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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弟子規》看誠信之道
【作品簡介】《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采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的文義,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范。后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并改名為《弟子規》。

誠信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重要價值取向,同時也是人類文雅的共同財富。“誠”是人內在的德性,“信”則是誠的外在出現。所謂誠于中,必信于外。這么,誠信合起來的含義即便懇摯無妄、信守諾言、言行統一。儒家歷來以“誠”“信”為功德之本,行動之源,感受誠信不但是做人的大約分寸和底線,而且是認識和處理人際聯系的倫理分寸。孔子感受“人無信不能行走”;荀子感受“誠信生神”;周敦頤也表白過同樣的含義:“誠信,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而不凡脫俗的道教也以“孝忠誠信”為天下大事,主意“言善信”。因而,隨著歷代的提煉和宣揚,誠信之德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切實上曾經成為一種維系社會次序必不可少的文化傳統,并且逐漸內化為我們民族的一種精力個性,其教化功能、調劑功能和導向功能,連綿千年而不衰。
《弟子規》率先把誠信作為個人言談的功德規約。例如,它說:“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事非宜,勿輕諾。”意即凡是講出的話,定然要懇摯,考究信譽,扯謊是絕對不能夠的。古人打聽人的大約措施是“聽其言,觀其行”, 穿越全面考察一個人的言行,他的動機、信念、功德就會一一揭示出來。因而,要想讓旁人可信自己,自己定然得以信義為先,居心行事懇摯無欺,言而有信。因為心有誠意,口則必有信語;口有信語,身則必有慎行。一個人能夠常年地堅持以誠信待人處世,就會構成誠信的人格。具有誠信人格的人,就會取得人們的普遍依靠。《論語》里有這么一句話,搣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攠。即便說古人對于自己的言語極其的偏重,每順次談話之前,他都會三思,看看這句話可不能夠講,講了爾后有未曾措施做到。要是做不到,會感受是很大的羞辱。由此可見,人之于誠信,已好像魚和水的聯系,缺失了誠信,就會錯過做人的大約。
《弟子規》偏重把誠信作為發生良好人際聯系的內心基點。例如,它說:“見未真,勿輕言。知未的,勿輕傳。惟其是,勿佞巧。” 含義是說,要講好的話,講懇摯的話,講和氣的話,這些都是劃算提倡的。而嘩眾取寵,道聽途說的東西,不但擾亂了旁人,也有損自己的德行。從這一角度看,誠信則揭示為一種社會化的功德踐行。一個人為人處事,一言一行,都要穩妥科學,當心規范。理所當說則說,理所不當說則退避三舍。你尊重了旁人,旁人才可能尊重你。你局限了自己的言行,其實是為你的人際接觸敞開了綠色通道。
《弟子規》也提倡把誠信看作是個人修行的功德態度。例如,它說:“惟德學,惟才藝。不及人,當自礪。聞譽恐,聞過欣。過能改,歸于無。”含義是說,做人要緊的是功德、學識和才藝,這些方面不及人家,即將不時激勵自己竭力趕上。這么的態度,其實即便“內誠于心”,是一種對切身的誠信和負責的態度。因為一個人萬一未曾內在的誠信,也就未曾一個內在統一的自我,其心靈是散的,表面表情也是散的,對表面消息的感也是淺淡的。這么一種心靈事態,做事不可能做得美觀,修身也不可能有收獲。 總之,在當代社會中,誠信仍將是我們的立身之本、生存之道、謀事之基、進展之源。不管什么時候,什么事情,我們都要守信義、講信譽,敢于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成為一個受同志、社會尊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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