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2015
住房是我國公民的一件頭等大事,甚至勝過古人講過的人間四大喜事。為了緩解公民的住房購買壓力,單位一般都通過公積金的補助幫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單位就職了,那么,住房公積金怎么辦呢?小編告訴大家,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為現金的。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下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場所:州中心辦事服務窗口、縣(市)管理部辦事服務窗口、受委托銀行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住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建設規劃許可證明和土地權屬證明;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建設規劃許可證明、原房屋權屬證明、土地權屬證明、工程預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建設規劃許可證明;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近期還款明細賬;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的證明、家庭收入證明、房管部門出具的無住房登記證明;
7、退休的,提供本人退休證明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或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10、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1、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身份證;
12、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會計科或縣(市)管理部審核--受委托銀行支付住房公積金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