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齡工資如何計算?
在計劃經濟時代,工齡對一個人的作用非常明顯;如今已是市場經濟了,跳槽成了常見的事,工齡似乎沒有什么大用處了。其實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其作用在勞動管理的進程中仍不可低估。
一、病假工資
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所以,病假工資和工齡有關。
二、帶薪年休假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帶薪年休假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其中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PS:職工在同一或不同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三、探親假
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予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四、醫療期長短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是企業不得因員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護期間。
這個期間與勞動者的實際工齡以及在本企業的工齡有關。依據工齡的長短,勞動者可以享受到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PS: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五、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越高,則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越高。
工齡指從事腦力或體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
工齡是用于計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一項重要依據。一般,被確認為幾年工齡,視同繳納幾年社保,工齡越長,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六、經濟補償金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補償。
七、出境地定居離職費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而獲準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出境前應書面報告原工作單位或隸屬的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終結養老保險關系等手續,原工作單位可發給其一次性的離職費。
其標準是:
連續工齡滿一年至十年的
每滿一年工齡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
連續工齡十年以上的,從第十一年起,
每滿一年工齡發給本人的一個半月的標準工資;
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發,
其總額不超過本人二十四個月的標準工資。
由此可見,出境地定居離職費也與工齡相關。
八、對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工齡”關涉在用人單位以經濟性裁員以及以無過失解除勞動合同時,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法律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長,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這類相對就業能力較低的勞動者,予以了特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