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廣州的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895元
從5月1日起,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每月1895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小時18.3元。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通知,提醒全省各類用人單位,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職工工資水平。
由于關聯著許多其他因素,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例如,職工醫療期間待遇、試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贍養標準以及部分省份的`失業保險基數,均與最低工資標準直接掛鉤,任何幅度的上調都將帶來企業用工成本的更大幅度提升。但長期來看,薪資上漲的趨勢不會改變,而中低收入人群將會成為受益最明顯的群體。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標準開始施行后,全省人社部門將開展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希望企業通過不斷完善工資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招用和留住企業發展所需人才。希望廣大勞動者多關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監督企業落實最低工資規定,不斷提高自身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溫馨提示:
用人單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須進一步規范工資支付等臺賬管理。臺賬要列明工資報酬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對象姓名、工作時間,以及應發工資項目和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勞動者簽名等內容。接收實習、見習人員的,還應當單獨建立報酬、補助、補貼的發放情況等相應的管理臺賬。
廣東的用人單位發生欠薪,將影響其承接投資、申請參加政府采購,以及獲得銀行商業貸款等。
用人單位違法信息將作為銀行審辦信貸業務的重要依據,今后有欠薪的用人單位將很難獲得銀行貸款。對于用人單位欠薪數額較大,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