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漣源市工資統發中心
按照國家規定,工資總額的具體內容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如產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支付的工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婁底市漣源市工資統發中心,歡迎大家查詢!
職工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部分
(1)按照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
(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工資薪金總額是否包括企業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二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所得稅法下的“工資薪金總額”不含企業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