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
又到了一年的春節,有人過年回家,有人過年加班! 春節加班當然要有加班工資才會有人愿意加班!那么春節加班工資怎么計算呢? 這里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春節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供大家參考!!
春節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法定加班工資規定:
春節是屬于法定假期, 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公司是需要支付三倍工資的!而休息日加班則是兩倍共i!
春節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月基本工資÷21.75天×3×加班天數 = 你的加班工資
舉例: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3000。 春節加班7天。 計算出來是 3000÷21.75×3×7 = 2896.55元!!
休息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月基本工資÷21.75天×2×加班天數 = 你的加班工資
延伸閱讀:
春節期間加班可否替以補休?
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能以安排補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因此,勞動者在在2月19日,2月20日,2月21日加班的,不能補休,只能支付加班費。
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因此,勞動者在2月18日、2月22日、2月23日、2月24日加班的,可以首先安排調休,不能調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資報酬。
實行計件工資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支付工資報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200%支付工資報酬;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綜合工時制加班費如何計算?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不定時工時制加班費如何計算?
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上工作的勞動者,可不執行加班工資的有關規定。各個地方對于法定節假日工作,是否視為加班,有不同的規定。就北京而言,不認為是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而上海則視為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300%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