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出國留學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出國留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出國留學合同](/pic/00/l/c1f4d1a710_5fbf7eb66fe56.jpg)
出國留學合同1
請仔細閱讀本《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和填寫說明:
一、關于留學期限的填寫和執行
乙方應按照甲方錄取通知或甲方頒發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中確定的留學期限填寫,并嚴格執行本協議的約定。
二、關于保證人條件、擔保方式的填寫:
保證人條件,擔保方式等,按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的有關要求辦理。保證人須為:
(1)年齡為18周歲至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為清償能力。
(3)作為保證基礎的財產必須是保證人可以依法處分的財產。
(4)保證人不得為留學人員本人配偶。
(5)保證人在乙方留學期限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否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三、請一律使用墨水筆或毛筆填寫,勿使用圓珠筆。
四、本協議書的條款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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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住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張秀琴
乙方: (留學人員)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 ;郵編: 現學習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丙方: (乙方國內第一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郵編: (乙方國內第二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郵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
持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滿足國家人
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錄取的留學身份赴 (國家)留學,留學期限為個月(以甲方錄取通知的留學期限為準)。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申請甲方資助時選定的留學專業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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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留學資格最終審定,對乙方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國家規定的有關經費資助;
(2)安排乙方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的獎學金資助費。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留學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在國外學習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按國家規定提供);
(3)其它有關費用。
5.上述第三條第4款所述有關資助內容、資助標準及數額,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獎學金生活費由甲方委托中國駐外使(領)館定期撥付。由甲方安排乙方獲得的獎學金資助費,資助期限以獎學金或資助項目的實際期限為準;甲方將敦促經費提供方按規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
6.委托中國駐乙方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管理乙方在國外期間的有關留學事務,依法維護其正當權益。
7.加強與乙方國內推選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留學人員的留學情況通知國內推選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學成回國服務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服務期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國內推選單位同意并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將按違約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不得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
3.保證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有關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未能于十日內及時報到者,應闡明理由;超過一個月未報到者,甲方授權使(領)館不發資助經費,取消其公派留學資格,本人或保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甲方發給乙方的獎學金生活費中已包含國外醫療保險費用,乙方 — 19 —
出國后應按照留學所在國要求及時購買醫療保險。因未購買醫療保險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學期間與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定期向使(領)館、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留學期間要樹立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自覺維護祖國榮譽,服從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遵守我國和留學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學期間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不因經費資助標準或來源變化而改變,應始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如獲其他獎學金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應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且始終應遵守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等相關義務。
8.留學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留學期滿回國后及時向國內推選單位報到,匯報留學情況。
9.乙方出國前系非在職人員者,學成回國后按照國家有關就業政策和規定以及與國內有關單位的定(意)向協議就業。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甲方的規定交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乙方按期學成回國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時,應向甲方提交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單位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證明》及留學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甲方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的出國留學保證金按甲方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對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擅自提前回國、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身份、改變國籍、從事與留學計劃無關的活動嚴重影響學習、表現極為惡劣、未按規定留學期限回國逾期三個月以上、未完成回國工作兩年服務期等違反甲方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處理:
(1)對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停發其資助費用,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償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 20 —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出 國 留 學 特 別 告 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根據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簽發的第五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簽訂合同時使用。申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屬于特許服務行業,從事該行業的服務機構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資格認證書》,按規定繳存備用金,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
二、本中心承諾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為申請人提供規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三、申請人必須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必備條件。
四、申請人在簽字前應仔細閱讀合同,并應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條款。特別應對合同第五條——“退費規定”全面理解。一旦簽約,雙方將完全按所簽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本中心特別提示申請人注意以下幾點:
1、發放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是申請人申請留學的前往國家或地區政府獨立行使的權力。雖然申請人得到本中心在簽證方面的指導,并具備了簽證的條件,但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可能性,從而影響申請人的入學時間和學習安排。因此,申請人在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之前,切勿輕易變更個人目前就學或就業狀況,不要隨意動用所提供的經濟擔保資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經濟行為,同時應避免使(領)館調查時出現與原申請材料不符的情況,以免簽證申請失敗引起損失。
2、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在本中心指導下滿足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或申請留學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要求而導致留學手續無法辦理時,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申請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的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申請人自負。本中心為申請人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申請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錢款時,必須直接在本中心的財務部門向財務
人員(本公司的咨詢顧問、合同經辦人等除外)繳付或匯入本公司指定的開戶銀行帳號,并收取本公司開具的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合同履行完畢,應將該收據換成蓋有本中心財務專用章、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章的發票,并應認真核對本中心發票專用章和內容。本中心的任何人員都無權以個人名義或違反本條規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義收取或代收取包括報名費、學費在內的任何費用。如有任何疑慮,申請人可直接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系、核實。
5、如果申請人由于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
學要求,院校可能會簽發給申請人有條件的專業課程錄取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必須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達到校方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后,方可進入該校專業課程學習。在這段規定的時間內由于申請人自身原因,無法達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終獲得入學資格時,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6、申請人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申請人申請的簽證(預簽)或入
境批準文件后,申請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學院校或專業,若自行變更入學院校或專業引起的一切糾紛及經濟損失由申請人自行處理和承擔。
7、申請人在展望留學前景時,應充分估計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困難,從
而確立應有的風險意識。申請人自費出國留學的目的是為了深造,出國前應做好相應的物質準備和思想準備,出境后應自覺遵守前往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
8、本中心對申請人入學以后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為院校與學生之
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糾紛負責。
9、申請人入學后應努力學習,如因學習成績不合格或其它不能獲得相應證
書,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10、申請人獲得簽證或入境許可文件后,該國家或院校發生的任何變化是本
中心無法預測的,本中心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出國留學合同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詢服務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與咨詢服務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咨詢服務人接受申請人的要求提供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申請人申請赴_________(國家),就讀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留學層次___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等)。
注:申請學校名稱及數量以補充合同方式約定
第二條咨詢服務人向申請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學校的咨詢、協助辦理入學申請手續等相關服務。
第三條申請人向咨詢服務人繳付出國留學相關服務費,在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中申請人所繳費用均為留學服務費的構成。
1.申請人選擇以下方式支付留學服務費用:
方式1:簽約時一次性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方式2:簽約時先行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簽訂學校確認補充合同時,支付相應服務費。
2.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的,按繳費標準最高的國家收費,不按國家累加收費。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與碩士學位的,按申請博士學位的標準繳費。
4.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及以下學歷層次的,按申請的學校綜合排名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5.咨詢服務人幫助申請人獲得所申請學校提供的獎學金的,申請人應當在獲取獎學金確認文件后十個工作日內,向咨詢服務人繳付第一學年獎學金的15%。
6.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院校申請數超過咨詢服務人合同內規定學校數量及標準的,按增加學校的層次和數量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二、咨詢服務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咨詢服務人承諾向申請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留學層次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咨詢服務人應當告知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咨詢服務人指導和協助申請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咨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咨詢服務人指導或協助申請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咨詢服務人對申請人要求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未能拿到錄取通知書,按以下方式處理:
方式1:申請人可自動免費獲得下一期的申請服務。
方式2:咨詢服務人按以下情況退費:
(1)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碩士及碩士以下的,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90%。
(2)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博士學位的,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50%。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但取得碩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的,咨詢服務人在扣除相應的碩士申請服務費后,應當向申請人退回其余申請服務費的70%;如均未能取得錄取通知書,則按上述第(2)款辦理。
5.申請人的最終院校錄取結果與申請人繳費標準不匹配,咨詢服務人應當根據下述約定退還相應的申請服務費:
(1)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咨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的服務費后,退還其余申請服務費。
(2)申請人按申請學校排名增加申請服務費,咨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院校的服務費后,退還其余申請服務費。
6.咨詢服務人應當及時向申請人報告辦理申請入學的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咨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申請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咨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向申請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咨詢服務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進行面試輔導培訓。
第七條其他
1.如咨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相關服務費中標明。
2.咨詢服務人收取申請人的相關服務費,應當為申請人開具有效發票。
3.咨詢服務人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申請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咨詢服務人代申請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咨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咨詢服務人對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申請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請人義務
第八條申請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申請人向咨詢服務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申請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咨詢服務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與咨詢服務人,或按咨詢服務人員指導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申請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試,申請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服務人和申請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咨詢服務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退還相關服務費。
第十五條咨詢服務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請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相關服務費外,還應按相關服務費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申請人。
第十六條咨詢服務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申請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咨詢服務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詢服務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申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九條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申請人簽約后,咨詢服務人已按留學要求進行咨詢、協辦項目進行部分咨詢服務,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務進展,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1)咨詢服務人已開展申請人評估指導、留學全程策劃、背景提升指導、語言考試指導服務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1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2)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項服務外,已進行申請人個人簡歷指導、修改、寫作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2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3)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套磁服務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3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4)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3)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推薦信以及個人陳述寫作、修改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8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2.咨詢服務人已向申請人意向學校送交了申請人入學申請材料,申請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90%,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3.申請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無論是否開展簽證工作,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詢服務人不退還咨詢服務費。
4.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致使無法達到申請條件放棄申請或無法繼續申請的,依上述第十九條的第1,2項辦理。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條如申請人未要求咨詢服務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咨詢服務人、咨詢服務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與咨詢服務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詢服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3
甲方:首都體育學院 學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西路11號 郵編:100088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首都體育學院 學院學生
姓名: 性別:
學院、專業、年級、班
學號: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及聯系方式:
丙方:學生家長(或擔保人姓名): 與乙方的關系:
身份證號: 電話:
現工作單位:
現住址及聯系方式:
留學單位: 臺灣體育大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交換留學,三方各自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為發展我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促進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學科專業發展現狀,增強實踐能力,開闊視野,提高學生專業素質與綜合素質,甲方應積極開辟渠道,對申請出國(境)留學生出國(境)留學的學生進行管理,為學生通過交流項目出國學習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
2.學校與接收我院學生出國學習的單位簽署交流協議。在乙方自愿及有經濟承擔能力的條件下,甲方愿意推薦乙方赴臺灣體育大學(單位名稱)學習,期限為 20xx年02月至20xx年07月。乙方在留學單位學習過程中,甲方與乙方應定期聯系,檢查乙方學習情況,解答其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乙方在遵守甲方要求按期完成任務回國后,學校承認乙方在國外所修學分。
二、乙方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乙方出國學習屬于出國交換留學性質,按出國交換留學生辦理一切手續。
2.乙方在出國前應沒有任何欠費,同時須遵守學院財務處相關規定。
3.乙方在出國前,須辦理留學手續,以保留學籍。乙方在留學期間,戶籍不變,享受在校學生的伙食補貼。
4.按照學校學分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乙方在回國后,須提交在國外交流學習期間的成績單,成績合格者可由學校教務處審核后獲得相應學分。
出國留學合同4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單位 為代理人與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或地區)單位 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 (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 ;回國休假待遇: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 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 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國留學合同5
甲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方:劉,身份證號:*946.
委托代理人:曹,身份證號:*2249.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糾紛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3,350 元整(大寫:叁仟叁佰伍拾元),此費用包括公證費1,900元、雅思報名費1,450元。
第二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 乙方代理人曹系乙方劉母親,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之間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或作如下表述)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及當事人隱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出國留學合同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__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專業或專業方向。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人學申請手續。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戶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人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并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了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托的留學申請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內容與乙方申請的院系或專業或專業方向有異),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用。甲方發生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簽證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后,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使(領)館關于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服務內容。
8、對乙方繳付的服務費用,根據本合同《特別告知》第五條第4項規定,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9、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1、確認本合同委托事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五條第3項規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人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未能獲得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或者已獲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校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是人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簽證申請服務費)。
2、乙方應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種方式向甲方繳付上述款項:
第一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全部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入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向甲方繳付簽證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3、服務費繳費方式為現金或銀行匯款,如乙方采用銀行匯款方式,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資規定
1、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2、如發生以下情形之,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壹仟元,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前往國使(領)館拒簽(本合同第五條第4項第(3)一(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后,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全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校方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簽發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人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芽鄢?0%,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費扣除80%,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于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簽證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并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簽而被拒簽;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簽;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簽;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簽)或人境批準文件后,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或拒絕人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等費用的。
5、甲方應按上述退費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后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的退費事宜,由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以外,還應按服務費的5%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1、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人境批準文件后,即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完成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聲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1、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仔細閱讀,并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生效條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周歲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次繳付的服務費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字):
日期
出國留學合同7
合同編號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中介服務范圍
經雙方協商,委托人可在以下范圍內選擇服務項目,委托受托人提供自費留學中介服務:
□向委托人提供中國國家留學政策咨詢、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留學政策、院校、院系、專業及收費等信息,并為委托人確定留學方案提供相應的咨詢及建議;
□向委托人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并提供申請文書的準備、修改等服務;
□指導或代理委托人向確定的留學院校提出留學申請并提交、補充相關資料;
□根據委托人的委托,代為與申請留學院校聯系、協調,代為辦理入學、簽證申請等手續;
□為委托人提供申請留學院校組織的面試指導以及申請國家使(領)館面簽指導;
除委托人選擇的以上服務項目之外,雙方還確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務項目:
第二條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參考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和咨詢、建議,決定申請留學的國家、院校中英文名稱、留學層次、就讀專業或專業方向,確定留學方案并簽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2.有權選擇自行繳納院校申請注冊費、材料寄送費、簽證等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3.填寫受托人制定的《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信息表》,并向受托人提供留學申請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應于合同簽署后日內提供,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實、有效;
4.配合受托人及時完成申請準備及向申請學留學院校提交申請、寄送資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國家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入學標準發生變化,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按照留學院校要求,如期繳納學費等有關費用;
6.按期辦理護照及簽證;
7.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
8.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受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要求委托人及時提供辦理委托服務所需信息、文件、資料及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留學服務行業規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
4.向委托人提供的留學信息,應真實、準確,如遇前往國家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入學標準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委托人補充相應材料;
5.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留學服務事項并向委托人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7.對委托人提供的個人信息及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及保密義務;
8.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費用
1.雙方協商確定,委托人申請的留學院校在本合同附件一《院校及專業確認表》范圍以內,中介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委托人申請的留學院校超出《院校及專業確認表》范圍,每增加一所學校,委托人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
2.中介服務費支付期限
□一次性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日內,需繳納受托人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項開始為委托人提供服務。
□分期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日內,向受托人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項后開始為委托人提供服務。
委托人在收到符合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日內,向受托人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
3.中介服務費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其他
采用現金和信用卡/借記卡付費的形式,在受托人公司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受托人指定的銀行賬號:;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_開戶銀行: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五條退費條款
1.委托人收到符合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留學申請成功。在雙方都沒有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受托人未能協助委托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獲得任一所約定的留學院校之錄取通知書或留學院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附件一《院校專業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等不一致的,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可以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的%,用來抵扣其已提供服務的必要費用支出,余款應當在年月前以方式退還給委托人。
2.在雙方未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委托人留學申請成功,但因委托人原因造成簽證申請被拒簽的,受托人不退還任何費用。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簽證申請被拒簽的,根據拒簽原因,雙方協商一致受托人須將中介服務費中所含辦理申請簽證服務的費用全部或部分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退還給委托人。
3.在出現本條第2項約定情形時,如委托人已向留學院校繳納費用,受托人協助委托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托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4.本合同簽署后,在雙方未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委托人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委托人尚未提供任何入學申請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2)在本合同簽訂后,委托人已經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但受托人尚未向擬申請留學院校或有關外方提交入學申請或送交委托人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3)受托人已經向擬申請留學院校或有關外方提交入學申請或送交委托人材料,但留學申請尚未成功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4)留學申請成功,但受托人尚未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服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5.出現本條所約定退費情形,委托人可書面通知受托人進行退費,受托人于收到委托人書面通知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予以退還。本合同約定受托人退費范圍僅限于受托人已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向第三方代繳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因雙方中任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退費條款中的第4項約定退費,同時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下列不同違約情形,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遲延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未及時向受托人支付由受托人代為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每遲延一日應向受托人支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 ____的違約金。遲延支付中介服務費超過____日的,受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2)遲延提供材料或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材料,從而導致留學院校申請失敗或被拒簽,委托人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受托人沒有過錯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下列不同違約情形,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并在年月前,協助委托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托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2)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并在年月前,協助委托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托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受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
(3)導致委托人留學院校申請失敗或被拒簽,受托人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并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第九條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委托人(如委托人未滿18周歲建議由委托代理人簽署)及受托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十條通知
除特別書面聲明外,委托人所填寫的《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信息》中載明的住址即為受托人寄送書面文書的通訊地址。受托人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如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聯絡方式無法取得聯系時,受托人向該通訊地址發送的書面文書,即視為受托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委托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執一份,受托人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 __
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受托人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合同簽約地:
附件
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姓名:
在讀/畢業學校:
專業:
畢業時間:
確定申請學校名單
序號申請類型學校名稱(標準)申請專業
1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2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3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4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5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根據申請院校數量可增加表格)
出國留學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的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現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學校公派的身份赴_________國留學,留學項目為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為: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學校的政策規定,為乙方提供的生活費和國際旅費。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的國內工資,校內業績津貼發放辦法由乙方所在單位決定。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回校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工作情況。
第九條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所在國的法律,遵守甲方對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要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星期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定期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為止。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9
基于:
--- 乙方是經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的自費留學合法中介機構【資質證書:教外綜資認字[XX](156)號】;
--- 甲方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確定的符合條件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同時已完成在國內大學的規定課程;甲方計劃前往美國底特律大學(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茲委托乙方提供自費留學服務;
--- 在簽訂協議之前,甲方確認:
1. 乙方已全面明確地介紹甲方委托辦理的國家及學校的性質、費用、入學資格、申請入學方式,以及辦理護照、簽證之程序;
2. 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 委托服務事項:
1.1 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并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1.3 乙方保證底特律大學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向甲方介紹留學簽證的有關規定,并進行簽證前的面談輔導及負責甲方留學生簽證申請的相關工作;
1.4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的權利
2.1.1 按照底特律大學的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留學申請材料及辦理相關必備手續,并通過相關測試;
2.1.2 為甲方申請獲得底特律大學入學許可原件,同時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續簽證服務內容;
2.1.3 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咨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2.2乙方的義務
2.2.1 保證所提供留學項目的真實、合法性;
2.2.2 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2.2.3 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2.2.4 積極、迅速、如實、準確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學申請中與底特律大學的聯系訊息,并針對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 隨時向乙方了解留學申請進程,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3.1.2 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3.2甲方的義務
3.2.1 遵守國家法律和關于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辦理底特律大學申請及學生簽證所需文件和證明,并保證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內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
3.2.3 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3.2.4 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3.2.5 甲方自費出國是以留學為目的,不得做出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行為,在留學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3.2.6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3.2.7 甲方須自行承擔自己因辦理出國留學而引起的誤工、辭職、失業、輟學等責任;
3.2.8 甲乙雙方只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上存在雙方約定的法律關系。甲方的.留學申請若成功,其出國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權益受所去國的法律管轄及中國駐該國使館的保護,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3.2.9 甲方必須將所有收到的美國校方錄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有已交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項目管理費600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項目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咨詢、留學規劃輔導、最新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并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000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4.2退費原則
4.2.1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因個人原因終止辦理時,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則應將底特律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原件退還乙方,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4.2.2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請的同時,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請或自行申請,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執行本協議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4.2.3 如申請人的簽證被拒達三次時(第二次和第三次簽證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簽證費由甲方自理),甲方須將已收到的入學許可原件交還乙方,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服務費退還甲方、并不承擔其他責任或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決定;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5.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學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則有權終止協議,并不予退還甲方所繳的任何費用;
5.3 乙方協助甲方獲得簽證后,如因甲方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學或放棄入學所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乙方不予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同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六、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條款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敗訴方并須承擔裁決費用;
七、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均不承擔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辦理過程的延誤和拒簽責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戰爭、自然災害、簽證政策變化、外交沖突、政局變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行為等;
八、甲方為本協議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證僅用于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則
8.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出國留學合同10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方姓名: 法定監護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地址:
郵編: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協助辦理澳大利亞留學簽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職責:
向乙方客觀介紹澳大利亞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亞大學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向乙方介紹申請澳洲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幫助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簽證申請,指導乙方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負責協助乙方準備使館簽證材料,如需面試,并負責進行使館面試培訓;
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購買赴澳機票等手續,并指導乙方向澳洲院校匯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到相關費用;
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的有關注意事項的培訓和指導;
協助乙方聯系安排抵澳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等事宜;
乙方如未獲得澳洲使館簽證,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合同“退款規定”部分)。
乙方職責: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 提供真實的材料,在辦理各項相關手續時與甲方積極配合:如使館要求面試,應經過甲方培訓后赴使館接受面試;
乙方負責根據本合同書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乙方應根據國家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規定及時辦理護照,并按澳洲使館規定及時將簽證申請材料交給甲方,確保及時去澳洲使館申辦簽證;
4乙方應向校方交納澳洲院校學費押金(依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簽,憑澳洲使/領館的拒簽通知書、交款收據、合同書原件及大使館退還的文件,按本協議退款規定,向甲方辦理退款手續。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費用標準:
整個咨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乙方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后才能開始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于在簽證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材料費、復印費、通訊費、郵寄費、及咨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簽證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學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已經有拒簽史的學生,須多交納額外服務費,(A) 拒簽一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B) 拒簽二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
付款程序:
在簽訂本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咨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收據注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能獲得使館簽證(經過2次努力),則甲方將咨詢服務費中扣除工本費的人民幣 退還乙方;
2、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托簽證申請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隱瞞拒簽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館發現拒簽的;
3)獲得簽證后,沒有如期到申請的澳洲院校報到。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若乙方未能獲得澳洲使館簽證時(經過2次努力),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可按照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順利獲得澳洲使館簽證。
有效期:
本委托簽證申請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的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監護人(簽字):
簽約日期:20xx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20xx 年 月 日
出國留學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協議如下:
1、乙方自費前往_________國留學,期限_________年,從乙方獲準出境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如若屆時乙方逾期不歸,乙方甘愿將向甲方購買的校內_________路_________棟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價返購。
2、為了本協議書的執行,乙方須在簽定本協議書的同時,與甲方簽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請書》和《房屋返售授權委托書》,并辦理公證;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授權、委托本校職工_________作為乙方擔保人,乙方擔保人應配合甲方實施本協議書的.執行。該《房屋返售申請書》和《房屋返售授權委托書》在乙方按期返校時自動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歸,甲方將根據雙方簽定的本協議書及《房屋返售申請書》和《住房返售授權委托書》將上述住房按原價辦理返購手續。
4、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辦理公證后,甲、乙方及乙方擔保人各存_________份,公證單位存__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2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
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赴英國自費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英國院校的綜合情況,結合乙方條件幫助乙方選擇在英國的學校和課程。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留學材料的寫作,按照乙方要求進行修改。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費留學咨詢服務,委托甲方辦理赴英國留學相關材料書寫的有關手續。
2、乙方應根據英國院校及英國駐華使領館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留學所需要的個人資料。
資料包括:
1.在校學生:提供本科在讀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3年或4年的'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等等,推薦信導師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系方式。
2.已經畢業工作:提供原畢業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大學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在工作期間就職單位,擔任職位,完成過任何項目,取得任何成績等等,推薦信導師或雇主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系方式。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服務費用:
□a類: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書寫(一個ps,2個推薦信),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
□b類: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薦信中的某一個或2個文件的書寫,服務費依材料數量而定,人民幣壹仟元一份(¥1000)。
□ps□推薦信1□推薦信2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費。乙方簽訂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務費(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務費為400元),甲方在收到該款項及編寫所需資料后,在7-10天內為乙方進行留學材料的書寫,完成后,甲方將材料的50%交給乙方,如果乙方滿意,乙方將二次服務費付與甲方,甲方將全部材料提交給乙方。
四、退款及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2、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后不滿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滿意,乙方可以申請終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元工本費,其余收取的費用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后滿意,或經甲方修改后滿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額,每份600元,當乙方收到材料100%后視為為甲方已經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終止合同。
3、若乙方自簽約之日起提出終止或退出材料書寫,甲方所收服務費不退。
五、附則:
1、如因戰爭、外交關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據相應款項,收到甲方應退款項之日終止。
3、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給予乙方滿意的解決。
甲方簽字: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如更改聯系方式應提前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第四條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 )。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____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_____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元整(¥____),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
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采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____元整(¥____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學人員)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現學習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丙方: (乙方國內第一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 ;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國內第二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 ;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錄取的留學身份赴 (國家)留學,留學期限為 個月(以甲方錄取通知的留學期限為準)。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申請甲方資助時選定的留學專業和制定的留學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留學資格最終審定,對乙方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國家規定的有關經費資助;
(2)安排乙方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的獎學金資助費。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留學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在國外學習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按國家規定提供);
(3)其它有關費用。
5.上述第三條第4款所述有關資助內容、資助標準及數額,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獎學金生活費由甲方委托中國駐外使(領)館定期撥付。由甲方安排乙方獲得的獎學金資助費,資助期限以獎學金或資助項目的實際期限為準;甲方將敦促經費提供方按規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
6.委托中國駐乙方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管理乙方在國外期間的有關留學事務,依法維護其正當權益。
7.加強與乙方國內推選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留學人員的留學情況通知國內推選單位。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學成回國服務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服務期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國內推選單位同意并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將按違約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不得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
3.保證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有關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未能于十日內及時報到者,應闡明理由;超過一個月未報到者,甲方授權使(領)館不發資助經費,取消其公派留學資格,本人或保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甲方發給乙方的獎學金生活費中已包含國外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出國后應按照留學所在國要求及時購買醫療保險。因未購買醫療保險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學期間與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定期向使(領)館、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留學期間要樹立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自覺維護祖國榮譽,服從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遵守我國和留學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學期間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不因經費資助標準或來源變化而改變,應始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如獲其他獎學金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應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且始終應遵守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等相關義務。
8.留學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留學期滿回國后及時向國內推選單位報到,匯報留學情況。
9.乙方出國前系非在職人員者,學成回國后按照國家有關就業政策和規定以及與國內有關單位的定(意)向協議就業。
第五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甲方的規定交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乙方按期學成回國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時,應向甲方提交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單位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證明》及留學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甲方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的出國留學保證金按甲方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退還本人。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對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擅自提前回國、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身份、改變國籍、從事與留學計劃無關的活動嚴重影響學習、表現極為惡劣、未按規定留學期限回國逾期三個月以上、未完成回國工作兩年服務期等違反甲方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處理:
(1)對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停發其資助費用,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償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費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通知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停發獎學金或資助費,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向甲方償還已領取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已領取全部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三個月(含)以內回國的情況的處理:
(1)對因航班延誤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回國,逾期未超過一個月者,甲方不追究其違約責任。
(2)如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一個月以上(不含)、三個月以內回國,應向甲方支付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的20%的違約金。但根據乙方的申請,經我駐外使(領)館批準,仍由甲方提供回國國際旅費。
3.本條第1、2款中的違約賠償款項,乙方如不按期償付,或償付金額不足,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交存的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違約賠償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第二保證人愿以 (本人固定工資收入或銀行存款)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期間同本協議有效期間。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留學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乙方國內推選單位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注:辦理本《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公證時,請各公證處認真審驗本協議的第一條、第八條及其它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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