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生育津貼怎么算?
分娩、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日期在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的,參保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及生育津貼的核發,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津貼享受假期天數: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津貼享受假期天數: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三)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佛山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溫馨提示:
1、用人單位應在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等情況實施前,到參保所在地社保辦機構辦理報備手續,辦理報備手續后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可由個人申領生育津貼。
2、參保職工在2011年7月1日(含)至2012年12月31日(含)期間分娩的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在2013年6月30日(含)前,由用人單位向參保所在地社保辦機構申請追溯支付生育津貼。
3、申領生育津貼起始辦理時間為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