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文言文知識點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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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高頻知識點分析:《魚我所欲也》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東西,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躲避災難,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東西。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斥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愿意接受。
對于豐厚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禮儀就接受了。那么,豐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困的人感激我嗎?以前,寧死也不愿接受,現在,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以前,寧死也不愿接受,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以前,寧死也不愿接受,現在,為了熟識的窮困的人感激我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樣做就叫做失去了本性。
重點字詞
(一)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2.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3.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在本課是感激之意。與:通“歟”,語氣詞。
4.鄉為生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二)要明確
1.二者不可得兼:同時得到。2.故患有所不辟也:禍患,災難。3.賢者能勿喪耳:不丟掉。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使:假如;甚:超過。5.萬鐘則不辯禮儀而受之:高官厚祿。
6.萬鐘于我何加焉:有什么益處。7.蹴爾而與之:用腳踢。8.妻妾之奉:侍奉。
9.是亦不可以已乎:停止,放棄。10.此之謂失其本心:本性,天性。
重點語句翻譯
1.舍生而取義者也。譯:舍棄生命而選取正義。
2.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譯: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3.呼爾而與之。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他。
4.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譯: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嗎?
5.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譯:從前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在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
6.此之謂失其本心。譯: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本性。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譯: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
理解性默寫
1.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無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2.《魚我所欲也》中出現的成語有:舍生取義、嗟來之食;由此我們可聯想到與本文觀點相關的孟子曾說過的三句話: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魚我所欲也》中體現“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4.孟子認為能做到舍生取義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5.孟子認為失其本心的行為是: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6.不辯禮儀的接受萬鐘是為了: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7.文中與“嗟來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閱讀理解
1.文中所指的比生命更可貴的東西是什么?答:指道義,比死亡更可怕的東西是指喪失道義。
2.人的本心是什么?答:舍生取義。
3.本文使用了哪些論證方法?試舉例。
答:比喻論證、對比論證、舉例論證、道理論證。用“魚”和“熊掌”作比喻論證對生與死的抉擇;用“一簞食,一豆羹”和“萬鐘”的事例論證“義”重于“生”的觀點;用“鄉”與“今”對待“一簞食,一豆羹”的不同做法進行對比論證;用講道理來論證為何要“舍生”。
4.文章開端沒有直接進入議題,而是先從生活中人們可能遇到的事情寫起,這樣寫的好處是什么?
答:給所要論述的問題增加了通俗性,為下文論議正題作好了鋪墊。
5.文中多次使用對比手法,請舉例說明。答:魚和熊掌對舉生與死對舉向與今天比較等。
6.寫“魚”和“熊掌”“不可得兼時,”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答:意在說明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需要選擇的事,在兩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人們會選取價值更高的東西,用此事情來比喻“舍生取義”的道理。
7.本文觀點廣為后人所贊同,請找出本文觀點并寫出與之一致的兩句詩。
答:舍生取義。1.取義成仁今日事,人間遍種自由花。2.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夏明翰——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后來人。
創作背景
孟子的哲學思想屬于主觀唯心主義,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論”,認為人生來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的人性說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別強調后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以及自我修養的作用,要求人們反躬自求,“養浩然之氣”,做到“舍生取義”,“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魚我所欲也》賞析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生取義的意義。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這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義),所以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愿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
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這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的辦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通過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簞”是古代盛飯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禮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厭惡,所以寧愿餓死也不愿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無人認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舍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舍生取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中卻見利忘義。
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該罷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在齊國任客卿,后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托人挽留孟子,條件是準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并送給孟子萬鐘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用,結果遭到孟子的嚴辭拒絕。(《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的,表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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