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7月1日,天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具體上調多少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天津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歡迎大家閱讀!
天津2017年最低工資上調標準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以下這些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需要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
夜班津貼
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
伙食補貼
上下班交通補貼
住房補貼
最低工資對我們有什么影響
影響01、加班工資
根據《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十七條規定,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所以,低收入員工可獲得的加班費會提高。
影響02、年休假工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你的帶薪年休假工資也會有所增加。
影響03、病假工資
根據《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么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影響04、試用期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將提高。
影響05、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也將提高。
影響06、經濟損失賠償費
根據《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動者賠償因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費用。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約定經濟損失賠償的每月扣除部分,但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影響07、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影響08、停工停產工資
根據《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其工資標準,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