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稅法一》專項試題及答案2016
一、計算題

1、某油田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原油開采、提煉生產業務,在開采原油過程中,開采天然氣,2012年7、8月發生下列業務:
7月份:(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采的原油2400噸,不含稅銷售額1320000元,合同規定,貨款分兩個月支付,本月支付80%,其余貨款于8月15日前支付。由于購貨方資金緊張,7月支付貨款800000元。(2)采用預收貨款方式向甲企業銷售原油2000噸,不含稅銷售額1200000元,當月收取20%定金,不含稅金額為240000元,合同規定8月5日發貨,并收回剩余貨款。(3)銷售天然氣2000千立方米,不含稅銷售額6000000元。(4)從一般納稅人購進材料,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480000元,支付運費24000元、裝卸費1800元、建設基金16000元,并取得運輸部門開具的運費發票。本月領用其中的15%用于基建工程項目。
8月份:(1)8月5日向甲企業發出原油2000噸,收回剩余的80%貨款,不含稅金額為960000元;8月份銷售原油1500噸,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40000元。(2)8月購進貨物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88400元,支付購貨運費50000元,并取得運費發票。月初購入稅控收款機通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3400元。(3)以自己開采的原油110噸換取職工勞保用品,雙方約定不含稅價款60500元,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4)將自產的原油850噸投資乙企業,雙方約定不含稅銷售額為510000元。(購進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費發票符合稅法規定,均在當月認證并申報抵扣;當地原油、天然氣適用的資源稅稅率均為5%)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2012年7月該油田應納資源稅為( )元。
A. 365700
B. 352800
C. 403200
D. 456300
(2)2012年7月該油田應納增值稅為( )元。
A. 549140
B. 624540
C. 667480
D. 5437.40
(3)2012年8月該油田應納資源稅為( )元。
A. 167890
B. 199855
C. 143725
D. 201235
(4)2012年8月該油田應納增值稅為( )元。
A. 406580
B. 356790
C. 366750
D. 386480
2、張某于2012年初開辦了一家酒樓,主要從事餐飲服務。2012年取得如下收入: (1)餐飲營業收入800000元(包括銷售10噸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50000元); (2)出租酒樓內的柜臺取得租金收入50000元,其中包括水費、電費4000元; (3)受托代銷某品牌飲料,取得銷售收入60000元,合同規定,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手續費; (4)張某將一處住房蹦租給個人居住,承租期間發生維修費2000元,由承租人承擔,從租金中抵減,張某實際收取租金18000元; (5)12月,將2009年5月份購買的一套普通住房出售,取得銷售收入650000元,該住房購買時價款為480000元,購買時發生相關費用22000元; (6)12月張某轉讓持有的股票取得收入120000元,該部分股票購入時支付價款90000元,轉讓時發生相關費用2000元; (7)2012年底張某購進一輛小汽車自用,支付含增值稅的價款200000元,另支付購置工具件和零配件價款1000元,車輛裝飾費4000元,銷售公司代收保險費8000元,支付的各項價款均由銷售公司開具統一發票。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5)計算業務(4)應納營業稅為( )元。
A. 300
B. 600
C. 1000
D. 900
(6)計算業務(5)應納營業稅( )元。
A. 8500
B. 35200
C. 32500
D. 19500
(7)計算上述業務中,應納營業稅合計為( )元。
A. 51300
B. 51600
C. 75300
D. 75600
(8)張某應納車輛購置稅( )元。
A. 18205.13
B. 9102.56
C. 17094.02
D. 10650
二、綜合分析題
1、位于縣城的某筷子生產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9月份發生以下業務:
(1)月初進口批優質紅木用于生產紅木工藝筷子,成交價折合人民幣20萬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合計折合人民幣1萬元,支付運抵我國海關前的運雜費和保險費折合人民幣2萬元。企業按規定繳納了關稅、進口增值稅并取得了海關開具的完稅憑汪。為將貨物從海關運往企業所在地,企業支付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共計5萬元,尚未取得貨運發票。
(2)委托某商場代銷紅木工藝筷子5000套,雙方約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銷清單后,企業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商場。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銷清單,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稅貨款30萬元。
(3)將紅木工藝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稅價格賒銷給某代理商,雙方約定,下個月的25日付款,但企業應對方要求于貨物發出當天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自產紅木工藝筷子1000套在展銷會上作為樣品,在展銷會結束后無償贈送給參展的其他客商。
(5)向林業生產者收購一批白樺木原木用于生產木制一次性筷子,給林業生產者開具了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農產品收購憑證,收購憑證下注明的價款合計為50萬元,收購款已支付。該批原木通過鐵路運往企業所在地,企業支付運輸費5萬元,建設基金1萬元,裝卸費1萬元,保險費1.5萬元,有關費用已在貨運發票上分別注明。
(6)將成本為20萬元的原木移送給位于某市市區的一加工企業,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加工費及輔料費金額共計5萬元。本月將其全部直接用于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0萬元。
(7)本月采用銷售折扣方式向A商場銷售普通工藝筷子10000套,開具普通發票注明銷售額為117000元,合同約定付款日期為4月10日、如果10天之內付款,給予5%折扣;20天內付款,給予2%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全額收取價款,購貨方在4月18日支付貨款。
(8)外購低值易耗品、電力,各支付不含稅價款6萬元,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從自來水公司購進自來水,取得的專用發票上注明稅款0.36萬元。
(9)銷售本企業已使用了半年的某臺機器設備,取得含稅銷售額21萬元。購買該設備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20萬元,本月賬面凈值為19萬元。(說明:①假設紅木的進口關稅稅率為35%;②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費稅稅率為5%;③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據均在本月認證并申報抵扣)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進口環節應納的稅金( )萬元。
A. 12.09
B. 12.19
C. 12.59
D. 13.09
(2)委托商場代銷紅木工藝筷子本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萬元。
A. 0
B. 7.5
C. 5.52
D. 5.1
(3)向代理商賒銷紅木工藝筷子應納銷項稅額( )萬元。
A. 0
B. 6.8
C. 7.8
D. 7.18
(4)展銷會樣品無償贈送給參展客商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萬元。
A. 0
B. 3.4
C. 1.7
D. 17
(5)加工企業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萬元。
A. 0
B. 1.25
C. 1.32
D. 1.35
(6)以下說法正確的有( )。
A. 當期應納增值稅10.94萬元
B. 當期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消費稅為0.68萬元
C. 當期應納增值稅8.29萬元
D. 處置同定資產應納增值稅3.05萬元
E. 處置固定資產應納增值稅0.40萬元
2、位于縣城的某高爾夫球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高爾夫球及球具生產,2012年3月發生業務如下:
(1)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80萬元,支付運輸費2萬元,裝卸費0.8萬元,取得符合規定的運費結算單據;運輸途中因暴雨發生損失10%,后倉庫保管過程中再次發生損失5%,經查是管理人員未按規定保管造成的。
(2)本月銷售自產高爾夫球包2500個,不含稅價格1900元/個,并收取裝卸費3萬元;月初委托異地的A公司代銷高爾夫球包,向A公司移送高爾夫球包5000個。月底收到A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注明銷售高爾夫球包共800個,不含稅銷售收入160萬元,高爾夫球生產企業按照不含稅銷售收入的3%支付了代銷手續費。
(3)本月銷售自產高爾夫球35000枚,每枚不含稅售價38元,由于購貨方購買數量多,高爾夫球生產企業給予5%的折扣,并將折扣額與銷售額開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
(4)用自產高爾夫球500枚抵償上月所欠貨款;另向某高爾夫運動場贈送高爾夫球100枚。
(5)接受B公司委托加工高爾夫球一批,所耗價值10萬元的原材料和輔料均由該高爾夫球生產企業提供,共生產出高爾夫球4500枚發往B公司,最終高爾夫生產企業向B公司收取原材料及輔助材料價款10萬元和不含稅加工費6萬元。
(6)當月外購空調10臺,均用于生產、辦公部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5萬元;外購一批小型家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為8萬元,將其中的60%用于獎勵企業優秀員工,其余部分用于捐贈當地養老院。
(7)將外購高爾夫球桿握把,用于連續生產高檔高爾夫球桿,全部銷售給某高爾夫球商業俱樂部價稅合計280.8萬元,合同約定分兩期收款,本月對方支付價款的80%。
(8)將自產高爾夫球和玩具組裝成套禮品套裝銷售,取得含稅收入140.4萬元,其中高爾夫球成本90萬元,玩具成本10萬元。
(9)月末進口高爾夫球一批,支付貨價18萬元,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發生的運費、保險費合計2萬元,取得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關稅稅率40%;將進口高爾夫球從海關監管區運至本企業倉庫發生運輸費、裝卸費共計1.5萬元。
(10)本期支付電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8萬元;支付自來水公司水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款0.72萬元。(期初庫存外購已稅高爾夫球桿握把的買價127萬元;本期購入外購已稅高爾夫球桿握把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買價118萬元,專用發票已經稅務機關認證;期末庫存外購已稅高爾夫球桿握把買價6萬元;高爾夫球及球具的消費稅稅率為10%,高爾夫球及球具的成本利潤率為10%,高爾夫球本月不含稅均價38元/枚,不含稅最高售價40元/枚)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蚊題:
(7)業務(3)銷售高爾夫球的增值稅銷項稅和應納消費稅合計為( )萬元。
A. 35.92
B. 34.12
C. 37.8
D. 36.98
(8)當期該高爾夫球生產企業銷售環節銷項稅為( )萬元。
A. 116.81
B. 95.33
C. 117.35
D. 186.75
(9)當期該高爾夫球生產企業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消費稅為( )萬元。
A. 85.65
B. 110.36
C. 109.29
D. 97.29
(10)當期該高爾夫球生產企業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為( )萬元。
A. 78.67
B. 123.63
C. 111.36
D. 111.23
(11)當期該高爾夫球生產企業應繳納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為( )萬元。
A. 16.74
B. 11.92
C. 11.82
D. 19.62
(12)關于本題業務處理,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 月初移送A公司代銷的高爾夫球包應該按照移送數量5000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B. 自產高爾夫球用于抵償債務,以均價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
C. 以外購高爾夫球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可以抵扣前一環節已納消費稅
D. 高爾夫球桿和玩具組裝成套禮品套裝銷售,一律按高爾夫球及球具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E. 納稅人采取折扣銷售方式銷售貨物的,折扣額一律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征稅
參考答案與解析
一、計算題
(1) :B
7月份:
業務(1):納稅人采用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應納資源稅=1320000×80%×5%=52800(元)
應納增值稅=1320000×80%×17%=179520(元)
業務(2):
納稅人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所以7月份銷售原油并不繳納資源稅和增值稅。
業務(3):
銷售天然氣應納資源稅=6000000×5%=300000(元)
銷售天然氣應納增值稅=6000000×13%=780000(元)
業務(4):
購進材料可以抵扣的進項稅=[480000+(24000+16000)×7%]×(1-15%)=410380(元)
7月份應納資源稅=52800+300000=352800(元)
(2) :A
7月份應納增值稅=179520+780000-410380=549140(元)
8月份:
業務(1):本月發出原油,納稅義務發生,應全額納稅,該業務應納資源稅=1200000×5%+840000×5%=102000(元)
應納增值稅=1200000×17%+840000×17%=346800(元)
業務(2):
準予抵扣的進項稅=88400+50000×7%=91900(元)
業務(3):
資源稅=60500×5%=3025(元)
銷項稅=60500×17%=10285(元)
進項稅=60500×17%=10285(元)
業務(4):
資源稅=510000×5%=25500(元)
銷項稅=510000×17%=86700(元)
7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原油的,8月份應就其中的20%繳納資源稅和增值稅。
應納資源稅=1320000×20%×5%=13200(元)
應納增值稅=1320000×20%×17%=44880(元)
(3) :C
8月份應納資源稅共計=102000+3025+25500+13200=143725(元)
(4) :D
8月份應納增值稅=346800+44880+10285+86700-91900-10285=386480(元)(5) :A
業務(1):銷售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應一并計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800000×5%=40000(元)
業務(2):租賃業務,應以收到的全部租金作為計稅依據,不能做任何扣除。
應納營業稅=50000×5%=2500(元)
業務(3):從事代銷業務,以收取的手續費為計稅依據。
應納營業稅=60000×10%×5%=300(元)
業務(4):自2008年3月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18000+2000)×3%×50%=300(元)
業務(5):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650000×5%=32500(元)
業務(6):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業務(7):應納車輛購置稅=(200000+1OOO+4000+8000)÷(1+17%)×10%=18205.13(元)
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共計=40000+2500+300+300+32500=75600(元)
(6) :C
業務(1):銷售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應一并計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800000×5%=40000(元)
業務(2):租賃業務,應以收到的全部租金作為計稅依據,不能做任何扣除。
應納營業稅=50000×5%=2500(元)
業務(3):從事代銷業務,以收取的手續費為計稅依據。
應納營業稅=60000×10%×5%=300(元)
業務(4):自2008年3月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18000+2000)×3%×50%=300(元)
業務(5):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650000×5%=32500(元)
業務(6):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業務(7):應納車輛購置稅=(200000+1OOO+4000+8000)÷(1+17%)×10%=18205.13(元)
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共計=40000+2500+300+300+32500=75600(元)
(7) :D
業務(1):銷售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應一并計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800000×5%=40000(元)
業務(2):租賃業務,應以收到的全部租金作為計稅依據,不能做任何扣除。
應納營業稅=50000×5%=2500(元)
業務(3):從事代銷業務,以收取的手續費為計稅依據。
應納營業稅=60000×10%×5%=300(元)
業務(4):自2008年3月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18000+2000)×3%×50%=300(元)
業務(5):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650000×5%=32500(元)
業務(6):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業務(7):應納車輛購置稅=(200000+1OOO+4000+8000)÷(1+17%)×10%=18205.13(元)
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共計=40000+2500+300+300+32500=75600(元)
(8) :A
業務(1):銷售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應一并計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800000×5%=40000(元)
業務(2):租賃業務,應以收到的全部租金作為計稅依據,不能做任何扣除。
應納營業稅=50000×5%=2500(元)
業務(3):從事代銷業務,以收取的手續費為計稅依據。
應納營業稅=60000×10%×5%=300(元)
業務(4):自2008年3月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18000+2000)×3%×50%=300(元)
業務(5):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650000×5%=32500(元)
業務(6):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業務(7):應納車輛購置稅=(200000+1OOO+4000+8000)÷(1+17%)×10%=18205.13(元)
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共計=40000+2500+300+300+32500=75600(元)
二、綜合分析題
(1) :A (2) :D (3) :B (4) :C (5) :C
(6) :A,B,D
業務(1):
進口關稅=(20+1+2)×35%=8.05(萬元)
進口增值稅=(20+1+2+8.05)×13%=4.04(萬元)
進口環節稅金=8.05+4.04=12.09(萬元)
業務(2):
委托商場代銷紅木工藝筷子本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由于提前收到貨款,應以收到的貨款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30×17%=5.1(萬元)
業務(3):
賒銷業務,應在合同約定的收款日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但如果提前開具發票的,應在開具發票時確認納稅義務。
銷項稅額=4000×100/10000×17%=6.8(萬元)
木制工藝筷子不是木制一次性筷子,所以,不用考慮消費稅。
業務(4):
無償贈送應按同類售價計算銷項稅,從業務(3)可以得出同類售價為100元/套。
所以,銷項稅額=1000×100/10000 × 17%=1.7(萬元)
業務(5):
收購白樺木原木,按收購憑證上的金額計算抵扣進項稅。
進項稅=50×13%+(5+1)×7%=6.92(萬元)
業務(6):
加工廠應代收代繳消費稅=(20+5)÷(1-5%)×5%=1.32(萬元)
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銷售時繳納消費稅=40×5%-1.32=0.68(萬元)
可以抵扣進項稅=5×17%=0.85(萬元)
應納增值稅=40×17%=6.8(萬元)
業務(7):
采取銷售折扣方式銷售貨物的,不可以扣減現金折扣支出,應以折扣前的金額計算增值稅。
銷項稅額=117000÷1.17×17%÷10000=1.7(萬元)
業務(8):
外購低值易耗品、自來水、電力,均可以抵扣進項稅。
進項稅=6×17%×2+0.36=2.4(萬元)
業務(9):
處置2009年以后購置的已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按17%稅率交增值稅。應納增值稅=21÷1.17×17%=3.05(萬元)
綜上,本月應納增值稅=5.1+6.8+1.7+6.8+1.7+3.05-(4.04+6.92+0.85+2.4)=10.94(萬元)
(7) :B (8) :D (9) :A (10) :B (11) :A
(12) :C,D
【解析】業務(1):非正常損失(是指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的進項稅是不得抵扣的,其他原因(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可以抵扣進項稅。所以,最終不可以抵扣進項稅的只有5%的部分。
進項稅=(180×17%+2×7%)×(1-5%)=29.20(萬元)
業務(2):銷項稅=(2500×1900÷10000+3÷1.17)×17%+160×17%=108.39(萬元)
消費稅=(2500×1900÷10000+3÷1.17)×10%+160×10%=63.76(萬元)
業務(3):銷項稅=38×35000×(1-5%)÷10000×17%=21.48(萬元)
消費稅=38×35000×(1-5%)÷10000×10%=12.64(萬元)
業務(4):應稅消費品用于抵償債務,以最高價計算消費稅,而按均價計算增值稅。
銷項稅=(500+100)×38×17%÷10000=0.39(萬元)
消費稅=(500×40+100×38)×10%÷10000=0.24(萬元)
業務(5):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的,不能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進行稅務處理,應按照受托方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和增值稅。
銷項稅=4500×38÷10000×17%=2.91(萬元)
消費稅=4500×38÷10000×10%=1.71(萬元)
業務(6):企業購進空調用于生產、辦公部門,進項稅可以抵扣;外購小型家電用于職工福利,進項稅不得抵扣,而用于對外捐贈,要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并且其對應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準予抵扣的進項稅=25×17%+8×(1-60%)×17%=4.79(萬元)
銷項稅=8×(1-60%)×17%=0.54(萬元)
業務(7):銷項稅=280.8÷1.17×80%×17%=32.64(萬元)
消費稅=280.8÷1.17×80%×10%=19.2(萬元)
業務(8):銷項稅=140.4÷1.17×17%=20.4(萬元)
消費稅=140.4÷1.17×10%=12(萬元)
業務(9):關稅=(18+2)×40%=8 (萬元)
進口增值稅=(18+2+8)÷(1-10%)×17%=5.29(萬元)
進口消費稅=(18+2+8)÷(1-10%)×10%=3.11(萬元)
進口環節的稅金合計=8+5.29+3.11=16.4(萬元)
業務(10):進項稅=18×17%+0.72=3.78(萬元)
本期生產領用高爾夫球握把=127+118-6=239(萬元)
可以抵扣的消費稅=239×10%=23.9(萬元)
本期銷項稅=108.39+21.48+0.39+2.91+0.54+32.64+20.4=186.75(萬元)
本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29.20+4.79+5.29+3.78+118×17%=63.12(萬元)
本期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186.75-63.12=123.63(萬元)
本期應向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63.76+12.64+0.24+1.71+19.2+12-23.9=85.65(萬元)
本期應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合計=(123.63+85.65)×(5%+3%)=16.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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