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最低工資標準2015
最新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了嗎?這是鄭州市民都非常關心的問題,下面為大家整理了最新消息。
近日,編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全省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鄭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400元統一上調至1600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省政府批準要求,全市全日制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全面上調,調整后,鄭州市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由1400元上調至1600元,上漲200元,增幅14.3%。同時,為保障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同時,全市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3.5元上調為15元,增幅11.1%。
市人保部門要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自今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新標準執行后,勞動監察機構將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凡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支付勞動者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將責令其限期支付差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最低工資標準是一種兜底的行為,是政府對勞動力價格進行管制的一個結果。出于對一定的社會道德標準的.追求,作為次優選擇,各國政府大多實施這一制度,以保障收入低微或不穩定的工人最基本的生活,維護社會安定。
應當說,上調最低工資,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說,影響甚微,但對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階層來說,這種真金白銀式地提高待遇,確實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緩解一些生活壓力。對于政府而言,此舉措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發放工資增加了,生產成本就會增加,這就逼迫企業向更有技術含量領域轉型;上調還可增加國內消費能力,促進國民經濟向內需增長型轉變。
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良好的企業,工資發放的標準都應高于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