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拖欠工資如何維權?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拖欠工資怎么辦:
跟老總談判,分析其中的利害關系,首先以一種相對的友好的`方式溝通過解決。
若談判方式無法解決,則要開始尋找法律途徑。首先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左右,若你勝,則費用全由公司承擔。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內到法院起訴。
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