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2015最新規定
從江陰市人社部門獲悉,為提高失業人員生活保障水平,該市剛剛出臺相關政策,調整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
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調整執行時間從2014年11月1日起,由原先的1480元/月調整為1630元/月;下限調整執行時間從2014年7月1日起,從原先的689元/月調整為780元/月。執行對象分別為當月在領失業保險金及以后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據統計,本次失業保險金待遇再度提標,全市共涉及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2726人,涉及調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從2014年12月起按照新標準發放。
什么是失業保險?它有哪些特點?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失業保險具有如下幾個主要特點: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失業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為城鎮除行政機關公務員、個體工商戶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充分體現了普遍性原則。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并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什么是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目前無工作,并以某種方式在尋找工作的人員,包括就業轉失業的人員和新生勞動力中未實現就業人員。《失業保險條例》所指失業人員只限定由就業轉失業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