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上調退休人員養老金
編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近日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每月人均預計增加206元。
據了解,內蒙古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平均上調幅度為10%左右。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8元。養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調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 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 按照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 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進行調整。
(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退職人員的調整標準包括: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4年12月退職生活費的0.8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軍轉干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副調研員姚曉東介紹,今年按照國家要求增加了按養老金水平調整內容并對保底水平進行了適當提高。這樣的做法有效地與去年的政策合理銜接,絕大多數退休人員今年調整的養老金與去年相比略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