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臨界點
快發年終獎了,你可知一元錢納稅“臨界點”?
“實際操作中,如果年終獎在1.8 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上,會出現年終獎多發一元甚至一分錢,稅后反而會減少的情況,最極端的是,多給一元,到手收入減少8萬元。”
打個比方,若甲得到18000元年終獎,而乙得到18000.06元,那么甲全年一次性獎金商數=18000÷12=1500,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乙全年一次性獎金商數=18000.06÷12= 1500.01,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甲應納稅額=18000×3%-0= 540.00 元,乙應納稅額=18000.06×10%-105=1695.01元。
“乙比甲多發了0.06元,但卻多繳稅款1155.01元,一元錢效應就是這么發生的,其他幾個臨界點也類似,當然如果年終獎數額不大,就不用擔心了。”
可合理規避“一元錢窟窿”
針對如何規避“一元錢窟窿”問題,業內人士建議,市民作為一名納稅人要知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迷迷糊糊、要多少給多少的做法是不明智的”,但“盲目宣揚"寧少一千不多一元"的`做法也不可取”,市民可以跟單位協商,盡可能請求單位每月發放工資時采用相同的稅率。同時單位在根據本年度效益、收益發放年終獎時,避開多發1元,少得數千的虧損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