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攤面積包括哪些_范圍
公攤建筑面積,建筑學術語。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簡稱公攤面積或公攤。那么商品房公攤面積包括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公用建筑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
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公攤范圍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筑空間之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公攤面積分攤原則
目前約束開發商的有關商品房銷售面積與公攤面積[2]的法規主要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頒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其中北京市的規定明確了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及不應計人的`公用建筑空間。
分攤原則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筑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筑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公攤計算
公攤建筑面積
1、多層商品住宅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多功能綜合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的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再按幢內各功能區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計算的內容如有變化,應以建設部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一般來講分攤面積是整棟樓的公用面積,當然房屋樓體的墻壁也在里面,帶電梯的房子公攤相對大點。各戶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
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總建筑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筑面積。
公攤面積明細
這個公攤表要包括:
(1)將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筑面積等基本數據告知購房人,以便購房人通過這些數據求出其他數據,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2)開發商也應將購房人應分攤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積總值及各構成項目的面積加以列明,以備購房人查驗和監督。
除此之外,購房人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非公攤面積面積:
1、從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原則為:產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文件或協議的,按其文件或協議計算分攤;無權屬分割文件或協議的,可按建筑面積比例進行計算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