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職工醫保二次補助起付標準確定
職工醫保二次補助起付標準確定 最高不超8萬元
從市醫療保險管理局獲悉,2014年度職工醫保二次補助起付標準已確定。其中,個人負擔部分總額累計超過16515元的部分補助50%,最高不超過8萬元。參保患者2014年度發生的.醫療費可于2015年一月至二月在所在單位或社區申報,也可直接到宜昌市醫保局52號窗口咨詢。
記者了解到,根據《宜昌市城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二次補助辦法》(宜府辦發〔2010〕120號),宜昌市城鎮職工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因病住院治療或因嚴重慢性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對個人負擔部分總額累計超過上年度城區職工平均工資(2013年度為33030元)50%的部分實行二次補助。2014年度宜昌市城鎮職工二次補助起付標準為16515元,即對個人負擔部分總額累計超過16515元的部分補助50%,但最高不超過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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