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證明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證明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大家知道證明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試用期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試用期離職證明1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單位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辭職,與本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經本單位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經融洽和氣的辦理了交接手續,解除手續。雙方不再有任何責任、義務關系。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排他協議,遵從擇業自由,及日起,同意他(她)選擇任何職業,在任何地點工作,包括在本行業和相關行業,從事同類工作或相關工作,沒有任何異議。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試用期離職證明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離職證明3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企業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xx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試用期離職證明 茲證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一職,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一、試用期內提出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公司根本不想讓我走,我提出辭職要求交接,可公司拖著不交接,我可以不交接就直接離開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三、公司沒權力扣我一個月的工資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四、想讓公司開離職證明,公司說是我自己要終止試用期合同不給開,我是否有權力要求公司開證明呢?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我原來交給這個公司的離職證明可以要回來嗎? 你在試用期辭職,是法律賦予你的合法權利。建議與公司好好溝通,講清楚你辭職的'充分理由,爭取公司的理解,同意并辦理離職手續,支付你的工資。 解除試用期合同,開離職證明的問題 離職證明的作用與注意事項的闡述 關于離職證明,有的人可能不太了解,但它是真實存在的。在生活當中,離職是很多人都遇到過的事情,但是還是有不少人離職之后,并不會向用人單位開離職證明,至于其中的緣由,絕大多數是因為對它的不了解所致,小編整理了有關的資料,特別... 【試用期離職證明】相關文章: 員工試用期離職證明11-13 離職證明離職證明02-22 離職的證明06-18 離職證明(精選)06-21 離職的證明【精選】07-21 經典離職證明12-13 經典離職證明01-14 【精選】離職的證明07-14 【經典】離職的證明07-21試用期離職證明4
試用期離職證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