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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部分省份“年終獎入社保”引爭議

    時間:2021-03-12 20:06:49 工資待遇 我要投稿

    部分省份“年終獎入社保”引爭議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細節操作方面的爭議逐漸顯現。近期,浙江、山西、云南、遼寧、黑龍江、廣西、安徽等省份將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隨之引發各方討論。

    部分省份“年終獎入社保”引爭議

      年終獎入基數應由國家統籌

      上海政法學院社會保障教研室主任盧馳文表示,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雖然將年終獎納入繳納基數,可能減少當期收入,“但從職工利益來看,個人繳納的份額全部進入個人賬戶,放進去肯定是利大于弊。”不過,盧馳文也表示,事業單位人員年終獎要不要納入繳費基數是制度設計要求,而繳費工資基數是否應該包含年終獎,納入是否合理,則值得探討。“不管放還是不放,應該由國家統一調整。在各省的具體操作中,也應該統一,否則很容易產生‘患不均’情緒。”

      養老金并軌改革細節要服從全局

      《人民日報》評論稱,“年終獎計入繳費基數,影響并不復雜:當期收入降低、未來養老待遇提高,對參保者總體上不構成利益的減少。小細節引來大動靜,背后指向不同人群對養老保險的公平焦慮。”

      養老金并軌改革的目的,不僅是建立全民統一的養老制度,而且要逐步縮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彌合社會分歧。

      在養老金并軌改革中,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應該得到政策傾斜。同時,在彌合養老金水平待遇差的過程中,也要加大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的提高力度,以盡快提高其養老水平,促進社會公平。不論是機關事業單位擴大繳費基數,還是其他任何改革舉措的推出,都要考慮是否有利于改革全局,合則用之,不合則棄之。

      機關事業單位“年終獎入社保”公不公平?

      心疼當期收入減少的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者不滿意:本來工資就不高,再從年終獎里劃掉一筆,入社保豈不變成了降收入?為什么很多企業不把年終獎、股權、期權收益通通計入繳費基數?

      參加企業養老的人也不滿意: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待遇原本就比企業高一截,年終獎納入后,未來差距可能更大,改革真的是要縮小差距嗎?

      不同地方的參保者更免不了做比較:為什么有的省份沒提年終獎的事兒,是不是自己所在的地方養老基金不夠用了?

      年終獎計入繳費基數,影響并不復雜:當期收入降低、未來養老待遇提高,對參保者總體上不構成利益的減少。小細節引來大動靜,背后指向不同人群對養老保險的公平焦慮。

      促進公平,是養老并軌的最大意義所在。此前養老“雙軌制”屢遭詬病,主要是由于“制度軌道”不統一。并軌后,人人要繳費,繳費比例一致,退休待遇計發辦法一致。有了統一的制度安排,養老公平就有了制度基礎,改革因此贏得最大共識。

      此次部分省份年終獎計入繳費基數,恰恰觸動了人們對制度不一致的擔心。這一風波提醒政策制定者,在大的制度并軌后,還要力爭在操作中尺度一致,以最大程度地實現公平。一方面,操作辦法要立足“全國一盤棋”,不同省份、大中小城市,在繳費基數、項目選擇上應當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并做到公開透明。另一方面,要正視多年來企業參保員工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最終影響養老金替代率的問題,完善實施細則,使繳費基數的`確定更接近真實的繳費能力。

      一談到繳費人們就緊張,也反映了對社保的糾結。多繳多得,這道理講了這么多年,誰都明白。但現實生活中,那些日子過得不太寬裕的參保者,寧愿先管眼下。去年以來,為降低企業成本壓力,我國兩次下調企業繳納的社保費率。實際上,類似的壓力對參保者個人同樣存在,年終獎計入繳費基數也由此引起不小的情緒反彈。化解這種糾結,有必要在明確繳費基數的同時適當控制基數、降低費率,增加公民的獲得感,也讓所有參保者愿意據實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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