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將有望今年出臺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表示,養老保險目前總體運行平穩,但養老保險基金未來收支平衡面臨巨大壓力,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力爭今年出臺。下面小編為你詳細的介紹養老金的相關情況,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基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出臺在即,但參差不齊的繳費率使得部分地區存在制度套利問題。
“按照時間表來看,基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將于年底出臺,就目前來看,養老金的歸集權屬比較清晰,集中托管后的產權和權益都屬于地方所有,這個問題不是太大,關鍵是,全國統籌存在制度套利。”國慶節前夕,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部分地區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偏低,一旦實現全國統籌,繳費率較低的地區勢必占了便宜。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表示,養老保險目前總體運行平穩,但養老保險基金未來收支平衡面臨巨大壓力,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力爭今年出臺。而在之后的人社部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下一步將研究制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及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
繳費率相差5個百分點
自2016年5月1日起,各地實行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之前的20%降至19%,個人繳費比例仍為8%。
不過,在此輪調整之前,部分地區已經先行“自主降費”。比如,自2012年起,浙江便統一了全省用人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即全省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統一為14%,借以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之后的2015年,廣東也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為14%。
除此之外,山東和福建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也統一為18%,均低于國家統一規定的19%。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偏低,無疑優化了企業競爭的投資環境,為當地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營造良好的養老保險政策環境;但是,這種調整應是在養老保險基金能保證支付的基礎之上。”10月6日,養老金融50人論壇特邀成員孫博接受《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采訪時表示,單單就省級統籌而言,廣東和浙江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偏低不是問題,只要能保證當地的收支平衡、有結余就可以;但是,長此以往,確會擔心其他地區階段性降費后也向下看齊。
有數據表明,截至去年底,我國全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1000億元的省份達到10個,其中廣東省、山東省已先后將部分養老金結余資金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
不過,與廣東、浙江等地情況相悖的是,部分省市基本養老金的規模正在迅速縮水,部分地區當期收支的情況也在逐年惡化。比如,2015年,養老保險當期收不抵支省份數量已由2013年的3個增加至6個,除陜西、青海、河北外,東北三省全部在列。
“降低養老繳費率有利于當地的經濟和企業的發展,但社會保險擁有互助互濟的特性。也就是說,雖然部分地區的養老金結余很多,但從全國統籌的角度來看,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實施,從而做出更大的貢獻,而非把制度的套利留在了本地。”董登新表示,如果各地都只盤算自己的利益,那么,基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積累的問題將會越來越多,矛盾也會越來越大。
調劑給付環節?
很明顯,全國養老金的結余“富者愈富、窮者愈窮”,而這,也恰恰是結余較多地區抵觸養老保險實施全國統籌的主要原因之一。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個問題比較復雜,廣東、浙江等地雖然繳費率低,但結余多,東北等地雖然繳費率高,但結余少,從這個角度來看,統籌后占便宜的是結余較低的地區。”不過,孫博同樣表示,從相關法規來看,確實沒有明確表明結余較多的地區可以自主降低養老保險繳費率的描述。
多年來,廣東、浙江等地一直是勞務輸入大省,以低廉的法定勞工成本贏得招商引資與產業發展優勢;同時,老齡人口相對較少。也就是說,養老金收多支少,為此,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較為龐大。但是,一直被視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負擔的東北地區,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轉軌過程中,確實做出了比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更大的貢獻。
“基礎養老保險全國各地應當實施統一的費率,但由于目前尚處于地方統籌階段,為此,省級政府可以定費率,如果實施全國統籌,費率則由中央層面說了算。”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前院長董克用接受《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采訪時表示,基礎養老保險費率最終將實現全國統一的費率標準,目前難以一步到位,但方向是清晰的。
提高養老金統籌層次,可以從制度上徹底擺脫地區間基金收支余缺無法調劑的難題,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有數據表明,目前已達到省級統籌標準的有25個省級單位,但真正意義上實現“統收統支”統籌標準的僅有北京、上海、天津、陜西和福建五省市,除此之外,其他省市的基礎養老金統籌層次依然很低,管理也比較分散。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繳費上的統籌問題,二是給付上的統籌問題,兩頭的統籌不能簡單化去理解,就目前情況來看,一蹴而就地按照一個繳費標準尚有難度,繳費率高的地區不愿意,繳費率低的地區占便宜。”10月6日,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接受《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采訪時建議,在養老金實現省級統籌的前提下,將所有省份按照經濟收入水平劃分成幾個區,然后先在幾個大區里實現養老金的“統收統支”,最終達到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目的,比如,江浙一帶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就不能和甘肅、蘭州等地的'繳費率一樣。
在黨俊武看來,養老金全國統籌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不能為了統籌而統籌,而是要等到制度、管理、技術、認識等方面的條件具備后實施,避免在全國統籌的過程中,因地區之間過大的差異而造成各地之間的矛盾。
除此之外,黨俊武建議,在給付環節進行平衡,比如,繳費率較低的地區除了享受一定的互濟之外就不要再想有更多優惠和補助,但對于繳費率較高的地區,在支出環節給予一定的浮動空間,也就是說,除了主標準之外為其制定一個輔標準,從而激發繳費率較高地區進行基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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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需盡快實現全國統籌
“可持續”指數是由制度贍養率指標(養老金領取人數占保險繳費人數的百分比)、基金收支比指標(征繳收入與基金支出之比)和可支付月數指標(基金結余量與每月基金支出之比)三項指標構成,它們在一定程度上對養老基金地區失衡問題做出了直接解釋。
制度贍養率反映地區間差異
2010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為19402.34萬人,離退休和退職人員為6304.96萬人,制度贍養率為32.50%,幾乎3個參保職工撫養1個離退休人員,制度的總體贍養水平適中。但是,各地區之間的制度贍養率差異巨大,只有7個省市地區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分別是廣東、浙江、福建、山東、北京、江蘇和江西,絕大多數都是東部沿海發達省份,顯然與這些省份大量的外來年輕流入人口高度相關。比較而言,制度贍養率超過40%的省份高達12個。其中,四川、吉林、上海的制度贍養率更是達50%-60%,即平均不到2個參保職工供養1個離退休人員;而排名最后的黑龍江省的制度贍養率已高達61.6%,顯然該省基本養老基金財務可持續性較差。
制度贍養率上的差別反映了各省養老負擔的高低。老工業基地的歷史包袱非常重,未來的“擴面空間”有限,許多省份目前“收不抵支”的境況還會繼續,甚至可能加劇;而在流動人口規模較大的沿海省份,其他省份的“外來”貢獻則稀釋了其贍養率水平,財務可持續性得以增強。
基金收支比反映收支失衡問題
2010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為11066.07億元,基金支出為10435.53億元,二者的比值為1.06,基金收支比大于1,即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略大于支出,總體而言是平衡的。但是,到目前為止,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然沒有實現全國統籌,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平衡狀況存在巨大差異。具體來看,基金收支比超過1的省份共有17個,其中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廣東、寧夏、浙江、北京、西藏,相應的基金收支比分別為1.68、1.53、1.41、1.37和1.30。其中廣東、浙江和北京為經濟發達省(市),外來流動人口規模也較大;而寧夏和西藏兩個西部省份則是因為其正規化就業比重較高,而近兩年來的基金征繳收入增速度快,致使結余比率較高。基金收支比低于1,即所謂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共有14個,其中排在后5位的依次是吉林、遼寧、黑龍江、天津和海南,相應的基金收支比依次為0.80、0.77、0.76、0.76和0.73,說明這些省份當期基金收支虧損比例已達20%以上。
基金收支比反映了一個基本事實:2010年全國17個省份養老基金出現結余,而14個省份存在收不抵支現象。從基金現收現付的角度分析,在出現虧損的這14個省份,當期收入是不足以支付退休金的,必須依靠財政補貼。因而,這種地區間的基金失衡必然給政府財務帶來巨大壓力。
可支付月數引發可持續性憂慮
可支付月數指標是指上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余相對于當年養老金支出的比重,反映了養老基金支付周期的長短。與基金支出比指標相比,該指標更加強調動態性,說明了基金累計結余即多年沉淀下來的資金,在滿足支付方面的充足性。2010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額為15365.28億元,當年實際支付12764.95億元,因此當年可支付月數為14.44個月,已經超過1年。毫無疑問,就全國而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充足。但各地之間存在明顯差異。具體來看,可支付月數超過12個月共有17個省份,其中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廣東、新疆、浙江、山西和寧夏,對應的可支付月數分別為38.79、27.56、25.67、23.22和19.21,說明這些省份的養老基金已超出當年支付需求的能力,在該項指標上具有明顯優勢。比較而言,全國共有14個省份可支付月數指標低于12個月,其中排在最后5位的依次是海南、陜西、天津、福建和上海,對應的可支付月數依次為8.18、7.89、7.73、7.37和5.58,這些省份基本都是老工業基地和正規化就業較差的地區。
養老基金地區失衡是制度贍養率、基金收支比和可支付月數等指標直接綜合作用的結果。三項指標從不同側面反映了制度的財務問題,它們之間可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關聯性,但其結合權衡結果為評價制度的可持續性提供一個基本標尺。地區失衡的根本原因由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未能實現全國統籌。如果未來這種情況沒有得到改變,在人口老齡化趨勢和城鎮化進程的“雙重夾擊”下,養老基金地區失衡問題將會越來越嚴重,中央財政對“收不抵支”省份的補貼將成為一個“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