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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徐志摩和胡適

    時間:2025-12-05 16:30:07 徐志摩 我要投稿

    徐志摩和胡適

      導語:徐志摩和胡適之間發生了什么事情呢?徐志摩和胡適都是我國著名的現代作家,也是新月社創始人。徐志摩和胡適深受人們的喜愛和敬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徐志摩和胡適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徐志摩和胡適

      1923年9月28日,徐志摩陪同任叔永、陳衡哲等一班中外名流,由上海乘看潮專車,逶迤南下。車抵斜橋時,杭州一行人已等候在那里了,船上加胡適、曹誠英、陶行知等共約十人,這一幫游客向杭州灣進發,然后棄舟步行,徑往觀潮勝地鹽官鎮……

      徐志摩與胡適創立新月社

      1923年伊始,徐志摩就收到一封詞鋒凌厲的勸誡信,寫信人正是乃師梁啟超。老先生為何如此激忿?1922年3月,張幼儀被動答應只作徐家媳婦、不為志摩之妻的約定后,徐志摩刊布離婚申明。張幼儀此番遠涉重洋萬里尋夫,為的是團聚,得到的卻是分離,一時輿論嘩然。心中點燃了新期待的徐志摩,1922年9月,斷然離歐回國。故國秋風,游子歸來,然而他面臨的,不獨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無奈,更有恩師質疑的尷尬。

      徐志摩在與前輩進行了激烈的思想碰撞之后,豁然亮出愛之大纛:“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徐志摩所謂“唯一靈魂之伴侶”,正是清風秀骨的林徽因。林雖然也寫詩,卻天生建筑師坯子,她懂得結構的重要,她心里清楚,她與他,形成不了穩固的結構。可嘆你在那里慷慨激昂,卻是錯把友情當愛情,她只能漸行漸遠了。桃花流水春去也,到底意難平。

      1923年初,為了在亂世中,保持一份激情和雅興,徐志摩與胡適等情趣相投的文化人,發起不定期的聚餐會,進而由聚餐會改立新月社,并在北京石虎胡同租了一所房子,作為活動場所。情場前途未卜,為了詩,為了友情,徐志摩終于與友人共同打造了一所詩巢,或是一處營地。

      徐志摩無疑是一粒奇異的情種,但他畢竟還有一顆跳動的詩心。風正起于青蘋之末,潮始孕于波濤之下。命里注定,他既要在情海里飛舟,也要在詩海里揚帆。

      胡適:追悼徐志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云彩。

      ----(《再別康橋》)

      志摩這一回真走了!①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霧里,一個猛烈的大震動,三百匹馬力的飛機碰在一座終古不動的山上,我們的朋友額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傷,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覺。半空中起了一團天火,像天上隕了一顆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們的志摩和他的兩個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們初得著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這樣一個可愛的人會死的這么慘酷。但在那幾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過去之后,我們忍不住要想,那樣的死法也許只有志摩最配。我們不相信志摩會“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摩會死一個“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著,大霧籠罩著,大火焚燒著,那撞不倒的山頭在旁邊冷眼瞧著,我們新時代的新詩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種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壯的了。

      志摩走了,我們這個世界里被他帶走了不少云彩。他在我們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愛的云彩,永遠是溫暖的顏色,永遠是美的花樣,永遠是可愛。他常說:

      我不知道風

      是在哪一個方向吹——

      我們也不知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可是狂風過去之后,我們的天空變慘淡了,變寂寞了,我們才感覺我們的天上的一片最可愛的云彩被狂風卷去了,永遠不回來了!

      這十幾天里,常有朋友到家里來談志摩,談起來常常有人痛哭,在別處痛哭他的,一定還不睡。志摩所以能使朋友之樣哀念他,只是因為他的為人整個的只是一團同情心,只是一團愛。葉公超先生說:“他對于任何人,任何事,從未有過絕對的怨恨,甚至于無意中都沒有表示過一些憎嫉的神氣。”陳通伯先生說:“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們的連素,他是粘著性的,發酵性的。在這七八年中,國內文藝界里起了不少的風波,吵了不少的架,許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見面。但我沒有聽見有人怨恨過志摩。誰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誰也不能避開他的粘著性。他才是和事老,他有無窮的同情,他總是朋友蹭的‘連索’。他從沒有疑心,他從不會妒忌,使這些多疑善妒的人們十分慚愧,又十分羨慕。”

      他的一生真是愛的象征。愛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萬仞的高岡,

      荊棘扎爛了我的衣裳,

      我向飄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見你——

      ……

      我在道旁見一個小孩,

      活潑,秀麗,襤褸的衣衫,

      他叫聲“媽”,眼里亮著愛——

      ——上帝,他眼里有你——

      (《他眼里有你》)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說他的心境是“一個曾經有單純信仰的流入懷疑的頹廢”。這句話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觀真是一種“單純信仰”,這里面只有三個大字: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他夢想這三個理想的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生里,這是他的“單純信仰”。他的一生的歷史,只是他追求這個單純信仰的實現的歷史。

      社會上對于他的行為,往往有不能諒解的地方,都只因為社會上批評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他的離婚和他的第二次結婚,是他一生最受社會嚴厲批評的兩件事。現在志摩的棺已蓋了,面社會上的議論還未定。但我們知道這兩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這兩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單純理想的追求。他萬分誠懇的相信那兩件事都是他實現他那“美與愛與自由”的人生的正當步驟。這兩件事的結果,在別人看來,似乎都不曾能夠實現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們還忍用成敗來議論他嗎?

      我忍不住我的歷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點神圣的歷史材料,來說明志摩決心離婚時的心理。民國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議離婚,他告訴她,他們不應該繼續他們的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結婚生活了,他提議“自由之償還自由”,他認為這是“彼此重見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他說:“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間事矣。……真生命必自奮斗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斗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斗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單純的理想主義,他覺得那沒有愛又沒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毀他們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決心,要把自由償還自由,要從自由求得他們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戀愛。

      后來他回國了,婚是離了,而家庭和社會都不能諒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離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會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愛護的學生②,所以民國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寫一封很長很懇切的信去勸他。在這信里,任公提出兩點:其一,“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弟之此舉,其于弟將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已予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其二,“戀愛神圣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蓋可遇而不可求。……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帖也極難。所夢想之神圣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任公又說:“嗚呼志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當知吾儕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態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盡矣,郁悒忄宅傺以死,死為無名。死猶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墮落至不復能自拔。嗚呼志摩,可無懼耶!可無懼耶!(12年1月2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為是追求一種“夢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幾次挫折,就會死,就會墮落。所以他以老師的資格警告他:“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

      但這種反理想主義是志摩所不能承認的。他答復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認他是把他人的苦痛來換自己的快樂。他說:“我之甘冒世之不韙,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兇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人格之確立,求靈魂之救度耳。”人誰不求庸德?人誰不安現成?人誰不畏艱險?然且有突圍而出者,夫豈得已而然哉?第二,他也承認戀愛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說:“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創造培養出來的。他對任公說:“嗟夫吾師!我嘗奮我靈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熱滿之心血,朗照我深奧之靈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輒欲麻木其靈魂,搗碎其理想,殺滅其希望,汙毀其純潔!我之不流入墮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幾亦微矣!”

      我今天發表這三封不曾發表過的信,因為這幾封信最能表現那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須有愛,必須有自由,必須有美;他深信這種三位一體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純潔的心血培養出來的。——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觀察志摩一生,他這十年中的一切行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還可以說,只有從這個觀點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為;我們必須先認清了他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方才認得清志摩的為人。

      志摩最近幾年的生活,他承認是失敗。他有一首《生活》的詩,詩暗慘的可怕。

      陰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條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捫索著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臟腑內掙扎,

      頭頂不見一線的天光,

      這魂魄,在恐怖的壓迫下,

      除了消滅更有什么愿望?

      (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他的失敗是一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的失敗。他的追求,使我們慚愧,因為我們的信心太小了,從不敢夢想他的夢想。他的失敗,也應該使我們對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與同情,因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這信心,冒了絕大的危險,費了無數的麻煩,犧牲了一切平凡安逸,犧牲家庭的親誼和人間的名譽,去追求,去試驗一個“夢想之神圣境界”而終于免不了慘酷的失敗,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觀的失敗。他的失敗是因為他的信仰太單純了,而這個世界太復雜了,他的單純的信仰禁不起這個現實世界的摧毀;正如易卜生的詩劇Brand里的那個理想主義者,抱著他的理想,在人間處處碰釘子,碰的焦頭爛額,失敗而死。

      然而我們的志摩“在這恐怖的壓迫下”,從不叫一聲“我投降了”——他從不曾完全絕望,他從不曾絕對怨恨誰。他對我們說:“你們不能更多的責備。我覺得我已是滿頭的血水,能不低頭已算是好的。”(《猛虎集·自序》)是的,他不曾低頭。他仍舊昂起頭來做人;他做事,他總是仍舊那樣熱心,仍舊那樣高興。幾年的挫折,失敗,苦痛,似乎使他更成熟了,更可愛了。

      他在苦痛之中,仍舊繼續他的歌唱。他的詩作風也更成熟了。他所謂“初期的洶涌性”固然是沒有了,作品也減少了;但是他的意境變深厚了,筆致變淡遠了,技術和風格都更進步了。這是讀《猛虎集》的人都能感覺到的。

      志摩自己希望今年是他的“一個真的復活的機會”。他說:“抬起頭居然又見到天了。眼睛睜開了,心也跟著開始了跳動。”我們一班朋友都替他高興。他這幾年來想用心血澆灌的花樹也許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別的園地里種出了無數的可愛的小樹,開出了無數可愛的鮮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個時代是幾乎消沉了;但他的歌聲引起了他的園地外無數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麗的唱。這都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興。

      誰也想不到在這個最有希望的復活時代,他竟丟了我們走了!他的《猛虎集》里有一首詠一只黃鸝的詩,現在重讀了,好像他在那里描寫他自己的死,和我們對他的死的悲哀:

      等候他唱,我們靜著望,

      怕驚了他。

      但他一展翅

      沖破濃密,化一朵彩霧:

      飛來了,不見了,沒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熱情。

      志摩這樣一個可愛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團火焰,一腔熱情。現在難道都完了?

      決不——決不——志摩最愛他自己的一首小詩,題目叫做“偶然”,在他的《卞昆岡》劇本里,在那個可愛的孩子阿明臨死時,那個瞎子彈著三弦,唱著這首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芒

      朋友們,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會永遠留在我們心里,他放的光亮也會永遠在人間,他不曾白來了一世。我們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說不曾白來了一世。我們忘不了和我們在那交會時互放的光芒!

      二十年,十二月,三夜(同時在北平《晨學園》發表)

      ①本文選自《新月》4卷1期。胡適曾與徐志摩一起創辦過《現代評論》周刊、新月書店和《新月》月刊,兩人有著濃厚的情誼。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所乘飛機失事遇難,12月3日,胡適懷著悲痛的心情寫下了這篇追悼文章。②梁任公先生:梁啟超,字卓如,號任公。

      原文1931年12月3日發表于《新月》4卷1期

      徐志摩簡介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學美國時改名志摩。曾用過的筆名有南湖、詩哲、海谷、谷等。浙江海寧硤石人(今嘉興市海寧市硤石街道人),中國現代詩人、作家、散文家、新月派詩人、新月詩社成員,景星學社社員。

      1915年畢業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讀于上海滬江大學、天津北洋大學和北京大學。1918年赴美國克拉克大學學習銀行學。十個月即告畢業,獲學士學位,得一等榮譽獎。同年,轉入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院,進經濟系。1921年赴英國留學,入劍橋大學當特別生,研究政治經濟學。在劍橋兩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歐美浪漫主義和唯美派詩人的影響。奠定其浪漫主義詩風。1923年成立新月社。1924年任北京大學教授。1926年任光華大學、大夏大學和南京大學教授。1930年辭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職務,應胡適之邀,再度任北京大學教授,兼北京女子師范大學教授。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濟南號”郵政飛機北上,途中因大霧彌漫,飛機觸山,不幸罹難。代表作品有《再別康橋》《翡冷翠的一夜》。

      胡適簡介

      胡適(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曾用名嗣穈,學名洪骍,后改名適,字適之。籍貫安徽省績溪縣,生于江蘇省松江府川沙縣(今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現代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

      宣統二年(1910年),赴美國康奈爾大學留學學習農科,后轉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 師從哲學家約翰·杜威。民國六年(1917年),回國受聘北京大學教授。民國七年(1918年),加入《新青年》編輯部。民國八年(1919年),出版論著《中國哲學史大綱》。民國九年(1920年)2月,出版白話詩集《嘗試集》。民國十一年(1922年),任《國學季刊》雜志編輯,創辦《努力周報》雜志。民國十七年(1928年),出版論著《白話文學史》。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被聘為全國財政委員會委員,創辦《獨立評論》雜志。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被聘為農村復興委員會委員。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當選為“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民國二十七至三十一年(1938—1942年),出任駐美大使。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4月25日,出席舊金山會議。民國三十五至三十七年(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學校長。

      1949年,前往美國。1952年,擔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人類科學文化史編輯委員會委員;同年,應邀返臺講學。1957年,始任“中研院”院長。1962年2月24日,在臺北病逝。

      胡適是一位在多個領域開風氣的學者,一生著述宏富,成就卓著,涉及哲學、史學、小說考證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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