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國慶加班工資怎么算?
今年中秋節(9月27日)和國慶節(10月3日)當天分別是周日和周六(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到底怎么算?
權威部門說法: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第六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即9月27日、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10月4日是正常休息日,10月5日至7日屬于雙休日調休。
所以,勞動者在9月27日、10月1日至3日上班的,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這筆錢不得以調休來抵消。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案例:
王小姐所在單位實行月工資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王小姐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3480元。單位安排王小姐2015年9月27日(中秋節)上班,2015年10月5日(調休日)上班一天,并且之后沒有安排補休。
問:王小姐應得多少加班工資呢?
人社:9月27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3480元÷21.75天×300%=480元;10月5日(休息日)加班工資:3480元÷21.75天×200%=320元。合計王小姐應得800元加班工資。
溫馨提醒:
勞動法明確規定每日的加班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的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因此,用人單位需合理安排勞動者節假日上班,否則就會觸犯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