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最低工資規定2015
核心內容:太原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是多少?這是很對求職者以及在職者非常關心的問題,下面一起了解下2015太原最低工資的最新消息。
5月25日,太原市人社局下發《關于貫徹落實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調整提高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并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調整后的我市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為: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450元提高到16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7元。清徐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50元提高到15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7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6元。陽曲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250元提高到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6元。婁煩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50元提高到13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項目,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包含三個部分,一是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二是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三是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
據了解,《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