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計劃接收校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校外推免生”)約400名,現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條件
(一)申請人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德、智、體全面發展,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三)申請人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茅;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好的專業能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
(四)申請人參加國家英語四級水平考試的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按照我校外國語學院有關要求執行)。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校外推免生,若能獲得推薦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經不少于1名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推薦信格式見附表),該條件可適當放寬。
(五)申請人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
二、接收專業
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專業為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兩個專業學位招生專業以外的其他招生專業。具體專業詳見《蘭州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接收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含我校提前預錄取的校外推免生,以下簡稱“校外預錄推免生”)于2012年9月17日-10月15日期間,登陸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進入“蘭州大學校外推免生網上申請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網上要求和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二)審核
我校招生學院對申請人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查,并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推免生申請系統對申請人回復是否同意復試。
(三)復試
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復試的申請人,由招生學院組織復試、體檢(校外預錄推免生已完成復試、體檢的不再組織)。具體復試時間、復試內容、辦法、程序由招生學院確定后通知申請人。
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審批情況對不同申請人分別組織復試。
申請人(不含已完成復試、體檢的校外預錄推免生)參加復試時,請攜帶以下材料:
1.申請人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蓋章的《蘭州大學2013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原件)。
3.英語水平考試證書或成績單(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申請人若有專業四級及以上考試通過證明或成績單,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4.《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有關學術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或獲獎證書或申請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擬錄取
接收學院(或研究院)依據申請人(不含預錄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及體檢結果,提出擬錄名單。
被我校預錄取的校外推免生,在獲得推薦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后,下載、打印《蘭州大學2013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到推薦院校有關部門(一般為教務處,下同)辦理推薦免試簽字蓋章手續,并將推薦院校有關部門蓋章的《蘭州大學2013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原件寄至我校有關招生學院,由招生學院為其辦理擬錄取手續。
所有擬錄取校外推免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網上進行公示,并由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辦理《蘭州大學2013年校外推免生接收函》。
(五)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
1.收到我校《蘭州大學2013年校外推免生接收函》的校外推免生,到所在學校有關部門辦理推薦免試報名手續,于教育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并按規定進行報名現場確認。
2.報名現場確認結束后十天內,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申請人所在院校有關部門提供、省級招辦簽章)寄(送)到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送)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
四、獎勵政策
(一)來源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非在職培養的學術型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來源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非在職培養的專業學位推免生,第一學年優先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二)來源于校外“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專業學位),在錄取當年報到入學的,由學校為其提供一次性獎學金3000元。
(三)來源于校外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非“985工程”院校的相應專業畢業推免生(含專業學位),在其錄取當年報到入學的,由學校為其提供一次性獎學金1500元。
(四)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等和二等兩個等級,不區分學術型和專業學位。一等學業獎學金資助研究生全額學費,二等學業獎學金資助研究生50%的學費。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確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若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報名、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我校確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未經我校同意,不得辦理出國手續,不得通過“雙向選擇”進行就業,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統一考試。
(三)我校確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