要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撫恤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與保險單位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慰問傷員及家屬。

      (11)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主要保護事故現場、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3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3棟16層商住樓組成,樁基為人工挖孔灌注樁,結構為框剪形式,一二層為商業用途,每層層高4。5m,標準層為3m高,總建筑面積24552平方米。本工程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位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為一級,±0。000相當于絕對標高約+47。000m。

      二、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為一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3、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4、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5、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6、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7、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人員、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的工程負責人嚴偉同志擔任;

      2、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宋基軍同志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3、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彭勇同志擔任

      4、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彭書國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5、 善后工作組組長由蘆均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6、 后勤供應組組長由采購員余多貴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7、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安全員趙琳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xx,手機:xx。質安科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4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3棟16層商住樓組成,樁基為人工挖孔灌注樁,結構為框剪形式,一二層為商業用途,每層層高4。5m,標準層為3m高,總建筑面積24552平方米。本工程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位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為一級,±0。000相當于絕對標高約+47。000m。

      二、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為一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3、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4、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5、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施工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3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干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絡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項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并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匯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系及情況匯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施工安全應急預案15

      編制目的:

      為了對特定緊急情況發生時采取的必要措施,針對風險控制措施的失效情況所采取的補充措施和搶救行動,預防和減少可能隨之發生的疾病和傷害。

      一、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青島紅樹林度假會展酒店項目位于青島膠南市濱海大道靈山灣;項目建設規模:開工面積77萬㎡,地標酒店建設高度156m,地上44層,地下二層;豪華酒店、家庭酒店、會展酒店建筑高度80m,地上27層,地下二層;會展中心、演藝中心、水上樂園等附屬設施:地上二層,地下二層、婚禮堂工程結構設計為現地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地上框架鋼結構。

      二、危險源識別、評價: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最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坍塌、火災、高空墜落、中毒、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

      三、應急組織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小組組長:劉志賢

      副組長:田洪生

      成員:侯志國

      孫永厚

      王忠良

      李永紅

      董滿生

      2、應急搶救小組成員的職責和權限、義務

      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機,發生緊急情況時,在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救援組長。

      組長的職責:建設工地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及時成立各搶救小組,向各搶救小組及施工人員下達搶救任務,協調搶救工作,隨時掌握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救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救援或報告災情。

      現場搶救組(安全員、技術負責人)職責:組織采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醫療搶救組(急救員)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采取緊急救助處置措施,并盡快送醫院搶救。

      后勤服務組(材料員)職責:負責工地應急救援物資的征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等。

      保安組(警衛)職責: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工作,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四、現場配備的救援器材:

      1、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止血袋、常備藥箱等。

      2、搶救工具:工地常備工具能滿足使用要求。

      3、照明器具:手電筒、應急燈、燈具。

      4、通訊器具:

      工地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均配有手機,24小時處于開機狀態: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車,以便于使用。

      6、滅火器材:按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現場配置滿足要求的滅火器材:

      滅火器:30具

      消防锨:12把

      消防水池:1個

      消防砂池:2個

      為確保應急的應急能力,應對應急設備進行保護,同時還應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內應對應急設備進行測試,以保持其可操作性。

      五、與外部的通訊聯絡:

      發生應急情況時與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如:110、120等)的連接,與立法部門、社區公眾的.溝通等。

      公司救援機構電話:85161xx

      當地急救中心電話:120

      消防隊電話:119

      搶險隊電話:1346584xxx

      當地公安部門電話:110

      六、應急期間的其他事項

      1、危險源材料的識別放置以及所要求的措施。

      2、應急期間必要的適用性,如:裝置布置圖、危險原材料的資料、程序。

      七、事故發生的搶救工作

      項目部在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還應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應急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應急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應急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并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搶救組、醫療搶救組等各組保持聯絡。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1)、現場搶救組,應根據事故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醫療搶救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后,應根據事故情況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應啟動一級應急反應組織的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一級應急反應組織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如:1、如工地發生坍塌、高空墜落、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中署、中毒、等事故,有可能對人員有一定的傷害,應立即采取措施:

      ①、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大聲呼救,并立即向值班人員報告。

      ②、值班人員立即向應急小組組長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檢查現場的實際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報警。值班人員或應急小組組長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發展,采取具體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③、如現場有人受傷,值班人員或應急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急救員進行現場搶救。如受傷人員的情況比較嚴重,應在搶救的同時報告當地120或急救中心,簡單明了說明傷員的情況、工地的地址等。

      ④、在搶救過程中,應盡量讓傷員仰臥在堅硬平地上或木板上。

      ⑤、在送傷員去醫院的過程中,應保持對其的搶救和護理。

      八、應急預案

      (一)高空墜落應急預案

      1、高空墜落發生后,應采取現場緊急救護保護傷員的生命,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聯系附近醫療部門救治,同時報所應急救護小組、安全監督人員和公司領導,應急救護小組接報后應迅速到現場開展緊急救護工作和現場秩序維護工作。

      2、搶救前先使傷者躺平,判斷全身情況和受傷程度,如有無出血、骨折、休克等。

      3、外部出血應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過多。

      4、搬走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腰部束在擔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走時,傷員頭部在后,上樓、下樓、下坡時頭部在上。

      5、如傷者外觀無出血但面色蒼白、脈搏微弱、氣促等,甚至神志不清,應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溫暖、速送醫院搶救。

      6、骨折時用夾板或木棍等將斷骨上下方二個關節固定,如有出血則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凈布片覆蓋傷口,迅速送醫院。

      7、疑有頸椎損傷,在使傷員躺平后,用沙土袋放在頭部兩側使頸部固定不動,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時,只能采用抬頷使其氣道通暢,不能將頭部后移或轉動。

      8、疑有腰椎骨折時,應將傷員平臥在硬板上,并將腰椎軀干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搬走時應平移,不能扭曲。

      9、疑有顱腦損傷,應使傷員采取平臥位,保持氣道通暢。若有嘔吐,應扶好頭部和身體,使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

      10、在鼻有液體流出時,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輕輕拭去,不可用力擤鼻排除鼻液或將鼻液再吸入鼻內。

      11、顱腦外傷時,禁止給予進食。

      12、安全監督人員接報后,迅速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并采取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13、配合安全監督及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二)火災預案處理程序

      為了減小火災發生后的影響,有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財產,特制訂如下應急預案:

      1、火災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發現員工或管理人員要首先大聲喊:“起火了!起火了!”并按下火災報警器開關或搖動手動警報器;并根據火勢大小撥打119報警,同時迅速向項目部應急小組值班人員報告,要詳細說明發生火災著火的材料、大概面積、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火勢大小、門牌號碼并留下報警人的電話及其它情況。

      2、應急小組值班人員應立即組織現場工作人員展開撲救工作,防止火勢蔓延,同時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根據火勢狀況向公司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報告,同時應急小組值班人員要根據火勢狀況、研究制定撲救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3、撥打119報警后,應急小組值班人員應安排人員到場外馬路上等候消防車的到來并做好向導工作;

      4、現場: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切斷電源,以防止撲救過程中造成觸電;在火災現場如有易爆物質,首先轉移該物質以防止爆炸的發生;如電器起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撲救;如油類、液體膠類發生火災應使用泡沫或干粉滅火器,嚴禁使用水進行撲救;在撲救燃燒產生有毒物質的火災時,撲救人員應該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進行撲救;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始終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嚴禁因拯救物資而置生命于不顧;

      5、現場疏散:應急值班人員要按照疏散圖指示開展好現場人員的疏散工作。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應急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醫療搶救組或現場急救員應在現場進行搶救工作,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采取緊急救助處置措施,撥打120電話,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6、保安組或現場警衛要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預防趁亂偷盜行為的發生。

      7、應急小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8、項目經理、施工現場安全員、應急小組、現場警衛等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評價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關人員、上級主管部門等單位根據火災發生的大小等情況介入調查。如發生嚴重火災事故時,要配合消防部門做好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9、項目部將事件發生、處理的全過程和預防的方案于發生火災事故后五日內向公司匯報。

      (三)觸電預案處理程序

      為了減小觸電事故發生后的影響,有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財產,特制訂如下應急預案:

      1、發生觸電后,發現人要的同時立即通知項目部應急小組值班人員,在現場處理。

      2、應急小組值班人員在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急救員到現場進行組織搶救;確認值班車、司機是否到位,以備使用。

      3、急救員立即撥打120與當地醫院取得聯系,準備急救,實施急救措施后,如需送往醫院治療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4、現場搶險組隨時與警衛保持聯系。

      5、現場:

      ①首先切斷電源:拉閘刀開關、把保險絲蓋、拉插頭;切勿試圖關上那件電器用具的開關,因為可能正是該開關漏電;

      ②若電源控制較遠,可先用木柄刀或電工膠鉗斬(剪)斷電路,然后再切斷電源;

      ③拉開電線:用絕緣體(如干竹竿、玻璃、橡膠、陶瓷、繩子等)推(拉)開電線;

      ④拉開觸電者:搶救者在絕緣情況下把觸電者拉開;

      ⑤如果觸電者靠近高壓電,你一定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應該首先切斷電源;

      ⑥當傷員脫離電源后,應立即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⑦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亦可針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

      ⑧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⑨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循環,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堅持到底;

      ⑩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后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處理;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務室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6、發生觸電后,非工作人員在安全科、警備室工作人員的安排下有序地撤離現場,并有義務協助進行搶救及維持現場秩序。

      7、應急小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8、項目經理、施工現場安全員、應急小組、現場警衛等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評價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關人員、上級主管部門等單位根據火災發生的大小等情況介入調查。如發生嚴重火災事故時,要配合消防部門做好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9、項目部將事件發生、處理的全過程和預防的方案于發生火災事故后五日內向公司匯報。

      九、應急預案的評審及學習

      為確保本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在編制完成后,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對本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以確保應急預案能夠滿足本工程的需要。

      同時項目部尤其在事件或緊急情況后,還應對本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根據實際應急的情況,評價應急預案,提高本單位的應急能力。

      應急預案經評審后,立即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學習,并由應急小組組織本單位的人員每半年對某一應急事件進行演習或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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