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價值與保險金額
保險價值又稱為保險價額,是指保險標的在某一特定時期內以金錢估計的價值總額,是確定保險金額和確定損失賠償的計算基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險價值與保險金額的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參閱!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最高限額。確定的保險金額不同,所能獲得的賠償也不同。通常保險金額有如下幾種確定方式:按市價確定保額、按重置價值確定保額、按雙方約定的價值確定保額(即定值保險)、以第一危險方式賠償限額形式確定保額、以賬面值或賬面值加成確定保額等。保險金額相當于財產實際價值的保險,稱為全額保險(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于實際價值的保險,稱為不足額投保;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的保險,稱為超額保險。不同的保險標的,可用不同的方法確認其保險金額,保險金額的確定應適當,否則發生損失時,被保險人可能會得不到足夠的賠償。
(一)企業財產保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種類:
1、按市價確定財產的保額,即按當時的市場行情進行估價所核定的資產(如商品、貨物、建筑物、設備)的價值確定保險金額。在保單上不約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只列明保險金額作為賠償的最高限額。發生損失時,保險人按照標的損失當時的實際價值(市價)計算賠款。
2、按財產的重置價值來確定其保額。重置價值是指重新置換或構建同樣的全新國定資產所花成本及費用的估價。它包括貨價、運費、工資、保險費、稅款等在內。為適應被保險人重置財產的需要,保險人允許被保險人以超過實際價值的重置價值投保。如一臺舊機器可以按同類產品的新機器的價值作為保險金額,以舊換新。按財產的重置價值作為保險金額時,所定的保險金額一般高于市價的20%左右,但具體比例,要根據重置或重建所需費用來定。為了明確責任,保險人應附加“重置價值條款”。使用注意事項詳見該條款的解釋。
3、按雙方約定的保險價值來確定財產的保險金額。財產保險中,保險合同當事人不約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但對于某些特殊標的,如字畫、古玩、工藝品等,投保人或保險人在投保時雙方事先約定一個金額,以此作為財產的保險金額。發生損失時不論所保財產在損失當時、當地的實際價值(市價)是多少,保險人認定保險單上約定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全額賠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乘以損失成數賠償。為了明確責任,保險人應加貼“定值保險條款”。使用注意事項詳見該條款的解釋。
4、以約定的賠償限額來確定財產的保險金額(FIRSTLOSS BASIS)。這種承保方式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其保額往往低于全部被保險財產的價值,當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不論其保險額站實際財產估價的比例多少,只要在保額內被保險人均按實際損失賠償。這種做法一般只適用于某些特大土木工程如地鐵、隧道、大壩、公里、橋梁等。
5、按保險財產的賬面原值或賬面原值加成數來確定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發生損失時,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此承保方式不適用于管理制度不嚴、賬務不清的企業。
6、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費用,如“清理殘骸費用”、“滅火費用”、“施救費用”、“專業費用”等,一般以第一危險責任賠償方式單獨列出保險金額承保。每項費用應計入總保險金額病按約定費率收取保費。但也有另外的習慣方法,即把此類費用列入擴展責任重,并規定一個與保額相適應比例的賠償限額,采用這種方式承保加收保費就困難了,一般在確定費率時應考慮這一擴大的責任。
(二)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價值
1、財產基本險、綜合險的保險價值
(1)固定資產保險價值的確定
固定資產保險價值的確定按出險時的重置價值確定。
(2)流動資產保險價值的確定
流動資產保險價值的確定按出險時的賬面余額確定。
(3)賬外財產和代保管財產保險價值的確定
賬外財產和代保管財產保險價值的是按出險時的重置價值或賬面余額確定。
2、財產一切險的保險價值
“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因而,在未附加特別條款時,保險價值是損失當時的市價。然而,“重置價值”條款時目前財產一切險普遍附加的特別條款。附加重置價值條款后,房屋建筑,機器設備的保險價值是出現時的重置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