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服務協議14篇【實用】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留學服務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留學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故此,甲、乙雙方為明確責任和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留學服務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
2.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院校須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認可;
3.甲方在初審乙方申請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校方申請入學通知;
4.在獲取校方發給乙方的入學通知后,甲方協助乙方準備簽證事宜;
5.甲方協助取得簽證的乙方安排接機、住宿,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與甲方確認行程。否則,因時間原因導致延誤,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出國留學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真實、準確的材料;如乙方未與甲方達成一致,在簽定協議六個月之內未能全部提供簽證所需材料,六個月之后,該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之前所繳納的費用按簽證成功處理;
2.乙方根據及時交納相應費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改動。如乙方堅持要更換學校或專業,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擔;
4.乙方應與甲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乙方收到任何與甲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延誤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責;
5.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翻譯,辦理護照及使館簽證等費用。
第三條 經濟條款
乙方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1.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請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2.乙方在獲取校方通知書時,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費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該所院校學習或中途退學,或乙方違返學校規定被校方開除或違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沒能在所申請的學校完成學業,學費押金不退還。)。
第四條 退費原則
1.如未能取得所申請院校之入學通知,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所交全部費用;
2.如簽證失敗,公司在確認簽證失敗后,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起二周內,甲方憑收據退還乙方所交除學校申請費以外的全部服務費及全部學費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沒有上推薦學校,乙方已交納給甲方的服務費用概不退還,乙方交納的其他費用按照學校規定處理;
4.如涉及退費事宜,甲方僅對其直接收入之款項進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申請中,乙方如提供虛假材料,視為違約,由此而未能達到留學目的,且造成損失及責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2.除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終止協議。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3.如乙方違反學校的規定和所在國的法規造成損失及責任者,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4.如甲方針對留學事宜對乙方有任何欺騙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5.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第六條 特別說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項,應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財務人員并由財務人員當面開具收據或匯至甲方帳戶,凡沒有甲方收據的,甲方概不負責;
2.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甲方不對甲方工作人員出示的宣傳材料,廣告文字等負法律責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學校的款項及相應處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獲得簽證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服務協議 篇2
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
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如更改聯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
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采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整(¥ )。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郵 編: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行:開 戶 行:
帳 號:帳 號: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留學服務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_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商品購銷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商品供銷范圍
乙方為甲方銷售其自產的______________產品或代理、經銷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產品明細)。
第二條商品質量
1.甲方提供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約定的特定標準履行。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提供的有關證件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市級以上的有效期內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衛生許可證、產品注冊商標證明、qs檢驗標志,進口商品需提供相關證明,代理商或經銷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等;對經營煙酒、黃金飾品、音像制品、現代通訊器材、醫藥類等需辦理專業經營許可證,同時乙方也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和企業成立時
時的驗資報告書。
3.對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抽查、檢驗商品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國家檢驗產品的要求負擔。
4.甲方提供銷售的產品包裝應符合標識要求,要有生產廠家的廠名、廠址、注冊商標: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說明書等;對于經營藥品、食品、化妝品、飲料等還要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保鮮期、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
5.甲乙雙方要貫徹信譽至上、顧客第一的原則,乙方對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換、包退,實行商品質量先行負責制。如因商品質量問題給乙方和消費者造成損失,應分清甲乙方的責任,按甲乙方責任的.比重由雙方共同負擔損失。
第三條商品價格及變動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貨價格應公平合理并經雙方議定,供貨價格應包含增值稅、關稅等各種應由甲方繳納的稅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裝形式的包裝費,運送到甲乙雙方合同上約定地點的運費等一切費用。
2.約定的進貨價格應保持穩定,未經雙方事先同意不得變動價格,如果需要變動,雙方需提前一個星期商定,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才可調整。
3.甲方產品供貨價格以后附甲方產品《價格表》為準。
第四條商品交付
1.乙方將不定期地通過電腦自動傳真、臨時的緊急傳真或電話形式向甲方訂貨,乙方電
腦自動傳真系統的記錄以及物流管理部門的催單記錄將如實記錄甲乙雙方的訂貨過程,甲乙雙方同意以上記錄作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關商品交付違約責任的憑證。
2.甲方送貨或委托第三方承運時應隨貨附帶送貨單,并列清乙方的編碼、商品名稱、包裝規格、單品數量,送貨價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貨票據上簽字,作為乙方收到甲方貨物依據,同時也作為甲方與乙方結算貨款憑證之一。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_______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于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甲方提供的保質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絕收貨。
4.甲方應按訂單列明的商品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將商品運至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整齊的堆置于乙方驗收貨物人員指定的棧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壞,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5.甲方收到訂單后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
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甲方延遲交貨,若為正常商品訂單,乙方將按此訂單的凈購貨金額_______‰/日收取違約金,若為促銷品訂單,乙方將按此訂單的凈購貨金額的_______ ‰/日收取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應對該損失予以賠償。
6.乙方的收貨部門人員驗收商品時應對所驗收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仔細的清點,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訂單要求的,可拒絕驗收。如乙方在到貨后的_______小時內無法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訂單不可分批出貨,如需分批出貨,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并重新開立訂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
7.甲方交付商品時應在乙方的訂單上填寫交付數量。如果實際交付的數量大于填寫的交付數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實行驗貨抽樣點收制度,甲方實際交付的數量小于填寫的數量,甲方應在兩日內補交缺少的數量,否則乙方可在付貨款中扣除少交數量的部分貨款。
8.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訂單按時,按量,按質送貨至指定地點,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貨,經乙方和甲方協商后,乙方可另選物流商代為送貨,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
保留終止合約,停止往來及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商品退換
1.乙方將不定期地通過電腦自動傳真、臨時的緊急傳真或電話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及換貨要求,雙方約定不能退貨或換貨的商品除外。乙方電腦自動傳真系統的記錄以及物流管理部門的核實記錄將如實記錄甲乙雙方的退貨及換貨過程,甲乙雙方同意以上記錄作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關退貨換貨違約貢任的憑據。
2.當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貨單時,應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內領回該退貨商品,若逾期未領,乙方有權終止向甲方支付該批商品的價款,并有權自行處理該批商品,所發生的倉儲、保管、運輸等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3.當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換貨單時,應即時至乙方辦理換貨手續,若于收到通知日內未處理者,乙方有權終止向甲方支付該批商品的價款并辦理退貨,所發生的倉儲、保管、運輸等費用由方負責承擔,乙方在換貨時應保證商品的質量,商品的原貌特征與驗收貨物相同時甲方才可以換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換貨。
4.對于甲方提供給乙方銷售的商品,如過季、滯銷,商品違反(或可能違反)中國產品質量、技術及安全規定或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商品,乙方有權進行退貨,其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退貨時應保
證商品質量,商品的原貌特征完好甲方才可以退貨,否則甲方著權拒絕退貨。
留學服務協議 篇4
甲方:甲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國家準予自費出國留學人員。乙方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審核批準,具有從事自費出國留學代理合法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赴(國別)自費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確認,對于本合同的
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并予以共同遵守。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所列院校聯系,代為甲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并以甲方的名義與其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簽證手續。
2.甲方委托乙方協助申請下列院校及專業(名稱用原文填寫):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3.甲方協助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全部材料。在申辦過程中,如有關方面政策發生變動,甲方需補充材料時,甲方協助乙方在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提供留學高校或使領館所需材料。如因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所有費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甲方自負。
5.甲方在申請前往國簽證以前,應按政府有關規定,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妥個人因私護照。如前往國使領館規定須面簽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但乙方應陪同協助;如前往國使領館規定無須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根據其掌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介紹其前往國家留學和簽證的相關信息,并不作虛假陳述。提供具有專業水平的咨詢建議。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其入學申請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學校入學申請所需文件清單,并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申請材料,代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收到本合同中所列任何一所學校入學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或無條件錄取)為準。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其簽證申請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前往國
簽證為準。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甲方申請入學和簽證目的之外,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辦理。
6.如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應甲方申請,乙方可為甲方再次申請同國簽證,不另行收取任何服務費用;也可要求乙方退還所收取的所有費用。
三、繳費規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預付入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及申辦簽證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方式選擇:
1)□現金;或
2)□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建國路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
3)□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國際大廈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
4)□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北京國貿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______
5)□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北京建國門外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______
6)□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長安街支行,開戶銀行代碼:____________
2.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及完整的入學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甲方自行承擔其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住宿費等)。
上述費用可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或在乙方指導下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要求的為準或由乙方代為交納。如需委托乙方代為交納,則此款項及相應銀行手續費須由甲方預先交付給乙方。
四、退費規定:
1、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自行提出終止申請,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所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2、下列情況乙方須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1)如甲方未被本合同所列的任何一所學校錄取,在收到校方書面通知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甲方的所有費用退還給甲方。
2)甲方被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一所學校錄取后即進入申辦簽證階段,如簽證申請被拒,則甲方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將已到的甲方的所有費用退還給甲方。
在上述1)、2)項發生時,乙方可協助甲方按校方退費規定索還甲方已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定和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違約方仍應向無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4.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六、終止條款:
1.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乙方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內,甲方仍無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2.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甲方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內,乙方仍無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3.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如甲方未滿18周歲由甲方法定代理人簽署)及乙方簽字蓋章(合同專用章)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和第3項所述服務成功或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件,甲方收到應退款之日本合同終止。
2.如本合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為準。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代表:(簽字)
經辦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留學服務協議 篇5
合同編號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中介服務范圍
經雙方協商,委托人可在以下范圍內選擇服務項目,委托受托人提供自費留學中介服務:
□向委托人提供中國國家留學政策咨詢、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留學政策、院校、院系、專業及收費等信息,并為委托人確定留學方案提供相應的咨詢及建議;
□向委托人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并提供申請文書的準備、修改等服務;
□指導或代理委托人向確定的留學院校提出留學申請并提交、補充相關資料;
□根據委托人的委托,代為與申請留學院校聯系、協調,代為辦理入學、簽證申請等手續;
□為委托人提供申請留學院校組織的面試指導以及申請國家使(領)館面簽指導;
除委托人選擇的以上服務項目之外,雙方還確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務項目:
第二條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參考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和咨詢、建議,決定申請留學的國家、院校中英文名稱、留學層次、就讀專業或專業方向,確定留學方案并簽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2.有權選擇自行繳納院校申請注冊費、材料寄送費、簽證等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3.填寫受托人制定的《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信息表》,并向受托人提供留學申請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應于合同簽署后日內提供,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實、有效;
4.配合受托人及時完成申請準備及向申請學留學院校提交申請、寄送資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國家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入學標準發生變化,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按照留學院校要求,如期繳納學費等有關費用;
6.按期辦理護照及簽證;
7.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
8.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受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要求委托人及時提供辦理委托服務所需信息、文件、資料及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留學服務行業規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
4.向委托人提供的留學信息,應真實、準確,如遇前往國家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入學標準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委托人補充相應材料;
5.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留學服務事項并向委托人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7.對委托人提供的個人信息及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及保密義務;
8.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費用
1.雙方協商確定,委托人申請的留學院校在本合同附件一《院校及專業確認表》范圍以內,中介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委托人申請的留學院校超出《院校及專業確認表》范圍,每增加一所學校,委托人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
2.中介服務費支付期限
□一次性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日內,需繳納受托人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項開始為委托人提供服務。
□分期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日內,向受托人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項后開始為委托人提供服務。
委托人在收到符合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日內,向受托人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
3.中介服務費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其他
采用現金和信用卡/借記卡付費的形式,在受托人公司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受托人指定的銀行賬號:;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_開戶銀行: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五條退費條款
1.委托人收到符合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留學申請成功。在雙方都沒有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受托人未能協助委托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獲得任一所約定的留學院校之錄取通知書或留學院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附件一《院校專業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等不一致的,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可以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的%,用來抵扣其已提供服務的必要費用支出,余款應當在年月前以方式退還給委托人。
2.在雙方未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委托人留學申請成功,但因委托人原因造成簽證申請被拒簽的,受托人不退還任何費用。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簽證申請被拒簽的,根據拒簽原因,雙方協商一致受托人須將中介服務費中所含辦理申請簽證服務的費用全部或部分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退還給委托人。
3.在出現本條第2項約定情形時,如委托人已向留學院校繳納費用,受托人協助委托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托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4.本合同簽署后,在雙方未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委托人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委托人尚未提供任何入學申請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2)在本合同簽訂后,委托人已經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但受托人尚未向擬申請留學院校或有關外方提交入學申請或送交委托人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3)受托人已經向擬申請留學院校或有關外方提交入學申請或送交委托人材料,但留學申請尚未成功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4)留學申請成功,但受托人尚未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服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后,余額退還委托人,本合同終止。
5.出現本條所約定退費情形,委托人可書面通知受托人進行退費,受托人于收到委托人書面通知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予以退還。本合同約定受托人退費范圍僅限于受托人已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向第三方代繳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因雙方中任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退費條款中的第4項約定退費,同時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下列不同違約情形,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遲延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未及時向受托人支付由受托人代為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每遲延一日應向受托人支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 ____的違約金。遲延支付中介服務費超過____日的,受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2)遲延提供材料或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材料,從而導致留學院校申請失敗或被拒簽,委托人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受托人沒有過錯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下列不同違約情形,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并在年月前,協助委托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托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2)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并在年月前,協助委托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托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受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
(3)導致委托人留學院校申請失敗或被拒簽,受托人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并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第九條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委托人(如委托人未滿18周歲建議由委托代理人簽署)及受托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十條通知
除特別書面聲明外,委托人所填寫的《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信息》中載明的住址即為受托人寄送書面文書的通訊地址。受托人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如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聯絡方式無法取得聯系時,受托人向該通訊地址發送的書面文書,即視為受托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委托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執一份,受托人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 __
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受托人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合同簽約地:
附件
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姓名:
在讀/畢業學校:
專業:
畢業時間:
確定申請學校名單
序號申請類型學校名稱(標準)申請專業
1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2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3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4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5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根據申請院校數量可增加表格)
留學服務協議 篇6
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___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美國20(___)年___季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委托人協議申請學校名單、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以《補充協議申請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為準。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包括代辦入學申請服務費、代辦簽證服務費。
1、在簽定此合同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一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一(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前十)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叁萬伍仟元整(¥35,000.00元);
第二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二(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第十一到第三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貳萬叁仟元整(¥23,000.00元);
第三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三(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第三十一到第六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
第四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四(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六十一名到一百二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元)。
備注:
(1)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獎學金申請成功,委托人按照各所學校提供的獎學金中的最高數額,將此獎學金第一年的20%支付給受托人作為第三筆獎學金提成中介服務費。
(2)如學校申請數量超過8所,每多增加一所學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筆服務費增加壹仟元整(¥1000.00元)以此類推,每多申請一個專業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筆服務費增加叁仟元整(¥3,000.00元)。
2、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委托人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于簽證前,將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用交納給受托人。
3、第三筆獎學金加收中介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委托人應于交納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用時,一并將第三筆獎學金加收中介服務費交納給受托人。
4、如果委托人已繳清第二筆和第三筆服務費后,又獲得更高檔次排名的學校錄取或更高數額的獎學金,委托人應按照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收費標準補齊費用。
第四條:其他費用(以下費用根據委托人申請學校的不同情況和要求,應由委托人及時向受托人另行支付):
1、申請學校要求寄送官方語言考試成績(簡稱“送分”,包括toefl、gre、gmat、ielts、sat、act、lsat、tse等)費用及相關手續費。
2、向國外院校寄送材料時所需的國際快遞費
3、美國大使館簽證費、國土安全局的管理費及預約電話卡費。
4、學校申請費、學校或使館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
5、學費押金、住宿押金或其它學校要求繳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所選申請院校的具體要求交納,并由委托人按照申請院校的退費規定向申請院校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
第五條: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服務費、簽證費、學費等可以按照以下付款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所帶來的不利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擔)。
□以現金方式交至受托人財務部;
□按照以下信息核對無誤后匯款至受托人開戶賬號:
a.開戶名稱:
b.開戶銀行:
c.開戶賬號:
二、受托人義務
___第六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博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七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其中包括:resume、personal statement、essays、recommendation letters。
2.受托人協助委托人申請學校獎學金。獎學金為學校以各種形式發放的不需要學生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fellow ship、scholar ship、teachingassistant ship、researchassistant ship、graduateassistan tship、減免學費等。
3.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4.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手續。
5.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申請入學當年開學日期前取得至少一所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退回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6.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7.如因委托人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學要求,院校可能會給委托人發放“有條件錄取通知書”。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同樣視為正式錄取通知書。在委托人達到校方要求的入學要求后,委托人可向學校申請換發“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第八條:受托人提醒:在委托人未獲得最終簽證前,請勿辦理離職、退學等重大變更。若委托人采取上述個人行為,由此產生的任何問題,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對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十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的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的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二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間,委托人應按照受托人要求積極配合受托人工作,及時提交、簽署相關文件材料、表格及確認單,如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相關文件之日起三日內未予確認,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的,視為委托人已確認。
第十五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六條:未經受托人允許,委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申請資料帶出受托人公司工作地點,不得私自聯系所申請的學校及校方人員。委托人不得將受托人在服務過程中制作的任何資訊手冊、數據統計信息、文字材料、文件策劃、方案、設計等一切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外泄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保證本合同載明的委托人聯系信息準確、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受托人,以確保受托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及時聯系到委托人。如受托人根據本合同中委托人所提供的聯系方式不能及時聯系到委托人(如聯系方式變更、手機關機、不接聽、委托人未及時查閱及回復受托人電子郵件等),由此而造成的申請延誤和失敗,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委托人授權受托人為其注冊專用電子郵件并指定聯系地址,委托人不得擅自與學校聯系并更改聯系地址、電子郵件及郵箱密碼等。如因委托人擅自更改電子郵件或密碼以及聯系地址而導致受托人不能及時使用,由此而造成的申請延誤和失敗,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可自行終止本合同,并不退還任何費用,同時追加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條:委托人須及時辦理信用卡,以便于網上申請及相關成績送分費用支付等。若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信用卡,須在使用前預先向受托人支付相應費用并須另行支付同等費用的5%作為手續費。
第二十一條:受托人有權以委托人名義給申請學校發送或回復信函(包括但不限于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采取其他方式以委托人名義進行聯系,有權拆閱并處理委托人申請過程中涉及的信函。
四、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獲得任意一所選定申請院校錄取通知書后,即視為學校申請成功;如委托人需要延期該錄取通知書,在經相關部門確認可以延期的前提下,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按照校方及使(領)館的規定辦理延期手續,不再增加額外的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受托人未能在申請入學當年開學之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承擔退費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委托人提出繼續履行要求后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二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與受托人簽訂合同,受托人扣除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2.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并有權利要求委托人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支付相應的第二筆和第三筆(如果申請到獎學金的話)服務費。
3.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錄取申請成功,但最終簽證失敗(在開學時間允許的范圍內至少簽證三次),委托人如果要求終止合同的,受托人將退還委托人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4.如受托人未能協助委托人成功獲得美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委托人需要繼續履行合同,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受托人應按照本合同收費標準協助委托人繼續申請赴美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最多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額外加收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元)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九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___第三十一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___第一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___第三十二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九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三十三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月日______簽字日期:___年月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
《補充協議申請及院校專業確認表》
注:此表作為合同的補充內容,除簽名和日期外,所有信息請用中英文填寫準確,備注地方可以用中文。
學校1/school1:
專業/major:
學校2/school2:
專業/major:
學校3/school3:
專業/major:
學校4/school4:
專業/major:
學校5/school5:
專業/major:
學校6/school6:
專業/major:
學校7/school7:
專業/major:
學校8/school8:
專業/major:
咨詢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戶確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學服務協議 篇7
合同編號: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受托人: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加入陽光留學服務體系,在全國陽光留學綜合服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開展陽光留學中介服務(以下簡稱“陽光留學”),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專業,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陽光留學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陽光留學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為。
二、陽光留學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陽光留學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陽光留學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陽光留學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陽光留學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陽光留學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陽光留學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陽光留學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陽光留學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陽光留學應當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陽光留學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陽光留學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陽光留學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陽光留學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如陽光留學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陽光留學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票。
陽光留學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如陽光留學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陽光留學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陽光留學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陽光留學在委托人需要的情況下提供留學職業生涯規劃。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陽光留學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按陽光留學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陽光留學。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陽光留學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陽光留學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陽光留學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陽光留學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陽光留學,陽光留學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陽光留學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陽光留學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委托人已向陽光留學提供入學申請材料,陽光留學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陽光留學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陽光留學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陽光留學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委托人未委托陽光留學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陽光留學、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年月簽字日期:簽字地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
留學服務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如更改聯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 □現金 □信用卡/借記卡 □匯款
采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整(¥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申請新增院校的入學手續。
二、其他服務費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以外的下列服務,甲方須在中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費用:
1、甲方獲取簽證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乙方可為甲方聯系,服務費標準為 ,涉及的第三方費用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為甲方辦理 次錄取通知書延期申請,服務費標準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學申請時,則視為加申學校,延期結果由申請院校決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退款條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辦理退費(乙方退費范圍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中約定并實際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咨詢費、其他服務費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繳納的'費用)
1、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獲得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院校專業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2、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請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甲方再一次申請同國簽證,涉及第三方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再次申請成功的,不退費;再次申請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況發生時,乙方須協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還甲方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具體退費金額以學校政策為準。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該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學申請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乙方為甲方提供簽證方案設計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獲得簽證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約定的所有義務,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8、其它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甲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按本合同第五條相關退款條款執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乙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全部退還,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涉及第三方費用返還的,則以第三方的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對甲方無法向第三方主張返還的費用承擔責任。
4、如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款時,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請后的 日內向甲方退還相應款項,如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時退款,屬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定或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書雙方簽訂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郵寄合同匯款客戶,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其裁決結果對本合同具有最終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院校專業確認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_): 乙方代表簽字(蓋_):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甲方代表簽字(蓋_): 乙方代表簽字(蓋_):
日期: 日期:
留學服務協議 篇9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方姓名: 法定監護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地址:
郵編: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協助辦理澳大利亞留學簽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職責:
向乙方客觀介紹澳大利亞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亞大學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向乙方介紹申請澳洲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幫助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簽證申請,指導乙方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負責協助乙方準備使館簽證材料,如需面試,并負責進行使館面試培訓;
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購買赴澳機票等手續,并指導乙方向澳洲院校匯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到相關費用;
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的有關注意事項的培訓和指導;
協助乙方聯系安排抵澳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等事宜;
乙方如未獲得澳洲使館簽證,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合同“退款規定”部分)。
乙方職責: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 提供真實的材料,在辦理各項相關手續時與甲方積極配合:如使館要求面試,應經過甲方培訓后赴使館接受面試;
乙方負責根據本合同書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乙方應根據國家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規定及時辦理護照,并按澳洲使館規定及時將簽證申請材料交給甲方,確保及時去澳洲使館申辦簽證;
4乙方應向校方交納澳洲院校學費押金(依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簽,憑澳洲使/領館的拒簽通知書、交款收據、合同書原件及大使館退還的文件,按本協議退款規定,向甲方辦理退款手續。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費用標準:
整個咨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乙方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后才能開始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于在簽證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材料費、復印費、通訊費、郵寄費、及咨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簽證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學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已經有拒簽史的學生,須多交納額外服務費,(A) 拒簽一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B) 拒簽二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
付款程序:
在簽訂本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咨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收據注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能獲得使館簽證(經過2次努力),則甲方將咨詢服務費中扣除工本費的人民幣 退還乙方;
2、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托簽證申請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隱瞞拒簽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館發現拒簽的;
3)獲得簽證后,沒有如期到申請的澳洲院校報到。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若乙方未能獲得澳洲使館簽證時(經過2次努力),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可按照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順利獲得澳洲使館簽證。
有效期:
本委托簽證申請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的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監護人(簽字):
簽約日期:20xx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20xx 年 月 日
留學服務協議 篇10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國留學服務有限公司
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英國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分別為1.____2.____3.____)留學,就讀______專業碩士學位,該學歷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承認。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x萬x仟元整(x元),其中包括申請入學、辦理簽證以及與其相關的中介服務等費用。支付方式為:
1、本協議生效的同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元整(x元)。
2、委托人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的同時,向受托人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元整(x元)。
二、受托人義務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就讀所在國碩士學位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托人必須于十五日內,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圓整(x元)。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___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委托人獲取簽證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本協議以外的服務,受托人可免費為委托人聯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其他
1.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
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萬x仟整(x元),并在___年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x%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x仟圓整(x元)。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
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托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二十條如非受托人原因而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憑使領館拒簽信原件,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經委托人同意,也可1、由受托人為委托人再次申請同國簽證不另行收取服務費;或2、由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國的留學申請服務(服務內容同本協議),受托人已收費用用以充抵該服務應收費用(按第三國的服務費標準,多退少補)。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受托人應退還給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和應支付的違約金,應于退還和支付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退還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六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七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留學服務協議 篇11
甲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方:劉,身份證號:*946.
委托代理人:曹,身份證號:*2249.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糾紛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3,350 元整(大寫:叁仟叁佰伍拾元),此費用包括公證費1,900元、雅思報名費1,450元。
第二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 乙方代理人曹系乙方劉母親,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之間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或作如下表述)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及當事人隱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留學服務協議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_______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注: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幾個學校專業或大類別專業)
第二條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務費不包括護照費、公證費、使領館文件認證費,簽證費和機票款等費用。
其中人民幣_______元系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幣_______元系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需交納額外申請院校的通訊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____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約定,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有關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費用的退費規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請的國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機構的書面通知為準。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其獲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預)錄取通知書,即視為受托人已履行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的義務。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詳見附表)交與受托人,并應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任何一筆款項。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 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因個人原因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留學申請所需資料或未能辦妥護照或未能通過相關的體檢而導致留學申請無法繼續或拒簽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簽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續,并書面(正本)要求送簽而被拒簽的,受托人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托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信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6.受托人在獲得前往國簽證預評估或正式簽證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二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2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付款:
受托人:
公司注冊號碼:
注冊國家: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稱,(院校中文名稱)留學.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當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 元,或者是等值 新元。如果在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學,需繳納委托人40%的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受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學校報名
2替委托人申請學生簽證
3幫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來新加坡的時候接飛機
5幫助委托人熟悉學校環境
6幫助委托人辦理銀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義務
第五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六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3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七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第八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3.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九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應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務費,并協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四條受托人未能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銷毀。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十九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院校中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校外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_專業或專業方向,并愿/否( )接受上述院校其他專業調劑,就讀___________________(請選擇:高中、語言、預科、職業教育、大專文憑、學士學位、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填寫)課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戶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申請簽證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基本情況,入學要求等留學相關信息,同時應揭示這些信息的階段性和有限性,并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了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托的留學申請在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內容與乙方申請的院系或專業或專業方向有異),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甲方發生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上海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6、根據各國使(領)館的要求,可以由甲方負責送簽證申請材料的,甲方收到乙方符合簽證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后,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使(領)館關于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中介服務內容。
8、對乙方交付的中介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特別告知》第六條第4項規定,開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
9、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1、 確認本合同委托事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中介服務費。
2、 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六條第3項規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的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未能獲得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或者已獲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校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 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人民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
2、 乙方應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____種方式向甲方繳付上述款項:
第一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全部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向甲方繳付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3、 中介服務費繳費方式為現金或銀行匯款,如乙方采用銀行匯款方式,甲方的開戶銀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等)。上述費用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費規定
1. 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2、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前往國家使(領)館拒簽(本合同第五條第4項第(3)--(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后,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全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校方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簽發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扣除6%,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甲方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扣除8%,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了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 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于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簽證要求辦妥簽證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并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簽而被拒簽;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簽;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簽;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已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簽)或入境批準文件后,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或拒絕入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等費用的;
(7)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的情況。
5、甲方應按上述退費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后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退費事宜,由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收費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1、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入境批文件后,即視為甲方已完成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甲方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內,乙方仍無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終止。
3、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1、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已仔細閱讀,并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一、生效條款
1、 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周歲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協助辦理____國____大學入學申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向乙方客觀介紹____國的教育制度、院校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
2.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入學申請,指導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相關手續;
3.提供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并及時通報委托人,入學申請的進展情況;
4.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等手續;
5.協助乙方聯系安排抵____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如未獲得_____國大學錄取通知書,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協議“退款規定”部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赴_____國學習真實的各項申辦材料;
2.必須如實向甲方的咨詢員反映本人和家庭情況,并提供真實的申請材料;
3.乙方負責根據本協議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三、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1.費用標準:
(1)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元、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乙方在簽約同時先交納學校申請費和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后才能開始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正式入學通知到達后,乙方應在____天之內向甲方交納____國學校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超過____天則表明申請人單方終止該協議;
(3)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于在入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學校申請費、通訊費、郵寄費、及咨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英語考試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2.付款程序:
(1)在簽訂本服務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元和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甲方將對乙方情況進行評估,以確定可申請的專業;
(2)乙方收到_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的同時,向甲方繳納_____國學校的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
四、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發票/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發票/收據注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則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學校申請費恕不退還;
2.甲方已經為乙方申請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但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交納的人民幣____元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如期到達所申請的____國院校,并經該____國院校確認乙方已交學費注冊,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4.乙方未獲得____國簽證,乙方憑____國使館的拒簽信,將錄取通知書原件退還給甲方,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5.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托咨詢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不能如期到申請的_____國大學注冊報到;
(3)提供虛假的申請材料被發現。
五、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1.若乙方未能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2.若乙方未能獲得____國簽證,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3.在乙方獲得入學通知書并獲得____國使館簽證,到達____國院校報到并交納完第一年學費后,本合同規定的委托咨詢服務各項事業已結束,本合同即自動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第四條第3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六、有效期
本委托咨詢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七、合同保管
本委托咨詢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監護人(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5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1、委托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3、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義務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三、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四、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五、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六、委托人義務
1、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3、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七、違約責任
1、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并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4、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6、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7、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托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八、不可抗力條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3、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終止條款
1、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3、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托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留學服務協議 篇1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詢服務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與咨詢服務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咨詢服務人接受申請人的要求提供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申請人申請赴_________(國家),就讀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留學層次___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等)。
注:申請學校名稱及數量以補充合同方式約定
第二條咨詢服務人向申請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學校的咨詢、協助辦理入學申請手續等相關服務。
第三條申請人向咨詢服務人繳付出國留學相關服務費,在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中申請人所繳費用均為留學服務費的構成。
1.申請人選擇以下方式支付留學服務費用:
方式1:簽約時一次性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方式2:簽約時先行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簽訂學校確認補充合同時,支付相應服務費。
2.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的,按繳費標準最高的國家收費,不按國家累加收費。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與碩士學位的,按申請博士學位的標準繳費。
4.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及以下學歷層次的,按申請的學校綜合排名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5.咨詢服務人幫助申請人獲得所申請學校提供的獎學金的,申請人應當在獲取獎學金確認文件后十個工作日內,向咨詢服務人繳付第一學年獎學金的15%。
6.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院校申請數超過咨詢服務人合同內規定學校數量及標準的,按增加學校的層次和數量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二、咨詢服務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咨詢服務人承諾向申請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留學層次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咨詢服務人應當告知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咨詢服務人指導和協助申請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咨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咨詢服務人指導或協助申請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咨詢服務人對申請人要求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未能拿到錄取通知書,按以下方式處理:
方式1:申請人可自動免費獲得下一期的申請服務。
方式2:咨詢服務人按以下情況退費:
(1)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碩士及碩士以下的,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90%。
(2)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博士學位的,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50%。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但取得碩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的,咨詢服務人在扣除相應的.碩士申請服務費后,應當向申請人退回其余申請服務費的70%;如均未能取得錄取通知書,則按上述第(2)款辦理。
5.申請人的最終院校錄取結果與申請人繳費標準不匹配,咨詢服務人應當根據下述約定退還相應的申請服務費:
(1)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咨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的服務費后,退還其余申請服務費。
(2)申請人按申請學校排名增加申請服務費,咨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院校的服務費后,退還其余申請服務費。
6.咨詢服務人應當及時向申請人報告辦理申請入學的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咨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申請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咨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向申請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咨詢服務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進行面試輔導培訓。
第七條其他
1.如咨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相關服務費中標明。
2.咨詢服務人收取申請人的相關服務費,應當為申請人開具有效發票。
3.咨詢服務人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申請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咨詢服務人代申請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咨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咨詢服務人對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申請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請人義務
第八條申請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申請人向咨詢服務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申請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咨詢服務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與咨詢服務人,或按咨詢服務人員指導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申請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試,申請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服務人和申請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咨詢服務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退還相關服務費。
第十五條咨詢服務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請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相關服務費外,還應按相關服務費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申請人。
第十六條咨詢服務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申請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咨詢服務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詢服務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申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九條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申請人簽約后,咨詢服務人已按留學要求進行咨詢、協辦項目進行部分咨詢服務,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務進展,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1)咨詢服務人已開展申請人評估指導、留學全程策劃、背景提升指導、語言考試指導服務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1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2)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項服務外,已進行申請人個人簡歷指導、修改、寫作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2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3)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套磁服務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3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4)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3)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推薦信以及個人陳述寫作、修改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8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2.咨詢服務人已向申請人意向學校送交了申請人入學申請材料,申請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90%,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3.申請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無論是否開展簽證工作,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詢服務人不退還咨詢服務費。
4.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致使無法達到申請條件放棄申請或無法繼續申請的,依上述第十九條的第1,2項辦理。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條如申請人未要求咨詢服務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咨詢服務人、咨詢服務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與咨詢服務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詢服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移民留學服務中心
雙方就合作開展有關到______技術移民/留學業務,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的職責
負責向甲方提供由澳洲政府批準的有關營業執照,移民代理執照等文件;
負責向甲方提供______國情,移民政策與法規的詳細資料;
向甲方業務人員提供專業培訓,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____________定居政策變化的最新信息;負責回復甲方提出的與業務有關的咨詢;
負責終審與鑒定定居申請人(以下簡稱“客戶”)的申請資格;
負責指導客戶準備各種必要的申請材料;
負責代理客戶與____________政府移民部門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聯系,包括代客戶提交評估申請,遞交簽證申請等;
負責定期將定居申請人的申請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甲方合作者;
當客戶獲得簽證后,為客戶提供有償的后續服務,如接機,安排住處等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
作為乙方在中國的代理,開展有關___________的定居代理服務;
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業務推廣手段(包括廣告宣傳),進行業務推廣活動;
組織“定居報告會”,由乙方負責派專家赴會,向客戶講解有關國家的定居法律政策;
提供長期固定辦公地點及配備專職業務人員;由專職業務人員負責接待客戶,并對客戶的申請進行初步評估;將初步評估結果迅速轉達乙方,以便由乙方對客戶申請盡快作出最終評估;
在乙方確定受理客戶申請后,與客戶簽署代理合同,并負責向客戶收取所規定的各項申請費用;
將客戶準備的各種材料,及時遞交乙方;
將客戶提供的各種前期必須支付的申請費用,及時支付給乙方;
負責監管客戶所交的服務費用;
如果客戶申請成功,及時負責將屬于乙方的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或由乙方指定人員前來提取;
如果客戶申請失敗,負責按與客戶簽署的'合同規定將款項及時退還客戶。
三、業務收費標準,雙方收益分配原則及其付款方式
職業評估費:所有客戶的文憑,專業證書和工作經驗需經____________移民部指定的有關專業機構進行鑒定評估。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評估費,從___________美元到_________美元不等。預收_________美元押金,多退少補(如配偶也需評估則收__________美元押金)。此費用應如數繳納給有關鑒定評估機構。甲方需將客戶的評估材料及評估費押金一并如數支付乙方。如客戶評估失敗按實扣評估費并扣__________美元服務費;
簽證審理費:__________美元。此項費用是____________政府移民部審理客戶定居申請的費用,故此項費用需如數繳納給有關國家的移民部;甲方需將客戶簽證材料和簽證費用一并支付給乙方,即使客戶申請失敗,此項費用也不返還給客戶;
服務費,技術移民__________美元。此項費用為甲方與乙方共同業務收益,并按以下的比例進行分配:甲方得__________美元,乙方得__________美元。如非客戶個人原因申請失敗,退__________美元,扣__________美元,甲方得______美元,乙方得______美元。如因客戶中途中止申請,或提供虛假材料,被移民局查出,或不能提供應該提供的材料(如護照、無刑事犯罪公證、存款證明、合格的體檢表等),或因其他各種原因不能成行,所收費用不退。以上費用在客戶獲得簽證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四、甲方如不按規定(附操作程序)收取客戶費用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辦理公證、護照、體檢、機票費用由客戶自理。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有效期兩年。如雙方無異議可以延長____年。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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