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棗莊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棗莊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者處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據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棗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報材料
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并經所在單位蓋章認可,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房產交易部門的《房屋買賣協議》、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為父母、為子女購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有效購房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規劃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工程概預算和付款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工程概預算書和付款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回遷住房的,提供經建設主管部門核準的回遷協議、結算清單、補繳差價房款憑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6、配偶、子女戶籍在農村,需要在農村集體土地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村民委員會證明、鄉(鎮)規劃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交納土地使用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村民委員會以上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應提供市、區(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離、退休手續原件和復印件。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1年以上的,提供市、區(市)級勞動管理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原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調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相應批準文件或定居國(地區)長期居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自租住房的,提供戶口簿、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房租費結算憑證、承租人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戶口簿原件、與住房保障機構簽訂的《棗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有效房屋租賃費用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經公證的住房公積金繼承書或遺贈書原件和復印件(有多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還應提供經公證的其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復印件;對繼承或遺贈有爭議的,還應提供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律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七)遇到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臨時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導致家庭生活生存嚴重困難的,提供居住所在區(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