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公積金新政策解讀
近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對成都住房公積金多項政策進行調整,下面就對2016年成都公積金新政策進行解讀!
2016年成都公積金新政策解讀
1、2016年成都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由20年提至30年
政策:延長“貸款期限”,將現行個人貸款最長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則上不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
解讀: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算了一筆賬,等額本息還款,以調整后的最高貸款額度70萬元測算,貸款20年,購房者每月將還款3970.37元。而貸款年限提高至30年后,購房者每月只需還款3046.44元,將減少支出923.93元。
2、2016年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能申請到70萬
政策:調整“貸款額度”,將無差別的最高貸款額度調為差別化貸款,即將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調至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解讀:“差異化貸款政策體現了權利義務對等和公平性原則,1人繳存,只能享受1人的貸款權利,否則對其他繳存人不公平。”公積金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說。
3、2016年成都公積金能貸多少:30倍調整為20倍取消保底線
政策:將貸款資金與繳存余額的掛鉤倍數,由30倍調整為20倍。“也就是說,賬戶的余額,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貸款的額度”。同時,取消“繳存余額在1萬元以下的借款申請人,不受余額掛鉤倍數限制,均可貸30萬元”的政策。
解讀:公積金中心負責人以2015年的數據為樣本分析,“按照公積金貸款人均40萬元測算,取消保底貸,可較之前政策多惠及約9375戶繳存職工,使更多的'剛需職工享受到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
4、2016年成都公積金租房戶:連續繳存3個月可提取公積金
政策: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介紹,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內無自有住房,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成都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請提取。
解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說,調整實現了3個目的:一是方便了租房職工提取;二是租房金額的區域差異化區分,契合區域租房價格實情,在全市統一資金池的情況下,兼顧了保障、效率與公平;三是有利于最大限度防止騙提套取。
拓展閱讀
如何計算住房公積金利息調整后還款利息?
由于目前很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與銀行之間約定的還款日在月中,因此2016年1月份還款額的期限跨越了2015年12月和2016年1 月,這兩部分要分別按照調整前后的利率計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舉了個例子,假設市民吳先生的還款日為每月的10日,則今年1月10日還款時,當月還款利息要分兩段計算:2015年12月11日~31日的還款本息按照調整前的利率計算,2016年1月1日~10日的還款本息按照調整后的利率計算,2016年2月份及以后每個月的還款額則全部按照調整后的利率計算。“這樣算下來,對于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貸款職工而言,今年1月份的還款額度會低于去年12月,但是會高于今年2月份及以后每個月。”該工作人員提醒,“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可根據實際情況,了解月還款額變化,以便及時足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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