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新規: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必須配套養老設施
日前,廣東省民政局和廣東省發改委共同出臺《廣東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按照規劃,2020年,廣東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必須根據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需采用各種手段開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且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挪作他用。
2020年老齡人口將達1500余萬
規劃指出,廣東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總體上仍處于歷史性的起步階段,養老服務供給與人口老齡化的發展速度和養老需求還不相協調,需求與供給矛盾十分突出。
據統計,2015年底,廣東60周歲及以上的戶籍老年人口已經達到1278萬,占戶籍總人口的比例達14.2%。按照每年3.5%的遞增測算,預計到2020年,廣東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1539萬,占比升至15.9%以上。
規劃指出,目前廣東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養老服務供給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養老床位總量不足與空置現象并存的問題比較突出;醫養結合機制不完善,基本養老服務與基本醫療不接續,長期護理保險政策體系不夠健全;養老服務水平和運營質量效益不高,人才嚴重匱乏。
經濟發達七市養老服務全覆蓋
規劃制定“十三五”廣東養老目標:形成政府、社會、家庭和個人四力協調驅動的動力機制,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養老服務體系新格局。在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基礎上,重點保障高齡、失能、失智、獨居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全省各類養老設施提供的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張以上。
其中,經濟發達地區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7市及佛山市順德區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鄉鎮達到100%,農村達到90%以上;其他地區的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鄉鎮達到90%、農村達到60%以上。經濟發達地區7市及佛山市順德區養老床位數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3.6%以上,其他地區的養老床位數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3.5%以上,實現全省養老床位總數達到55萬張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的總目標。到2017年,50%以上的養老機構建立醫養結合機制;到2020年,所有的養老機構建立醫養結合機制。
有條件應為老人購買綜合保險
規劃要求,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由當地統籌安排開展養老服務;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要求的,各地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委托專業機構為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者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所開辟的養老服務設施,未經法定程序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規劃還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為本地戶籍60周歲以上的城鄉特困人員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80歲以上的老年人購買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鼓勵其他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自愿參加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推動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促進醫養資源整合。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養老機構內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作為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復護理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