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個人所得稅計算2015
征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個稅起征點原來是1600,現在是2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20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扣除標準:2008年3月份起,個稅按2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廣州需要繳稅的金額X = 工資 - 四金基數*18% -1600(廣州繳稅起點)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一 不超過500元
二 超過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過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過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過100000元 45 15375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一 不超過5,000元的 5 0
二 超過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三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四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五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一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二 超過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