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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幽默與寫作
老舍寫作上的幽默是與生俱來的,甚至有時到了成也幽默,敗也幽默的程度。
“我的脾氣是與家境有聯系的,因為窮,我很孤高,特別是在十七八歲的時候。一個孤高的人或者愛獨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觀,自十七八到二十五歲我是個悲觀者,我不喜歡跟著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遠高明,可是不許人說這個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趕到歲數大了些,我覺得冷笑也未必對,于是連自己也看不起了,這個可以說是我的幽默態度的形成——我要笑,可是并不把自己除外。”我感覺,老舍的“喜劇式”幽默運用在散文里,是成功的,那是一種蘊滿了靈性的智慧里的俏皮與詼諧,而一旦到了小說中,特別是早期的創作,就使作品的張力有所消解。“我極喜歡英國大小說家狄更斯的作品,愛不釋手。我初習寫作,也有些效仿他。……我只學來些耍字眼兒,故意逗笑等等‘竅門’,揚揚得意。”但他從來不看低幽默,因為像“英國的狄更斯……等偉大作家都一向被稱為幽默作家。”“他們的愛與憎都是用幽默的筆墨寫出來的。”
難得的是,老舍能夠清醒地認識到,“死啃幽默總會有失去幽默的時候,到了幽默論斤賣的地步,討厭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難至此乃成為毛病。藝術作品最忌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與無病呻吟的罪過原來是一樣的。”當老舍以成熟的悲劇家的姿態把幽默揮灑在小說里,藝術上的拿捏也是那么準確到位時,他創作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作品——《駱駝祥子》出現了。單就幽默來說,“一味幽默”的“毛病”沒有了,而是“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機會,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它(《駱駝祥子》)的幽默是出自事實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里硬擠出來的。”另外,老舍在語言的運用上,到《駱駝祥子》也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他不無自得地說:“《祥子》可以朗誦。它的言語是活的。”
我以為,與老舍小說不同,他散文里的幽默,多是輕松的、俏皮的,也是智慧的。或許他這時的幽默可稱得上是中國文人幽默中的一個典范,是屬于給中國人掙臉面的那種幽默。至少當有人指責中國人不懂幽默時,我們還能說老舍是幽默的。可如果中國人的幽默里就剩老舍了,那實在可悲。這也是老舍不愿看到的,因為生活中從來不缺乏可供幽默的佐料。老舍幽默散文里的佐料不全來自生活嗎?他打趣、針砭、諷刺的那些個人和事,都是生活本真和病態社會諸相的反照。他把它們拆散、肢解了,和上幽默的調料,放到語言的油鍋里煎炒烹炸,盛出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技巧全在火候上。
關于老舍運用幽默語言,也就在掌握“烹調”火候上,有兩種相反的意見。一說火候剛好,調料、用油配制得當,菜肴耐讀耐看,美味可口,且極易吃上癮。心里只有佩服的份兒,學不來這門手藝,只有去做回頭客。吃得多了,胃口倒也上去了。你會慢慢發現,身邊的一人一事一情一境,都是可以幽默的,或消閑,或諷刺,全在調配與火候。老舍是當然的幽默烹飪大師;二說老舍的烹調火候過了,經常故作俏皮,耍幽默,結果給人一種“油嘴”的感覺。并說幽默這東西得無意間小炒,可能會是好菜。如果刻意爆炒,就會叫人吃膩了。自然,蘿卜白菜,各有所愛,口味不可強求。這幽默的火候也只有大師能掌握好。火小了,半生不熟,如哽在喉,難以下咽。火大了,又滿嘴油滑,利落了嘴皮子,卻虧待了舌頭上的味蕾,余韻皆無。
我是極偏口老舍幽默散文的,是吃上癮的那種回頭客,隨便哪一篇,每每讀來,從沒覺得過時和陳舊,他幽默的許許多多的人和物事,有許多今天仍在生活里徜徉。《當幽默變成油抹》、《考而不死是為神》、《避暑》、《習慣》、《有了小孩以后》、《多鼠齋雜談》等篇,怎能讀得煩呢?
老舍的幽默是無處不在的,且幽默里的俏皮、機鋒無不閃爍出睿智的亮色。他幽默里的自嘲,也絕不僅僅就是拿自己說事兒,而是在所謂表面“油滑”的背后潛隱著深刻的文化內涵。比如老舍在追憶1924年抵達倫敦接受英國海關檢查時,曾風趣地寫道:“那時候,我的英文就很好。我能把它說得不像英語,不像德語,細聽才聽得出——原來是‘華英官話’,那就是說,我很藝術地把幾個英國字勻派在中國字里,如雞兔之同籠。英國人把我說得一愣一愣的,我也把英國人說得直眨眼;他們說的他們明白,我說的我明白,也就很過得去了。”看似輕松的調侃,卻把他所接受的英語教育數落了一下,其實也就像今天我們很多學英語的人,在接受了多年的英語教育以后,仍然說著“啞巴英語”一樣。
老舍的幽默不但沒過時,且具有永恒的魅力和價值。他絕不是那種耍嘴皮子,賣弄搞笑那種作家,他是真正有思想、有才華,而又精通寫作之道——這點頂頂重要——的語言大師。若不諳熟寫作之道,思想、才華會憋在肚了里爛掉,誰人能知曉。
老舍怕旁人對他的“幽默”產生歧義,才寫了《“幽默”的危險》。“幽默的人,據說,會鄭重的去思索,而不會鄭重的寫出來;他老要嘻嘻哈哈。假若這是真的,幽默寫家便只能寫實,而不能浪漫。不能浪漫,在這高談意識正確,與希望革命一下子就能成功的時期,便頗糟心。那意識正確的戰士,因為希望革命一下子成功,會把英雄真寫成個英雄,從里到外都白熱化,一點也不含糊,像塊精金。一個幽默的人,反之,從整部人類史中,從全世界上,找不出這么塊精金來。”但他堅持把幽默看成“偉大文藝的特征。”便執意要“幽默”下去了。
不過,老舍對別人執意要把“幽默”的標簽戴他頭上,仿佛他除了幽默文章再不會寫別的,或再不該寫別的,而不真正了解他幽默的個中三昧,心里并不舒服。他在1935年寫的《又是一年芳草綠》即可換成一個題目叫“為幽默辯”。初看文題,誰都會以為這是寫對又一年春景的印象、感受之類。但它卻是老舍勾描的一幅“寫家”自畫像,同時也是一份自白書,少不了幾分“辯白”。盡管他明白“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他還是想努力將自己看得清楚一些,同時也使讀者把他看得清楚一些。
表面看,文章一如老舍一貫輕松的幽默筆調,但讀來感覺并不怎么輕松。因為老舍要說的意思常常是藏在幽默后頭的,而這后頭的幽默不但不輕松,有時往往還十分沉重。或許還有人在老舍的幽默里看出了他語言里不動聲色的“損”。用老舍的話說就是,“一件事總得由兩面瞧,是不是?”
能想象嗎?他一上來先聲明,他的愛笑是因為“悲觀”。誰會信一個人幽默是因為“悲觀”呢?“悲觀”了還會“樂觀”地活著?其實,這才是真正的老舍。幽默是他一種別樣的武器,他從來不想也不會板起面孔闡發自己的想法。如果說他的性格像母親一樣是“軟中硬”的,他的幽默也一樣,殼是軟的,核卻常常十分堅硬,甚至扎手。他從來沒有過“嬉皮笑臉,死不要鼻子”式的幽默,也從不把自己的寫作看多高,他認為自己與“朋友德成糧店的寫賬先生”是同等的“寫家”。
前邊已經說過,“九·一八”以后,國難當頭似乎就成了不該再幽默下去的理由。所以才有了魯迅對林語堂式“幽默小品”的“譏誚”。雖然老舍的幽默或許更多屬于魯迅肯定的“傾于對社會的諷刺”一類,還是有許多人不理解,覺得正像魯迅所說,“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所以,老舍不去直接辯白對人們叫他“幽默的寫家”這個稱謂的“榮”與“辱”,他只管寫就是了。因為要說文學有用,“拉長了說,它比任何東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說,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鍋飯有用。”
老舍一方面是表達自己能幽默的理由,像“對事清淡,我心中不大藏著計劃,做事也無須耍手段,所以我能笑,愛笑;天真的笑多少顯著年青一些。”“我愛小孩,花草,小貓,小狗,小魚;這些都不‘虎勢’。”另一方面,也軟中帶硬地談了對文壇的看法,像“一個人的天才與經驗是有限的,誰也不敢保了老寫的好,連荷馬也有打盹的時候。”正是從這一點,他尤其反感“權威”、“大家”、“大師”一類“老氣橫秋的字眼們”。他“愿意老年輕輕的,死的時候像朵春花將殘似的那樣哀而不傷。”
事實上,老舍的“幽默”也是充滿矛盾的,一方面,“他愛生命,不肯以身殉道。” 但另一方面,他深知悲觀的好處在于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輕一些。“我的悲觀還沒到想自殺的程度,不能不找點事做。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就只好死嘍,我有什么法兒呢?”老舍最后的自殺正是如此,一方面,他悲觀,但他愛生命。另一方面,當生命讓他再也愛不起來,對生命已再沒有什么可留戀,即到有朝一日非死不可的境地,那就只好死了。這不是說老舍把死看得很輕,而恰恰是他把生命看得很重,重到“不肯以身殉道”。
但正像老舍在《我這一輩子》里所描述的,“年頭兒的改變不是個人所能抵抗的,胳膊扭不過大腿去,跟年頭兒叫死勁簡直是自己找別扭。”換言之,也就是“生命簡直就是自己和自己開玩笑。”老舍時常透過小說流露出對生活的悲劇認識,像短篇小說《五虎斷魂槍》的引子:“生命是鬧著玩,事事顯出如此”,意即任何一個生命個體都無法改變時代的更迭變遷所帶來的命運安排。一下子便顯出一個悲劇的模子——“今天”的“火車,快槍,通商與恐怖”,早把沙子龍在江湖曾經的一切都變成了昨日夢,“他的世界已被狂風吹了走。”因為“這是走鑣已沒有飯吃,而國術還沒被革命黨與教育家提倡起來的時候。”其實,這也就是老舍說祥子的“生不逢時”。而這又何嘗不是老舍筆下一切想和命運抗爭的小人物們所經歷和遭受的“愚蠢與殘忍”?
這倒提醒我可以把老舍《“幽默”的危險》和《詩人》聯系起來看,老舍之所以感覺到“嘻嘻哈哈”的“幽默”的危險,正在于“生不逢時”,同“詩人”只被人誤以為是“囚首垢面”的“怪人”、“狂士”、“敗家子”,如出一轍。反過來,也正如只有“詩人”才敢在戰亂禍患之際“身諫”、“投水”、“殉難”一樣,非“正人君子”的幽默者面對“意識正確的戰士”的“革命”時,真的能連死都看輕。“我們就盼望那大悲劇的出演,把笑改成淚。歷史是血淚的凝結,珍藏著嚴肅悲壯的浩氣。笑是逃避與屈服,笑是本無可說,永無歷史。悲劇的結局是死,死來自斗爭;經過斗爭,誰須死確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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