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工傷保險津貼發放調整政策
2016年,為了更好的服務廣大職工,天津市對一至四級工傷相關賠償做出調整,調整方向為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
2016天津工傷保險津貼發放調整政策
為了保障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基本生活,根據工傷保險及天津市相關規定,對工傷保險做出調整。
一、傷殘津貼
1、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90元,二級傷殘280元,三級傷殘270元,四級傷殘260元。
2、調整后傷殘津貼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2820元、二級2697元、三級2575元、四級2452元。
二、退休工傷人員補貼
1、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
2、調整后工傷人員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2820元、二級2697元、三級2575元、四級2452元。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
2015年底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發放標準1246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發放標準934元。
四、支付渠道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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