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商住房政策
2017年1月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在官網發布消息“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秩序,自1月6日起,市住建委會同相關部門對商業辦公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核查,在此期間暫停此類項目的網上簽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上海商住房政策的相關資訊,歡迎大家參閱!
所謂商業辦公項目,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商住房”。在上海,目前商住房不受限購政策的影響,即使首付比例最低為50%,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還上浮10%,但它仍然成為不少人置業或投資的重要渠道。
隨著此次暫停網簽的情況發生,下一步是否會出臺商住房限購的政策不得而知。截止至2017年1月,上海市限購限貸政策如下:
上海限購政策:
1、本地戶籍
(1)已婚家庭(含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限購兩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上海籍成年單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
(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購,可以單獨上產證。
(4)限購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上海籍購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內住房(≤2套)提供關系證明,可不計入購房套數。
2、外地戶籍
(1)在上海市范圍內家庭名下無任何住宅類房屋且符合網簽日期前63個月內累計正常繳滿60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宅;
(2)擁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無法提供符合網簽日期前63個月內累計正常繳滿60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外地戶籍成年單身,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購。
注:因政策偶有調整且上海各區域具體要求略有差別,如需了解更加具體的內容可咨詢各房地產交易中心。
上海限貸政策:
1、商業貸款
(1)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積金貸款
(1)購買首套住房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首付比例仍為30%(住房面積大于90平),面積小于或等于90平最低首付比例為20%;
(2)調高對第二套改善型購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貸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下調10萬元;
(3)停止向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家庭再行發放貸款;
(4)借款人以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確定貸款額度的倍數從40倍下降到30倍;
(5)嚴格執行住建部還款能力的計算比例調減為每月還本額占工資基數不超過40%。
小貼士:上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
普通住房應該同時在房屋類型、成交價格、建筑面積三個方面滿足如下標準。不能同時滿足條件的為非普通住房。
(1)房屋類型: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2)成交價格:內環以內:≤450萬元/套;內外環之間:≤310萬元/套;外環以外:≤230萬元/套。
(3)建筑面積:單套建筑面積≤14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