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工作,選拔具有培養潛質的優秀美術人才,特制定本辦法。
一、推免工作意義:
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制度,是我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激勵廣大在校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的有效措施。做好這項工作對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推動高等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推免工作組織機構:
1、學院招生委員會;
2、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院領導、教務處、學工部、招辦、紀檢組成);
3、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由各專業院、系領導及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公正、廉潔的教師代表組成)。
三、推免計劃分配原則:
根據教育部當年批準的計劃數,按照各專業學院當年本科畢業生總人數的相應比例等額推薦。
四、申請推免生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招生計劃錄取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
3、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專業,只限于被推薦人所在專業院、系,不得跨院、系推薦。
五、推免工作程序:
1、各專業院、系必須嚴格依照《中央美術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選拔標準》確定推薦學生名單,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以供學院招生委員會審定;
2、各專業院、系須向學院招生委員會提供下列材料:
(1)由推薦學生填寫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一式二份;
(2)推薦學生名單及學生專業方向的選擇;
(3)推薦學生在校期間的各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4)推薦學生在校期間綜合表現鑒定及各種獲獎證明;
3、學院招生委員會對被推薦學生進行全面考核,最終確定免試學生名單;
4、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體成員在確定的推免學生名單上簽字,名單一式二份,一份留招生辦公室存檔,一份留紀委備案;
5、已確定的推免學生名單由學院招生辦公室通知相關學院、系并在校內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其它:
1、各專業院、系推薦時不考慮學生報考院校及專業意向。
2、各專業院須對其接收的已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進行復試(面試),面試小組至少要由三名指導教師組成,面試成績為100分制,低于60分取消其推免資格。
3、已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備案。
4、未經公示的推免生資格無效。
5、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6、為確保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實保證推薦免試學生的質量,推薦工作要嚴格標準,堅持原則,嚴肅紀律,杜絕不正之風。
7、此項工作全過程須在紀委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