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知識
一、工傷認定、鑒定、待遇支付項目

(一)職工工傷的認定:職工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應30天內向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提供有關資料(詳情請咨詢資陽市人社局工傷科,電話26110806)。
(二)工傷職工傷殘鑒定: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向資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醫療期滿后一個月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需提供工傷認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詳情請咨詢資陽市人社局工傷科,電話26110806)。
(三)工傷保險待遇及支付范圍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醫療費;住院治療伙食補助;外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工傷康復費;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二、工傷保險就醫基本規定
(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時應及時到就近醫院實施搶救,待治療穩定后需轉入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二)工傷保險醫療費報銷管理
1、工傷保險醫療費報銷具體要求
履行了法定繳費義務的參保單位接到資陽市人社局做出工傷認定結論之后方可進入報銷程序。
(1)工傷認定前醫療費實行用人單位先墊支、工傷認定后再審核報銷。
(2)工傷認定后(以工傷認定文件為準)仍在治療的實行定點醫療記帳管理,由資陽市社保局與定點醫院辦理費用結算。
(3)工傷(職業病)舊傷復發就醫的,先到當地社保局填寫《舊傷復發就醫申請表》,當地社保局審批后到工傷保險定點醫院記賬治療。
2、工傷保險基金不予報銷范圍
(1)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2)未經社保局同意,擅自轉院所發生的費用;
(3)未經社保局同意,擅自安裝輔助器具的費用;
(4)不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的醫療費用;
(5)工傷認定申報時間超過30日后的,申報工傷認定前的一切醫療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
(6)不符合工傷保險規定的其他醫療費用。
三、工傷待遇辦理所需資料
(一)門診治療所需資料
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文件、費用票據原件、門診費用明細清單、用藥處方(要求字跡清楚)、病情診斷證明書、相關檢查報告單等。
(二)住院治療所需資料
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文件、住院費用結算票據原件、費用逐日清單、全套病歷、病情診斷證明書、材料費(1000元以上)醫院進價發票復印件、轉診轉院審核表、相關檢查報告單等。
(三)工傷一次性傷殘待遇所需資料
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文件、傷殘程度鑒定書原件。
(四)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所需資料
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文件、傷殘程度鑒定書、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原件。
四、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所需資料
(1)當場死亡和搶救后死亡
提交工傷認定文件復印件、《死亡證明書》和《火化證》復印件、工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供養人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供養人員未領取其他社保待遇證明原件。
(2)享受1-4級工殘人員待遇后死亡
提交工傷認定文件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表復印件、《死亡證明書》和《火化證》復印件、死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供養人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供養人員未領取其他社保待遇證明原件。
(3)享受供養親屬待遇資格審查原則
(A)出生年月均以公安機關核發的《戶口簿》為準;
(B)養父母、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均以具有法律意義的資料為準;
(C)審核確定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待遇資格的原則
①《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10年586號令)
②除遺腹子女外,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待遇資格的一律按職工工亡時的狀態確定,以后不得追加。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知識】相關文章: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須知07-03
合肥工傷保險待遇如何辦理07-12
西安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辦理材料03-19
西安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辦理流程03-19
西安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辦理條件03-19
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條件03-17
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地點03-17
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材料03-17
西安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辦理時間及地點03-20
關于工傷保險待遇的待遇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