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有生育津貼工資還會照常發嗎?
現在很多單位都給員工上了生育保險,女員工可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不過有些女性可能會問,如果產假期間享受了生育津貼,單位還發工資嗎?
生育津貼是職工生育保險的一部分,主要保障企業職工生育期間能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參考:生育保險有什么用?)一般來說,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就不再同時發工資。
不過有些情況需要特別提醒女性朋友們注意:
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生育津貼有明確的計算方法,數額要依據個人的基本工資情況計算,比如《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計算辦法是“女職工生育津貼按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繳費基數有講究
生育津貼是按“基本工資”計算的,基本工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繳費基數,不包含加班費以及其他津貼部分。
另外,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育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產假工資仍需扣稅
國家就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有明確政策:“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而無法享受生育津貼的女性朋友們,在產假期間領的產假工資,則仍然要根據相關規定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